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9月4日“雷震案”發生以後,整個台灣輿論界噤若寒蟬。此時,殷先生因為受到“雷震案”的影響,已被極端分子貼上“反傳統”“西化派”的标簽,成為“孤獨的籠中之鳥”。我們每次去看他,他都在閉門讀書,不問窗外的是是非非。
既然知識分子的角色已經無法充當,殷先生于是便将他的學術方向從邏輯實證論轉向中國近代史的研究,并将他有關文化問題的思考,寫成了《中國文化的展望》這部書。這是他在“雷震案”以後深居簡出的歲月裡做出的“從事文化創建的莊嚴工作”,該書于1966年出版。可是,這本書剛一出版就被查禁了。同年,殷先生的命運急轉直下,又被迫離開了台灣大學。其中的過程和原委還要從1960年代初說起。
1960年以後,我們這群戰後成長起來的學子陸續進入研究所階段。每周五,在台大文學院舉辦系列演講,主要介紹當代哲學和文學思潮。我們演講時,殷先生和時任哲學系主任的洪耀勳偶爾也會來聽,但他們從不發表意見。圖2《煉獄——殷海光評傳》書影日後,我們好些人在演講的基礎上,将講稿寫成了文章,投稿到《文星》雜志。創辦于1957年的《文星》雜志,1962年左右因為發表了我們一批知識青年的文章,漸漸地由文藝性的園地,進而成為介紹時代思潮的刊物。比如,我先後發表過三篇介紹尼采的文章;洪成完與許登源在同一時期也各自發表過一篇介紹卡納普的文章。又如,周春塘的《現代文學的哲學基礎》、王尚義的《現代文學的困境》等都是介紹當代文哲思潮的文章。包奕明有關“科際整合”的論述,在當時很有影響,楊國樞和謝劍等人也在刊物上讨論過文化問題。
1962年2月,李敖在《文星》第52期上發表《給談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引起了胡秋原在《中華雜志》上的回應,導緻了所謂的“文化論戰”。同年6月,梁實秋在《文星》第56期上發表《我對讨論中西文化問題的建議》一文,提出對于文化問題的讨論,“是需要專門知識的”,隻有這樣,才“可以不至于發生意氣用事或人身攻擊的毛病”。事實上,《文星》有關文化問題的讨論,絕大多數都是正面的論述,與“文化論戰”無關,譬如第56期包奕明的《中國文化問題的關鍵》和“重刊”的張佛泉的“舊文”《西化問題之批判》。這些作品都很能代表《文星》的風格與立場。
不幸的是,李敖與胡秋原之間的“文化論戰”很快便升級成為人身攻擊。同年10月的《文星》第60期上,李敖又發表了《胡秋原的真面目》一文。關于這場“論戰”,王中江在《煉獄——殷海光評傳》中說得很清楚:“這場論戰持續到1966年,前後達5年之久,時間真不算短,但它是中國思想文化論戰中,最沒有學術價值的一場非理性的厮殺。”這不僅是時隔多年之後學術界得出的結論,也是那時同在《文星》發表文章、但與“文化論戰”無關的我們的深切感受。
更荒唐的是,殷先生從未參與這場“文化論戰”,卻因胡秋原的誤會被迫卷入其中。因為李敖在“文化論戰”中持西化立場,與殷先生的一貫主張相同,加之他在文章中使用了殷先生文章中常用的一些邏輯和語言學方面的概念、術語,胡秋原便由此認定殷先生是在幕後的指使者。然而事實并非如此。
一直以來,認為殷先生參與“文化論戰”的人,所能舉出的例證便是他為一批學生修改過文章,這些文章後來都發表在這一時期的《文星》上。我和許登源,還有少數一兩位同學,的确請殷先生幫忙改過文章。但我投稿給《文星》,他就不知道了。而且我們絕大多數同學發表的文章,都無關“文化論戰”。這一點隻要翻看一下《文星》第九卷以後的總目錄,便可以明白。
更為重要的是,殷先生經常教育我們,在研究中不要輕易做出強烈的價值判斷。他寫文章,一輩子不對人做人身攻擊,隻談大是大非的問題。對于“文化論戰”,殷先生非但沒有參與,而且也很不贊同雙方采取的“論戰”方式。1965年4月,他還寫作了《讓我們攜手從事文化創建》一文,提出“我希望對中國文化有責任感的朋友們,大家攜起溫暖的手,共同來從事文化創建的莊嚴工作”。殷先生原本希望此文由《文星》發表,但是由于編輯的反對,沒有刊登出來。
