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講皇室費用,人們往往會認為就是内藏庫支出。因為無論是今人還是古人,往往都有一種認識:左藏庫負責國家經費,内藏庫負責皇室費用。其實這種認識與宋代實際情況有很大出入。宋朝建立内藏庫之初,宋太宗就講:“此蓋慮司計之臣不能節約,異時用度有阙,複賦率于民,朕不以此自供嗜好也”。(《宋史》卷一七九《食貨志·會計》)宋真宗也曾對宰相王旦講:“祖宗置内藏,所貯金帛以備軍國之用,非自奉也”。(《宋會要輯稿》食貨五一之一)官方給内藏庫功能所作的定義為:“供君之用及待邊費”,“掌受歲計之馀積,以待邦國非常之用”(《宋會要輯稿》職官二七之二)。這就是說,按官方規定,内藏庫儲存二部分财賦,一是國家非常開支所需,二是皇帝所需。就從史書記載來看,内藏庫支出财賦用于戰争、用于赈災濟困的事可謂史不絕書,而且往往數額巨大,常常達到一二百萬貫匹。至于内藏庫财賦究竟有多少用于國家非常開支、多少用于皇室消費、各自所占比重如何,這些既沒有官方的統計數字,我們也無法通過計算确切把握。另外,皇室有特殊需求,無論錢或物,随時可以從左藏庫或各地征調入宮,每年數量不等,卻數額巨大。
皇室成員及直接為皇室服務的人員都享有俸祿,這部分開支被納入國家俸祿開支。官方的統計數字中,這些人的俸祿與普通官員、軍兵的俸祿混在一起,要區分開是很困難的。而皇室成員及直接為皇室服務人員的俸祿,事實上是他們生活資料的基本來源。
說到俸祿,通常人們會認為普通官員才享有,皇室成員似乎同俸祿沒有聯系。宋朝的情況不然,皇室成員包括皇後、嫔妃、皇子都享有俸祿。關于皇後的俸祿,史書上沒有具體記載,但宋仁宗慶曆二年(1042),因宋夏戰争造成财政危機,舉國上下輸财助邊,宋廷曾下令“皇後、嫔禦各上俸錢五月以助軍費”(《長編》卷一三六),說明皇後也是有俸祿的。宋仁宗嘉祐四年(1059),後宮貴人楊氏升為才人(後妃中第六等,五品),楊氏辭不受。宋仁宗驚訝地問:“向也月俸二萬七千,今也二十萬,何苦而辭退?”楊氏答:“二萬七千妾用之已有馀,何以二十萬為?”(《長編》卷一八九)可知妃子們是享有俸祿的,貴人的月俸為二十七貫,才人的月俸為二百貫。又宋神宗曾對王安石講到“沈貴妃(後妃中第二等,視正一品)料錢月八百貫”(洪邁《容齋三筆》卷一四《夫人宗女請受》)。這說明妃子們是享受俸祿的。皇太後也享有月俸。紹興十三年四月九日诏:“皇太後俸錢月一萬貫,冬、年、寒食、生辰各二萬貫,生辰加絹一萬匹,春、冬、端午絹各三千匹,冬加綿五千兩,绫羅各一千匹。”(《宋會要輯稿》後妃二之八)宋孝宗禅退,“诏太皇太後月俸缗錢二萬,皇太後萬五千,上皇太後五萬”(《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一《中興奉親之禮》)。
皇宮内的女官也有俸祿。北宋自仁宗以後,皇宮中的嫔妃、女官、宮女的總數就達數千人,宋徽宗時更接近一萬人,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女官。北宋仁宗時,大臣孫沔上奏講:“竊以宮政之設,内職是先。尚書、侍禦、司記、典言一百二十人,則為大備。故先朝之數,侍史不過五百人,俸給止于千二十貫,皆有紀律,不甚奢盈。今聞十倍增人,已逾二三千,十倍添俸,或至二十萬。”(《宋朝諸臣奏議》卷二九孫沔《上仁宗論宮禁五事》)北宋中後期人孔平仲記:“宮人俸,皇祐中四千貫,今一萬二千貫。”(《談苑》卷二)南宋中期,大臣樓鑰在上奏中講:“檢照内國夫人(請給)例,一人每歲約計錢近二千缗,銀一百五十兩,米四十五石,绫一百二十五疋,羅三十馀疋,絹六百疋,綿四百兩。”(《攻媿集》卷二九《繳李氏等依宮人例支破請給》)
