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東南飛》(原題《古詩為焦仲卿妻作》)是一首著名的樂府詩,與《木蘭辭》合稱“樂府雙璧”。這首詩寫的是漢末建安時的一樁愛情悲劇:廬江府小吏焦仲卿與妻子劉蘭芝彼此恩愛,但劉氏不得焦母的歡心,焦仲卿被迫休妻。劉氏回到娘家,自誓不嫁。其兄逼之,投水而死。焦仲卿聞之,也自缢殉情。詩歌叙事曲折生動,感人至深。不過,《孔雀東南飛》有幾句詩頗為費解,學者對此衆說紛纭,莫衷一是。詩雲:
新婦初來時,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驅遣,小姑如我長。
此詩明明稱劉蘭芝“十七為君婦”,與焦仲卿“共事二三年”後被遣歸;也就是說,劉氏嫁入焦家才兩三年而已。如果劉氏初嫁時,焦仲卿妹妹(小姑)還是扶着床學走路的幼兒(“始扶床”),兩三年之後又怎麼可能長成和劉氏一樣高(“如我長”)呢?這顯然是自相矛盾的。
為了彌合這個矛盾,便出現了各種解釋:文學誇張說。此說流傳最廣。比如,程千帆、沈祖棻《古詩今選》(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稱:“劉氏到焦家,不過兩三年,這裡所寫的小姑成長的情形,顯然太快了。但在古代作品特别是民歌中,常常有為了突出地刻畫某一細節而變更其前後相關情節的手法。這四句也是一例。它是為了更好地描寫劉氏姑嫂間的感情和她對小姑的關懷而變更的。”北京大學中文系中國文學史教研室選注的《兩漢文學史參考資料》(中華書局,1978)等也持此說。我們認為,詩歌中的文學誇張固然常見,但是,詩歌中的文學誇張也是有一定規律的,不可能随意誇張,以緻于讓人感覺荒謬。況且,文學誇張,總是有原因和用意的,往往和詩意相應,以表達某種特别的意思。如果這幾句是文學誇張,究竟要表達的是什麼呢?《古詩今選》稱是為了表達劉氏姑嫂間的感情。但是,如此誇大小姑長大的速度,與姑嫂感情又有何相關?這個解釋未免牽強難通。
數字虛指說。有人認為,“共事二三年”是虛指,實際是好幾年的意思,并不是确指兩三年。還有人認為,“二三年”是類似“年方二八”的表述,指六年。但是,“二三年”這樣的表述,未見有指多年或六年的例子。而且,劉蘭芝被遣歸後,縣令即派人為其子說媒,稱其子“年始十八九”。劉蘭芝十七歲左右嫁給焦仲卿(“十七為君婦”),兩三年後被遣歸,正是十九歲左右,與縣令公子年紀相當。如果“共事二三年”是虛指多年的話,則比縣令公子年齡要大許多,顯然也不符合情理。
訓诂别解說。有人認為,“小姑始扶床”的“床”應解釋為“井上圍欄”,或者“機(織布機)床”,意思是小姑在井床邊學打水,或學織布,則兩三年以後“如我長”就不奇怪了。但是,“扶床”這種表述中的“床”,顯然不可能指“井上圍欄”或“織布機床”。又有學者将“扶床”與《禮記·内則》中的“少者執床與坐”聯系起來,認為扶床即執床,意思是幫父母整理床衽。但“扶床”的“扶”字,絕不能表達“整理”之意,在訓诂上是說不通的。還有人認為,“小姑如我長”的“如”應解釋為“到”,“長”則通“常”,“如我長”意思是“經常到我房中來玩”。但是,這種解釋完全不顧漢語語法和表述習慣,其牽強附會,一望而知。
由上分析可見,這些解釋顯然都不太合理。要想真正合理解答這個疑問,還得借助于版本學和校勘學常識。我們知道,古書在流傳過程中總是或多或少會産生一些變異。一般而言,時代越早的版本,越接近原貌;時代越後的版本,越可能出現錯訛。《孔雀東南飛》最早載于《玉台新詠》卷一,《玉台新詠》宋版已經不存,較早的版本是明代正德間蘭雪堂活字本和明末趙均小宛堂覆刻宋本。蘭雪堂活字本《玉台新詠》所載《孔雀東南飛》與上述四句詩文字相同,但在小宛堂覆刻宋本《玉台新詠》所載《孔雀東南飛》中,上述四句詩,僅有兩句:
新婦初來時,小姑如我長。
并沒有中間“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驅遣”兩句。清初學者馮舒《詩紀匡謬》首先注意到這個異文,并認為中間兩句并非《孔雀東南飛》原文,而是蘭雪堂活字本《玉台新詠》首先誤增的衍文。乾隆間紀容舒《玉台新詠考異》則以為中間兩句是《孔雀東南飛》原文,小宛堂覆刻宋本誤脫此兩句。當代學者,有人贊同馮說,認為中間兩句是衍文,比如餘冠英《樂府詩選》等;也有人贊同紀說,認為中間兩句是原文所有,比如朱東潤《中國曆代文學作品選》等。兩相比較,贊同紀說者顯然占主流,故各種選本所載《孔雀東南飛》多有此兩句。
