正因為婚姻如此重要,所以絕不可草率,《儀禮·士昏禮》所保留下來的傳統士娶妻之禮,便頗為繁複,但很多人又會覺得“不近人情”,或者索然無味。然而仔細閱讀,我們會發現被現代人污名甚多的所謂“包辦”婚姻儀式,背後蘊含着對婚姻的極大尊重,婚禮通過對儀節、飾容及舉止等的種種規範,含蓄地表達着男女雙方彼此不斷融合、不斷深入交往的過程,以及對夫婦教順的善良祝願,深刻體現了親親之義,可謂是一套謹嚴的理論體系。
一婚禮體現的敬慎之義
《孟子·滕文公下》曰:“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鑽穴隙相窺,逾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詩經·齊風·南山》:“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可見古代男女婚配,必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方為合禮,并可得到世人的尊重。這種禮法的約束,也是對婚姻之禮敬慎的表現。我們看《士昏禮》儀節中,對昏禮的敬慎之義,應該說俯拾即是。《禮記·昏義》雲:
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皆主人筵幾于廟,而拜迎于門外,入揖讓而升,聽命于廟,所以敬慎重正昏禮也。
這段話是對婚禮敬慎之義的高度凝練。其實娶妻六禮,包括親迎節,婦家皆需筵幾于廟,拜迎于門外,以示敬慎。納采節,主人筵于戶西,西上,右幾。據禮,一般布席皆是以東為上,統于人;但此處以西為上,統于神,戶西又為尊處,明婚姻敬慎,故不敢怠慢。祭禮用肺可兼舉肺和祭肺,生人唯有舉肺,而夫婦成婚得兼用二者,鬼神陰陽,亦尊重之義。其馀十有五而俎等,皆與此義同。導婦入門後,鼎入,匕俎從設。據禮,喪禮略,舉鼎人兼執匕俎,而此處舉鼎者、執匕俎者有明确分工,亦是尚威儀之故。
就士昏禮而言,對婚禮的敬慎,還體現在攝盛上。攝盛即在某種特殊的禮儀場合,地位低的人可以使用較高一級的人的禮節規格。據禮,大夫用雁,士用雉,此士昏禮用雁,朱熹以為“自士以下至于庶人皆得用雁,亦攝盛之意”(《儀禮經傳通解》卷二)。親迎節,夫家陳三鼎于寝門外東方,據禮,士陳鼎不得在東方,避大夫,此處不避大夫,重婚禮,攝盛義。迎娶時,士服爵弁纁裳、乘墨車、貳車,婦純衣袡、施黼于禅領上,皆非常服,皆因盛婚禮,故可攝盛。後世普通夫婦成婚,夫可着官帽蟒袍,婦可鳳冠霞帔,應該說與婚禮攝盛義不無關聯。
二婚禮交接中的漸進之義
六禮中,直到親迎前的五禮,男方家皆使媒介往來溝通,男主人未露一面,女婦亦如此。《論語·子路》篇:“子曰:‘無欲速,無見小利。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朱熹集注:“欲事之速成,則急遽無序,而反不達。見小者之為利,則所就者小,而所失者大矣。”儒家具有随适恬淡、光風霁月的性格,為人處事皆需循序漸進,不可蹿等,否則急于求成,反而事倍功半。反映在婚禮上,體現的便是一個循序漸進的動态過程,首要的是結二姓之好,其中不僅要表達雙方家庭的不斷交往磨合,也要體現男女雙方交接時的漸進之義。
婚禮首先是納采禮。鄭玄注:“昏必由媒,交接設紹介,皆所以養廉恥。”情感固然需要宣洩,但也要懂得節制,方是一個理性人的态度,這裡交接設媒介,就是培養男女廉恥之心,使其不至于倉促行事,甚至視婚姻如兒戲。
直到親迎節,在兩家家族對彼此情形都有足夠的了解下,夫婦雙方開始在禮儀中展開相互了解。經文“婿禦婦車,授綏,姆辭不受”。即婿迎妻上車,要執車繩引婦上車,但執車繩是仆人之禮,婦理當拒絕,但此時夫婦初見,不可直接交談,故需通過姆來推辭。胡培翚稱:“婦不親辭者,夫婦始接,情有廉恥,姆道其志也。姆既辭,則婿當舍綏,姆執綏以授女矣。”(《儀禮正義》卷五)迎回夫家,媵禦需為二人鋪席,媵為女方陪嫁,禦為男方侍從,媵為夫鋪席于西,禦為妻鋪席于東。夫婦異位,亦是逐漸深入的表現。王士讓稱:“夫位本宜東而席于西,婦位本宜西而席于東者,蓋取陰陽交濟之義。”(《儀禮解》卷二)之後二人又交互為夫婦盥手,鄭玄注“媵禦沃盥交”:“媵沃婿盥于南洗,禦沃婦盥于北洗。夫婦始接,情有廉恥,媵、禦交道其志。”夫婦剛接觸,雖欲表達其情愫,但又不可一蹴而就,還是通過雙方的侍從媵和禦來間接表達各自心意,即“道其志”。
共牢而食、合卺而酳,夫婦之禮始備,準備更衣就寝。這時,主人脫服于房,媵受。婦脫服于室,禦受。相較前面僅是交互盥洗,這裡的交互受衣,程度更深,但還是通過侍從來傳達,表現其“交接有漸”之義。之後,還是讓媵鋪卧席于西,禦鋪卧席于東,交接更加深入,但夫婦始正位,逐漸趨于常禮。