三殷先生被迫離開台灣大學的前因後果
2016年是殷先生被迫離開他所摯愛的台灣大學五十周年。1966年,他遭此厄運。當年12月,他專門寫有《我被迫離開台灣大學的經過》。在文章開頭,殷先生指出,“我之被迫離開台灣大學,從一衍發的觀點看,總有二十年的曆史”,“十八年來,從中國大地逃到台灣島上的自由知識分子被摧殘得所馀無幾了。我這樣的一二人之被清除,乃是‘事有必至’的。問題隻在等待機會”。此文完成十多天後,殷先生在1967年1月緻胡越(司馬長風)的信中說:“光的困逆之造成,與台灣大學無關;而系若幹文字警察所制造的空氣,被校外特殊勢力利用作為煙幕,強迫光脫離台灣大學所緻。”這裡的“文字警察”,當然是指從1964年開始在《中華雜志》上對他不斷進行人身攻擊的那些人。而“校外特殊勢力”,則是軍方政戰部門的主腦及軍方特務機構——警備總部(“警總”)。
在《我被迫離開台灣大學的經過》中,殷先生曾經提及一處細節。當局設法将他調離台灣大學,安排到教育部任職時,是“警總”給他送交的聘書。關于其中的緣故,殷先生并沒有清楚地說明,我們在很長時間裡也不明白。直到殷先生去世多年以後,我才從人權單位那裡獲得兩份當年的原始文件:《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檢察官起訴書(58)警檢訴字第〇一五号》(1964年4月15日)和《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公設辯護人辯護書公字第十三号》(1964年5月21日)。這兩份文件表明,殷先生所以離開台灣大學,無疑是“警總”在白色恐怖的氣氛中揣摩上意,借故捏造了一起針對殷先生的政治案件,也就是所謂的“李英濤案”。“警總”借助“李英濤案”誣陷殷先生,使其最終被迫離開台灣大學。
李英濤是一位退伍軍人,後來成為安全單位的眼線。他與殷先生接觸時,流露出對現實的不滿。殷先生為人毫無城府,看到青年人挺身而出、批判現實,他内心自然感到親近。正如他給學生何友晖的信上所說:“我的為人,好惡分明,壁壘森嚴,是非之際毫不含糊。這樣的心靈結構,不難被人摸透。來騙我的人一進門總是談點民主自由的口号,……我便為之激動,像古人一樣,立刻‘相見大悅’,馬上引為知己,相與推心置腹。”(1969年1月1日)直到後來“李英濤”帶來一份絕筆書,說要暗殺蔣氏父子,要殷先生幫他修改,以便傳世,殷先生才發覺問題不對。因為一旦落筆,将會留下“證據”,殷先生便沒有作出回應。但此後不久,“李英濤”即被“警總”逮捕,以“暗殺”罪名被起訴。白色恐怖時期,類似這樣的案件屢見不鮮。
在《起訴書》與《辯護書》上,殷先生的名字用“XXX”代替,被描述成為此案的同犯——隻不過事情的原委,不再是“李英濤”來找殷先生講述他的暗殺計劃,而變成了殷先生指使“李英濤”前去暗殺。當局就是這樣為殷先生扣上煽動與颠覆的罪名的。
現在看來,這其中的原委,殷先生其實已經在1966年10月15日寫給華盛頓大學屈萊果教授的信上有所提示,他說:“我被迫離開台灣大學不是起因于一個低級官員的偶然行動,而是國民黨經過長時期的考慮,陰謀對待異端的結果。”
随後,殷先生又寫道:“我實際上被台灣大學免職。事實上,台灣在這個秋天發生了一系列的清算事件。我的一群學生靜靜地被免去在學校裡的職位,而我是第一個開刀。”他指的就是自己被台大正式解聘以後,情治單位随即開始清算“殷黨”,我和師兄劉福增,還有張尚德三個人,相繼被文化大學、東海大學和政工幹校解聘的事情。(未完待續)
(作者單位:北京大學道家文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