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王家葵
①陳寅恪在《金明館叢稿初編》中說“道家與醫家自古不分”,也是此意。
②陶弘景于道教信仰外,不失儒生本色,蕭綸《隐居貞白先生陶君碑》雲:“七歲讀《孝經》《毛詩》《論語》數萬言。”其經學著作有《論語集注》《孝經集注》《三禮序》《注尚書毛詩序》等數種,皆見《本起錄》。
關于道教與科學的問題,李約瑟(JosephNeedham)在《中國科學技術史》中曾提出一個引起西方學者廣泛争議的命題:“道家思想乃是中國科學和技術的根本。”據施舟人(KristoferSchipper)在《道教在近代中國的變遷》中說,李約瑟的這一觀點大約源自馮友蘭教授的論斷:“道教是世界上唯一一個不反對科學的宗教。”道教與科學是否果真如此親密無間?盡管道教或許在一定程度上不排斥科學,甚至促進科學技術的進步,但作為追求靈魂超越的宗教,與一切務求實證的科學之間,總難免有扞格之處,因此,美國科學史家席文(NathanSivin)調侃說:“畢竟我們不會因為道士吃大米而宣稱大米是道教的。”不過,對早期道教徒而言,醫藥學術确實不僅僅是維持基本生命的“大米”,而是宗教活動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方面①,這在陶弘景身上表現尤為明顯。
陶弘景(456-536)字通明,丹陽秣陵(今南京)人,一生經曆宋、齊、梁三朝。陶弘景兼有儒生②、醫者、道士三重身份,儒家崇尚孝道,侍疾嘗藥,養老奉親是為人子的本職,如顔之推所言:“微解藥性,小小和合,居家得以救急,亦為勝事。”(《顔氏家訓·雜藝》)陶弘景也說,若詳知醫事,則可“内護家門,旁及親族”(《本草經集注·序錄》)。但作為上清派大宗師的陶弘景之潛心醫藥,更有宗教層面的原因。
丹陽陶姓為道教世家,陳寅恪作《天師道與濱海地域之關系》,語涉丹陽陶氏,然僅引《本起錄》叙陶氏世系,而未能舉出切實證據。今據陶弘景所作《真诰·真胄世譜》,則知上清派創始人之一許谧的祖父許尚娶陶弘景七世祖陶濬之女,而許谧之妻則為陶濬從子陶威之女陶科鬥,由此可以概見陶弘景家庭道教背景之深厚。在這樣的環境熏陶下,陶弘景“年十歲,得葛洪《神仙傳》,晝夜研尋,便有養生之志”(《梁書·陶弘景傳》)。在醫學方面,自陶氏“祖世以來務敦方藥,本有《範汪方》一部,斟酌詳用,多獲其效,内護家門,傍及親族,其有虛心吿請者,不限貴賤,皆摩踵救之,凡所救活,數百千人”(《本草經集注·序錄》)。據《本起錄》,其祖父陶隆“兼解藥性,常行拯救為務”,父陶貞寶亦“深解藥術”。
陶氏家族的道醫背景并非偶然,魏晉以來興起的神仙道教對教徒的道德素質有較高的要求。《抱樸子内篇·對俗》雲:“或問曰:為道者當先立功德,審然否?抱樸子答曰:有之。按《玉钤經》中篇雲:立功為上,除過次之。為道者以救人危使免禍,護人疾病,令不枉死為上功也。”可見熟谙醫術,救死扶傷,正可用為道士建功立德。由此亦知陶弘景乃祖乃父行醫濟世,實出于信仰的需要。陶弘景亦是如此,《三洞珠囊》引《道學傳》稱其“好行陰德,拯極困窮,恒合諸驗藥給施疾者”。至于陶弘景撰著一系列醫學著作的宗旨,《本草經集注·序錄》言之甚明:“蓋欲永嗣善業,令諸子侄,弗敢失墜,可以輔身濟物者,孰複是先。”由此可知,行善立功是陶弘景重視醫藥的第一動因。