那麼,究竟是覆刻宋本《玉台新詠》“脫”了兩句,還是蘭雪堂活字本《玉台新詠》“衍”了兩句呢?如果僅憑這兩個版本的文字異同,我們是不容易下結論的。所幸還有不少典籍可供相互參證。《孔雀東南飛》“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驅遣”兩句,最早見于蘭雪堂活字本《玉台新詠》。在此之後,馮惟讷《古詩紀》卷一七、梅鼎祚《古樂苑》卷三二、鐘惺《古詩歸》卷六、陳祚明《采菽堂古詩選》卷二等詩歌選本皆有此兩句,可見此版本流傳之廣。在此之前,宋刻本郭茂倩《樂府詩集》卷七三、元刻本左克明《古樂府》卷十所載《孔雀東南飛》皆作“新婦初來時,小姑如我長”,并無中間兩句。宋本《杜工部草堂詩箋》卷三五、宋任淵《後山詩注》卷一所引《孔雀東南飛》也同樣沒有中間兩句。由此可見,《孔雀東南飛》的原本應該是沒有“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驅遣”,這兩句是明代以後誤衍的文字。
那為什麼會誤衍出這麼兩句詩呢?這大概與晚唐顧況的一首詩有關。顧況《棄婦詞》雲:
記得初嫁君,小姑始扶床。今日君棄妾,小姑如妾長。回頭語小姑,莫嫁似兄夫。
顧況這首詩流傳頗廣,為人所熟知,其中這幾句又與《孔雀東南飛》的“新婦初來時,小姑如我長”詞句相近。所以,兩詩很容易記混在一起。比如,南宋後期劉克莊《後村集》卷一七三《後村詩話》載:
古樂府雲:“新婦初來時,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驅遣,小姑如我長。回頭語小姑,勿嫁似兄夫。”庶幾哀而不怨矣。
劉克莊所引的“古樂府”,其實就是是顧況的《棄婦詞》。但值得注意的是,劉克莊是憑記憶征引的,故與顧況詩頗有些出入,将“記得初嫁君”記作“新婦初來時”,将“小姑如妾長”記作“小姑如我長”。這兩處誤記的文字,都恰好與《孔雀東南飛》相關詩句相同,正可見劉克莊将兩詩記混了,因此産生了這幾句詩的獨特新“版本”。而且,劉克莊不明言具體出處而泛稱“古樂府”(或許也是因為劉克莊記不清了),而詞句又多與《孔雀東南飛》相混,很容易讓讀者誤以為征引的是古樂府《孔雀東南飛》。劉克莊《後村詩話》影響甚大,宋末謝維新《事類備要》前集卷二六“扶床”條、祝穆《事文類聚》後集卷八“詩比小姑”條、元代陰時夫《韻府群玉》卷三“小姑”條所載的這幾句詩,皆轉載自《後村詩話》,而非顧況原詩,可見其流傳之廣。很可能,明代人就是因為《後村詩話》而将“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驅遣”兩句增入《孔雀東南飛》中。劉克莊将顧況詩“今日君棄妾”記作“今日被驅遣”,而明活字本《孔雀東南飛》多出的兩句正好與劉克莊所引的獨特新“版本”相同,也是一個有力的旁證。
考論至此,其實問題已經頗為清楚了:“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驅遣”,并非《孔雀東南飛》原文所有,而是明代人因為《後村詩話》而誤增入《孔雀東南飛》詩中的。但是,似乎存在兩個與筆者觀點不符的“反證”。一是北宋晏殊《類要》卷二二《總叙幼年》門“小姑始扶床”條載:“《焦仲卿》詩雲:新婦初來時,□□□□□。今日被驅遣,小姑如我長。”二是南宋何汶《竹莊詩話》卷二引錄的《古詩為焦仲卿妻作》也有“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驅遣”兩句。表面看來,這兩條材料似乎可以證明宋代流傳的《孔雀東南飛》已經有此兩句。但是,我們考察文獻源流,除了書籍的成書時代之外,還要考察其版本時代;兩相結合,才能得出正确的結論。《類要》和《竹莊詩話》雖然成書于宋代,但兩書現存版本皆隻有清鈔本,而且皆無異本可供校勘考證。我們以為,很可能是因為明代中期以後《孔雀東南飛》衍出的兩句已經為人所熟知,《類要》和《竹莊詩話》兩書的傳抄者據此誤改所緻。古籍傳抄中,類似的例子是很多的。比如,左克明《古樂府》元刻本和嘉靖刻本所載《孔雀東南飛》皆無此兩句,而萬曆以後版本所載則增入此兩句。我們不能據萬曆以後的誤本,斷定左克明《古樂府》原書所載《孔雀東南飛》已是有此兩句的版本。同樣的道理,我們也不能根據清鈔本《類要》和《竹莊詩話》,斷定有此兩句的《孔雀東南飛》版本在宋代早已存在。否則,何以載錄、征引《孔雀東南飛》的宋代典籍,凡今存較早版本者,皆無此兩句,而唯獨清鈔本《類要》和《竹莊詩話》所載才有此兩句那麼巧合呢?
再者,顧況《棄婦詞》的棄婦自稱:“及與同結發,值君适幽燕。……及至見君歸,君歸妾已老。”又言被棄時“本家零落盡”。可見被棄之時離初嫁必有不少年頭,正與“記得初嫁君,小姑始扶床。今日君棄妾,小姑如妾長”相符合。而《孔雀東南飛》明言“共事二三年”,則明顯是與“記得初嫁君,小姑始扶床。今日君棄妾,小姑如妾長”相矛盾的。假如《孔雀東南飛》原文有“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驅遣”兩句,而顧況《棄婦詞》襲用此兩句,那何以這兩句在《孔雀東南飛》中與上下文矛盾,而《棄婦詞》照搬此四句卻與上下文完全切合呢?孰為“原裝”詩句,孰為誤增混入,不是一目了然嗎?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