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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相軍:未竟的申訴

時間:2024-10-25 02:10:45

1991年,17歲的少年賈相軍被判定為一起強奸殺人案的兇手,入獄19年。27年來,他堅稱自己遭嚴刑逼供,定罪的依據均空口無憑,沒有直接的物證。不斷申訴,卻始終連自己的案卷都難以查閱。今年6月中旬,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安排專人團隊複查該案,僵持的局面,終有進展。

17歲“自投羅網”

一地煙頭,越積越多。說起27年前的強奸殺人案,賈相軍手中的煙就成了驚濤駭浪裡的救生圈。自被判入獄便不停申冤,刑滿釋放也近8年,獄中患的白癜風已将這個中年人的面容染得斑駁。翻案近日似有進展,他在賓館裡向記者們講述自己17歲以來的遭遇。屋中煙霧缭繞,一如至今仍撲朔迷離的“真相”。

1991年的夏至,正是山東聊城市北楊集鄉宋刑莊收菜的時節,跟舅舅一起賣煙的賈相軍,回到村裡幫父母幹活。6月24日早上8點半,他已經把自家地裡摘的菜都賣光了。他将闆車放到舅舅家,拿着身份證,獨自去朋友家門口會見警察。一位身着便服的人帶他前往聊城市公安局的保衛科詢問情況。

1.在新改建的房子裡,賈相軍夫婦抱着剛出生兩個月的女兒

2.宋刑莊路邊納涼的村民

3.賈相軍在老宅祭奠父母賈相軍是前一天從發小賈鸫口中得知傳訊消息的,為的是一個月前的強奸殺人案。在聊城市東南郊的龍灣村北,京杭大運河西側的環城湖邊有大大小小的魚塘。5月23日,村民抽水時,其中一個魚塘裡浮現出一具捆在自行車上的年輕女屍。喪命的女子身穿一件黑色夾克衫和牛仔褲,留着披肩長發,被發現時已全身膨脹。屍檢之後,警方斷定此女生前被人捂住口鼻、扼住喉嚨,遭到強暴,終窒息而死。賈相軍記得,這座80萬人左右的小城裡殺人的事少之又少,而女屍被發現時,市裡還有一人因為争執,用台球杆打爆了另一人的腦袋。接連的命案在市裡掀起大波,成為街頭巷尾熱議的話題。

警察聯想到兩日前龍灣村接到的一起報案,報案人的妹妹自5月20日下夜班便一直未歸,再無音訊。公安局辨認後,認定女屍正是失蹤的張桂玲,隻有20歲。賈相軍認識這位年初來此打工的東北女孩,她比自己大三歲,他們都曾在隆昌貿易樓做過數月的臨時工,有過短暫的交集。警方發現了這層關系,拿着死者照片向賈鸫确認後,讓他轉告賈相軍,“跟警察談談”。賈鸫曾讓賈相軍逃跑,賈相軍說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歪,“我都沒去過案發的地方,想警察找我可能就是了解下情況”。

他那時正過着最無憂無慮的生活,本就身材高挺、相貌堂堂,家裡收成還好,自己在市裡賣煙,掙錢多又輕松,晚上有大把時間和朋友玩,時常與賈鸫一衆發小,住在賈鸫看管的倉庫裡。抱着幫忙的放松心态,他告訴警察,貿易樓的一個員工懷孕,讓他去頂替幾個月,當年1月,他曾與死者共事過一個月,後來自己就去賣煙了,隻在3月前又在路上碰到過她兩次。但筆錄并未就此結束,警察又問他近幾天在做什麼,一個月前在做什麼。“讓我仔細回憶5月20日晚上的事,誰還記得清?”賈相軍惦記着回家摘菜,就要起身離開。

“那就在院裡好好想想吧。”警察不讓走,賈相軍才感到另有蹊跷。

“我先被铐在院中的水井上,又被铐到有螞蟻窩的樹上。”賈相軍大聲疾呼,遂被帶進屋中,铐在暖氣片上,挨着巴掌。晚上冒着細雨,他被轉至公安局,雙手分别被铐在床幫上。第二天一早,穿白大褂的警察取走他的唾液和血,又做了手模和腳模,複寫筆錄。6月27日,賈相軍被刑拘,他被送往看守所外的審訊室。賈相軍的噩夢開始了。

