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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海關郵政與驿站的合作

時間:2024-11-08 01:59:43

内容提要:許多學者認為中國古老的驿遞與洋務的海關郵政是競争關系,并且驿遞最終被現代郵政所取代,這種論述有點過于簡單化。其實,同是負責遞信的國家機構,不可能隻存在競争關系,兩者之間還存在着長期和廣泛的合作關系。筆者與前輩遊乃器先生在《大清驿站為郵政起源說》一文中,曾詳細介紹了清代郵政在蒙古、新疆、西藏等邊疆地區利用驿站經費、人力、網絡開展業務的情況,而本文要介紹的是清代海關郵政與驿站在傳遞外交郵件上的合作。

衆所周知,冬令郵路是早期海關郵政重中之重的大事,津海關和江海關流傳下來的文獻資料也不少,關于冬令郵路每年的起止時間和費用,被中外學者廣為關注。可是,關于清代海關郵政與驿站在傳遞外交郵件上的合作,筆者僅在海外郵學研究文章上見過簡單的描述,而國内對這方面的研究,恕筆者孤陋寡聞,尚未得見。故不揣菲薄,草此筆記,以就教于方家。

關鍵詞:驿遞海關郵政外交郵件

一、海關郵政之緣起

第二次鴉片戰争之後,清政府被迫分别與英國、法國、俄羅斯和美國在1858年簽訂了《天津條約》,在1860年與英國、法國、俄羅斯簽訂了《北京條約》。英、法政府開始在北京設立使館,對于使館和外交公文,條約都定有專章,如《中英天津條約》第三款則訂明,“大英欽差各等大員及各眷屬可在京師,或長行居住,或能随時往來,總候奉本國谕旨遵行……”,第四款,“大英欽差大臣并各随員等,皆可任便往來,收發檔,行裝囊箱不得有人擅行啟拆,由沿海無論何處皆可。送文專差同大清驿站差使一律保安照料;凡有大英欽差大臣各式費用,皆由英國支理,與中國無涉;總之,泰西各國于此等大臣向為合宜例準應有優待之處,皆一律行辦”。英國已經注意到了大清的官方郵政機構——驿站。

而《中法天津條約》第二款規定,“……凡進京之欽差大臣公使等,當其暫居京師之時,無不按照情理全獲施恩,其施恩者乃所有身家、公所與各來往公文、書信等件皆不得擅動,如在本國無異;凡欲招置人通事、服役人等可以延募,毫無阻擋。所有費用,均由本國自備”……

而《中美天津條約》第四款規定,“因欲堅立友誼,嗣後大合衆國駐紮中華之大臣任聽以平行之禮、信義之道與大清内閣大學士交移交往,并得與兩廣、閩浙、兩江督撫一體公文往來;至照會京師内閣檔,或交以上各督撫照例代送,或交提塘驿站赍遞,均無不可;其照會公文如有印封者,必須謹慎赍遞。遇有咨照等件,内閣暨各督撫當酌量迅速照覆”。美國已經點明了驿遞外交公文。

《中俄天津條約》第十一條更為明确,“為整理俄國與中國往來行文及京城駐居俄國人之事宜,京城、恰克圖二處遇有往來公文,均由台站迅速行走,除途間有故不計外,以半月為限,不得遲延耽誤,信函一并附寄。再運送應用物件,每屆三個月一次,一年之間分為四次,照指明地方投遞,勿緻舛錯。所有驿站費用,由俄國同中國各出一半,以免偏枯”。更明确了驿遞外交公文的費用分擔的問題。

《天津條約》換文過程中,又生紛争,1860年改增訂為《北京條約》,條款對清政府更為不利。條約通過後,1861年1月清政府成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統管外交事務。又根據條約任命英國人李國泰為總稅務司,統領各通商口岸新設海關,隸屬于總理衙門,各國也加緊在京籌建使館。

由于沿海口岸已通商有年,英法輪船穿行中國沿海和長江口岸,“客郵局”也次第成立,所以,英法有底氣在條約中明确,來往公文費用自理。1862年末起,英國在香港的郵局發行了郵票,又在各個通商口岸的“客郵局”推廣使用。1863年,法國也在上海開辦了“客郵局”。其他各國紛紛仿效,對清朝的郵權構成侵奪和威脅。

但是,冬季渤海封凍,船隻無法進出,需要改行陸路。由于路程長,加之各使館的郵件數量都不大,即使組織起來成本也十分昂貴(即便是京津之間的短途,法使館原來用驢車運郵,後來也難以為繼,1895年起,也交由海關郵政了)。所以,各國使團提出要由總理衙門解決,而總理衙門則責成海關負責,這就是交由海關代辦郵政的初衷。

