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呂華亮
先秦人愛帶劍,漢代人則喜佩刀。亦無論成人還是童子,甚至皇帝、侯王皆好佩刀,所謂“漢制,自天子至于百官,無不佩刀”(《宋書·禮志》)也。因刀是彼時人們常佩之物,故天子、諸侯賞賜功臣、寵臣,僚屬之間互贈,多以刀為禮物。那麼,漢人為何舍劍而取刀作為佩飾之物呢?或者說,漢人帶刀習俗興盛的原因是什麼?請看下文。
一先秦時的刀、劍概說
郭憲《洞冥記》載,黃帝采首山之金,始鑄刀。此說雖不足信,卻也說明刀的起源很早。據考古發現,最遲在新石器時代,刀已出現,其材料有石、骨、蚌等,尤以石刀居多。銅制刀出現也較早。1975年甘肅東鄉馬家窯出土的銅刀,是目前已知的早期銅器之一,約為五千年前的産物。商周二代及戰國時期,銅刀更為普遍。從相關材料看,彼時的刀多為生活和生産用具,與後代以刀為武器不同。如《詩經·小雅·信南山》“執其鸾刀,以啟其毛”,《論語·陽貨》“殺雞焉用牛刀”,皆以刀為割牲之具。而作為武器之刀,彼時較少出現,惟《左傳·襄公二十九年》一條材料曰:“吳人伐越,獲俘焉,以為阍,使守舟。吳子馀祭觀舟,阍以刀弑之。”
刀既為生活用具,非防身武器,故彼時佩刀者較少,縱有,亦為裝飾儀容而已。《詩經·大雅·公劉》:“何以舟之?維玉及瑤,鞞琫容刀。”舟,帶也;鞞琫,刀上飾物。朱熹《詩集傳》:“容刀,容飾之刀也。”此語說出了容刀的裝飾作用。
先秦人最愛佩劍,特别是春秋戰國時期,其風尤盛。《史記·吳太伯世家》載吳公子季劄出使中原,過徐,徐君愛其佩劍,季劄因公務繁忙,當時未及贈予,歸途中又至徐,徐君已死,“于是乃解其寶劍,系之徐君冢樹而去”;《楚辭·涉江》言屈原被貶後仍“帶長铗之陸離兮,冠切雲之崔嵬”。此皆彼時帶劍之風盛行之例。戰國時期,劍成了士人形影不離之物,就連無衣無食如馮谖者,亦劍不離身(參《戰國策·齊策四》)。劍本是吳、越、楚南方諸國的重要武器,這些地點亦盛産寶劍,出土文物及《周禮·考工記》《吳越春秋》《越絕書》等典籍中有大量例證,不贅舉。故此我以為,帶劍之俗原始于南方蠻夷之地,後傳入中原,遂流行開來。至于先秦時期劍的起源、發展、流播,可參陸敬嚴《中國古代兵器》“劍的源流”一節。
二漢代帶刀習俗的興盛
漢初,承先秦馀緒,帶劍習俗仍盛。《史記·項羽本紀》載鴻門宴上,項莊、項伯拔劍而舞,項羽按劍而跽,樊哙執劍切生肉,範增拔劍擊玉鬥,劉邦逃脫,“與樊哙、夏侯嬰、靳強、紀信等四人持劍盾步走”。可見,當時宴會上的将領,都随身佩劍。《漢書·陸賈傳》曰:“賈常乘安車驷馬,從歌鼓瑟侍者十人,寶劍直百金。”則漢初儒生亦佩劍。西漢中期以後,形勢開始發生變化,刀逐漸取代了劍,成了人們身邊常帶的武器。考諸典籍及出土文物可知,漢代文人、武将、僚吏、遊俠,甚至童子皆有帶刀習慣。試看下列諸例:
《漢書·李廣蘇建傳》:“(蘇)武謂(常)惠等:‘屈節辱命,雖生,何面目以歸漢!’引佩刀自刺。”又同篇載漢昭帝時,霍光執政,派任立政等往匈奴勸李陵回漢,在宴會上,“未得私語,即目視陵,而數數自循其刀環”。環者,諧音“還”,立政“循刀環”意在私谕李陵可以歸還。此乃使者帶刀之例。《後漢書·耿弇傳》:“(耿)恭仰歎曰:‘聞昔貳師将軍拔佩刀刺山,飛泉湧出。’”《後漢書·方術列傳》:“八年,車駕西征隗嚣。(郭)憲谏曰:‘天下初定,車駕未可以動。’憲乃當車拔佩刀以斷車靷。”此謂将校佩刀。《後漢書·彭修傳》:“年十五時,……道為盜所劫,修困迫,乃拔佩刀前持盜帥。”此謂童子佩刀。曹操《百辟刀令》:“往歲作百辟刀五枚,适成,先以一與五官将,其馀四,吾諸子中有不好武而好文學者,将以次與之。”陶弘景《古今刀劍錄》:“諸葛亮,定黔中,從青石祠過,遂抽刀刺山。”此謂文人佩刀。《史記·遊俠列傳》曰:“(郭)解姊子負解之勢,與人飲,使之嚼。非其任,強必灌之。人怒,拔刀刺殺解姊子,亡去。”《漢書·酷吏列傳》載尹賞為長安令,令人“雜舉長安中輕薄少年惡子,無市籍商販作務,而鮮衣兇服被铠扞持刀兵者,悉籍記之,得數百人”。此謂無賴、惡少佩刀。上述事例充分說明漢人無論身份職事,皆愛帶刀。
出土文物也旁證了漢人帶刀之風的興盛。1957-1958年,在洛陽西郊的一批西漢墓葬中,有二十三座随葬有環柄刀,這些刀出土時多置于墓主兩側,說明是墓主生前所佩。另,長沙地區東漢墓、陝西劉家渠東漢墓、山東蒼山東漢墓、河北定縣四十三号東漢墓等,都有佩刀出土。漢代畫像石中亦常有佩刀人物圖。山東臨沂白莊東漢畫像石上有一男子,肩扛戈形武器,腰佩長刀;山東藤縣西戶口畫像石上,一男子袖手而立,腰插一刀,虎紋刀鞘;成都北門外與河南方城東關東漢墓石門上所刻門吏,腰間亦佩短刀。
漢代佩刀習俗的興盛還可從類似事例對比中得以驗證。比如,古人谏阻時,往往割斷馬鞅,使車子無法行駛。《左傳·襄公二十八年》載齊太子光為阻止齊侯進軍,便“抽劍斷鞅”。而同樣的故事東漢時期也有。據上引《後漢書·郭憲傳》載,郭憲為阻止劉秀攻打隗嚣,“拔佩刀以斷車靷”。又《後漢書·周章傳》載,周章從太守行春,途中太守欲拜見窦憲,周章勸阻,太守不聽,“遂便升車。章前拔佩刀絕馬鞅,于是乃止”。上述故事中,勸阻者或用劍,或用刀,反映了帶劍之俗的衰落與帶刀之風的興盛。
另外,從相關材料看,漢人似乎刀不離身,此與先秦人劍不離手之現象類同。《三國志·吳書·吳主傳》曰:“昔隽不疑漢之名臣,于安平之世而刀劍不離于身,蓋君子之于武備,不可以已。”甚至朝見皇帝或諸侯王,也不避諱。《漢書·蓋寬饒傳》:“寬饒引佩刀自刭北阙下,衆莫不憐之。”是寬饒上朝時亦帶有佩刀。《漢書·王尊傳》載東平王欲殺王尊,借口觀其佩刀,“尊舉掖,顧謂傍侍郎:‘前引佩刀視王,王欲誣相拔刀向王邪?’”則王尊朝見東平王時亦帶佩刀。《後漢書·百官志》注引蔡質《漢儀》:“章帝元和中,侍中郭舉與後宮通,拔佩刀警上。”則侍中在皇宮中亦帶佩刀。
刀是漢人重要的佩飾,故《後漢書·輿服志》中列有“佩刀”條,且追溯了帶刀之風的源起:“韨佩既廢,秦乃以采組連結于璲,……漢承秦制,用而弗改,故加之以雙印佩刀之飾。”從“加之以雙印佩刀之飾”一語看,帶刀之風應始于西漢,先秦時期尚無。
三漢代佩刀的形制、名稱與等級