審訊室是一溜瓦房,賈相軍見到院内十幾名警察,有的光着膀子,腰裡别着槍。審訊室裡叫喊聲震天,他被單獨關在一間不見光的屋子裡,七八個警察分成三班,不分日夜地讓他認罪。“‘你要不認罪,揍死你送衛校700元解屍。’警察抓着我的頭往牆上撞,頭、鼻、嘴鮮血直流,牙被磕掉三塊。”拳打腳踢、電棒毆打、跪碎酒瓶子,賈相軍被輪番“伺候”。而警察軟硬兼施,告訴他即使認罪,未成年的他判刑後也可病保出獄。但頭幾天裡,賈相軍從未松口。

“我嘗試過自殺。在看守所的院裡,趁警察不注意,一口吞下一塊指甲蓋大的碎玻璃,結果卻什麼事也沒有。”賈相軍經受了七天七夜不眠不休的拷問,下巴被砸到水泥地上磕開,血流滿面後,終于崩潰。承認殺人後,警察開始幫助他“回憶”強奸和抛屍的細節。賈相軍記得,警察拿出一串鑰匙,說是他扔的,賈相軍已是待宰的羔羊,一口答應。而警察問他作案時周圍有什麼動靜。“我說:‘有人經過。’‘不對。’接着就給了我一下。‘是不是有狗叫?’我連忙應聲。”

從審訊室轉到監房,賈相軍仍沒少挨揍。“頭發蓬松,眼神發呆,腚都打黑了。”他的獄友在一份證言裡寫道,賈相軍晚上總在夢裡說“打死我吧,我不活了”。而8月裡的一天,提起公訴前,他一早被押上卡車,胸前挂着“強奸殺人犯”的紙牌,與挂着“盜竊犯”牌子的人一起,繞着城區遊街示衆。“我被警繩捆着,武警可狠呢,動一下就打,中午遊街才結束。”賈相軍起初希望有熟人看見,但他不敢擡頭,不敢出聲,很快就不再奢望。他難以感受周遭的動靜,恥辱、麻木、絕望。“再不會有人相信我了。”

屈辱與覺醒

賈相軍的父母從電視裡見到了遊街的兒子,在他們看來,兒子已“失蹤”一個多月。這段時間裡,他們開始并未在意。直到出事三天後,賈相軍的父親賈丘問賈鸫,才知道兒子被帶去了保衛科。他去要人,險些被行政拘留。警察不請自來,一次次到賈家搜查。賈相軍的母親念霞乃一介村婦,一見到警車,就吓得藏進被子裡。但怕歸怕,她家三個孩子,數老二賈相軍最老實,沒人信他有殺人的膽兒。可她能見到兒子,還要等再過四個月,賈相軍被判刑之後。那時,她已經瘋了。

當年10月22日上午,聊城中院開庭。賈相軍回憶,在庭上不論是檢方的指控,還是法官問話,他隻是哭。當時除了公檢法的人,還有兩個律師,其中一個是賈丘聘請的,“律師拿着一張紙念,說我未成年,希望量刑時予以考慮”。庭審一個多小時就結束了,合議庭當庭認定賈相軍犯強奸殺人罪,因作案時未成年,從輕處罰,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法警于是押着他走出法院大門,書記員突然追過來,隔着十幾米問:“上不上訴?”他開始沒回答,法警提醒他,現在成年了,上訴可能會改判死刑。等書記員走到他面前,他便回答不上訴,簽字按了手印。同年11月9日,山東高院下達刑事裁定書,核準中院一審判決。一個多月後,賈相軍轉入聊城監獄。

一審判決下來不久,話本就不多的母親逐漸不再理人,整日念叨“我兒子沒做這樣的事”。年底,一家人探監。賈相軍說,他的父母聽着他哭訴自己的遭遇,看到他衣服下面的傷痕,“我媽拉着我的手,說有鬼纏着我,讓我跟她回家。我知道她的精神已經很不好了”。

