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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盤化生存

時間:2024-10-20 09:50:16

“網約工”事實上是處在一種“U盤化生存”的狀态,可以“即插即拔”。

送餐員、保潔員、維修工、網約廚師、保健醫師、網約車司機……“網約工”已經形成一種新的就業形态,然而,這一群體一直處于勞動權益保障的灰色地帶。

沒有社會保險,不簽勞動合同,整日穿梭在城市大街小巷的“網約工”,每天在社會上刷着“存在感”,卻在權益保護上成了“隐形人”。

隻有一份意外險

互聯網從業平台門檻低,入行容易,但并不意味着入行後就一帆風順。

外賣送餐員劉明強告訴《民生周刊》記者,做了“外賣小哥”之後,自己對時間的感知尤為敏感,說“分秒必争”毫不為過。

“時間就是金錢,較高的準時率是對我們這個行業的基本要求,平台要求我們的準時率要達到98%以上,如果由于自己的原因耽誤了時間,就會被罰錢,準時率太低到了月底就不達标,工資就要被扣一部分。”

穿梭在街頭巷尾,經常一閃而過的外賣小哥,除了炫酷的外形,内心的辛酸也不少。

2017年6月,劉明強騎電動車送餐,在路口轉彎時為躲閃行人而不慎摔倒,造成踝骨骨折,住院花費7000多元。

劉明強就職的公司是某外賣公司在南京的外包公司,他從未與公司簽過勞動合同,公司也沒有給他繳納“五險一金”。隻是在剛入職時,公司為其買了一份意外險,最終他隻獲得了這份保險的理賠款。

業内人士表示,在很多人眼中,外賣小哥是美團、餓了麼等外賣平台的員工,但實際上,外賣小哥并不屬于這些網絡公司,而是由配送公司進行管理。

北京的網約車司機王霖也有一肚子苦水。2017年底,王霖因為勸阻乘客吸煙雙方發生争執,臨下車時乘客不但不支付車費,還将滿滿一瓶可樂傾倒在王霖車内,下車時還掰壞了倒車鏡。

“當時大概半夜一點多鐘,他們兩個人,好漢不吃眼前虧吧,我也沒敢上前理論,隻得眼睜睜看着。”王霖說,打車費、倒車鏡維修費加上車内物品清洗費一共是2500多元。

第二天,王霖将乘客逃單、損壞車輛的情況上報給網約車平台客服,客服聲稱會及時聯系上報處理,但時至今日,仍沒有任何消息,對車輛受損一事也并未給出處理意見。

王霖對《民生周刊》記者說:“最初做網約車司機就是圖自由,多勞多得,所以,有時候吃點虧就認了,但真的攤上事兒,想依靠平台的時候,就是兩眼一抹黑,平台也幫不上你。”

值得注意的是,王霖和劉明強一樣,都沒有和網約平台簽訂勞動合同,平台也沒有給他們購買社會保險。

在北京一家家政中心工作的秦鳳蓮,一直想找一份能給自己繳納“五險一金”的工作,但由于自己學曆低、技能有限,也隻好在家政公司做一些保潔、護理方面的工作。

秦鳳蓮說:“看着人家年輕人真羨慕,五險一金都給上齊,各種福利保障都有,這工作起來也踏實啊。我們不行的,老闆隻給買了一份人身意外險,因為有時候爬高擦玻璃還是有危險的。”網約工與網絡平台之間的勞動關系十分模糊。圖/于海軍

類似勞動關系

胡俊剛過完49歲的生日,在“網約工”群體裡,他是一個多面手。

“年輕時做過幾年木匠,還跟着施工隊做過泥瓦匠,後來開過餐館做了幾天廚子,再後來又學會了開車,藝多不壓身!”胡俊提起自己的經曆,一臉得意。

随着互聯網經濟的高速發展,“網約工”的形式在不斷推陳出新,胡俊也在其中找到了施展本事的平台。

“論學曆,咱不行,但論能幹的工種,還真不少,網上提供的工作幹都幹不完。”胡俊說。

最忙的時候,胡俊一天可以在3份職業間轉換。早上開幾個小時的網約車,10點過後接幾個外賣的單,下午時間充裕還可以接一個上門維修的活,一天下來三四百塊錢的收入,對于胡俊來說已是心滿意足。

在胡俊看來,這種自由是每天坐在辦公室的上班族享受不到的。

當然,任何自由都是有代價的,因為不用坐班,勞動時間和地點不固定,加上人員流動性較大,“網約工”與網約平台之間的勞動關系就變得模糊起來。

胡俊對《民生周刊》記者說,“網約工”多數都是臨時工,流動性很大。今天入職了,可能做幾天不高興就走了,各個平台也不可能給繳納“五險一金”。

北京某家政公司負責人坦言,“網約工”流動性很大,靈活性較強,招之即來,揮之即去。

有的人同時做着多份工作,平台或公司為其繳納“五險一金”也不現實。但是,多數網約平台都會為他們購買人身意外險。

社會學專家馬坤表示,共享經濟下,“公司+員工”的方式逐漸被“平台+個人”的方式所替代,而新的問題與矛盾也由此産生。

像送餐、保潔、保健、維修等工種,入職和離職都在很短時間内完成。用形象一點的話說,“網約工”事實上是處在一種“U盤化生存”的狀态,可以“即插即拔”。

馬坤說,一個網約車司機可以在多個平台注冊,甚至可以上午開網約車,下午去送外賣,如果技能多,晚上還可以當個網約廚師。

新業态帶給勞動者的自由度和靈活性很高。這樣,“網約工”與用人機構的勞動關系就變得難以認定。

在國内,傳統的勞動關系要麼簽訂标準的勞動合同,要麼屬于非勞動關系,非黑即白,兩者之間沒有過渡地帶。但現實中,“網約工”和平台之間的關系,既有一定的勞動關系,但又有别于傳統的勞動關系。

中國目前還沒有像德國一樣,在法律層面規定一種“類似勞動關系”的形式。所以,這也使得“網約工”群體存在權益保障的盲區。

(文中受訪網約工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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