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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讓韓愈喪了性命的上書

時間:2024-11-08 01:27:31

古代大臣的上書,往往會帶來上書者人生命運的轉折。我們很容易想起戰國時秦國李斯給秦王嬴政上的《谏逐客書》,想到西晉李密給晉武帝司馬炎上的《陳情表》。前者,本在秦國做客卿的李斯,因韓國人鄭國在秦幫助修建水渠,以鉗制秦國攻打諸侯的力量,被發覺以後,秦國宗室大臣以諸侯之人事秦、大多為其主而離間秦國為由,“請一切逐客”。李斯本是楚人,固在驅逐當中。于是他上了《谏逐客書》,陳說秦王嬴政不像祖輩重人輕物,而是重物輕人,驅逐賓客以幫助諸侯,不是跨海内制諸侯之術,“求國無危,不可得也”。秦王嬴政讀罷深有感觸,立即下令撤銷了驅逐令,恢複李斯的官職,後來李斯官至秦朝丞相。後者是李密寫給晉武帝司馬炎的奏章。晉武帝征召李密為太子洗馬,李密陳情,說自己的祖母劉氏已經九十六歲,“日薄西山,氣息奄奄,人命危淺,朝不慮夕”,深情表白“臣無祖母,無以至今日;祖母無臣,無以終馀年。母孫二人,更相為命,是以區區不能廢遠”。晉武帝看到他的奏章後,為他的一片孝心所感動,同意他的請求,并賞賜奴婢二人照顧他的祖母,讓他為祖母養老送終後再上朝做官。

這是很典型的故事,對于李斯和李密來說,因一封上書而改變命運都是人生的幸事。但因為上書而丢官的大有人在,其中就有唐代的韓愈。韓愈一生有兩次因上書遭貶,第一次是唐德宗貞元十九年(803),那時韓愈任監察禦史,上《禦史台上論天旱人饑狀》等,直言天下人因天旱“棄子逐妻以求口食,坼屋伐樹以納稅錢”,緻使“寒餒道途,斃踣溝壑”,德宗不納,把他貶到連州的陽山(現廣東陽山縣)。第二次是唐憲宗元和十四年(819),憲宗欲從陝西鳳翔的法門寺迎取佛骨舍利供奉宮中,韓愈不以為然,上《論佛骨表》,一題作《谏迎佛骨表》,結果險些丢了性命,最後在刑部侍郎的任上被貶潮州。這裡要說的就是他的《論佛骨表》。

佛教在東漢從印度傳入中國,魏晉之際玄學興起,儒、道、釋三教漸有融合之勢,經南北朝至唐,三教的融合依舊,一些人在儒家、道家思想之外受佛教的影響,這是一種常态。而韓愈是固執的儒者,他視道、佛為異端,曾在有名的《原道》篇裡數說以仁義為核心的儒學道統,力排佛、老。他說儒學道統的傳承軌迹:“堯以是傳之舜,舜以是傳之禹,禹以是傳之湯,湯以是傳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傳之孔子,孔子傳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傳焉。荀與揚也,擇焉而不精,語焉而不詳。”他說的“荀”是戰國晚年的儒學集大成者荀況,人稱荀子;“揚”是西漢時期的揚雄,揚雄是文字學家、辭賦家和思想家。揚雄之後韓愈沒說誰繼承了儒學道統,北宋歐陽修說揚雄之後能夠繼承儒學道統的就是韓愈。韓愈以儒者自居,堅定地捍衛儒學道統。甚至在《原道》中說:“不塞不流,不止不行。人其人,火其書,廬其居。”後面的九個字說得斬釘截鐵,意思是要把佛、道之徒還俗,把他們的經書都燒掉,把佛寺、道觀都改造成民房。難怪唐憲宗要把佛骨迎到宮中供奉的時候,韓愈挺身而出,激烈反對,《論佛骨表》就是這樣問世的。