然而,賈相軍自此從絕望裡緩了過來。“就算為父母,我也要活下去。”為了申冤,他全力提高自己的素質。原先從不讀書看報的賈相軍,在獄裡把報紙視作珍寶。“各種報紙,我都會要來看,别人不給,我就用方便面和他換。”他把跟冤案有關的報紙珍藏起來,其他的廢舊報紙用來練字。他讓獄警幫忙報了專修學校的函授班,“全是為了寫申訴狀”。“會寫字不夠,還得知道怎麼寫。”為此,他又學習法律,上了兩個函授大專。

但1991年底時,被抓起來半年後,他卻對自己的“作案經過”和冤屈降到自己頭上的原因仍一頭霧水。直到次年1月,一名獄友将一份賈相軍剛剛招供後就登出的當地報紙遞給他,上面有一篇偵破強奸殺人案的紀實通訊。“我一看,就明白是怎麼回事了。”

那篇名為《智破疑案壯我警威——聊城市5·20重大強奸殺人案偵破紀實》的報道中記述,賈相軍曾多次寫求愛信追求張桂玲,均被拒絕。5月20日早上,他碰到張桂玲,聊天中得知她下班很晚,提議送她回家。晚上10點半,張桂玲下班,二人相遇。行至運河堤旁,賈相軍開始擁抱張桂玲,并企圖發生關系。張桂玲拼死抵抗,但賈相軍壓住她,堵住她的口鼻,扼住她的脖子,發洩獸欲。張桂玲的頭猛地向後一停,斷了氣。慌張的賈相軍把她兜裡的鑰匙扔進南側的湖裡,用她的腰帶把屍體捆在自行車上,沉入養魚池底。他在狗吠中逃離現場,到運河堤上睡了一夜,第二天一早來到賈鸫看管的倉庫,假裝前一晚同賈鸫和另一位好友馬東睡在一起。

賈相軍細數其中的“謊言”,動機和作案時間是引火燒身的關鍵,它們源于一張示愛的紙條和一張卸貨單。他承認與張桂玲同事期間,給她遞過一張紙條,但那是他的一位熟人梁虎想追,慫恿他轉交的,他隻記得落款是自己的名字,不過也懵懵懂懂地照做了。“我從沒想過追她,何況4月時家裡做媒,我已經和一位姓肖的姑娘定了親。”而5月20日案發當晚,賈相軍并不是假裝與賈鸫、馬東睡在一起,假造不在場證據。賈相軍回憶,那日前後的一周,他們都住在那個倉庫裡。“報道中說賈鸫、馬東一緻否認,又有一張20日的卸貨單,上面有另外兩個人的簽名,當晚是他們四個住在一起。但是審訊時,我見到過那張卸貨單,上面分明寫的是21日,而且20日那天,本來就住了5個人。”

當年,他把這些疑點告訴來探監的父親。賈丘也有一份相同的報紙,他在報紙上把每一處虛假的證據都畫線、編号,3000字的通訊标記了近30處。為了逐一反駁,他詢問證人、模拟現場的作案路線;托關系找人,探查案卷中的舉證;買來40多本法律書研究法條;與賈相軍探讨物證中的漏洞。

“獄友提醒我,現場采集到精斑或血液,隻要比對血型,就能确認是不是兇手。與父親見面時,我就把這些告訴他。”賈相軍記得,為了留下刑訊逼供的證據,他還請獄友寫下見到他傷痕累累的證明,摁上手印,在父親來探監時,趁獄警不注意,與寫在報紙上的材料一起,扔給三米高玻璃圍擋外的父親,賈丘把材料藏在褲裆裡,帶回家去。而有一次,賈相軍的弟媳婦帶來了照相機,在和他通話時,照下了他缺了的牙和下巴上的傷疤。“照相被獄警發現了,但我爸堅持說是為了給家裡老人留個影,最終也沒有管。”

