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孫明君
沈約(441-513),字休文,吳興武康(今浙江湖州)人。南朝著名史學家、文學家。沈約被稱為一代詞宗,是齊梁文學中的領袖人物。蕭衍(464-549),字叔達,南蘭陵武進(今江蘇丹陽)人。公元502年,蕭衍建立蕭梁王朝,在位四十八年,谥号武皇帝,廟号高祖。沈約與蕭衍,同為蕭齊時代“竟陵八友”中的文友,蕭梁時代兩人成為君臣關系。沈約與蕭衍之間,在齊梁文學史上留下了一段令後人感慨的往事。
一
沈約年長蕭衍二十三歲。沈約與蕭衍最晚相識于齊永明五年(487),這一年竟陵王蕭子良正位司徒,移居雞籠山西邸,招文學,形成了文學史上有名的“竟陵八友”。是年,沈約四十七歲,蕭衍二十四歲。在蕭衍步入仕途之前,沈約已經在官場上幹得風生水起了。
沈約出身于南朝高門士族,其家族雖然不如北方南渡的王謝家族,但在南方士族中也是赫赫有名的武力強宗。《晉書·周處傳》載:“江東之豪,莫強周沈。”沈約的祖父沈林子是宋征虜将軍,宋封為漢壽縣伯。沈約之父沈璞,宋淮南太守。元嘉三十年(453),太子劉劭弑其父宋文帝,宋明帝興軍讨伐。義軍到達時,沈璞未能遠迎,由此招來殺身之禍。十三歲的沈約潛逃異地,直到朝廷赦免。沈約起家奉朝請。蔡興宗聞沈約之才而善之,在他擔任郢州刺史和荊州刺史期間,引沈約為記室參軍。蔡興宗曾經評價沈記室可為“人倫師表”。齊建元年間,沈約任征虜記室,帶襄陽令,他的頂頭上司是蕭赜之子蕭長懋。建元四年(482)三月,齊高帝卒,蕭赜即皇帝位,是為武帝。六月,武帝立蕭長懋為太子,史稱文惠太子。太子對沈約甚為賞識,《梁書·沈約傳》曰:“時東宮多士,約特被親遇,每直入見,影斜方出。”永明二年(484)正月,武帝次子蕭子良為護軍将軍兼司徒,沈約來到了蕭子良門下。後來沈約兼任過尚書左丞、禦史中丞、車騎長史等職。
蕭衍父蕭順之,字文緯,齊禦史蕭道賜之子,齊高帝蕭道成族弟。蕭順之曾任齊侍中、衛尉、太子詹事、領軍将軍、丹陽尹等,死後贈鎮北将軍,谥号曰懿。蕭衍建立梁朝後,追尊為太祖文皇帝。蕭衍生于南朝宋孝武帝大明八年(464),《梁書》本紀雲:“起家巴陵王南中郎法曹行參軍,遷衛将軍王儉東閣祭酒。”巴陵王即皇子蕭子倫,永明二年(484)七月蕭子倫被封為巴陵王。永明五年(487),蕭衍名列“竟陵八友”。後任南郡王府文學。《南史·範雲傳》雲:“子良築西郊,遊戲而已。而梁武帝時為南郡王文學,與雲俱為子良所禮。”或以為南郡王當指蕭昭業。
蕭衍和沈約相識之後,沈約雖然名氣較大,但蕭衍看不出他有什麼過人之處。《梁書·沈約傳》曰:“時竟陵王亦招士,約與蘭陵蕭琛、琅邪王融、陳郡謝朓、南鄉範雲、樂安任昉等皆遊焉,當世号為得人。”《梁書·武帝本紀》雲:“竟陵王子良開西邸,招文學,高祖與沈約、謝朓、王融、蕭琛、範雲、任昉、陸倕等并遊焉,号曰八友。”《梁書·沈約傳》曰:“高祖在西邸,與約遊舊。”同書又載:“高祖召範雲謂曰:‘生平與沈休文群居,不覺有異人處;今日才智縱橫,可謂明識。’”可見蕭衍對沈約的政治能力并不看好。蕭衍對沈約的看法不是孤立的,《南史·劉系宗傳》載齊武帝之言:“學士輩不堪經國,唯大讀書耳。經國,一劉系宗足矣,沈約、王融數百人,于事何用?”此語一說為齊明帝所言。不管是誰所說,足以說明很多人都把沈約看成是不能經國的純粹書生。
