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燈有味憶兒時 六、母親
時間:2024-11-07 10:38:53
舊時代,男婚女嫁,講究門當戶對。可是,我的父親和母親的結合,卻完全不是這樣。父親,扛大活出身,窮棒子一個;母親卻是大家閨秀,出身于一個滿族世家。金家——愛新覺羅氏,過去稱作皇族,有幾代都是清朝的文武官員。在外祖父家的特大樟木箱子裡,我曾經看到過祖輩傳下來的黃馬褂、頂戴、花翎,還有幾份八股文試帖,最顯眼的是一部朱筆點批的《朱子大全》,據說是很有些來頭的。不過,到了外祖父這一輩,老金家的家道已經中落,再沒有出人頭地的了。當然,正像《紅樓夢》中劉姥姥所說的“瘦死的駱駝比馬大”,所謂“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外祖父本人雖然沒有什麼功名,卻也絕非一般白丁,在五裡八村中仍屬于有地位、有清望的鄉紳。青年時期,他和我的祖父在一起做過生意,結下了交情;我父親少年時又在這個屯子讀過私塾,也是在老人家眼皮底下長大的;才氣和人品,赢得了他的屬意。後來,盡管貧寒、落魄了,但外祖父不忘舊情,在女兒十八歲那年,仍然主動送過來成親。姥爺、姥姥有四個女兒,後來,又過繼了一個兒子。我的母親是長女,自幼生活在大戶人家裡,衣食充足,見多識廣,有着良好的教養。過門以後,突然經曆辛勞、困頓的生涯,不僅沒有絲毫怨言,而且,很快就适應了艱難的環境,輔助我的父親支撐起家計。她真的像古代聖賢所說的,“君子素其位而行,不願乎其外,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君子按其當下的地位行事,不謀求本職以外的事。處身富貴,就按富貴人的身份行事;居于貧賤,就按貧賤人的身份行事。)稱得上一個标準的賢妻良母型的東方女性。相夫教子,安貧樂道,全家上下、街坊鄰裡,無不交口稱贊。由于外祖父恪守着“女子無才便是德”的古訓,盡管家境豐裕,卻不許女兒們讀書識字。四姊妹從小就熟練地掌握了針黹女工技術和盛行于滿族家庭的剪紙藝術。姊妹們的活動範圍有限,隻是龐大院落裡那片狹窄的天地。至于母親後來認得許多字,能夠看些通俗的話本、鼓詞,也能絆絆磕磕地讀幾段子弟書,都是在我父親的熏陶浸染之下,逐步習練而成的。母親個性剛強果斷,自尊心強,端莊穩重,有一種不怒自威的氣質。“任可身子受苦,絕不讓臉上受熱。”這是她經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話。她還常說:人貧不能志短;貧是外在的,志氣卻在内心。出嫁時,外祖父從箱子裡找出十幾匹細布,是姥姥在世時積攢下的,說要拿出一半,作為女兒嫁妝。可是,我母親執意拒絕,說妹妹們也都大了,留給她們成親時用。姥爺家裡養了許多隻母雞、大鵝,還有幾頭肥豬,一年到頭,雞蛋、鵝蛋、豬肉、葷油不斷,家裡人吃用,富富有餘。但我母親每次回來,都是吃完就走,從來不帶走一斤半兩東西。總是說,留給父親、弟弟,接濟幾個妹妹。私下裡,對我姥爺說:“親爹沒有啥說的,我在外來的弟弟、弟媳面前,要有個身價,不能像撿破爛的,見啥收拾啥,讓人看着不值錢,瞧不起。”母親有一句“口頭禅”,叫作:“一不當蝗蟲。二不當蛆蟲。”