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8月,有質疑者在《中國集郵報》相繼發表了《論清代浙江〈排單〉的真僞》和《再論清代浙江〈排單〉的真僞》兩篇文章,收藏單位的專家也連發兩文呼應質疑者,就這件排單所涉及的收件人職官等史實進行過商榷。當時所有讨論,今天看來也還在學術範疇之内。在收藏單位辨明了收件人“溫處兵備道”有詳盡史料支撐後,該質疑者未再回聲。
但今年7月以來,該質疑者通過博客和微信自媒體,以《出現在國家名片上的檔案赝品》為題,一口斷定這件流傳有序的排單文物“純粹是一件現代捏造的赝品”,這恐怕就超越了學術範疇,且有損于收藏單位和中國郵政的名譽。
質疑者這次搬出的論據是排單上所填12座驿站,有11座在嘉慶和嘉慶以前就已裁撤,并搬出《嘉慶重修一統志》和雍正《浙江通志》,以為鐵證如山。情況究竟如何,讓我們看個仔細。質疑者将兩種史料撮要為:
浙江驿:明洪武九年置驿丞,本朝乾隆二十一年,裁歸城南務大使兼理。
會江驿:宋嘉定中建,明洪武三年徙置,本朝有驿丞,今裁。
桐江驿:在桐廬縣,有驿丞,今裁。
富春驿:在建德縣,明洪武九年改今名,有驿丞,今裁。
濲水驿:在蘭溪縣,明洪武十四年改今名,本朝康熙十二年裁。
雙溪驿:明置雙溪馬驿和雙圓水驿,本朝并為雙溪水馬驿,雍正二年裁,歸府經曆兼攝。
華溪驿:在永康縣治西,明初建,本朝康熙元年裁。
丹峰驿:在缙雲縣南,明初遷此,本朝康熙元年裁。
括蒼驿:在(處州)府城南,明置,舊有驿丞,今裁。
芝田驿:在青田縣南一裡,明置,本朝康熙元年裁。
象浦驿:在(溫州)拱辰門外,明初置,康熙三十九年奉裁,歸并永嘉縣。
1稍有郵驿史知識的人一眼就會明白,這裡說的“裁”,裁的是驿丞,而非驿站。如果這位質疑者再多看幾頁相關志書,就會看到涉及驿站的部分,通篇都有“裁”,難道有清一代,全國範圍的大多數驿站到了嘉慶年間都被裁撤了嗎?
這裡簡要介紹一下裁驿丞是怎麼一回事。裁驿丞最著名的一次發生在乾隆年間,鑒于驿丞管理驿站弊病甚多,乾隆皇帝谕令将驿站财權由驿丞收歸州縣,同時大量裁撤驿丞以減少國家開支。這就是發生在乾隆二十年(1755年),于全國範圍内實施的“裁驿丞,歸州縣”的大變革。這件郵驿史上的著名變革,其實質是将驿站的财政負擔由中央轉嫁到地方。
驿丞管理驿站是明代制度,清代前期相沿未改。最明顯的弊病是驿丞所能動用的經費相當有限,且按季發放,因不能大量預購馬料,至青黃不接就難以為繼。倘無州縣财政支持,就不能很好地應付豆草等馬料的物價波動。由于驿丞管驿頗多诟病,雍正年間即有大臣提出裁撤驿丞。乾隆十八年(1753年),經兩江總督鄂容安奏請,引發了一場各省官員的全國性大讨論。反複醞釀後,乾隆皇帝下旨在全國範圍内裁撤驿丞,将驿站事務徹底調整,理順為州縣官兼管,佐雜官移駐兼管,個别驿站仍由驿丞專管的三種管理模式。
清代裁撤驿丞,局部的和個别的早在順治年間就開端啟。如順治十六年(1695年),山西巡撫白如梅奏言:“驿馬新例,盡歸州縣官養,則除極沖以外,凡同城之驿丞可裁也。”到雍正四年(1726年),“将在城各驿悉行裁并州縣,其路當孔道離城較遠之驿,仍令驿丞專管”。至乾隆十一年(1746年),僅《清會典事例》所記,全國已經裁撤的驿丞就達132員。裁驿丞是清代驿傳管理體制的重大變革,所以會一一記載在當時的各種志書中。整個情形是一個由特殊到普遍,從局部到全面的推行過程。然而,即便是乾隆二十年(1755年)推行全國,也沒有搞“一刀切”,而是因地制宜。如州縣官本職尚為輕簡或距驿站道裡較近,則就歸州縣官直接兼管。但若是一個州縣轄有數個驿站,州縣官首尾難顧,就派遣州縣佐雜官去兼管。甚至還有調整驿站隸屬關系,由相鄰州縣跨境兼管的情況。而要沖大驿,如天津縣楊青驿,雖然近在城外,但因“水陸相兼,夫馬并管,津邑附府首沖政務繁多,如再将驿務責令知縣管理,不無顧此失彼之虞”,因而最終保留了驿丞。乾隆十三年(1748年),全國有驿丞265員;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全國所剩驿丞還有73員,到光緒年間也還有64員。
斷定中國郵政郵票博物館所藏光緒十年浙江布政使司排單為“檔案赝品”者,是以專業人士的隐喻自居,卻置質疑曆史檔案真僞的專業流程于不顧。而當有人指正這件排單所涉驿站在光緒朝《大清會典事例》上記載得明明白白,詳詳細細,質疑者認為光緒《會典事例》照抄嘉慶《會典事例》,是“以訛傳訛”;而嘉慶《會典事例》屬“錯誤記載”。如此說辭,恐怕更不可取。
(責編:焦冰雕)
參考文獻
1.劉文鵬:《清代驿傳及其與疆域形成關系之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
2.王昱淇、廖吉廣:《乾隆朝州縣驿站管理改革研究—以乾隆二十年的驿丞裁撤為中心》,《曆史檔案》,201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