在仕途上,沈約和蕭衍各走各的路子。相較之下,蕭衍很早就顯示出突出的政治才能。在齊武帝去世前後,朝廷形成了兩種政治勢力,一是竟陵王蕭子良勢力,一是郁林王勢力。竟陵王集團中有王融和蕭衍、範雲等文士;郁林王集團中則有西昌侯蕭鸾等人。《南史·梁本紀》載,永明十一年,“及齊武帝不豫,竟陵王子良以帝及兄懿、王融、劉繪、王思遠、顧暠之、範雲等為帳内軍主。融欲因帝晏駕立子良,帝曰:‘夫立,非常之事,必待非常之人,融才非負圖,視其敗也。’範雲曰:‘憂國家者,惟有王中書。’帝曰:‘憂國欲為周、召?欲為豎、刁邪?’”在關鍵時刻,蕭衍果斷退出了竟陵王集團,暗中投靠了西昌侯蕭鸾集團。蕭鸾先是擁戴郁林王兄弟為帝,很快就攫取了皇帝寶座。
在驚心動魄的皇權争奪戰中,相對于運籌帷幄之中的蕭衍,沈約似乎隻能被動地接受命運的擺布。蕭鸾集團得勢之後,沈約因為以前與蕭子良關系親近而被貶為東陽太守。《梁書·沈約傳》曰:“隆昌元年,除吏部郎,出為甯朔将軍、東陽太守。”公元494年,先後有三個皇帝登基,因而有三個年号:隆昌元年、延興元年、建武元年。年号雖然不同,大權則一直掌握在蕭鸾手中,沈約對此看得明白,他政治立場的轉變也不算慢,是年冬十月,齊明帝蕭鸾即位時,沈約即作《賀齊明帝登祚啟》。由于他的傾心投靠,很快就進号為輔國将軍,征為五兵尚書,遷國子祭酒。終于,他與蕭衍殊途同歸,一起成為明帝朝的重要大臣。明帝卒後,沈約作《為齊明帝遺诏》,遷左衛将軍,尋加通直散騎常侍。齊東昏侯永元二年(500),沈約六十歲,以母老表求解職,改授冠軍将軍、司徒左長史,征虜将軍、南清河太守。
在文學創作上,兩個人也走了不同的藝術道路。永明年間,沈約和王融、謝朓等人大力提倡四聲八病的永明體。對所謂的四聲八病之說,蕭衍不感興趣。《南齊書·陸厥傳》說:“永明末,盛為文章,吳興沈約、陳郡謝朓、琅邪王融以氣類相推毅,汝南周颙善識聲韻,約等文皆用宮商,以平上去入為四聲,以此制韻,不可增減,世呼為‘永明體’。”“永明體”的代表作家主要是沈約、謝朓、王融等人。沈括《夢溪筆談》中說:“音韻之學,自沈約為四聲,及天竺梵學入中國,其術漸密。”《梁書·沈約傳》也稱:“又撰《四聲譜》,以為在昔詞人,累千載而不寤,而獨得胸衿,窮其妙旨,自謂入神之作,高祖雅不好焉。帝問周舍曰:‘何謂四聲?’舍曰:‘天子聖哲是也’,然帝竟不遵用。”在蕭齊時代,蕭衍不僅對于沈約的政治才能不放在眼裡,對沈約提倡的聲律說也不太留心。對于什麼是四聲,他向來搞不清楚,也不想搞清楚。在他貴為天子之後,臣下用“天子聖哲”去恭維他,也沒有激發出他的興趣。