皇子、親王(皇帝的兄弟)、公主也有俸祿。孔平仲記:“祿令,皇太子料錢千貫。”皇子、親王往往授節度使官。北宋徽宗宣和末年,共有節度使六十人,其中親王、皇子二十六人(《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一二《文臣節度使》)。宋廷明文規定:“如皇子充節度使兼侍中帶諸王……奉同節度使(即每月四百貫),惟春冬加絹各百匹,大绫各二十匹,小绫各三十匹,羅各十匹,綿各五百兩。”(《宋史》卷一七一《職官志·俸祿制上》)即是說,皇子任節度使,俸祿要比其他人任此官更優厚。皇子擔任節度使還有一般武臣都享有的祿粟和傔人衣糧,即每年一百五十石和五十人的傔人衣糧。宋朝有專門官署的官員,官方通常按定額撥給公使錢(辦公費),親王、皇子也享有公使錢。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間,皇帝兄弟相王、舒王各歲一萬三千貫,榮王一萬貫(《長編》卷七六)。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诏歲賜皇子穎王公使錢三千貫,颢二千貫,一千五百貫”(參《長編》卷二〇二)。宋哲宗元符元年(1098),規定皇帝兄弟申王、端王公使錢各歲八千貫。宋甯宗嘉定十四年,規定皇子趙竑的公使錢為歲三千貫。大中祥符二年(1009)宋真宗對宰相講:“公主初降月俸百五十千,其後稍增至二百千,至道中,先帝嘗許諸主增俸。明德皇太後為朕道先帝語,始增及三百千。此不可複增矣。今初出降者亦求此數……”宋仁宗嘉祐七年司馬光上奏講“嘗聞耆舊之人言,先朝公主在宮中俸錢不過月五千。其馀後宮月給大抵仿此……竊聞近日俸給、賜予比于先朝何啻數十倍矣”(《長編》卷一九六)。而孔平仲記:“宋次道雲,李長主在宮中請十千,晩年增至七百千,福康出降後,月給千貫。”(《談苑》卷二)
皇宮内的宦官、醫官等及軍兵,更是名正言順地享有俸祿。這樣,皇室成員和皇宮内為皇室服務的人員享有的俸祿都納入國家經常性開支,一般由左藏庫提供(特殊情況例外)。
上述人員的俸祿既納入了國家經費,那麼,由皇宮内庫(宋朝皇宮内庫除内藏庫外,還有奉宸庫、祇候庫等,但規模都不如内藏庫)開支的皇室非經常性費用還有哪些呢?這主要有皇帝本人的費用(飲食、醫藥等),皇帝非常規賞賜,皇宮的增建和維修費用,後妃的生育費用,後妃、宮内人員的賞賜和津貼,宮内祭祀費用等。
供應皇室成員飯菜的是禦廚,皇室成員喜歡吃羊肉,官方每年從河北、陝西購入境外羊數萬隻,轉送京城。鹹平五年(1002),宋真宗曾對宰相講:“禦廚歲費羊數萬口,市于陝西,頗為煩擾。近年北面榷場貿易頗多,尚慮失于豢牧。”他提議專設一機構管理此事(參《宋會要輯稿》職官二一之一〇)。可知禦廚每年食用羊數額之大。南宋定都臨安,遠離羊産地,但禦廚仍每日至少食用二隻羊。紹興年間,宋高宗母從北方放歸,朝廷規定“供進皇太後每日常膳并生料,每月實計用羊九十口”(《宋會要輯稿》職官一三之四三)。又據孔平仲記,北宋中期,“禦廚每日支面一萬斤,後會檢,每日剩支六千斤。先日宰羊二百八十頭,後隻宰四十頭”(《談苑》卷二)。由此可見皇宮食用花費之一斑。皇宮飲用酒由宮内的法酒庫、内酒坊提供,所産酒除供皇室成員外,還用于祭祀及供應衛戍軍隊。孔平仲記,“内酒坊祖宗朝(用)糯米八百石,真廟三千石,仁宗八萬石”(同上)。法酒庫所用應與此相差不遠。皇室飲用茶主要來源有二,一是建州的禦茶場,二是各地的土貢。歐陽修記:“慶曆中,蔡君谟為福建路轉運使,始造小片龍茶以進,其品精絕,謂之小團,凡二十餅重一斤,其價值金二兩。”(《歸田錄》卷下)南宋莊綽記:“舊米價賤,(龍茶)水芽一胯猶費五千,如紹興六年,一胯十二千足尚未能造也。”(《雞肋編》卷下)北宋神宗時,蘇轼曾上奏,反對宮内一次到兩浙路采購宮燈一萬隻。北宋人江休複記,宋仁宗時“歲給禁中椽燭十三萬條”(《嘉祐雜志》)。當時雖未留下皇室各項費用的全面統計數字,但通過上列零星記載,我們仍可感受到皇宮日常生活的奢華,費用的巨大。