養生祛疾應該是原因之二。全真教興起之前,道教一直以肉體的長生久視為終極目标,身體健康則是長生的初階。盡管在道教徒看來,藥石灸艾與行氣、房中、金丹之術相比,屬微末小技,但“百病不愈,安得長生”,故葛洪專門指出:“古之初為道者,莫不兼修醫術,以救近禍焉。”(《抱樸子内篇·雜應》)深谙醫藥之術的陶弘景自然懂得其中的道理,他在《養性延命錄·序》中提到:“兼餌良藥,則百年耆壽是常分也。”題名陶弘景撰的《輔行訣髒腑用藥法要·序》說得更加清楚:“凡學道輩,欲求永年,先須祛疾……服藥數劑,必使髒氣平和,乃可進修内視之道。不爾,五精不續,真一難守,不入真景也。服藥祛疾,雖系微事,亦初學之要領也。”
煉餌服食的需要,則是原因之三。道教服食餌丹,皆不離藥物。崇尚服食的道士,對藥物質量要求尤高,《隋書·經籍志》提到,陶弘景為梁武帝試合神丹不成,乃言“中原隔絕,藥物不精故也”。其撰著《本草經集注》之目的,也不僅為醫藥之用,《序錄》雲:“道經仙方、服食斷谷、延年卻老,乃至飛丹轉石之奇,雲騰羽化之妙,莫不以藥道為先,用藥之理,又一同本草,但制禦之途小異俗法。猶如粱肉,主于濟命,華夷禽獸,皆共仰資,其為主理即同,其為性靈則異耳。大略所用不多,遠至二十馀物,或單行數種,便緻大益,是其服食是其深練歲積。即本草所雲久服之效,不如俗人微覺便止,故能臻其所極,以緻遐齡,豈但充體愈疾而已哉。”在《本草經集注》中,陶弘景大量征引仙經、道書,多處提到“此醫方不複用,市人亦無賣者,唯仙經《卅六水方》中時有須處”(“白青”條)、“仙經有用此處,俗方甚少”(“石膽”條)、“仙經亦用白石脂以塗丹釜”(“五色石脂”條)。凡此種種,其意義皆在于此。
基于以上理由,陶弘景撰醫學著作多種,其影響最大者當推《本草經集注》。此書在《華陽隐居先生本起錄》《華陽陶隐居内傳》中被稱作《本草經注》,梁《七錄》作《本草經集注》,《南史》作《本草集注》,《唐書·經籍志》作《本草集經》,《新唐書·藝文志》作《集注神農本草》,敦煌出土開元六年尉遲盧麟寫本題記作“本草集注第一序錄,華陽陶隐居撰”,與《南史》相同;今則習慣稱為《本草經集注》,省稱《集注》。
《本草經》流傳至齊梁時代,版本繁多,内容蕪雜,據陶弘景說:“魏晉以來,吳普、李當之等,更複損益,或五百九十五,或四百三十一,或三百一十九,或三品混糅,冷熱舛錯,草石不分,蟲獸無辨。且所主療,互有多少。”(《集注·序錄》)不僅如此,“本草之書,曆代久遠,既靡師授,又無注訓,傳寫之人,遺誤相系,字義殘阙,莫之是正”(《〈藥總訣〉序》)。針對以上情況,陶弘景乃“苞綜諸經,研括煩省,以《神農本經》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為主,又進名醫附品,亦三百六十五,合七百三十種。精粗皆取,無複遺落,分别科條,區畛物類,兼注銘世用土地所出,及仙經道術所須”,撰成《集注》七卷①。