她解釋:莊稼地裡的蝗蟲,呼啦啦一大幫,轉眼就吃淨拿光;糞坑裡的蛆蟲,咕咕囔囔,沒事挑事。有些大姑姐,專門在雙親和弟媳中間撥弄是非,極端讨厭。母親賦性嚴謹,心細如發,口不輕言,平素很少和人開玩笑;對子女要求非常嚴格。在我四歲那年,有一次,她發現放在炕櫃裡的幾個特大的銅錢——“洪武通寶”,據說很值錢的——不知了去向,便懷疑是我偷偷地拿出去,在貨郎擔那裡換了糖球兒吃。于是,從早到晚審問我,逼着我承認。她鐵青着臉,目光炯炯似劍,神态峻厲得有些吓人。我大聲地哭叫着,極力為自己辯誣,并且,用拒絕吃飯、睡覺來表示抗議。母親沒辦法,隻好再一次翻箱倒櫃,最後到底找到了,原來是記錯了存放的地方。她長時間地緊緊地摟抱着我,深表悔愧之情;在爾後的幾十年間,還曾多次提到這件事,感到過意不去。我知道,母親是在望子成龍的心理壓力的驅使下,情急而出此。她看重的并不是幾個銅錢,而是兒子的人格品質、道德修養。這對我後來的為人處世、立身行事,産生了深遠的影響。在我成長的關鍵時刻,母親對我進行一番生命的教育,把志氣和品性傳遞給我,用的不是語言文字,而是行為。母親對子女,可說是愛之愈深,責之愈切,律之而愈嚴。即便是我童年時的遊玩、戲耍,她也未曾随意放過。記得有這樣三件事:你們。媽媽很看重這類問題,總是嚴詞厲色地告誡我。她說,這樣地取笑别人,是喪失人格、很不道德的。癡乜呆傻,本身沒有罪過;何況,殘疾人有了種種生理缺陷,不能像正常人一樣自由地活動,已經很痛苦了,如果我們再取笑他們,他們的心理會受到更大的傷害,甚至還會産生生不如死的念頭。所以說,取笑殘疾人,等于用刀子紮人家的心,這是非常殘忍的行為。媽媽還說,我們可以反過來想一想,也就是将心比心,假如有一天,自己也變成了殘疾人,行動發生障礙;或者癡乜呆傻,不能自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也有人去取笑你,那你是不是也會很氣惱、很傷心、很絕望啊!過年時節,來到家裡剛剛半年、與我同齡的姐姐的女兒何小,堂叔的女兒英子,還有我,三個孩子一起跪在炕上“抓嘎拉哈”。這是滿族兒童特别是女孩兒最流行的一種炕頭遊戲。“嘎拉哈”是滿語,即豬腿關節上的小骨頭,一般叫豬趾兒,每個都有四個面,分别是坑兒、肚兒、輪兒、背兒。那時,農家炕上都鋪着葦篾兒編織的席子。我們首先在席子上并排擺放三個嘎拉哈,再預備一個小小的布口袋,稱作錢碼子。遊戲時,将錢碼子抛向上方,趁此機會,趕快抓起一個嘎拉哈,或者将它翻動一下,按照規定進行排列組合,然後再把錢碼子用手接住。要在瞬間完成這一連串的動作,必須手疾眼快,動作靈活;有一失誤,就要算輸。遊戲的賭注是炒熟的花生——媽媽事先發給我們每個人的,大約有四五十個。女孩兒天生靈巧,她們兩個赢的時候多,但是,即便赢了花生也不舍得吃;而我,則是每次赢了立刻吃掉。這樣下來,待我輸時,由于沒有積存,就隻好欠賬了。氣得外甥女向姥姥告狀。母親說:“你小舅做得不對,叫他給你們賠禮吧,或者你們彈他的腦瓜崩兒!”我便立即站起,分别給她倆鞠躬。我以為事情已經一了百了;不料過後第二天,母親把我叫到身旁,批評說:這叫自私自利,損人利己。自私自利的人,是沒有朋友的。你以後還有臉和人家一起玩嗎?人家以後,也再不肯和你玩了。我紅着臉答說:我知道了,我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