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皇室成員婚嫁開支
宋代新儒學興起,新儒學要求皇帝帶頭正心,其主張是皇帝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萬民。按這種理論,皇帝要有皇帝樣,是不允許過度鋪張浪費的。皇帝的消費受到強有力的輿論監督,而皇室為了逃避這種監督,對自身的種種花費往往都嚴格保密,各種相關的統計數字也就較少見于記載。但我們還是可以從零散的記載中窺知其大概。
皇室婚嫁中最重要的無疑是皇帝娶皇後,但這種事并不多見,因為多數皇帝即位時已有妻子。就宋朝而言,北宋隻有宋仁宗和宋哲宗、南宋隻有宋理宗是婚前即位,登基後娶妻。宋仁宗、哲宗娶的分别是曹氏和孟氏,恰巧又都被廢黜,所以,留下的記載并不多。皇帝娶皇後,曆史上彩禮最多的是漢孝惠帝納後,用黃金二萬斤。後來漢平帝娶王莽女兒也用此例,但被王莽婉拒。東漢成帝娶梁皇後,也曾沿用此例。宋朝娶皇後所用彩禮似不如前朝多。南宋人謝采伯《密齋筆記》卷一記:聘娶皇後“宋用銀五萬兩、金五千兩。南渡後又減至銀二萬兩、金二千兩”。所記不明講是娶皇後,還是冊封皇後,宋代多數皇後都是冊封的。宋孝宗即位後冊封皇後夏氏,“有司排辦到禮物金五千兩、銀五萬兩上進”。宋孝宗将其削減為金二千兩、銀三萬兩(參《宋會要輯稿》後妃二之一三)。這隻是所用彩禮的花費數,至于盛大典禮的花費和其他花費,尚在其外。例如,宋孝宗淳熙三年,立謝氏為皇後,向近臣展示中宮祎衣,孝宗說:“珠玉之屬,乃就用禁中舊物,不然,安得如此之速,所費不及五萬缗。”(同上二之二二)可知僅皇後禮服一項,就要花費五萬貫,這還是節儉的制作。可見聘娶皇後的花費不會少于十萬貫。
僅次于娶皇後的是皇子娶妃,其數量比娶皇後要多。《宋史》卷一一五《禮志》記:“諸王納妃,宋朝之制,諸王聘禮,賜女家白金萬兩。”以下詳列賞賜物數十種。這裡要說明,宋代隻有皇子才封王,其他人生前隻能封郡王,死後可追封王。所以,所謂“諸王納妃”就是皇子納妃。據記載,每次皇子納妃,都至少要花費數萬貫錢。
見于記載較多的是公主出嫁。富弼婉拒契丹提出的通婚要求,曾講:“本朝長公主出降,赍送不過十萬缗,豈若歲币無窮之利哉。”(《宋史》卷三一三《富弼傳》)顯然,富弼是故意往少說。《宋會要輯稿》帝系八之五至七詳列了公主出嫁時皇帝賞賜的物品清單,計有數十項,其中最突出的是銀萬兩,錦绮羅绫紗縠千匹,塗金銀器二千兩,生绫二千匹,錢二千貫,金合二千三百兩。飾房用金器千三百兩,銀器萬四千兩,錦绮羅绫紗縠絹六千疋,錢四千貫。另内庫支給金器百兩,銀器千四百兩。其總價值肯定超過十萬貫。此外,還要賜宰臣、親王、樞密、參知政事、兩制侍從、内職閣門祗候以上、諸軍副指揮使以上金銀錢勝各有差。其價值未見統計數,人數既多,數量一定不小。又據記載,南宋前期“僞福國長公主之适高世榮也,奁具凡二十萬缗,視承平時已殺”(《朝野雜記》甲集卷一《郡縣主》)。說明北宋時公主出嫁奁具花費遠多于十萬貫。依宋朝慣例,公主出嫁,皇帝還要賞賜宅第一所。
皇家嫁公主,其他官府往往也要獻賀禮,這實際也是财政開支。宋仁宗時兖國公主出嫁,知颍州徐宗況以絹五百匹作賀禮。南宋理宗嫁周漢國公主,發運使馬天骥“獻羅钿細柳箱籠百隻,并鍍金銀鎖百具,錦袱百條,其實以芝楮(十八界會子)百萬”(周密《癸辛雜識》續集卷上)。這兩筆錢數額頗大,大約不是徐某、馬某自掏腰包。宋仁宗皇後像(現藏于台北故宮博物院)
二皇室喪葬開支
由于宋英宗是宋仁宗的堂侄,血緣關系較為疏遠,宋英宗為了表示對宋仁宗的“孝”,就較多地公開了為宋仁宗辦喪事的若幹細節,這使我們可以了解宋代皇帝喪葬費用的基本情況。宋代皇室的喪葬費用主要有兩部分:一是賞賜,二是修建及維護、祭祀費用。