傳遞着信息和材料,父子倆在監獄内外相互扶持,踏上漫長的申冤之路。

獄裡獄外的申訴長跑

“我的思想是幹淨的,不需要改造!”在監獄裡,賈相軍身上的傷口逐漸愈合,但他始終拒不悔罪。“記得有一次,監獄床頭牌的案别上,寫着‘強奸’兩個字,我拽下來扔在地上,和獄警們激烈地争吵。”心裡苦悶時,他就跟獄友打籃球,或是在日記裡向母親呼喊。而更多的時候,他看名人傳記,給自己打氣。“鄧小平、彭真,還有南非的曼德拉都進過監獄,跟他們相比,我也不能放棄。”

在獄友眼裡,賈相軍待人随和,卻十分怪異。幹完一天的活,别人打牌、看電視,他寫申訴狀、看報學習,并不會讓他顯得有多格格不入。但他幹活不要工分,後來不幹活,也不要減刑,而獄友之間聊得最多的也正是這些。“連減刑都不要,讓人無法理解。”崔西與賈相軍在獄中相識11年,因他是大學生,賈相軍與他十分親近。“他隻聊冤案,沒多少人搭理。”崔西回憶,獄裡的人對他的申訴不抱希望,也無所謂是否有冤屈,但見他堅持久了,也心生同情。“高院來人問過他,後來又沒了音信,大家替他惋惜,說他‘又沒把握住機會’。”

賈相軍将困難看成對自己的磨砺,越來越沉穩。崔西記得,剛與賈相軍接觸時,他一聽說法院要來人找他,“非常亢奮,走路都不穩”,其他獄友激他,他也會着急。但後來他把這些看淡了,隻專注于冤案,一遍遍寫申訴書,申訴沒有進展就寫血書。他對自己被刑訊逼供的經過、案子中的疑點、申訴相關的法條、法院的回複,乃至承案的法官、警察的名字、履曆,都倒背如流,甚至聶樹斌一類冤案的來龍去脈,也了如指掌。

“獄警大都知道我會配合他們工作,不逃跑、不惹事,但必須申冤。”賈相軍告訴我,監獄後來給他安排了相對寬松的申訴環境。父親探監時,他把冤案平反的報紙拿給父親,相互鼓勵,還會指導父親上訪的步驟。崔西記得,每次和父親見完面,是他最高興的時候,“感覺又有了希望”。

在監獄外,賈丘扛起了所有重擔,“屈打成招”成了他在村中的口頭禅,他的家被日複一日的申訴、上訪拖垮。

“他家原先在村裡屬上等,夫妻倆都能幹。”賈南是賈家的鄰居,比賈丘年紀輕些,他說,賈丘一直是村裡的小隊長,特别要強,處處和别的小隊比,人家有拖拉機,他也要有。這股心氣用在自己家裡,他種菜一絕,媳婦種得一手好棉花,“别人一畝地要是能掙一千,他家就能掙兩三千”,20多年前蓋的磚房也是當時村裡數一數二的“豪宅”。

可自打出了事,他跟村裡人的話題便幾乎隻有冤案。“他也顧不上種菜了,跑完聊城奔濟南,去完濟南上北京。”賈相軍的弟弟賈淳回憶,父親把列車時刻表抄在一個本上,專挑便宜的坐,“有一班去北京的火車才31塊錢”。但為了籌錢上訪,家裡還是得賣樹、賣糧食,“有一年揭不開鍋,隻能向鄰居借糧吃”。而他不願提自己的苦,唯有一次去北京上訪,在濟南被關了一個月。賈淳到聊城火車站接他,見父親餓得面黃肌瘦,回家後卻隻能就着醬油湯吃饅頭。

村裡人嘴上同情,心裡卻因為法院的審判而将信将疑,更有人刺激賈丘,“還隊長呢,兒子都進監獄了”。賈丘氣得不吃不喝,回家倒頭就睡覺。比賈相軍小三歲的賈淳受歧視最深,他在學校裡被叫“強奸犯的弟弟”。學校待不下去,家中斷了收入,大哥又常年不在家,賈淳17歲便外出打工掙錢,家裡隻剩下精神異常的母親。