韓愈說佛是“夷狄之一法”,顯然是他的思想偏見,但這一思想對于他來說可謂根深蒂固,他在《原道》裡也表達過不能将“佛”這一“夷狄之法”淩駕于先王之教上,或說是儒教之上。但他言及佛教在東漢流入中國後,忽地把筆宕開,叙說黃帝、少昊、颛顼、帝喾、帝堯、帝舜、夏禹直到周穆王在位年數和享年多少。這在較早的曆史上其實并沒有明确的記載,《史記·五帝本紀》為黃帝、颛顼、帝喾、帝堯、帝舜作傳,都沒有提到他們在位多少年,活了多少歲。後來西晉的皇甫谧作《帝王世紀》,提到上述這些帝王在位與享年的情形。他們在位也好,享年也好,實際都被誇大了,何曾真有“黃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歲”、“帝堯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歲”這樣的事呢?而韓愈要借此說明一個道理,這些帝王居位長久,生命長久,“非因事佛而緻此也”。因為那時候佛教沒有進入中國,也就無帝王事佛之事。這些叙說看似平淡,實際上隐含了韓愈說理的尖銳鋒芒——因為唐憲宗事佛想的就是長命百歲。韓愈說,不事佛實際上是可以長壽的,不信你看看曆史。

韓愈轉而審視佛教流入中國以後的狀态,他陳述了漢明帝開始到南北朝事佛的帝王史或者說是王朝史,這是怎樣的情形呢?漢明帝劉莊是首位接受佛教的帝王,他使佛教在中原得以傳播,但隻活了四十八歲,在位僅十八年,漢明帝之後的章帝、和帝、殇帝、安帝、順帝直到漢獻帝,這一時期東漢朝廷的宦官與外戚交相争鬥,你死我活,導緻帝王一再更替。果真是“亂亡相繼,運祚不長”。客觀上,東漢以後的朝代都“運祚不長”,如西晉五十年,東晉八十三年,南朝宋五十九年,南齊二十四年,南梁五十六年,南陳三十三年,最長的北魏一百四十八年。其中除了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外,其他朝代的帝王居位的時間都不長,所以韓愈說他們“事佛漸謹,年代尤促”。這些朝代中,以南梁和北魏禮佛風氣最盛,且不說南梁,北齊魏收作《魏書·釋老志》說佛道之事,北魏楊衒之作《洛陽伽藍記》記北魏都城洛陽的佛寺盛況,事佛為一時之極。

梁武帝蕭衍原本善騎射弓馬,勤政不怠,後皈依佛教,講經說法,廣建佛寺,盛造佛像,且身體力行,多次舍身同泰寺,戒酒肉和女色,鼓勵向佛。甚至“宗廟之祭,不用牲牢,晝日一食,止于菜果”。他對佛教這樣癡迷,所以人們稱他為“菩薩皇帝”。這導緻了當時無神論者範缜的深切憂慮和激烈批評,範缜在《神滅論》中說“浮屠害政,桑門蠹俗”。隻因那時“家家棄其親愛,人人絕其嗣續,緻使兵挫于行間,吏空于官府,粟罄于堕遊,貨殚于泥木”。朝政松馳,部将侯景叛亂,梁代都城建康(今南京)淪陷,梁武帝蕭衍餓死在台城。這場史稱“侯景之亂”的叛亂四年後方得平定,而信佛成風的梁代也漸趨衰微。果真是“事佛求福,乃更得禍”。韓愈進而得出結論:“由此觀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韓愈随之和緩語氣,說唐高祖李淵接受隋恭帝的禅讓,稱帝建立大唐王朝之後,本想取締佛教,隻是由于那時的大臣目光短淺,不能洞曉先王之道、古今所宜,用先王聖明革佛教之弊,以緻這事就放下來了。他稱唐憲宗為“睿聖文武皇帝陛下”,這“睿聖文武皇帝”是元和三年(808)君臣給憲宗上的尊号,接着說他“神聖英武,數千百年已來,未有倫比”,是對憲宗“元和中興”的贊譽,遺憾的是唐憲宗和唐玄宗一樣,善始而不能善終。韓愈在這裡特别說的是憲宗對佛教的态度,他說您“即位之初,即不許度人為僧尼道士,又不許創立寺觀”,不是繼承了高祖之志嗎?誰想到您改弦更張,走到事佛的路上去了呢?退一步說,您就是不能繼承高祖之志,也不能夠推動佛教走向興盛呀?