在竟陵八友中的王融、謝朓去世後,沈約分别作有《傷王融》《傷謝朓》。沈約與王、謝兩人,都屬于高門士族,在文學上也有相同的理念。王融和謝朓的早逝,讓沈約在新文學的道路上失去了羽翼。在險惡的政治環境中,兩位朋友前後被殺,沈約不畏人言,作詩悼念朋友,需要一定的勇氣和膽量。這與謝朓死後,取消兒女親事的蕭衍形成了鮮明對照。
二
在齊梁之際,政壇紛亂,其中最有政治智慧的人物當推蕭衍。永明十年(492),蕭順之卒後,蕭衍隐居東郊之外。《南史·範雲傳》稱:“永明末,梁武與兄懿蔔居東郊之外,雲亦築室相依。”隆昌初,蕭鸾篡立前後,與蕭衍密謀廢立之計。建武二年,蕭衍作為冠軍将軍、軍主,随江州刺史王廣北上義陽。建武四年,魏帝南下攻雍州,齊明帝令蕭衍赴援。建武五年三月,蕭衍北上鄧城,與魏軍交戰,全師而歸。建武五年,東昏侯即位,蕭遙光等擅權,蕭衍與張弘策密謀叛齊。永元二年十一月,蕭衍在襄陽正式起兵。
在蕭衍建立蕭梁政權的過程中,沈約功莫大焉。連蕭衍自己也沒有料到,他以前低估了沈約的政治能耐。《梁書·沈約傳》曰:“時高祖勳業既就,天人允屬,約嘗扣其端,高祖默而不應。他日又進。……高祖命草其事。約乃出懷中诏書并諸選置,高祖初無所改。”《梁書·沈約傳》載,蕭衍對範雲說:“我起兵于今三年矣,功臣諸将,實有其勞,然成帝業者,乃卿二人也。”《梁書·範雲傳》:“初,雲與高祖遇于齊竟陵王子良邸,又嘗接裡闬,高祖深器之。及義兵至京邑,雲時在城内。東昏既誅,侍中張稷使雲銜命出城,高祖因留之,便參帷幄,仍拜黃門侍郎,與沈約同心翊贊。”《梁書·沈約傳》引述陳吏部尚書姚察評語說:“至于範雲、沈約,參預締構,贊成帝業;加雲以機警明贍,濟務益時,約高才博洽,名亞遷、董,俱屬興運,蓋一代之英偉焉。”他把沈約和範雲一同看做協助蕭衍成就帝業的英偉之士。
正因為有這樣的政治表現,梁台建後,沈約擔任散騎常侍、吏部尚書,兼右仆射。齊中興二年(502)四月,梁武帝蕭衍受禅,改元天監。《梁書·沈約傳》曰:“高祖受禅,為尚書仆射,封建昌縣侯,邑千戶,常侍如故。又拜約母謝為建昌國太夫人。奉策之日,右仆射範雲等二十馀人鹹來緻拜,朝野以為榮。俄遷尚書左仆射,常侍如故。尋兼領軍,加侍中。”天監二年(503)十一月,沈約母親去世,梁武帝親出臨吊,并以沈約年衰為由,遣中書舍人斷客節哭。天監三年(504)正月,沈約任鎮軍将軍、丹陽尹。《梁書·沈約傳》曰:“服阕,遷侍中、右光祿大夫,領太子詹事,揚州大中正,關尚書八條事,遷尚書令,侍中、詹事、中正如故。累表陳讓,改授尚書左仆射、領中書令、前将軍,置佐史,侍中如故。尋遷尚書令,領太子少傅。”天監九年,沈約轉左光祿大夫,侍中、少傅如故,給鼓吹一部。天監十一年(512)正月加左光祿大夫、行太子少傅沈約特進。後來加特進,光祿、侍中、少傅如故。作為一介書生,能達到“朝野以為榮”的顯赫,已經難能可貴了。