據村民們說,念霞從沒和人吵過架,“賈丘跟人鬧矛盾,她都向着外人”。但兒子入獄後,她不但不認人了,自理能力也喪失了。賈淳記得,父親上訪時還要給她做飯,但母親後來出門就走失,還曾經跳過河,被村民救起才撿回條命。他們不得已,隻能把母親反鎖在家裡。“她很害怕,想逃出去,慢慢連飯也不會吃了,給她留包方便面,她要不直接吃了,要不就用涼水來泡。”

賈丘顧不了妻子,咬着牙也要去申冤。賈相軍算過,在他入獄期間,賈丘到聊城中院、山東高院申訴180餘次,赴最高法院、全國人大等中央機構上訪50餘次。除了上訪被送回,聊城中院在一審判決後兩次駁回申訴請求。1997年時曾出現過轉機,最高法院給山東高院發内部函,認為原裁判事實不清,要求查明。賈丘高興,跟村裡人說“年内孩子就能平反了”,等來的卻是5年後山東高院的駁回申訴通知書。

直到2010年12月21日,三次減刑後,賈相軍刑滿出獄,他回到老宅,見母親獨自坐在院中。“她身上髒兮兮的,我在她面前跪下,哭着告訴她,兒子回來了,她卻隻是呵呵地笑。”賈相軍說起案情,激動時會站起來手舞足蹈,而隻要提起母親,他就會落淚。“她已經不認識我了。”

閱卷無門,27年原地踏步

賈相軍出獄那天,村裡來了10輛車接他。雖然過了19年,賈相軍的樣貌變化不大,短頭發,白白淨淨的。賈淳說二哥對外面的世界有些陌生,“沒見過汽車,把車門都拉錯了”。城中高樓的起伏變化,他隻是一掃而過,頭等大事是去照相館,昂起頭,把獄裡拍過的門牙和下巴的傷疤又照了一遍。

回家看過母親,村裡擺了十幾桌歡迎他。村中的老人都認得他,和賈相軍年齡相仿的也變化不大。賈南說:“那時也沒人想案子,隻覺得是自家孩子終于回來了。”席間,他們塞給賈相軍錢,他也不要,再塞給他,他就扔在地上。後來有人幫他撿起來,有四五千塊錢,硬交給他,他才收下。“我家已破敗不堪,牆塌了,我回來時也無法再住。我拿那個錢買了輛摩托車,當搬運工、裝修工。”賈相軍知道,他要接下父親的重擔,申冤、養家。

賈相軍的代理律師周澤(左)、楊學林賈相軍開始嘗試适應新事物,學着用電腦、手機,回來三個月就結了婚,“對象帶着兩個孩子,沒有嫌我窮,也知道我坐的冤獄”。賈相軍打工賺了些錢後,在老宅旁邊蓋了自己的房子,但條件很差,屋裡臉盆裡的水,冬天都會結冰,凍得老婆孩子蓋着頭睡。“老婆抱着孩子哭,我就安慰她日子會好的。”

在村民看來,日子雖苦,但賈相軍變化不大,仍待人和和氣氣,春節時還幫寫對聯,隻是出外打工,與村民交流不多,不會像他父親一樣談自己的案子。隻有賈相軍自己知道,那是他有意為之。“村裡人聊天無非就是閑話,對我一點用也沒有。”曾經的閑言碎語對父親和弟弟的傷害,令賈相軍心中仍有芥蒂,他覺得村子如今隻是他居住的地方,别人問他案子,他會禮貌地拒絕,“那是我自己的事情,與你無關”。

那些曾經與自己案情有關的人,賈相軍四處尋訪、核實。他找到賈鸫,得知發現屍體後,警察抓進去很多人。他被捕後,賈鸫也被拘留了一個月,詢問5月20日晚上的事。“他們拿警棍、電棒吓唬我,說别人都說賈相軍晚上沒一起睡,怎麼就我說的不一樣?”賈鸫說自己聽警察一說,心裡害怕又沒底,就改了口供。賈相軍回來後,他和馬東把當年5月20日晚,他們在倉庫裡一起睡的事寫成證明,摁上手印。