唐憲宗晚年不再奮發,他在位十五年,隻活了四十三歲,正當風華正茂、大有可為的時候卻死去了。他癡迷于佛道,最後據說竟死于宦官陳弘志之手,也是莫大的悲劇。唐憲宗一生多次迎取佛骨到宮中供奉,元和十四年(819)的供奉,憲宗讓中使(宦官)杜英奇率三十多位宮人,拿着香花,前往鳳翔的法門寺迎請佛骨舍利到京城長安的皇宮,自然有群僧相随,又帶動諸寺、衆生供奉,成一時盛況,韓愈憂心不已。他對憲宗皇帝說:“臣雖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豐人樂,徇人之心,為京都士庶設詭異之觀、戲玩之具耳。安有聖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這話說得有些微妙。本來唐憲宗是惑于佛的,是希望崇奉佛骨以祈求福瑞祥和的,但他正話反說,說唐憲宗并無此意,不過是在年成很好、百姓高興的時候,順從民心,把迎佛骨到宮中供奉當作是“詭異之觀、戲玩之具”,率大衆遊樂一場而已。這和韓愈稱佛教為“夷狄之法”一樣,亦可見他對佛教的輕蔑态度。

韓愈說,我知道陛下是這樣,但“愚蠢冥頑”的百姓不知道,看到陛下迎佛骨供奉宮中,認為陛下是真心事佛,于是會說天子聖明都一心敬信,我們這些小民百姓難道不應該舍性命以供奉嗎?于是出現“灼頂焚指,百十為群,解衣散錢,自朝至暮。轉相仿效,唯恐後時,老幼奔波,棄其生業”的局面,長此以往,“必有斷臂啖身以為供養者”。韓愈後一句話雖是對百姓棄其生業,為事佛而灼頂焚指、解衣散錢現象的推斷,在這一推斷中,看似一件小事的迎供佛骨,令他的憂心更甚,明言“傷風敗俗,傳笑四方,非細事也”。韓愈是主張用儒家思想治理天下的,憲宗此舉,在他看來導緻了嚴重的社會問題,與他治理國家的思想完全背離,當他說出事佛會傷風敗俗的時候,内心是相當沉重的。

上面提到韓愈的《原道》,展示了他斥佛不留馀地的一面。但在這篇給憲宗的上書中,對佛教的态度稍有不同。他說佛雖然不道先王之言,不履先王之行,不懂先王的君臣之義、父子之情,但是,如果他們健在,奉國命來朝京師,也可以給他們相應的禮遇,“宣政一見,禮賓一設,賜衣一襲,衛而出之于境”。這樣就足夠了,不要讓他們以佛法迷惑大衆。對于佛教、佛法,從韓愈現存的著述來看,他并沒有精深的研究,他斥佛是基于執着儒學道統的樸素立場。這番看起來還算客氣的話,随後又被他所說的“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兇穢之馀,豈宜令入宮禁”給粉碎了。他說陛下您不是要祈福嗎?祈福也當是令巫祝之人先用桃杖和掃帚祓除不祥的。可您既不用巫祝,又不用桃杖和掃帚,群臣都奉承您,有過錯也不直言,他們不以為恥辱,我是以為恥辱的;他們不說,我是按捺不住要直話直說的。