漢代的刀一般用鐵制成,直脊直刃。從出土漢刀看,其柄端皆制成扁圓環狀,故又稱“環柄刀”,且環中多以禽獸為飾。刀又有長短之分。長刀約85-130厘米,如山東蒼山出土的永初六年的刀,長111.5厘米;長沙金盆嶺3号東漢墓出土的刀,長達128.5厘米。短刀,長約20-40厘米,如居延出土漢墓中的刀,長二十馀厘米。短刀又名拍髀,《釋名·釋兵》曰:“短刀曰拍髀,帶時拍髀旁也。”又名服刀,《漢書·西域傳》曰:“婼羌,山有鐵,自作兵。兵有弓矢、服刀、劍、甲。”顔注引劉德曰:“服刀,拍髀也。”因短刀長不過尺馀,故又有尺刀之稱,《漢書·李廣蘇建傳》所謂“軍吏持尺刀”是也。另外,因刀的形狀、裝飾不同,具體稱謂亦異,比如史料中提及的還有金錯刀、辟把刀、墨再屈環橫刀、金錯屈尺八佩刀等。彼時刀鞘一般由兩片木材合制而成,用絲線或絲織物纏緊,外面塗上漆。如陝縣劉家渠東漢墓出土的長柄刀,便備有髹漆的木制刀鞘。亦有用皮革縫制而成者,如上引居延漢墓便有實物出土。刀鞘上裝有玉璏,以帶穿璏佩于腰間;鞘面一般刻有花紋,或虎紋,或縧帶文。
東漢時,随着科技的發展及奢靡之風的興起,佩刀的裝飾亦漸趨華美。河北定縣中山穆王劉暢墓出土的刀可算是典型代表。該刀長105厘米,刀身上飾有線條流暢的錯金渦紋和流雲圖案,精美異常。這或許就是典籍中常提到的“金錯刀”吧。彼時刀上又常刻銘文。如東漢李尤《錯佩刀銘》曰:“佩之有錯,抑武揚文,豈為麗好,将戒有身。”《古今刀劍錄》載周瑜作南郡太守,“造一刀,背上有‘蕩寇将軍’字”。同時,伴随禮制的穩定、強化,作為漢人重要飾物的刀,亦呈現出等級性。《後漢書·輿服志》曰:“佩刀,乘輿黃金通身貂錯,半鲛魚鱗,金漆錯,雌黃室,五色罽隐室華。諸侯王黃金錯,環挾半鲛,黑室。公卿百官皆純黑,不半鲛。小黃門雌黃室,中黃門朱室。童子皆虎爪文,虎贲黃室虎文,其将白虎文,皆以白珠鲛為口之飾。乘輿者,加翡翠山,纡纓其側。”錯者,以金銀鑲嵌也。所謂“黃金通身貂錯”,即刀身用黃金嵌飾成貂尾紋;“半鲛魚鱗”,指刀柄蒙以鲛皮,呈魚鱗狀;“雌黃室”,指刀室漆以雌黃也。依此可知,漢代的帝王、諸侯、百官,乃至童子,皆帶刀,且不同等級之人,佩刀及刀鞘之質料、形狀、色彩和紋飾亦有别。
四漢代的贈刀習俗
古人愛以佩物贈人。有贈人以玉佩者,如《詩經·秦風·渭陽》:“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何以贈之?瓊瑰玉佩。”《九歌·湘君》亦言:“捐餘玦兮江中,遺餘佩兮醴浦。”有以劍贈人者,如上引季劄挂劍于徐君之冢。漢代,随着佩刀習俗的盛行,出現了以刀為禮物贈賜人的現象。《漢書·匈奴傳》:“單于正月朝天子于甘泉宮,漢寵以殊禮,位在諸侯王上,……賜以冠帶衣裳……玉具劍,佩刀。”郭憲《洞冥記》:“帝解鳴鴻之刀,以賜(東方)朔。刀長三尺。”《後漢書·輿服志》:“建武時,匈奴内屬,世祖賜南單于衣服,以中常侍惠文冠,中黃門童子佩刀雲。”按:這裡的“童子佩刀”,即短刀。《後漢書·馮鲂傳》:“(馮石)為安帝所寵。帝嘗幸其府,留飲十許日,賜駁犀具劍、佩刀、紫艾绶、玉玦各一。”《後漢書·虞延傳》:“延從送車駕西盡郡界,賜錢及劍帶佩刀還郡,于是聲名遂振。”班固《與弟超書》:“窦侍中遺仲升……金錯半垂刀一枚。”又其《與窦憲箋》:“今月中舍以令賜固刀把,曰:‘此大将軍少時所服,今賜固。’”