這時,夫從房中入室,親脫婦身上所著之纓。據鄭玄注:“婦人十五許嫁,笄而禮之,因著纓,明有系也。”這應該是夫婦正式有身體接觸,夫脫婦纓,即表明二人關系進一步深入,婦人從夫之義益發凸顯。蔡德晉雲:“婦人許嫁,笄而醴之,因着纓,明有系也。主人親脫之,明此纓為己而系也,亦示親之之意。”(《禮經本義》卷二)與此義同。此間種種交接漸進之義,曹元弼分析得十分透徹:
道志之說,深得聖人使人男女有别、夫婦有義之旨。校釋曰:昏姻之家,其始路人耳,有媒氏之官以通其言;既則使者往來,行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諸禮備然後婿親迎焉。迨夫婦入室,則将同牢而食矣,猶恐其行事無漸,則志或未通也,乃先使媵禦交沃以道其志焉。迨三酳畢,則将卧息矣,猶恐其行事無漸也,乃先使媵禦交受服,交布席,而夫又親說婦之纓焉,亦道志之意也。敬而不離,親而不狎,生民之本,萬福之原蓋在是矣。(《禮經學·要旨第二》)《禮經》甚至從對服飾的規定中也體現了這種交接之義。如夫親迎所服:主人爵弁,裳,缁袘。袘即衣緣,鄭玄雲“袘之言施,以缁緣裳,象陽氣下施”。賈公彥雲:“男陽女陰,男女相交接,示行事有漸,故雲‘象陽氣下施’。”從夫婿的衣緣裝飾,體現了男女交接之義。女婦亦是如此,女服:純衣袡。鄭玄雲:“袡,亦緣也。袡之言任也,以緣其衣,象陰氣上任也。”賈公彥疏:“雲‘袡之言任也。以緣其衣,象陰氣上任也’者,婦人陰,象陰氣上交于陽,亦取交接之義也。”可見其交接之義。
《禮經》措辭極為嚴謹,我們亦可從稱謂中感受到漸進交接之義,如鄭珍曰:
孔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夫婦,名之大者,名正而夫婦之道乃順。婿之迎婦也,女次而純衣,已居然婦矣,名婦可乎?聖人曰:未受夫之雁,無從夫義,則仍女也。婿之迎婦歸也,禦車授綏,揖入寝門,已居然夫矣,名夫可乎?聖人曰:未入室對筵坐,無匹配義,則仍婿也。故《士昏禮》奠雁以前,婦止稱女,入室以前,夫止稱婿。至奠雁、再拜稽首,乃謹變女名婦,曰“婦從,降自西階”,于是婦之名定;而婿猶不與以夫之名者,此其際聖人之慮深矣,及婿入于寝室,乃謹變婿名夫,曰“夫入于室,即席”,于是夫之名定,聖人之于名,其不稍苟假,若此故夫婦之道順。(《巢經巢集經說》)
不過後面夫又返稱主人,沈彤曰:“導婦入室,宜于此正夫婦之名,故稱夫也。夫婦之名正,則複反其故稱矣,故下經稱主人。”可謂得理。媵袵良席,此處稱夫為良人,也是“親親之辭”(曹元弼《禮經學·要旨第二》)。
三婚禮體現的親親之義
禮緣情而作,婚禮為人道之始,更應凸顯親親之義。曹元弼《禮經學》即曰:“昏禮自親迎以下,明夫婦之義,凡分兩大節:曰夫婦之禮、曰婦事舅姑之禮,皆親親也。”所以我們在婚禮中,不僅能看到因重婚姻而體現的謹嚴之序,也能體會到尊卑合體下的親親之義。首先,納采禮。夫家使者入婦家廟門,上堂,當阿緻命。阿即當棟。五架之屋,棟比楣更深入,一般賓至拜禮,皆至堂楣處而拜,此于堂棟處。鄭玄雲“入堂深,示親親”,實際上即體現了“結二姓之好”的親親之義。納采、問名後醴賓節,主人北面再拜,此當為拜至禮,賈公彥雲“以婚禮有相親之義,故雖後亦拜至也”,雖然前面已有拜至,但示親親,猶再拜至。親迎節,夫親授綏,《白虎通·嫁娶》篇雲:“欲得其歡心,示親之心也。”婦至成禮節,三飯即卒食,鄭注“同牢示親,不主為食起,三飯而成禮也”。通過這種禮節性的展示,将夫婦間内在的親親之義散發出來,可見其苦心。
成婚第二天,婦見舅姑後,贊者醴婦。鄭玄注“以其婦道新成,親厚之”。婦敬舅姑、舅姑禮待婦,家庭親睦和順,益顯親親之情。之後,婦饋舅姑以成孝順之義,舅姑飨婦以明著代之恩,承替在謙遜親善中完成,親親之義得以彰顯。此外,舅姑飨婦家送者束錦,亦體現出濃濃的親厚之意。
小結
《禮記·昏義》言:“昏禮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正因為婚姻的意義在整個政教體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所以古人對婚禮的儀式十分重視,從《士昏禮》的儀節、陳設中,我們處處感受到這種敬慎之義。另外,婚姻結二姓之好,夫婦由素昧平生到琴瑟相和,需要一個漸進交接的過程,于是在婚禮交接的儀式中,便體現出一種循序漸進、逐漸深入的漸進交接過程;甚至從服飾、稱謂中,亦能感受到這種漸進之義。婚禮雖然敬慎莊重,但并不呆闆俗套,在儀節中還處處體現出親親之義,使我們能感受到婚禮主角們相互傾訴親近之情的強烈願望。總之,通過對《士昏禮》的簡單梳理,我們會發現,聖人制禮,的确法天理人情而作,并非出自師心自用。朱熹曰:“禮者,天理之節文,人事之儀則。”(《四書章句集注》)誠不我欺也。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第二批)“《儀禮》複原與當代日常禮儀重建研究”(項目編号:14ZDB009)的成果。(作者單位:清華大學人文學院曆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