賞賜是沿襲前代慣例:老皇帝死了,要假借他的名義給臣下賞賜以使臣下懷念他;新皇帝要賞賜以“恩結”臣下。這筆錢可不是小數目。據記載,宋仁宗去世,“優賞諸軍如乾興(指宋真宗)故事。所費無慮一千一百萬貫、匹、兩,在京費四百萬”(《長編》卷一九八)。這大緻相當于全國一年财政開支的六分之一,這還隻是賞賜軍隊的。還有賞賜大臣的,但未見統計數字。而據記載,當時“内出遺留物賜兩府、宗室、近臣、主兵官有差”。司馬光當時的官是天章閣待制、知谏院,他立即上奏請退回國庫,他說:“蒙恩賜以遺留物,如臣所得已千缗,況名位漸高,必霑赉愈厚,舉朝之内,所費何翅巨萬。竊以國家用度素窘,複遭大喪,累世所藏,幾乎掃地。傳聞外州軍官庫無錢之處,或借貸民錢,以供賞給,一朝取辦,逼以捶楚……”(同上)他雖屬侍從近臣,在他之上的尚有宰相、執政大臣、翰林學士、禦史中丞、知開封府等數量可觀的更高級别的大臣和皇親國戚,他得賜千貫,則比他高的得賜更多,其總數肯定相當可觀。又引文言及征調錢财給各級财政造成的窘境,令人感歎。時人曾布記,宋哲宗去世,賞賜宰相黃金五百兩、珍珠七萬,執政大臣黃金四百兩、珍珠五萬(參《曾公遺錄》)。由此我們可以推算,宋仁宗去世時的賞賜應與此相差不遠。北宋皇帝去世,按慣例還要向遼朝、夏朝報喪,南宋時則要向金朝、元朝報喪,同時附帶禮物和所謂“遺留物”,這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北宋有關記載缺失。南宋淳熙十四年十月,高宗去世。宰相周必大令人查閱舊檔,依例“乃是金器二千七百兩(二千兩禮物,七百兩精巧之物),銀器二萬兩。又有銀絲合二十四面,貯寶玉樂器玻璃等物。其他象牙、匹帛、香藥等不在”。宋廷議定,“所有遺留物亦如舊數,更與金二千兩、銀二萬兩”(周必大《文忠集》卷一七二《思陵上》),折成銅錢應在十五萬貫以上。
關于皇陵的修建費用,凡是參觀過明十三陵、清東陵、清西陵的人,都應有感性認識。宋仁宗去世,“三司奏乞内藏庫錢百五十萬貫,絹二百五十萬匹,銀五萬兩助山陵及賞赉。從之”(《長編》卷一九八)。這一記載将修建費用與賞賜費用合述,且所述隻是向内藏庫索要的部分,不包括三司自籌部分,因而無法确知修建費用的确切數額,但僅就此記載數而言,已達四百萬貫、匹以上,即可推想修建費用總和決非小數。又據載,“诏山陵所用錢物并從官給,毋以擾民。诏雖下,然調役未常損也。三司計山陵當用錢糧五十萬貫、石,而不能備。或請移陝西緣邊入中鹽于永安縣,轉運副使薛向陳五不可,且乞如其數以獻。許之”(同上)。這裡講的修建山陵要用錢糧五十萬貫石,應該并不是費用的全部。參加修建宋仁宗陵墓的士兵共有四萬六千七百八十人(參《宋會要輯稿》禮二九之三六),假定服役一年,則僅其俸祿支出就在百萬貫以上。宋英宗去世,因國家财政匮乏,将修陵人數加以裁減,但仍有兵士三萬五千,另征調了四千石匠(參《長編》卷二〇九)。據時人周必大記,南宋高宗去世,宋孝宗曾對近臣講:“太上皇帝葬事,内庫已準備五十萬缗,封樁撥三十萬缗。”又命令額外增加會子發行量七十萬貫。事畢,“呈永思陵攢宮共費八十二萬馀缗。上曰:内庫支銀絹尚在外。去冬印會子七十萬,僅可充此費”(《文忠集》卷一七二至一七三《思陵》)。可知此次喪葬費用在百萬貫以上。慶元六年八月,撥封樁庫錢八十萬貫修光宗攢宮。又據載,南宋甯宗去世,“诏令封樁庫支會子二十五萬貫,豐儲倉支米二萬石,付紹興府充應辦梓宮事務使用。于内撥會子一萬貫,付都大提舉喪事所應辦使用”(《宋會要輯稿》禮三〇之八三)。隻此幾項,已支用近三十萬貫。這肯定不是此次喪葬費用的總數。
皇帝本人之外,皇室其他成員的喪葬費用也有相當數量。宋真宗皇後劉氏去世,用三十萬貫。宋真宗妃楊氏(保慶皇太後)用十萬貫。宋英宗皇後高氏去世,調士兵二萬修陵,诏元豐庫支錢十萬缗、絹七萬匹,應奉山陵支費。南宋慶元六年六月,撥封樁庫錢一百萬缗,修奉太上皇後攢宮。乾道三年七月九日,太子去世,左藏庫出錢二萬貫、銀五千兩、絹五千匹用于喪葬。嘉定十三年八月八日,太子去世,左藏庫取錢二萬貫、銀五千兩、絹五千匹用于喪葬。此處如貴妃、其他皇子、皇孫等喪葬也各有花費。從這些零散不系統的記載中可以看出,皇室其他成員的喪葬支出,數額也頗大。