按:“刀把”應為“把刀”之誤。《東觀漢記》載鄧遵破匈奴,“诏賜……金錯刀五十,辟把刀、墨再屈環橫刀、金錯屈尺八佩刀各一”。《後漢書補逸·馮绲傳》:“绲南征,表奏應奉,賜金錯刀一具。”又《應奉傳》:“賜奉錢十萬……金錯刀、劍、革帶各一。奉其勉之。”從上述材料可知,漢代皇帝、侯王常把佩刀作為貴重之物賞賜給功臣、寵臣或嘉賓。詩歌中亦有表現,張衡《四愁詩》所謂“美人贈我金錯刀”是也。
漢代帶刀習俗之興盛已如上述,那麼,漢人為何一改先秦舊制,舍劍取刀呢?筆者認為,這與刀的自身構造及其在騎戰中的優勢有關,而這種優勢又顯明地呈現在漢人與北方少數民族的戰争中。
某種武器的發展、興起,與戰争的需要關系密切。衆所周知,周代的中原地區多車馬戰,故長兵器如矛、戟、戈等最為常用。随着楚、吳、越南方諸國争霸中原的序幕拉開,長兵器的弱點便顯現了出來,因為,楚及吳、越多步兵,善用劍,在與他們的搏殺中,長兵器笨重、不靈活,而以刺殺為主的劍,卻能發揮作用。上述三國在春秋中後期之所以能相繼稱霸中原,劍或許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于是,因戰争的需要,劍盛行了起來,又因其輕便靈活,便成了人們常佩的防身武器。漢一統天下後,戰争主要發生在中國與北方少數民族之間,其中又以匈奴為最。而北方民族的軍隊主要是騎兵,慣用刀。《孔叢子》曰:“秦王得西戎利刀,以之割玉,如割木焉。”《史記·匈奴列傳》載匈奴“盡為甲騎”,“其長兵則弓矢,短兵則刀铤”。那麼,在與以刀為主要武器的北方少數民族作戰時,劍的弱點也暴露了出來。楊泓《中國古兵器論叢》說:“縱橫馳騁在戰場上的大隊騎兵,手執長劍向敵軍沖擊時,由于馬的速度過快,要想斃傷敵人,主要靠揮臂劈砍,而不是用劍向前推刺。”如此,以刺殺為主的劍在戰場上的作用就不大了,且在擊刺、劈砍時,劍還容易折斷。因此,為了适應實戰的需要,刀成了戰場上的主角。《釋名·釋兵》:“刀,到也,以斬伐到其所乃擊之也。”刀是一種專門用于劈砍的武器,它隻在一側開刃,另一側則是厚實的刀脊,厚脊薄刃不但從力學角度看利于尖劈,而且刀脊無刃,可以加厚,因而不易折斷。刀的這種構造,使它成為騎兵戰中的重要武器。可以說,為了對付北方的少數民族,漢人抛棄了劍而選擇了刀。甚或可以說,漢人帶刀習俗的興起,亦源于此。因為,早在戰國及楚漢戰争時期,騎兵戰在中國業已興起,然從典籍記載看,彼時所用武器仍然是劍,少見刀的身影。漢武帝時,在大規模與北方少數民族的作戰中,漢人才真正發現刀在騎兵戰中的作用,于是棄劍取刀,由此,刀在中國流行了起來。這也正是漢初人仍佩劍而至武帝後佩刀之俗才逐漸興盛的原因所在。
本文系國家社科後期資助項目《漢魏六朝民俗詩學》(項目編号:13FZW057)的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淮北師範大學文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