皇宮費用中重要一項,是生育支出。這關系到皇位繼承,自然受到格外重視。歐陽修在宋仁宗時上奏中言及“近風聞禁中因皇女降生,于左藏庫取绫羅八千匹”(《宋朝諸臣奏議》卷二九《上仁宗論美人張氏恩寵宜加裁損》)。又北宋後期蔡縧記:“祖宗故事,誕育皇子、公主,每侈其慶,則有浴兒包子并赉巨臣戚裡。包子者,皆金銀大小錢、金果、塗金果、犀玉錢、犀玉方勝之屬。如誕皇子,則賜包子罷,又逐後命中使人赍密賜來,約頒諸宰相,馀臣不可得也。密賜者必金合,多至二三百兩,中貯犀玉帶或珍珠瑰寶。”(《鐵圍山叢談》卷四)蘇轼曾撰《洗兒詞》,譏諷皇帝每逢生子就賞賜外臣沒道理。南宋末年周密則記,南宋“宮中凡閣分有娠将及七月……門司奏排辦産閣,及照先朝舊例三分減一,于内藏庫取賜銀絹等物于後:羅二百疋、絹四千六百七十四疋……三朝、三臘、滿月……金二十四兩八錢七分二厘……銀四千四百四十兩,銀錢三貫足,大銀盆一面,醽(líng)醁沉香酒五十三石二十八升……”(《武林舊事》卷八),然而,我們也找不到這方面開支的總數。
皇宮人員服飾所用紡織品是由産品質量最好的四川、河北、京東地區提供的,這些地區稅收絹帛輸送内藏庫。另外通過土貢,出産高檔絲織品、毛織品的其他地方,将最好的産品輸送皇宮。在京城及成都又各設一绫錦院,專門生産宮廷所需高檔紡織品。宮内又設裁造院,将原料加工成精美的服裝。官方從未提供皇宮紡織品消費總量及制作花費錢财的數額。宋皇宮所用奢侈品中,有相當一部分來自市舶抽解。宋廷在各市舶司都派有宦官,凡海外貨船到港,官方擇優抽取十分之一,然後再按比例強制性購買,大抵市舶品中上等者都被官方收去,而優中之優就上繳皇宮内庫。就中有珠寶、香料、象牙犀角等,其價值都是難以估算的。
皇帝本人和皇室成員支出中一大項是賞賜,這當中又有用于國事和用于私事二者的混淆。皇帝賞賜臣下的記載史不絕書,賞金銀百兩以上的事屢見不鮮,其中數額較大者往往是賞賜皇親國戚。南宋大臣韓元吉曾批評說:“今内藏庫出納,外臣不得預聞。故膳服之費,賜予之費,玩好之費,惟上之旨。”(《南澗甲乙稿》卷一一《議節财賦十事·内藏支使》)北宋中期大臣呂誨曾言及一件事,講“内臣任守忠以奉宸庫明珠三萬兩、黃金一萬兩,奉于中宮”(《宋朝諸臣奏議》卷一〇七《上英宗乞今後奉宸諸庫宜謹出入》)。皇後調用數額如此大的珍珠、黃金,較大可能是用于賞賜後妃或外戚。
宋朝用于宮室修建的費用也有相當數量。修内司是專門負責皇宮維修的。呂誨曾批評說:“臣竊見修内一司,居常取索無度。蓋三司逐急應付物色,亦無由會計,以此因緣為弊,耗蠹滋深。”(《宋朝諸臣奏議》卷一〇七《上英宗論修内司乞添文臣一員》)宋徽宗時期花費最多。當時建“延福五位”,有穆清等七殿,蕙馥等三十多閣,其中明春閣高十一丈,宴春閣廣十二丈。艮嶽高九丈,廣十馀裡,養水鳥十馀萬,大鹿千馀頭(參洪邁《容齋三筆》卷一三《政和宮室》)。南宋國力大不如北宋,但皇宮建築多為新創。據南宋後期人俞文豹記:“中興初,凡宮禁營繕皆浙漕與天府共為之。紹興末,漕臣趙子㴋奏以其事歸修内司。本司歲輸二十萬。其後節次增至六十萬。及嘉熙、淳祐間,曾穎秀、趙崇賀、魏峻相繼領漕事,前後效尤,倍獻其數,遂至一百六十萬。而修内司又逐時于左帑關撥數尤不少,又不時行下天府,以某殿當修,某柱當換,京尹則照例進奉三十萬,或四十萬,年終以文曆赴比部驅磨,不過斧斤鍬等若幹爾,一孔一粒并不登載。”(《吹劍錄外集》)據此,南宋皇宮修繕全不由内藏庫開支,而是由兩浙轉運司、臨安府、左藏庫開支,所以,就有了每年花費的錢數。
由于新儒學的興起,統治者懼怕輿論監督,對皇宮内許多項目開支的數額有意保密,加以遮掩,很少留下相關的數據。北宋鹹平六年正式頒布法令:“内藏庫專副已下不得将庫管錢帛數供報及于外傳說,犯者處斬。”(《長編》卷五四)大中祥符元年正式規定,調入内藏庫的錢财物數,不經主管财政的三司勾檢(《宋會要輯稿》食貨五一之二)。宋神宗時,又規定地方上輸送内藏的錢物由各路提刑司掌管,掌管地方财政的轉運司不得截留或移作他用(《長編》卷二九二)。這樣就形成了内庫“非有司關掌,故外臣莫得知其登耗”,“其籍秘嚴,雖大臣及主計者莫得知其詳”的局面(參《宋朝諸臣奏議》卷一〇七呂誨《上英宗乞會計内庫出入裁損過當》)。所以,要精确地把握宋朝皇室開支,是很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