除了喪葬本身的費用外,皇陵的日常維護也要有相當的費用。官方在皇陵地區修建了寺院宮觀,除一次性撥給田産、房地産外,每年還要添給錢财,令僧道們作法事祭祀。陵區設置專門管理機構,派駐軍兵巡邏等。每年由京西路支給二十萬貫作費用。南宋時期,據載,僅昭慈、永祐二攢宮,歲用祠祭錢八千四百馀缗,修繕錢五千缗。
宋·王诜《繡栊曉鏡圖》
三皇室奉親開支
所謂“奉親”開支,這裡特指南宋時期用于皇太後、太上皇及太上皇後的費用。北宋時期用于皇太後的開支也不少,其中有三位太後曾垂簾聽政,其權勢與皇帝相當,費用一定不少,但記載中完全找不到她們花費錢财的數字。北宋徽宗也做過太上皇,關于他退位後的花費情況,也不見統計數字。南宋時期有所不同,宋高宗生母從金境被送回,母子劫後重逢,情況非同尋常。宋高宗無子,找了一位血緣關系很疏遠的宗子(孝宗)作繼承人,宋孝宗自然要突出孝道。而宋高宗提前退位,做了許多年太上皇。宋孝宗、宋光宗都提前禅位,使南宋前後出了三位太上皇。這使得“奉親”開支顯得突出起來。
南宋史學家李心傳記:
昭慈聖獻皇後之在建康也,有司月奉千缗而止。後生辰别奉缗錢萬。時朝廷用度不給,故其禮不及承平時。其後顯仁後自北來歸,歲奉錢二十萬缗(月奉萬缗,冬、年、寒食、生辰倍之)。帛二萬馀疋(生辰絹萬疋,春、冬、端午各三千疋,绫羅二千疋),冬綿五千兩,酒日一鬥,羊三牽。高宗在德壽宮,孝宗命有司月供十萬缗。高宗以養兵多費,诏減其六萬。及孝宗在重華,命月進三萬缗而已。上受禅,诏太皇太後月奉缗錢二萬,皇太後萬五千,上皇太後五萬,而重華别給二萬焉。(《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一《中興奉親之禮》)
據此可知,韋太後每年的支費是二十萬貫,退位後的宋高宗每年支費是四十八萬貫,退位後的宋孝宗每年支費三十六萬貫。宋甯宗即位,規定上皇太後每年六十萬貫,太皇太後二十四萬,皇太後十八萬貫。然而,上述支費數可能并不是全部費用,因為有些專項費用一次所用就超過上述一年的花費。例如祝壽費用,給太後或太上皇、太上皇後祝壽,場面隆重鋪張。據記載,宋孝宗乾道二年十月八日,诏:“将來詣德壽宮行慶壽禮,可令提領南庫排辦金一萬兩,銀五萬兩,錢一十萬貫,絹一萬疋,度牒五十道,前期于本宮交納。”原注:“九年慶壽同。”(《宋會要輯稿》職官二七之五五)“淳熙十六年七月三日,诏皇太後生辰奉銀三萬兩、金五百兩,令左藏西上庫依例排辦投進。”(《宋會要輯稿》後妃二之一九、周必大《文忠集》卷一七三《思陵下》)宋光宗“紹熙元年七月八日,诏壽聖皇太後生辰,令左藏西上庫排辦銀三萬兩、金五百投進。每歲如之”。紹熙四年十一月三十日,“诏提領封樁庫所排辦金二萬兩、銀五萬兩、錢一十萬貫、絹二萬匹、度牒五十道,供進壽聖隆慈備福皇太後,為來歲元日宮中上壽用”(并見《宋會要輯稿》後妃二之一九)。可知祝壽的花費,有時高達四五十萬貫。
宋孝宗在供應國家經費的左藏庫和供應皇室及國家非常開支的内藏庫之外,又創造左藏南庫,規定此庫财賦的用途有二:一是奉親,二是供軍。此後,左藏南庫的财賦就正大光明、源源不斷地輸送到太上皇所在的德壽宮,有時是黃金數萬兩,有時是白銀數萬兩,有時是銅錢數萬貫,有時是會子數萬貫,記載中并沒有說明這些輸送是在年定額之内還是之外。宋孝宗又為加強軍備創建封樁庫,“慶元後,每封樁庫取撥錢辄數十萬缗,銀亦數萬兩,黃金亦數千兩,蓋以為奉神、事親之費雲(……六年……八月,撥錢五十萬缗并銀二萬兩,充秋季供奉太皇太後使用……)”(《朝野雜記》甲集卷一七《左藏封樁庫》)。
奉親費用隻是皇室開支的一部分,從上述情況中,我們可以進一步推想宋代皇室費用的概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