作案時間的證據被“突破”後,賈相軍轉向自己的“作案動機”。關鍵的證據來自山東高院在1991年11月的複核報告。報告中記述,他住在龍灣村的遠房表姨、表姨夫當時說,賈相軍在同張桂玲談戀愛,還讓他們幫着提親。而在本刊采訪期間,賈相軍當着記者的面,跟表姨通話,他們夫婦二人表示:賈相軍有次問起過那個人,但從未提親,也不知他在同張桂玲談戀愛。

不過,包括複核報告在内的所有材料中,證言的出入并非最關鍵的問題。2014年9月,經其他律師介紹,賈相軍拿着材料到北京找到楊學林律師和周澤律師。他們發現,複核報告裡說,雖然沒有直接證據,但被告人的口供與屍體檢驗、現場勘查等情節吻合,“大量的間接證據可以認定是賈相軍作案”;又在通訊裡看到“十餘名幹警吃住都在看守所,拉開攻堅戰的序幕”和“審訊又持續了7天”的表述,覺得存在刑訊逼供的可能,認定賈相軍是“活着的聶樹斌”,沒有絲毫直接物證,僅憑口供就定了罪。

兩位律師免費接下案子,卻遇到層層的疑惑和阻礙。

“複核報告裡說,屍檢時提取出少量精斑,但因泡在水裡時間過長,無法驗出兇手的血型。但發現屍體是在案發三天後,時間并不長,且按理說,精斑更難檢測,能測到精斑,就應該能測出血型。”楊學林向我細數他的困惑。他們随賈相軍勘查案發現場,龍灣村如今已成高聳的龍灣小區,那片水域仍在,蘆葦已有一人多高。他們發現,賈相軍認罪後,警方并沒有帶他到現場做過辨認,這在他們看來十分反常。“即使在逼迫下,聶樹斌案也進行了現場辨認。僅憑口說,怎麼能保證路線的真實性?”

本刊記者緻電當年聊城中院的審判長,得知因年代久遠,他已“不記得了”,複詢問聊城市公安局,被轉至東昌府區公安局,未得回信。楊學林告訴我,相比于聶樹斌案,此案沒出現“真兇”,若想翻案,隻能從疑罪從無的角度入手,證明“沒有不能啟動疑罪從無的證據”。當前遇到的困惑,檢驗賈相軍的說法是否屬實,需要案卷來解答,或是從中找到直接能夠否定的賈相軍犯罪的證據;或是找到案卷中有罪供述,同當時證人證言的矛盾之處。但是,27年來,賈相軍和他的律師從未看過案卷。“之前沒有讓被告人看過案卷,就駁回了申訴,他們駁回的依據是什麼?”周澤十分不解。

然而,自2012年至今,賈相軍赴聊城中院和山東高院37次,希望閱卷的請求均被拒絕和推脫。“我從業16年來,從未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周澤回憶,2014年他們接到山東法院通知,在聶樹斌案閱卷同一天,赴山東高院閱卷。法官從門口把他們接到信訪大廳等待,立案庭的庭長告知他們,沒有立案前,律師閱卷不符合法律規定。“我當即拿出一本《刑訴法》給他,沒有找到相關法條。”又說即使律師無權閱卷,賈相軍作為當事人複制案卷是沒有争議的。“他起身請示領導,回來後說:‘閱卷問題以及申訴能否受理問題,他們研究有分歧,當天不能定。’”此後,相關負責人便一直不在。經本刊證實,山東高院最近告知他們,承辦法官出差,但已組成團隊複查賈相軍的案子,尚沒有案号。

“律師的責任就是為立案和審判提供針對性的意見,不讓閱卷,案件都不了解,我們怎麼寫申訴狀?倘若案卷中沒有問題,律師還能夠幫助做當事人的工作,建議他不必申訴。”周澤告訴我,從代理律師的工作來看,他們原地踏步了四年。這四年裡,賈相軍做上了小包工頭,自己的親生女兒剛剛出生,而他的父母已相繼去世。

(文中除賈相軍外,其餘皆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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