總理衙門對冬季郵路外交郵件的處理,屬于履行條約義務的,由海關移交驿站轉遞;其他私人的和非公文類郵件,由海關組織運輸,并收取相應費用。從北京到鎮江之間沿大運河幹道,由驿站傳遞,鎮江至上海一段,船運更為便捷,鎮江關自然而然成為了中轉站。

圖1筆者所藏北京寄法國實寄封(1876)二、冬季封河期間驿站傳遞外交郵件

清代海關是1866年開始介入郵政事務的,而海關與驿站在傳遞外交郵件上合作,最早可見1866年12月19日海關總稅務司赫德緻江海關稅務司的19号函:

1.總理衙門已經承擔發運住在北京的公使與上海往來的郵件,在冬季每月發運兩次。

2.發往上海的郵件在本署包封處理,發往北京的郵件在上海你處處理。

……

5.郵件包封重量每件應設法使不超過十斤,……封面上都應該用英文寫明寄給我收,并用漢文寫明寄交總理衙門。然後你再把這些十斤裝包封打成總包寄交鎮江稅務司……

6.這樣封裝的郵件必須純粹是信函和公文,新聞紙和雜志都不包括在内。……

同時,赫德也将此函另副本抄送鎮江關稅務司,并指示:

1.這裡封好的郵件将交由總理衙門運交鎮江道台再轉交給你,此後即由你負責利用最早的機會發交上海海關稅務司。

2.上海封好的郵件将由上海稅務司發寄給你,一經收到,應立即轉交鎮江道台以便毫無遲延地轉運到此地總理衙門。

此公函詳細列出往來郵件交收程序,又附來郵件一包,要求轉交上海海關稅務司。海關是業務部門,無權直接發驿,所以要通過道台衙門走一道手續。這可能是最早一批通過冬季郵路由驿站轉遞的外交信函。鎮江關随後報告,26日下午簽收,交28日開航的輪船發往上海。

1868年12月3日赫德進一步指令鎮江關,“關于陸路發北京郵件,輕件重件應分别處理”。按郵局習慣,凡信函、明信片稱為輕件,包裹、印刷品等稱為重件。赫德指示:“上海局在收到歐洲發來的郵件後,将先把輕件發給你,三天之後再寄發一般重件。你應該注意照料,别讓這兩批郵件同時交給道台,你務必努力設法使輕班郵件至少提前三天從鎮江發出。”

冬季冰封期内,非外交郵件又如何遞送呢?且看1867年11月30日天津關緻赫德的第69号呈文,“有人請求我代此間社會人士,于冬令冰封期内,傳遞此間與上海取道鎮江的信件。由于自己雇用郵差直接開辦這一業務的經費開支将非常巨大,為此備文呈請可否轉饬您的鎮江郵差代為傳遞天津信件。如屬可行,并請核示此間社會人士應如何繳納費用。在您的郵差出發前一天,可以每次從天津先派去一個特别郵差,而在郵件到達後,再從北京派出一名郵差,随帶來津的郵件。如蒙核準,那麼天津的社會人士将認為是莫大的恩典。”

赫德沒有立即回答,而是在一個多月以後的1868年1月7日才指示,“關于冬季天津外僑要求轉寄郵件一事,你可以按照總辦已經通知你的規定日期,随同北京發上海的郵件,附發郵件一袋。這個郵袋的重量以英制十磅為限,隻準收寄信函,漢文信件一概不收。郵袋上應寫明駐上海的天津外僑代理人姓名地址。”

赫德為什麼遲後一個月才回複天津關呢?大概因為冬季郵路外交郵件實際上是由驿站傳遞,赫德需要通過總理衙門和兵部交涉,需時一個月以後才有結果。

針對天津關提出的非外交郵件如何繳納費用問題,赫德沒有回複。海關與驿站兩個衙門之間,一定會涉及費用結算,但當時外僑郵資都是定時結算,所以在具體信封上無從反映,如圖1所示的1876年1月17日從北京關發出寄往法國的信件,是通過冬季郵路轉遞無疑,而信封上未有附加費痕迹。直到1878年郵政對公衆開放以後,才反映在冬令郵路附加費上面。

三、海關和驿站就外交郵件界定之争

清朝海關郵政與驿站在傳遞外交郵件上合作了12年之後,1878年12月18日,鎮江關郵局正式對外營業,郵件數量大增,郵局無法全部搭驿站的便車,郵局組織了大車運輸,單程費時約17至20天,比較遲緩,信函還得依賴驿站。

