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浙江省長興縣在全國率先實行河長制。以生态建設為統領,強化制度創新,補足短闆,敢于亮劍,實現了從“環境保護重點監管區”到“國家生态文明建設示範區”的華麗轉身。
長興隻是浙江治水的一個縮影,十多年來,浙江不斷健全完善河長制體系,傾全力治水、管水、護水,改善了生态環境,蓄積了發展動力,赢得了百姓點贊,畫出了美麗浙江的最大同心圓。
2016年12月,中辦、國辦印發了《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将河長制推向全國。
一年多來,河長制促進了“河長治”,“河暢、水淨、岸綠”目标正在實現。許多地方河湖之水淨了、魚多了、鳥來了。
2018年1月,中辦、國辦印發《關于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指導意見》,從治河到治湖,治水全覆蓋。
從河長制到湖長制,一字之差,開啟了新時代生态環境建設新篇章,從江河源頭到大江大河,乃至支流,河湖健康有了忠誠的守護人。
編輯:郭梁美編:楊東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