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小周騎車經過一家路邊早餐鋪,鋪子老闆正在做煎餅果子,又是抹蛋液,又是撒蔥花,再加上香噴噴的油條,那味道讓小周聞着都饞了。于是,他停下車,掏出零錢,讓老闆遞了一份煎餅果子過來。
話說這玩意兒就要趁熱吃,小周看看時間還算寬裕,索性将電動車停在路邊,自己站在車旁,一邊吃着美味早餐,一邊看着路上來來往往的車輛。
就在這時,“砰”的一聲,馬路中間一輛行駛中的電動車撞上了一輛汽車,由于速度過快,兩車撞擊後,電動車騎手被巨大的撞擊力彈向路邊……
這邊,小周還正在優哉遊哉地吃着煎餅果子呢,突然見一個人飛起向自己砸來。說時遲,那時快,小周顧不上吃東西,連忙側身往旁邊一躲,該“飛人”徑直砸到小周的電動車上……
小周驚得身子直發抖,過了好半天才回過神,他立馬撥打了120電話。
等救護車的時候,有很多路人圍了過來,小周退出人群,扶起自己被砸倒的電動車,看着車損傷不大,他也不打算追究誰的責任了,何況再不走,上班可要遲到了,于是小周跨上車,趕緊離開了事故現場。
令小周始料未及的是,幾天之後,“飛人”的家屬竟然找上了門……
直到這時,小周才知道,事故當天,“飛人”因救治無效,已經死亡了,而他的家屬是來找自己索賠的。
小周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大呼“倒黴”,委屈地說:“我隻是在路邊吃個煎餅果子啊,他從空中飛來,還差點砸到我呢!再說,他就算不是砸到我的車上,掉到地上也性命難保,這關我什麼事啊?虧我當時還撥打了120,喊救護車來救人呢……”
“飛人”家屬要求小周賠償各項損失16萬元,小周堅稱自己毫無過錯。雙方争執不下,也不接受任何調解。“飛人”家屬便将小周告到法院,要求小周賠償。
小周應該對“飛人”之死負責嗎?
律師點評:
《“飛人”砸來》故事涉及的一個法律問題,即違章停車造成後果的賠償責任。
故事中,首先要明确,該起事故是由逆向行駛的電動車和汽車相撞引起的,故這兩方均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其次,《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條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故事中,小周在非機動車道内停放電動車的行為具有違法性,應适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發稿編輯:丁娴瑤)
(題圖:孫小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