在梁帝國的文藝舞台上,沈約扮演着重要角色。《南史·劉峻傳》:“武帝每集文士策經史事,時範雲、沈約之徒皆引短推長,帝乃悅,加其賞赉。”蕭衍的文集編成後,沈約為其寫作了《武帝集序》。《序》雲:“日角之主,出自諸生;銳頂之君,少明古學。……我皇誕縱自天,生知在禦,清明内發,疏通外典,爰始貴遊,笃志經術。究淹中之雅旨,盡曲台之奧義,莫不因流極源,披條振藻。若前疑往滞,舊學罕通,而超然直詣,妙拔終古,善發談端,精于持論。置壘難逾,摧鋒莫拟;有同成誦,無假含毫。興絕節于高唱,振清辭于蘭畹。……上與日月争光,下與鐘石比韻,事同觀海,義等窺天,觀之而不測,遊之而不知者矣。”《序》中對蕭衍的文學才華和文學成就進行極力吹捧。蕭衍本來就是文士,對郊廟音樂非常重視。沈約遵照蕭衍的旨意,為梁帝國重新寫作了郊廟音樂。據《隋書·音樂志》:“梁武帝本自諸生,博通前載,未及下車,意先風雅,爰诏凡百,各陳所聞。帝又自糾擿前違,裁成一代。……梁氏之初,樂緣齊舊。武帝思弘古樂,天監元年,遂下诏訪百僚。”“齊永明六年《儀注》奏《隸幽》。至是燎埋俱奏《禋雅》,取《周禮·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也。其辭并沈約所制。今列其歌詩三十曲雲。”當此之時,沈約是大梁帝國的禦用文人和文壇領袖。
蕭梁時代,有神論與無神論的争論異常激烈,範缜《神滅論》在天監六年(507)問世之後,梁武帝與王公朝貴六十馀人著文圍攻。沈約響應梁武帝的号召,先後作有《答釋法雲<難範缜神滅論>》《形神論》《神不滅論》《難範缜<神滅論>》《六道相生作佛義》《因緣義》等文,對範缜進行駁難。
單看以上史實,沈約不僅是蕭衍政權建立時的得力助手,即使在蕭梁政權建立之後,也不遺馀力地為之效勞,并得到了梁武帝的器重與賞識。
三
在不明底細的人眼裡,蕭衍與沈約之間的君臣關系着實讓人羨慕。其實,沈約内心知道蕭衍從來沒有把自己看成心腹。那些表面的風光,不能掩飾沈約内心深處的悲涼與失落。《梁書·沈約傳》曰:“約曆仕三代,該悉舊章,博物洽聞,當世取則。謝玄晖善為詩,任彥升工于文章,約兼而有之,然不能過也。自負高才,昧于榮利,乘時藉勢,頗累清談。及居端揆,稍弘止足。每進一官,辄殷勤請退,而終不能去,論者方之山濤。用事十馀年,未嘗有所薦達,政之得失,唯唯而已。”同書又載:“約性不飲酒,少嗜欲,雖時遇隆重,而居處儉素。立宅東田,矚望郊阜。嘗為《郊居賦》。”《梁書》本傳曰:“初,約久處端揆,有志台司,論者鹹謂為宜,而帝終不用,乃求外出,又不見許。與徐勉素善,遂以書陳情于勉。……勉為言于高祖,請三司之儀,弗許,但加鼓吹而已。”《資治通鑒·梁武帝天監二年》:“衆謂沈約宜當樞管。上以約輕易,不如尚書左丞徐勉,乃以勉及右衛将軍周舍同參國政。”在大梁帝國的宮廷裡,沈約是一個孤獨寂寞的老臣。
關于蕭衍為什麼不重用沈約,有些人認為,因為蕭衍出身于低級士族,而沈約出身于高級士族,蕭衍與沈約的摩擦顯示出此期高級士族與低級士族之間不可調和的社會矛盾。其實,在蕭衍眼裡,沈約的問題無關出身。沈約的缺點除了所謂的“自負高才,昧于榮利,乘時藉勢,頗累清談”之外,也有蕭衍眼裡的“輕易”問題。說沈約“輕易”并不是蕭衍的污蔑。《梁書·沈約傳》曰:“先此,約嘗侍宴,值豫州獻栗,徑寸半,帝奇之,問曰:‘栗事多少?’與約各疏所憶,少帝三事。出謂人曰:‘此公護前,不讓即羞死。’帝以其言不遜,欲抵其罪,徐勉固谏乃止。”蕭衍雖然貴為皇帝了,在沈約眼裡還是一個會護短的“此公”,他心中并沒有仰視神壇上的皇帝。蕭衍氣量的狹小,也通過這件事暴露無遺。
