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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孩子升學家長假離婚,誰錯了?

時間:2024-10-20 06:07:44

石家莊市教育部門在就近入學上把部分孩子打入另冊,就算是纾解了教育資源不足的問題,本質也不是解決問題,而是逃避問題

石家莊市近期出現了年輕父母紮堆離婚的突出現象。“平時也就五六對,前天我們辦了18對。”石家莊市裕華區婚姻登記處一位工作人員說。

離婚率波動的背景是,石家莊一些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在執行“幼升小”政策時要求:父母和孩子3個人的戶口必須在一處才能上片内學校,否則隻能接受調劑。為了孩子在片内入學,一些夫妻二人中有一方戶口沒在片内的,為此就去辦了離婚手續。

我國《義務教育法》規定了學童就近入學的原則,其第十二條明确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适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由于未成年人的戶口一般附着于法定監護人,所以所謂适齡兒童、少年的戶籍所在地,自然是指學童與父母、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所在地。

就近入學雖然是原則,石家莊市教育部門卻對其适用範圍作出限定,自己設定了一個“父母和孩子3個人的戶口在一處”的約束條件,其本質是搞了一套土政策,顯著壓縮了适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的權利。

就現實而言,并非人人都是父母和孩子3個人戶口在一處那麼完美。雖然多數還是父母和孩子戶口在一起,但也有孩子父母戶口分離的情況,長期以來也存在小比例的單親家庭,甚至還有孩子随其他法定監護人生活的。無論屬于何種具體情形,适齡學童都有就近入學的權利,這跟其家庭狀況無關。

教育部門擠壓孩子就近入學的權利,據有關學者分析,或許是教育主管部門有不得已的苦衷,片區内孩子太多,容納數量有限,不得不采取這樣“極端”的措施。然而,問題也來了,施行這樣一個“土政策”,會不會給相關部門管理人員找到權力變現的機會?

擠壓孩子就近入學權利的結果,是那些權利被擠壓孩子的父母上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可能會有人站出來指責這些父母鑽制度的空子,并感慨人性幽微了。但如果孩子就近入學的權利得到保障,誰還願意去鑽制度的空子?

換個角度,就算是教育資源有限,擠壓孩子就近入學的權利其實是一種懶政。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必須始終把人民利益擺在至高無上的地位,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石家莊市教育部門在就近入學上把部分孩子打入另冊,就算是纾解了教育資源不足的問題,本質也不是解決問題,而是逃避問題;不是一年接着一年盡力而為,而是把教育資源不足轉化成一場矛盾。這跟一些地方把本轄區乞讨流浪人員“禮送”到外地沒什麼兩樣。

政府必須依法行政,這是一個常識,很多官員也經常把它挂在嘴上。法律适用上有從新兼從輕原則,就是适用法律要盡量對當事人有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政府的誠意也應當體現為做到盡可能對人民群衆最有利。出台土政策,對人民的合法權利随手設置門檻的舊思維,應當徹底更新,現在是時候多出滿足人民美好生活的實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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