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鄭系北京一所高校的大三學生,看到同學紛紛購買新手機,他也難以按捺内心的沖動。可因手頭拮據,沒有錢款購買,看到網上有人經營“校園貸”業務,小鄭左思右想後決定找到他們貸款買手機。
2017年11月8日,小鄭從一家小額貸款平台借款3000元,借款期限半年,借款利率年息10%,平台按照年息1%收取服務費。約定的借款期限将至,平台向小鄭發送還款通知函,但他沒錢,遲遲未向平台返還借款、利息和服務費。
後這家校園貸平台訴至法院。小鄭答辯稱,他确實向平台借過款,但是平台貸款利率高于銀行貸款利率,服務費也沒有收取依據,隻同意按照銀行貸款利率的标準歸還本金和利息,不同意其他訴訟請求。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額貸款平台與小鄭之間存在合法的借款合同關系,小鄭收到借款後未及時歸還本金和利息是造成本案糾紛的主要原因。現小額貸款平台依據雙方達成的借款協議主張歸還本金、利息及服務費并無不當,應予支持。
海澱法院上地法庭徐星星法官表示,正規合法的校園貸具有一定的存在必要,可以适時地解決大學生的緊迫經濟問題。但較多不良非法借貸平台利用大學生社會經驗缺乏、判斷是非能力薄弱,多采取虛假宣傳、降低貸款門檻、隐瞞實際資費标準等不合規手段誘導大學生過度消費或惡意貸款。大學生應當樹立理性科學的消費觀,避免盲目消費,克服虛榮攀比從衆的消極心理,提高自己甄别是非的能力,切忌随意聽信虛假廣告宣傳和他人慫恿诓騙。
大學生深陷校園貸的案例數不勝數,今年7月就有一名大學生因開支無度,向多家校園貸借錢。在無力償還貸款時,甚至盜走母親的銀行卡。雖然最終這名女大學生免予刑事處罰,但此事應引起社會關注。
徐星星提示大學生,如果遇到經濟上的困難,應首先選擇向家長老師求助,或者去正規的金融貸款部門解決,謹防陷入非法校園貸的圈套。大學生身處校園象牙塔,也應當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風險防範意識,積極學習法律法規知識,成為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防止因為法律知識缺乏而緻上當受騙。
此外,學校等部門應當适時開展普法活動,運用真實案例讓學生們了解非法校園貸的惡果,實現防患于未然。當發現處于危險緊急的泥淖時,學生們應當及時告知父母和老師,必要時盡快向公安機關、法院等部門尋求幫助。
手遊圖片網上下載法院判令解除合同
小楊系北京一所藝術大學的美術專業學生,于2015年10月31日與北京一家遊戲公司簽訂了《手遊原畫繪制項目合同》。
按照合同約定,小楊為遊戲公司繪制手遊任務形象4張、遊戲圖标41個、配套場景4張和遊戲界面7張。小楊交付作品後,遊戲公司經查驗發現均系從網絡下載而來。遊戲公司另行與他人簽訂合同重新繪制相關圖片,花費13000元,同時因工作進度減緩造成損失達20000元。
為此,這家遊戲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解除雙方的《手遊原畫繪制項目合同》,并要求小楊返還已支付的預付款3360元、支付遊戲公司損失33000元。小楊辯稱,其已經按照合同約定提交全部作品,不存在遲延履行的問題,遊戲公司表示收到并未對作品提出任何異議,雙方僅對結算是否依據最初的報價發生争議。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庭審中雙方均認可繪制為設計創作的意思,小楊亦承認部分作品系從網上下載,因此,小楊提交的作品不符合質量要求的通常标準。故遊戲公司以小楊根本違約為由要求解除合同、返還預付款3360元,并無不當,法院予以支持。因遊戲公司無法證明超出的成本費用與本案的關聯性,法院對其要求小楊賠償損失的請求不予支持。
徐星星法官表示,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大學生簽訂民事合同後,也應當全面依法履行自身義務,切不可存在投機取巧的違約行為,否則即應當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徐星星法官提醒大學生,在社會上做兼職,簽訂民事合同時,應當仔細謹慎閱讀合同條款,理解雙方的權利義務分配,對于有疑問的合同條款應當及時與合同對方溝通商榷,切勿稀裡糊塗簽訂合同了事。對于合同核心權利義務,應當謹記于心,謹慎履行。
“誠實守信對于大學生來說不但是一項道德準則要求,更是其民事交往活動中應當遵守的法律準則。”徐星星法官提醒大學生,在學校期間,如若能夠憑借自身能力創造經濟收益固然值得鼓勵和肯定,但是以遵紀守法的良好公民标準要求自己更加重要。
抄襲、剽竊等行為不僅違反道德準則、契約精神,而且可能屬于違法犯罪,是萬萬不可取的。
□9月3日《北京晨報》黃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