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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贍養費找誰要

時間:2024-11-08 07:20:38

俗話說“養兒防老”,中國的父母總想傾盡所有培養、照顧子女,然後在年老時得到兒女相同的回報,使自己的晚年生活有所依靠。可是,如果遇到不孝的子女怎麼辦呢?

張大爺和老伴共有一兒兩女,張亮是家裡唯一的兒子。張大爺一直有非常傳統的重男輕女思想,覺得女兒總是要嫁人的,隻有兒子可以延續家裡的香火,因此,張大爺和老伴對張亮特别寵愛,幾乎什麼事都不讓他幹,兩個姐妹反而做事麻利勤快,把一切都安置得妥妥當當。由于父母溺愛,張亮從小就有些好吃懶做,責任意識也不強。

張大爺和老伴把家裡的唯一一套住房贈給了張亮,他們本來打算後半生跟兒子一起居住,過上含饴弄孫的生活。沒想到,張亮夫妻不想也不願照顧父母的生活,兩位老人隻能向兩個女兒求助。兩個女兒非常心疼父母,無奈隻能把老人接回自己的家裡,但也因為條件有限,張大爺和老伴不得不分開居住。大姐負責照顧病殘的母親,小妹則把父親接到自家生活,而張亮基本上對父母不聞不問。

最近小妹經濟上遇到困難,便商量着請哥哥張亮幫忙分擔一部分。幾經溝通,在小妹承諾每月支付600塊錢生活費的情況下,張亮勉強把父親接到自己家中。張大爺和老伴一直都非常惦念兒子,能夠跟他一起生活感到非常高興。可是,張亮和妻子嫌棄父親行動不便又不講衛生,整天對老人惡語相向,不願意跟他一起居住生活。在多番溝通、痛斥無果後,兩姐妹決定替父母讨回公道,通過法律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在緻誠公益律師的指導下,兩姐妹幫助父母把包括自己在内的三個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三子女共同支付房租、醫療費、生活費、水電費、取暖費等費用。

在法庭上,兒子兒媳不再嚣張,被自己的姐妹數落得啞口無言,但是,他們還是不同意跟父母同住。最後,法院進行了調解,達成如下調解協議:在小妹家附近為父母租一間房子,三子女平均分擔張大爺和老伴的生活費1500元/月、房租1200元/月、水電費60元/月,藥費、住院費等根據票據平均分擔。達成調解後,張亮夫婦不得不固定每個月向父母的賬号裡打款,但已基本斷絕了與父母的來往。

現在,兩位老人家雖然不能從兒子那兒獲得親情,但是起碼基本生活可以保障了,老人的心裡稍安,但心中的悔恨傷痛可能隻有他們自己知道吧。

律師說法: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張大爺和老伴遇到不孝子非常值得同情,但是,他們重男輕女的思想也使其深受其害,這為年輕父母敲響了警鐘。抛開家庭教育不說,從法律層面來看,該子女承擔的義務必須承擔,本案中的張亮和妻子最終不得不每月如期支付父母的贍養費。

□北京緻誠公益律師于旭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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