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小兩口最近卻經常鬧别扭,原因就在孩子身上。小強想要個孩子,小麗堅決不同意。小麗認為,火鍋店的生意剛剛好轉,還沒到可以松口氣的時候,這個時候要孩子,不是給自己添麻煩嗎?兩個人誰也說服不了誰,為此沒少吵架。
這天打烊回到家,兩人又為這事吵上了,小強一氣之下摔門而出,跑樓下喝悶酒去了。小麗一邊生悶氣一邊收拾屋子,當收拾到電視櫃的時候,看到機頂盒下面壓着一張紙,是一份《合夥經營協議》。這份協議是歡歡請一位律師朋友幫忙起草的,出于對閨蜜的信任,兩口子當初也沒仔細看就直接簽名了,這下正巧可以好好看看。看到第八條的時候,小麗突然“撲哧”一聲笑了,心中有了主意。
一個小時後,小強回來了,小麗笑呵呵地迎上去,問:“老公,如果我們現在要一個孩子,肯定會牽扯生意上的精力,這就不單是我們倆之間的事了,這是不是屬于合夥經營中的‘重大事項’?”
小強嘴一撇:“那又咋了,你想說啥?”
小麗沒接話,指着那份協議說:“你好好看看第八條……”
小強氣哼哼地拿過協議,隻見第八條這樣寫着:“合夥經營中的重大事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緻同意,方可實施。”小強剛想說什麼,小麗上前用手捂住他的嘴,說:“生活中我是你媳婦,但對于火鍋店,我可是合夥人之一哦!”
(發稿編輯:呂佳)(本欄插圖:包豐一顧子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