《集注》在文獻學上頗有特色。所謂“集注”,集諸家注解于一書的意思。顔師古《漢書序例》說:“《漢書》舊無注解,唯服虔、應劭等各為音義,自别施行。至典午中朝,爰有晉灼,集為一部,凡十四卷,又頗以意增益,時辯前人當否,号曰《漢書集注》。”這大約是“集注”體例的濫觞,但《漢書集注》早已失傳,陶弘景的《集注》則是此類著作存世年代最早者。
《集注》由三部分構成:《本草經》原文使用朱書大字,魏晉以來名醫增補的内容為墨書大字,陶弘景自己的意見被稱為“子注”,為墨書小字。其中墨書大字部分被稱為“别錄”,《新唐書·于志甯傳》解釋說:“别錄者,魏晉以來吳普、李當之所記,言其花葉形色,佐使相須。附經為說,故弘景合而錄之。”1935年吐魯番出土朱墨分書的《集注》殘片,其中燕屎、天鼠屎兩條相對完整。以天鼠屎為例,紅筆所書《本草經》文:“天鼠屎,味辛,寒。主治面癰腫,皮膚洗洗時痛,腹中血氣;破寒熱積聚,除驚悸。一名鼠沽,一名石肝。生合浦山谷。”①皆連貫可讀。而墨書大字——“無毒;去面黑皯;十月、十二月取”,穿插在朱書大字中,不能獨立成篇,此即“附經為說”的實物标本。後世将此墨書大字視為著錄于《隋書·經籍志》中的《名醫别錄》,如《通志·校雠略》雲:“《名醫别錄》雖亡,陶隐居已收入《本草》。”恐未必确切②。
①關于《集注》的卷帙,仍有未明之處。《集注·序錄》說:“本草經卷上(序藥性之源本,論病名之形診,題記品錄,詳覽施用)。本草經卷中(玉石、草、木三品)。本草經卷下(蟲獸、果、菜、米食三品,有名未用三品)。”然後又說:“右三卷,其中、下二卷,藥合七百三十種,各别有目錄,并朱、墨雜書并子注,今大書分為七卷。”似乎這本《集注》從問世開始便有三卷、七卷兩種版本。
《南史》本傳說陶弘景“一事不知,以為深恥”,這種博學深思的精神,在《集注》中頗有體現。
《詩經·小雅》“螟蛉有子,蜾蠃負之”,蜾蠃為蜾蠃科的昆蟲,俗稱細腰蜂。細腰蜂多利用空竹管做巢,每巢産一卵,以絲懸于巢内側,并外出捕捉鱗翅目幼蟲,經蜇刺麻醉後貯于巢室内,以供其幼蟲孵化後食用。前人不明此理,遂傳說蜾蠃純雄無子,乃以螟蛉之子為子。《詩經》《爾雅》《說文》,揚雄、鄭玄、陸玑、郭璞皆以訛傳訛。陶弘景獨不以此論為然,在《集注》“蠮螉”條注釋說:“今一種黑色,腰甚細,銜泥于人室及器物邊作房,如并竹管者是也。其生子如粟米大,置中,乃捕取草上青蜘蛛十馀枚滿中,仍塞口,以拟其子大為糧也。其一種入蘆竹管中者,亦取草上青蟲,一名蜾蠃。詩人雲:‘螟蛉有子,蜾蠃負之。’言細腰物無雌,皆取青蟲,教祝便變成己子,斯為謬矣。造詩者乃可不詳,未審夫子何為因其僻邪。聖人有阙,多皆類此。”
狼毒條陶弘景注釋說:“亦出宕昌,乃言止有數畝地生,蝮蛇食其根,故為難得。”此說看似荒謬,故後世本草皆不以為然,《新修本草》批評說:“秦隴寒地,原無蝮蛇。複雲數畝地生,蝮蛇食其根,謬矣。”殊未知甘肅武威、宕昌産瑞香科瑞香狼毒(Stellerachamaejasme),棕色田鼠(Microtusmaudarinus)喜食其塊根,而田鼠又是蝮蛇的食物,于是遂有“蝮蛇食其根”的傳說。