在蕭衍心中,“昧于榮利”和“輕易”并不是沈約的最大毛病,最重要的原因還在于他對沈約政治品格的了解。《梁書·沈約傳》曰:“約出,高祖召範雲告之,雲對略同約旨。高祖曰:‘智者乃爾暗同,卿明早将休文更來。’雲出語約,約曰:‘卿必待我。’雲許諾,而約先期入,高祖命草其事。……俄而雲自外來,至殿門不得入,徘徊壽光閣外,但雲‘咄咄’。”如果說在這件事上沈約是為了争寵邀功,尚可以理解,那麼,沈約後來的政治表現,也讓蕭衍對他有了更多的猜疑與防範。《南史·齊本紀》:“初,梁武帝欲以南海郡為巴陵國邑而遷帝焉,以問範雲,雲俯首未對。沈約曰:‘今古殊事,魏武所雲,不可慕虛名而受實禍。’梁武颔之。于是遣鄭伯禽進以生金,帝曰:‘我死不須金,醇酒足矣。’乃引飲一升,伯禽就加摺焉。”并不是說蕭衍是受到沈約的蠱惑才萌發殺掉齊和帝的心思。要除掉齊和帝本來就是蕭衍的預謀,沈約的勸說堅定了蕭衍的想法。而蕭衍通過類似事件也看清了沈約性情中兇狠的一面。前面所謂的“輕易”隻是蕭衍的托詞,蕭衍也不想把話說得太透。雖然沈約以為自己對梁帝國已經做到了鞠躬盡瘁,但在梁武帝眼裡,還是不放心把宰相大權交給沈約這種人。
沈約死前,與蕭衍之間的關系已經惡化。天監十二年(513)沈約卒,時年七十三。《梁書·沈約傳》曰:“诏贈本官,赙錢五萬,布百匹,谥曰隐。……初,高祖有憾于張稷,及稷卒,因與約言之。約曰:‘尚書左仆射出作邊州刺史,已往之事,何足複論。’帝以為婚家相為,大怒曰:‘卿言如此,是忠臣邪!’乃辇歸内殿。約懼,不覺高祖起,猶坐如初。及還,未至床,而憑空頓于戶下。因病,夢齊和帝以劍斷其舌。召巫視之,巫言如夢。乃呼道士奏赤章于天,稱禅代之事,不由己出。高祖遣上省醫徐奘視約疾,還具以狀聞。……及聞赤章事,大怒,中使譴責者數焉,約懼,遂卒。有司谥曰文,帝曰:‘懷情不盡曰隐。’故改為隐雲。”張稷死後,君臣間的對話惹惱了蕭衍。雷霆之怒,讓沈約驚吓而病。沈約病中反思齊和帝之死,深感内疚。他請道士奏赤章于天,是想尋找自我安慰,但這樣的事讓蕭衍惱怒異常,因此在給沈約上谥号時猶耿耿于懷。“隐公”雖然不好聽,畢竟還在公侯之列。比起那些腦袋搬家的大臣來說,沈約最後也算是得到善終了。
蕭齊時代,沈約與蕭衍一起列名于竟陵王門下,也曾經是齊明帝朝廷中的同侪;到蕭梁政權建立後,蕭衍和沈約變為君臣關系。兩人有各自不同的人生追求,彼此之間既有過親密的合作,也産生過一些隔閡和芥蒂。兩人的摩擦越來越激烈,最終在彼此交惡中,沈約離開了人世。
(作者單位:清華大學人文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