韓愈出身孤苦,是靠自己勤奮向學、中進士後進入仕途的,為官并不容易。但他素來敢于仗義執言,不以自己所任官職為念。他勸唐憲宗說,這佛骨舍利就别供奉了,最好的處置辦法是“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諸水火,永絕根本,斷天下之疑,絕後代之惑”。他要徹底舍棄佛骨舍利,斷了人們的念想,讓人們不為佛所迷惑。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會“使天下之人,知大聖人之所作為,出

于尋常萬萬也,豈不盛哉!豈不快哉!”這樣做,似乎也顧全了唐憲宗的臉面。最後,他不忘說了一句:“乞佛如有靈,能作禍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鑒臨,臣不怨悔。”他是非佛、斥佛的,如非佛、斥佛會帶來災禍,韓愈說所有的災禍我一人來承擔,無論将會遭遇什麼,我都無怨無悔。《論佛骨表》寫到這裡,韓愈排佛、斥佛的果決和對憲宗皇帝的忠誠都躍然紙上。在他的話語中,傾注了可舍棄性命以報天下和君王的情感。但唐憲宗初讀他的上書,卻不是感動而放棄自己的行為,而是大發雷霆,要奪韓愈性命。

唐憲宗最惱怒的是韓愈在這封奏章中,說東漢後期至唐以前各朝年代短促,帝王壽命不長。居帝王高位者,誰不想延年益壽,統治久長?可韓愈說事佛将不得久長。《舊唐書·韓愈傳》記載:“疏奏,憲宗怒甚。間一日,出疏以示宰臣,将加極法。裴度、崔群奏曰:‘韓愈上忤尊聽,誠宜得罪,然而非内懷忠懇,不避黜責,豈能至此?伏乞稍賜寬容,以來谏者。’上曰:‘愈言我奉佛太過,我猶為容之。至謂東漢奉佛之後,帝王鹹緻夭促,何言之乖剌也?愈為人臣,敢爾狂妄,固不可赦。’”唐憲宗不願寬恕他,是因為韓愈實際上詛咒了他事佛也将短命,沒想到韓愈一語成谶,第二年憲宗就命喪黃泉了。當時,唐憲宗在憤怒之下,恨不得馬上把韓愈的腦袋砍了,所幸宰相裴度等人為韓愈求情,說韓愈言有冒犯,但本心忠誠,陛下隻有寬容他,以後才有人敢說話,不然就堵了言路。憲宗這才退讓一步,把韓愈貶為潮州刺史,以解他一時的心頭之恨。

韓愈被貶以後,寫了一首廣為傳誦的詩,題為《左遷至藍關示侄孫湘》,全詩如下: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貶潮州路八千。欲為聖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殘年!雲橫秦嶺家何在?雪擁藍關馬不前。知汝遠來應有意,好收吾骨瘴江邊。

韓愈在這首詩裡訴說自己谏迎佛骨供奉宮中的基本動機,沒有想到竟是被貶潮州的下場。他想到潮州地處偏僻,瘴氣濃厚,想必有去無回了,于是對侄兒韓湘說,到時候你來為我辦理後事吧。這年已經五十一歲的韓愈心裡很悲戚,也很無奈。他到潮州後依循舊例寫了《潮州刺史謝上表》,除了表示感謝憲宗皇帝的不殺之恩外,特别說潮州“州南近界,漲海連天,毒霧瘴氛,日夕發作。臣少多病,年才五十,發白齒落,理不久長;加以罪犯至重,所處又極遠惡,憂惶慚悸,死亡無日。單立一身,朝無親黨,居蠻夷之地,與魑魅同群,苟非陛下哀而念之,誰肯為臣言者”。他自呈哀情,說潮州的環境惡劣,自己的身體非常不好,按理活不長久,況且内心又惶恐不安,不知道在哪一天會死在潮州。在這種時候,沒有誰能夠救我,懇請憲宗開恩赦免。為此還毫不掩飾地表白道:“臣受性愚陋,人事多所不通,惟酷好學問文章,未嘗一日暫廢,實為時輩所見推許。臣于當時之文,亦未有過人者。至于論述陛下功德,與《詩》《書》相表裡;作為歌詩,薦之郊廟;紀泰山之封,镂白玉之牒;鋪張對天之闳休,揚厲無前之偉迹;編之乎《詩》《書》之策而無愧,措之乎天地之間而無虧,雖使古人複生,臣亦未肯多讓!”這番乞憐求用,坦言自己的文學才能和作用,把自己所作詩文與《詩》《書》相較,實在是很自許的。他低三下四地表示願意為文頌聖以盡忠,着實又顯出性格中懦弱的一面。

