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調”是一個兼具審美意味和價值傾向的古代思想文化術語,在用于人物品評時,是指文質彬彬的君子;在用于文學藝術鑒賞時,是指思想純正、旨趣高雅且風格形式優美的作品。今人仍然常用格調高低有無來評價人、文章、藝術作品及其他各類審美對象或實用對象,體現出這一術語的生命活力,也昭示着傳統思想文化曆久彌新的價值。
“格調”一詞在古今各類文本中廣泛使用,給确切把握它在不同語境中的意義帶來一些困難。本文略考其源流,闡明其核心内涵,以有助于今天的寫作者、評說者運用它,也有助于讀者理解它。
一從人物品鑒到人格風範
“格調”用于人物品鑒要從“格”說起。“格”的本義是格子、架子,能讓東西擺放有條理,由此引申出法式、标準、規範等含義,意為“行為準則”。《禮記·缁衣》中載孔子語:“言有物而行有格也;是以生則不可奪志,死則不可奪名。”“行有格”即做事遵循禮儀規範、法律規範、道德規範。“格”又進一步引申指人格,是做人的準則内化為人的道德修養,外在表現為言語、行為,乃至體現于文章和藝術作品中。
“格”作為人物品鑒術語,常與“風”連用,如《晉書·傅鹹傳》中說:“鹹字長虞,剛簡有大節,風格峻整,識性明悟,疾惡如仇,推賢樂善,常慕季文子、仲山甫之志。”又《晉書·庾亮傳》中說:“亮美姿容,善談論,性好《莊》《老》,風格峻整。”又《世說新語·德行》中說:“李元禮風格秀整,高自标持,欲以天下名教是非為己任。”今天意義上的“風格”指人的言行外貌特征或作品的語言形式特征,這幾段文字中的“風”和“格”兩個字則要分别論之:“風”指外在感染力,“格”是此力量的内在源泉,是精神人格。傅鹹、李膺的高尚德行、寬廣胸懷自然體現為外表的端嚴、莊重、不怒自威;庾亮作為玄學名士,其超凡智慧、高潔心性也體現為超越物外的氣度;他們的“風”與“格”具有一體性。
“格”與“調”的關聯,首先在于二者都有“規範”“法式”的含義。“調”是音調、樂調,亦指詩歌特定的調式或音律規則,也就是格律。謝榛《四溟詩話》中說:“夫平仄以成句,抑揚以合調。”“合調”一詞表明,聲調有規則,因而“調”字本身就具有“規則”的意味,是保障詩歌具有音樂性的審美規範。
意義相近的字對舉、并舉乃至連用是古漢語中常見用法。“格”和“調”因為都具有規範、法式的含義而最終組合為一個詞,是道德規範與審美規範的統一。故而我們說格調這個術語兼具審美意味和價值傾向。
“格”與“調”因意義相近而組合,還要考察“調”與“風”的關聯。二者都是形式美範疇,都意味着直觀的感染力,因此“格調”與“風格”可謂意義相近。隻是後來“風格”作為一個偏義複詞,主要指向形式美,而“格調”則保持内在之善與外在之美相統一的意義。
“格”“調”連用初見于唐詩中。我們來看兩首将“格調”用于人物描述的作品。其一是秦韬玉的《貧女》:
蓬門未識绮羅香,拟托良媒益自傷。
誰愛風流高格調,共憐時世儉梳妝。
敢将十指誇針巧,不把雙眉鬥畫長。
苦恨年年壓金線,為他人作嫁衣裳。
在這首詩裡,“高格調”與“儉梳妝”相對,意思是貧女盡管沒有華麗服飾,但是天生麗質,無須裝扮,并且心靈手巧;生在寒門而不甘平庸,專心工藝而毫無媚态,心氣不泯,性情高潔,這才是真正的高格調。要理解貧女格調之高,還得聯系唐以前詩文中的“貧士”形象來看。從《論語》中安貧樂道的顔回形象,莊子筆下獨與天地精神相往來的神人,到陶淵明筆下親近田園、忘情酒中的貧士,構成了一個貧士形象系列。他們貧而不喪志,有氣節,執着追求人生真谛,乃至追問宇宙自然奧秘,超然物外,樂在其中。“貧女”的德行、氣節、思想境界、藝術品位與他們一脈相承。當然,其美麗、善良、柔弱更容易讓讀者覺得心疼,而和詩人一樣為之鳴不平,其“風流高格調”反倒可能被忽視了。