鎮江關在1879年7月14日的呈文中報告如下:

“本埠從來沒有和(華洋)書信館訂過正式的合同,書信館每隔一天用騎差發運郵件一次,但所雇的馬匹數目完全不能擔負這項任務,因此隻用了一個極短的時間之後,我隻好幾乎完全依靠海關道台的驿差發運,可仍偶然地交一袋給書信館寄。凡寄交駐北京的官員們以外的無數新聞紙及定期出版物,我都用大車運往天津。”

“英法來的郵件,除報刊外,凡寄交外界人士收的,都像過去幾年一樣交衙門驿差運遞。這一冬季初期,有一些信函及報紙夾在一起的郵件曾交書信館代運,可是他們傳遞郵件的效率證明極差,因此以後就把一切去北京、天津、牛莊的信函都随同寄交各使館及總稅務司署的報刊通過衙門驿運。其餘的報刊則由大車或者專差運送,由我們負擔費用。為此花了關平銀57.60兩。

關于冬令運郵問題我提不出多少建議。不過,在我看來,似乎有兩條出路。第一條是把一切信件連同去使館及總署的報刊,仍像過去一樣交衙門驿差運遞;而把去天津、牛莊及北京非官員的居民的重班郵件交大車發運,例如每周一次。這樣做,花費不大,大車大約可以在17至20天之内運往天津。這種情況下,去煙台的郵件仍交輪船運。另一條路是在沿線分站都用馬匹接力傳遞,在冬季三個月内,要維持足夠數目的馬隊來承運如此大量的郵件,這筆費用是非常巨大的。”

因此,鎮江關建議走第一條路。請注意,這時鎮江關所移交給道台的郵件,是“一切信件”而并非僅僅是外交郵件,這真是省錢省事呀!可是,壓力都轉到驿站來了,而且公器私用,不符定制,驿站不幹了!

1879年12月13日鎮江關緻總稅務司署呈文162号報告如下:

昨天上午7點到達鎮江的“江福号”輪船,發來上海海關郵局(原譯文為上海海關書信館,下同)的郵件:

去北京的郵件4袋(注明“特種”字樣)(按:即衙門或使館的郵件)。

去天津的郵件7袋,另外還有上海海關郵局公函内未經說明的去天津郵袋1袋。

關于如何轉發去天津的海關郵件,迄今尚未奉到指示,我終于決定在這樣的情況下,最好的辦法還是把它們全部交給衙門轉遞。這一批郵件就于昨天1點鐘,按照平常的辦法全部送交道台,到了晚上,這8袋郵件被退回了,理由是這是去天津的郵件。我告訴關道這事的經過,這批郵件全是上海稅務司發來的,在沒有其他辦法之前,我認為似乎隻好也應該當作衙門郵件處理,因為這些郵件全是從英國來的。今天早上,海關監督把這8袋郵件又給退回來了,說是可以把這一批郵件全給轉發出去,可是郵袋上标明的地址要加以更改,至于那4袋标明“特種”字樣的,已照發無訛。

因此我把昨天所寫通知發出郵件12袋的公文撤回,改為通知發出郵件4袋,即本日的161号呈文,其餘8袋,改換了地址,連這件公文一起發出,這批郵件中,有1袋去天津的郵件,更改袋牌為“北京·公使館郵件”,應該徑發到北京去的。

我承認這樣做法在我腦子裡引起一些波動,不知這樣辦是否會得到您的同意;當我問起這批郵件由政府驿站轉遞究竟要多少時間才能到達時,我了解到由于沿途驿站缺乏轉運這樣大批郵件的準備,且鑒于郵件重量龐大,連一個到達的時間也不能提出時,我想最妙還是堅持我原來的想法,利用道台的建議,把它當作例外的方法,把這批郵件也當作衙門郵件寄出去。

在這件事情上,明明白白是非外交郵件被當成外交郵件交驿站轉遞了,而且數量較大,也超過了真正的外交郵件的數量,雖然道台已經看出了端倪,而且也将不合規的郵件退回了,最終還是妥協了。

