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軍霞/文
逛街時,遇到從前的同事小軒,一向喜歡追求時尚的她,頭發淩亂,臉色憔悴,我關切地問道:“你怎麼了?”她歎了一口氣說:“我跟他分手了。”三年前,小軒出差時,偶然結識了一位男子,兩人很快就陷入了熱戀,後來幹脆搬到一起同居,每天下了班,他們就牽着手一起去買菜,俨然是一對甜蜜的小夫妻。
不料,随着時間的推移,當愛的激情漸漸消失,小軒慢慢發現男友不僅喜歡賭博,還向自己隐藏了曾經離異的經曆,當她為此質問對方時,換來的竟然是一頓拳打腳踢。小軒眼淚汪汪地離開,他卻很快又找上門來,甜言蜜語地哄她回去,還說自己之所以撒謊,完全是因為太愛小軒,害怕失去她……
小軒心軟,又跟了對方回去,不久之後,兩人又因為瑣事争吵,他竟然又沖她揮起了拳頭。後來,小軒終于下了決心,趁他不在家,收拾了自己的東西,徹底搬了出來。“他本來就不适合你,”我安慰小軒說,“你一定會遇到真正愛你的人。”
“以後的事情我不知道,但是現在,他居然跑到法院去起訴,說他在戀愛期間一共為我花費了一百萬,讓我必須償還他……”原來,小軒的這位男友非常有心計,他一直保留着兩人同居期間的各種消費證明,包括信用卡賬單、發票、合同等,兩人一起旅遊的車票門票,再加上買給她的禮物,雜七雜八加起來,居然真的是一筆吓人的巨款!
可是,小軒告訴我,自從和他在一起,兩人賺來的錢就放在一起,他的薪水還不如自己多呢,怎麼花來花去,就能花掉他一百萬呢?就算真的消費了這麼多,既然兩人同居,所有的費用也應該平攤才對,憑什麼算到她一個人的頭上?小軒為了應付這場官司,累得筋疲力盡,真的不知道,她和昔日戀人之間的這筆“舊賬”究竟應該怎麼算……
小軒的遭遇,讓我想起了一位老同學梅。當年,她和男友異地戀五年,他們費盡周折,卻因為各種各樣的羁絆,始終無法定居在同一座城市。終于有一天,梅主動提出分手,她說,與其兩人一起被折磨,不如放手,給愛一條生路。
兩人分手三年之後,梅忽然得到一個消息,他因為一次失誤失去了原本待遇不錯的工作,又因為失去了工作而再次失戀,現在變得十分自卑,每天都借酒消愁。梅果斷地請了假,第一時間飛到前男友所在的城市,對他河東獅吼痛斥了一番,又甩下一個裝着自己積蓄的大信封,這才轉身離去。
前男友沒有動用梅留下的那筆錢,将那筆錢原封不動還了回來,但是他終于又振作起來,當然,他後來又有了新的戀情。
我曾經問梅:“既然分手了,為什麼還要幫助他?”梅淡淡地一笑:“不管怎麼樣,他都是我曾經最愛的人,就算愛情不在了,親情還在,我怎麼忍心看他生活得不好呢?”
後來,梅結婚,前男友專程帶着自己的戀人一起趕來祝賀,并且送上一個厚厚的紅包。
像小軒一樣,梅和她的前男友,也是情了賬未了,但他們之間的這筆“舊賬”,卻讓人感覺那麼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