①此份《集注》殘片具有極高的文獻學價值,不僅可以作為“集注”體例的實物,更是恢複《集注》本來面目的關鍵物證,詳參王家葵、張瑞賢《神農本草經研究》,北京科技出版社,2001,171-177頁。
②《集注》墨書小字多處提到“名醫副品”“名醫别載”等詞彙,乃是對吳普、李當之等魏晉名醫增益内容的泛指;陶弘景偶爾也使用“别錄”二字,則是與“本經”對舉。如“女萎萎蕤”條陶注說:“按本經有女萎,無萎蕤;别錄無女萎,有萎蕤,而為用正同。疑女萎即萎蕤也,惟名異爾。”陶弘景所稱的“本經”,并非《神農本草經》的省略語,而是注釋家對經書本文的稱呼;他稱的“别錄”,則可以理解為“别本著錄”,即“其他文獻”之意。但後來的本草作者都習慣将《神農本草經》省稱為《本經》,遂想當然地為陶弘景原話中的“别錄”加上書名号,作為《名醫别錄》成書于陶弘景之前的證據。
作為煉丹家,陶弘景的化學知識在《集注》中也有所反映。“凝水石”條陶注:“此石末置水中,夏月能為冰者佳。”所描述的是硝酸鹽溶解過程中的吸熱現象,能将局部溫度降至冰點之下。“水銀”條陶注:“甚能消化金銀,使成泥,人以鍍物是也。”此為金銀與水銀形成合金,即汞齊(amalgam)。“礬石”條陶注:“其黃黑者名雞屎礬,不入藥,惟堪鍍作以合熟銅,投苦酒中,塗鐵皆作銅色。外雖銅色,内質不變。”這是銅的置換反應,水法煉銅的先聲。“硝石”條陶注:“先時有人得一種物,其色理與樸硝大同小異,朏朏如握鹽雪,不冰。強燒之,紫青煙起,仍成灰,不停沸如樸硝,雲是真硝石也。”這是鑒别鉀鹽的焰色反應,這種硝石的主要成分當為硝酸鉀。
《集注·序錄》開篇即說:“隐居先生在乎茅山岩嶺之上,以吐納馀暇,頗遊意方技。覽本草藥性,以為盡聖人之心,故撰而論之。”故其著作時間在永明十年(492)陶弘景隐居茅山以後。《序錄》又說:“自餘投纓宅嶺,猶不忘此,日夜玩味,恒覺欣欣。今撰此三卷,并《效驗方》五卷,又《補阙葛氏肘後》三卷。”由此知其略晚于齊東昏侯永元二年(500)成書的《補阙葛氏肘後方》。“人參條”陶注雲:“百濟今臣屬高麗。”按,《南史·百濟傳》雲:“梁天監元年,進(百濟王牟)大号征東将軍,尋為高句麗所破。”《梁書》記載相同。乃知“百濟臣屬高麗”一事發生在梁天監元年(502)以後。此亦《集注》成書的上限。
梁武帝佞佛,親撰《斷酒肉文》,禁絕殺生,乃至诏宗廟薦羞皆用蔬果,并敕太醫不得以生類為藥,事載《梁書》《佛祖統紀》。當此之時,陶弘景所作《集注》似乎因使用動物入藥而受到攻讦。《桓真人升仙記》假借神仙之口,數落陶弘景“四非”,其中一條為:“注藥餌方書,殺禽魚蟲獸,救治病苦,雖有救人之心,實負殺禽之罪。”陶弘景被迫屈服,《佛祖統紀》卷三十七雲:“隐居乃以草木藥可代物命者,著《别行本草》三卷以贖過。”陶著《别行本草》一事,究竟系附會或是事實,不能遽定,但用來作為《集注》成書于梁武帝信仰轉變以前之佐證,應該可以接受。
(作者單位:成都中醫藥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