當然,海關郵政也明白,不能長期蒙混過關,從1878年對外營業以來,冬令陸路除了重班郵件由大車運輸以外,也對郵差郵路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例如,津海關稅務司好博遜在1882年11月1日緻赫德的第157号呈文報告,“天津—鎮江間幹線:天津發班南行的郵差,上年為每周二次,本年改為三次。”到1890年冬,效率也有所改善,11月17日津海關稅務司德璀琳第789号呈文,報告總稅務司署,“……沿途情況良好,無論從天津或鎮江出發走班,冬令郵件均可在13天的限期内到達。……從12月10日起,郵差就已經準備好随時可以開始走班。”1894年12月20日,津海關報告總稅務司署,“在1893-1894年冬季内,共有28名郵差發到鎮江去,有30批從鎮江發到天津來。”而且在1890-1895年間都是交由承運人胡永安運輸的。

圖2中國海關博物館收藏并展出的郵袋

圖3郵政便條四、海關與驿站合作的實物佐證

驿站傳遞外交郵件的實物,可以舉以下各例佐證。

第一件是中國海關博物館收藏并展出的郵袋,直觀地反映出清代海關郵政與驿站在傳遞外交郵件上的交接程序,郵袋上的年号從同治改為光緒,反映使用年代跨越了兩朝。郵袋上文字如下:

内緊要公文敬煩

鎮江關稅務司轉請

鎮江關道台立饬驿站飛馬馳遞

欽命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告投轉交總稅務司查收

光緒年月日江南海關椷

第二件是鎮江關緻總稅務司署呈文,其161号附件内容為:“監督鎮江關沈為收據事,今于十月二十九日戌刻收到寄京外國公事包封大四、小一個,當即發驿遞呈總理衙門查收轉給。須至收據者光緒五年十一月一日(钤印)”

第三件是筆者收藏的POSTALMEMO郵政便條,便條中所述的OverlandCourier(陸運差役),其實就是驿差。便條主要内容簡譯如下:

重件郵政便條第33号

日期:(鎮江關1880.2.4日戳)

緻:天津關郵務處

請接收本日由陸運差役送來五袋(郵件),其中:一袋送北京,四袋送天津……總重77斤

1882年12月21日總稅務司第665/9391号令重申對外交郵件(“特别郵件”)和非外交郵件的不同處理:

1.普通郵件運達鎮江以後,在包裝上要進行一些改裝,然後交海關郵差運到天津轉口或投遞;特别或加班郵件在上海就封裝完畢,不再改裝,運到鎮江後,由海關交鎮江道台通過政府的省辦驿站直運北京投遞。

2.普通郵件包括各種官方的或私人的普通郵件,寄往煙台、天津、北京及牛莊的;但特别郵件或加班郵件隻寄到北京一地為限,雖然也可以附帶一些别的寄北京的郵件,但主要是專為交寄北京使館收的英、法、美郵件。

3.這種特别或加班郵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替以前所稱“使館郵件”,但與使館郵件也有區别。使館郵件是北京及上海兩頭可以互寄,而這種卻隻從上海發出,而且内裝的一切郵件都要按普通郵件一樣地照付郵費。

這件令文對郵政史研究特别重要,說明冬令通過驿站轉遞的進口外交郵件是在上海直封直發北京的總包(closemail),需要付費。但是,幾十年來,英、法、美使館都是和海關定期結算郵費的,所以,通過驿站轉遞的進口外交郵件除了上海和北京海關日戳以外,不會有鎮江中轉日戳,更不必加貼海關郵票以支付國内部分郵資。

至于普通郵件,也包括少量進口外交郵件,或者英、法、美使館以外的外交郵件,或者已過了直封直發的時間,也有作散發(loosemail)處理的,就在鎮江中轉重新封包,就有可能在鎮江蓋上中轉日戳——不過幾率不大。如果上海直封北京的總包重量不大,鎮江關也會乘便交驿遞送,否則就由郵差通過陸路郵路發往天津再送往前程投遞,這些信件,或者蓋上天津的ToPay(補費)戳記(這種情況較多見,圖4),而貼上海關郵票支付國内部分郵資的,就比較珍罕了。

從1878年海關郵政開始對公衆服務以後,一直到1895年到1896年冬,前後18年,鎮江海關郵政交收衙門驿遞郵件的文檔前後不斷。圖5就是1893年2月13日經天津關走冬季郵路寄往巴黎的信,也就是說,從1866年海關接辦外交郵件遞送起,海關郵政與驿站在傳遞外交郵件上合作了近30年,并不短淺。至于1896-1897年的冬季郵路,那已經是清代國家郵政的事務了。待有機會,且聽筆者下回分解。

圖4

圖5參考文獻:

1.《鹹豐條約》

2.中國郵政文史中心編《海關郵政檔案譯稿》時代文獻出版社·北京2013

3.遊乃器·王劍智《大清驿站為郵政起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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