再看韋莊的《送李秀才歸荊溪》:
八月中秋月正圓,送君吟上木蘭船。
人言格調勝玄度,我愛篇章敵浪仙。
晚渡去時沖細雨,夜灘何處宿寒煙。
楚王宮去陽台近,莫倚風流滞少年。
“玄度”是東晉名士許詢的字。許詢與謝安、王羲之、孫綽、支遁等常有交遊,參加過蘭亭集會;與孫綽并為東晉玄言詩的代表人物。他善析玄理,是當時清談領袖之一,隐居深山,而經常得到四方諸侯的邀請與饋贈。顯然,“人言格調勝玄度”,以許詢比李秀才,此“格調”是指人的性情、心态、修養及外在表現出來的風采。
唐傳奇中也可見“格調”一詞用于人物描述。如《霍小玉傳》中,鮑十一娘在李益和霍小玉之間牽線搭橋,先得到霍小玉應允,然後來找李益,說:“故霍王小女,字小玉……昨遣某求一好兒郎格調相稱者,某具說十郎。”這裡的“格調”是外貌、才德等的籠統說法。故事的發展表明,李益對愛情不忠貞,有才無德,不是彬彬君子,當不起“格調”這麼美好的詞語。
總之,就人物品鑒而言,“格調”既指人的外形、風度、氣質美,亦折射其内在美,是人格美與風格美的統一。
二詩文評論:形式美與高境界的結合
“格調”作為詩論術語,是要求詩歌既具有美的形式,又具有大格局、高境界,前者是“調”的審美涵義決定的,後者是“格”的人格、道德涵義決定的。這兩個字起初是并舉而非連用的,連用之後,有時也還分而論之。
皎然《詩式》中說謝靈運的詩“其格高,其調逸”,這裡“格”是就内容整體而言,是謝靈運特立獨行的人格轉化成的精神境界;“調”不單指音調,也是就形式整體而言,指其音調和諧而自由,遣詞造句縱心任情。歐陽修的《六一詩話》論“格”而不論“調”,如說鄭谷詩“極有意思,亦多佳句,但其格不甚高”。此“格”指的是詩的境界。又說晚唐詩人“無複李、杜豪放之格,然亦務以精意相高”。此“格”是詩人胸懷、境界賦予作品的總體風格。
嚴羽《滄浪詩話·詩辨》中說:“詩之法有五:曰體制、曰格力、曰氣象、曰興趣、曰音節。”前三者大體對應于“格”,後二者則是對應“調”。嚴羽系統地探讨詩法,後世詩法及文法的基本問題大多不出此範圍。寬泛意義上的格調論,包括思想要求和藝術要求、内容與形式關系以及整體上效法古典還是重視新變的古今之争問題,而這些問題在《滄浪詩話》中都有所涉及,故而嚴羽被視為開後世格調論先河之人。
“格”“調”在詩文評中的連用标志着格調論正式出現。李東陽的《懷麓堂詩話》中三處出現“格調”。第一處是說寫詩要“往複諷詠,得于心而發之乎聲”,随句式長短來調配音節,雖千變萬化而“自不越乎法度之外矣”。如果機械模仿古詩的平仄和句式,則“非惟格調有限,亦無以發人之情性”。此處的“格調”是指詩體及節奏變化,屬于形式美範疇。第二處是說詩有“時代格調”,并舉了個實例:一次侍郎費廷拿着一本時人不曾見過的新印詩集,掩住集名、人名,隻讓李東陽看了其中一首詩,然後問是哪個朝代的詩。李東陽說是唐詩。又問作者何人,李東陽說須得再看兩首,看畢說是白居易。二人大笑,原來這正是《白氏長慶集》。此處的“格調”,是指詩作在形式方面的某些特征,同時也是指詩人的總體風格,“時代格調”即相對于模仿古人而言的獨特風格。第三處是說歐陽修作詩追求“格調”,聯系《六一詩話》來看,此“格調”是指思想境界;由此來看,“格調”有時偏于“格”的含義,是就内容而言的思想境界,有時偏于“調”的含義,是就形式而言的審美性。
李夢陽以“格”和“調”分别指詩歌體制和音調,如《駁何氏論文書》中說:“高古者格,宛亮者調。”《潛虬山人記》中說:“夫詩有七難:格古、調逸……情以發之,七者備而後詩昌也。”“格高”指詩歌整體格局大、境界高,來自皎然;“格古”指以古體詩為典範,來自嚴羽;二者合為“高古”。“高古者格”即從詩歌體制上、從詩之整體上推崇效法古體詩。李夢陽還認為“調”也以古體為高,其《缶音序》中說:“詩至唐,古調亡矣。”又說“宋人主理不主調”,即批評宋詩音樂性、審美性不如前代。