唐憲宗看了這封謝表之後,真正地感動了,想一想韓愈的谏言,心生悔意,對身邊的大臣說:“昨得韓愈到潮州表,因思其所谏佛骨事,大是愛我,我豈不知?然愈為人臣,不當言人主事佛乃年促也。我以是惡其容易。”這“容易”是放肆之意,憲宗說,是韓愈言辭過于放肆,所以他發火了。他想重新啟用韓愈,卻遭一向讨厭韓愈性情狷直的皇甫鎛的反對,隻得作罷。第二年,也就是元和十五年(820),才征召韓愈為國子祭酒,讓韓愈離開潮州,回到長安。這些當然是後話了。(作者單位:海南師範大學文學院)

附:論佛骨表韓愈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後漢時始流入中國,上古未嘗有也。昔者黃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歲;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歲;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歲;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歲;帝堯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歲;帝舜及禹,年皆百歲。此時天下太平,百姓安樂壽考,然而中國未有佛也。其後殷湯亦年百歲,湯孫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書史不言其年壽所極,推其年數,蓋亦俱不減百歲。周文王年九十七歲,武王年九十三歲,穆王在位百年。此時佛法亦未入中國,非因事佛而緻此也。

漢明帝時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後亂亡相繼,運祚不長。宋、齊、梁、陳、元魏已下,事佛漸謹,年代尤促。唯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後三度舍身施佛,宗廟之祭,不用牲牢,晝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後竟為侯景所逼,餓死台城,國亦尋滅。事佛求福,乃更得禍。由此觀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則議除之。當時群臣材識不遠,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闡聖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嘗恨焉!伏惟睿聖文武皇帝陛下,神聖英武,數千百年已來,未有倫比。即位之初,即不許度人為僧尼道士,又不許創立寺觀。臣常以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縱未能即行,豈可恣之轉令盛也!

今聞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鳳翔,禦樓以觀,舁入大内,又令諸寺遞迎供養。臣雖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豐人樂,徇人之心,為京都士庶設詭異之觀、戲玩之具耳。安有聖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難曉,苟見陛下如此,将謂真心事佛。皆雲天子大聖,猶一心敬信;百姓微賤,于佛豈合惜身命。所以灼頂焚指,百十為群,解衣散錢,自朝至暮。轉相仿效,唯恐後時,老幼奔波,棄其生業。若不即加禁遏,更曆諸寺,必有斷臂啖身以為供養者。傷風敗俗,傳笑四方,非細事也。

佛本夷狄之人,與中國言語不通,衣服殊制。口不道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行,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情。假如其身尚在,奉其國命,來朝京師,陛下容而接之,不過宣政一見,禮賓一設,賜衣一襲,衛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于衆也。況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兇穢之馀,豈宜令入宮禁!孔子曰:“敬鬼神而遠之。”古之諸侯行吊于國,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後進吊。今無故取朽穢之物,親臨觀之,巫祝不先,桃茢不用,群臣不言其非,禦史不舉其失,臣實恥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諸水火,永絕根本,斷天下之疑,絕後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聖人之所作為,出于尋常萬萬也,豈不盛哉!豈不快哉!佛如有靈,能作禍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鑒臨,臣不怨悔。無任感激懇悃之至。謹奉表以聞,臣某誠惶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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