因為“格”指詩歌體制,是觀作品整體,所以就有了格局、境界的意思。王世貞在《藝苑卮言》中從作者入手,疏通了才、思、調、格的關系:“才生思,思生調,調生格。思即才之用,調即思之境,格即調之界。”才學是詩文構思的支撐和驅動。在詩文構思中,各種形象轉化為意象或情感符号,按照一定的語言節奏、聲調組合,形成一個整體,呈現為外在的體制、格局。體制盡管是最後形成的,不過,已經存在的典範作品在體制方面規範着後人的創作,所以,調生格,格反過來制約調。“調即詩之境”指的是,意象、情感符号與音調共同構成詩的意境,“格即調之界”指的是,音調是配合内容表達的,也要合乎整個體制或形式規範,合乎内容需要。
概括明代的格調論,“格”是詩歌體制、整體格局,是知覺層面的詩歌内容,指代作品的境界和思想價值;“調”則是聽覺層面的音節聲調,與視覺層面的詩體——四言、五言、七言、長短句等相應,關乎情緒和感覺,不一定涉及意義。二者的結合,是形式美與或高遠或深沉境界的一體,隻是在具體的詩文評論中可能偏于某一方面的意義。
從嚴羽至李夢陽等的格調論,除讨論詩歌的形式與境界外,還展開了兩個具有一般性的文論問題,一是崇古還是創新;二是重内容還是重形式,主情還是主理。這些問題,《文心雕龍》中已經解決了:前一個,當是宗經與通變相結合,無論内容還是形式,都要揣摩、效法經典,同時應該鼓勵創新;後一個,則按唯務折衷的原則去處理,兼重内容與形式,兼重思想性與藝術性。這是自古至今的主流文學觀念,隻不過不同時代由于種種原因,論者會偏向某一端。不同時期的格調論,也就會為此重新展開讨論。清代沈德潛對此做了比較完整的總結,今人讨論也很多,不再是一個難題,故我們略而不論。
值得重視的是,當格調論涉及到古今之争、情理之争、内容與形式之争時,道德與審美、人格與文風的關系問題就凸顯出來。從孔子、劉勰到韓愈,都注重傳統道德的永恒價值,要求文章傳播正确思想,培育健全情志,同時也對作者的思想境界和藝術品位提出了高要求。明清學者繼承了這一思想傳統,将人格與文章、藝術風格統一起來。徐增《而庵詩話》中說:“詩乃人之行略,人高則詩亦高,人俗則詩亦俗,一字不可掩飾,見其詩如見其人。”這種觀念影響下的格調論者,不管論人還是論文藝,都突出了優美風格與崇高境界。沈德潛作為格調論的總結者,重詩教而崇尚溫柔敦厚之風。他在《說詩晬語》中說,六朝發揮了秦漢樂府的形式美、音樂美,至唐詩格律工整,興寄和詩教則有所缺失,“今雖不能竟越三唐之格,然必優柔漸漬,仰溯《風》《雅》,詩道始尊”。要求不僅學習唐詩的聲律美,更要追溯古詩的思想境界。
現當代學者論及“格調”時,同樣是将人格和文風統一起來。如錢锺書《談藝錄》中說:“心畫心聲,本為成事之說,實鮮先見之明。然所言之物可以飾僞,巨奸為憂國語,熱中人作冰雪文是也。其言之格調,則往往流露本相。狷疾人之作風,不能盡變為澄澹;豪邁人之筆性,不能盡變為謹嚴。文如其人,在此不在彼也。”這裡,“格”是人和文的内質,是人的精神境界和藝術的高雅境界,而“調”則是其外在表現,是人的風采或文藝作品的風格。
如今,“格調”一詞豐富的價值内涵和審美意味得以傳承發揚。評說一個人、一部書、一件藝術作品及其他審美對象之格調有無、高低,可能是道德評判,也可能是審美評判,可能是就内在精神境界而言,也可能是就外在風範而言,當然更可能是兼而有之。
綜上所述,在整個思想文化視野中,結合各種文藝作品和審美現象看“格調”,“格”是指向人的精神境界和藝術的高雅境界,“調”是其外在表現,是人的風采或藝術風格、形式之美,“格調”作為一個具有褒義的術語,其核心意指可謂人格與境界的天成。
(作者單位:河北大學文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