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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冤集錄》“碰瓷”記載透視

時間:2024-11-08 11:04:15

一《洗冤集錄》“碰瓷”記載的史源學考察

經典著作之所以被稱為經典,在于其如同一座藏量豐富的礦山,從不同層面、不同方向開掘都能發現不同的富礦。法醫學名著《洗冤集錄》就是這樣一部經典。筆者在該書中發現了兩條類同當今社會所謂“碰瓷”的記載:

南方之民,每有小小争競,便自盡其命而謀賴人者多矣。先以榉樹皮罨成痕損,死後如他物所傷。何以驗之?但看其痕,裡面須深黑色,四邊青赤,散成一痕而無虛腫者,即是生前以榉樹皮罨成也。蓋人生即血脈流行,與榉相扶而成痕(若以手按着,痕損處虛腫,即非榉皮所罨也)。若死後以榉皮罨者,即苦無散遠青赤色,隻微有黑色而按之不緊硬者,其痕乃死後罨之也。蓋人死後血脈不行,緻榉不能施其效。(《疑難雜說下》,以下引文如不作說明,均出自《洗冤集錄》)

廣南人小有争怒,賴人,自服胡蔓草,一名斷腸草,形如阿魏,葉長尖,條蔓生,服三葉以上即死。幹者或收藏經久,作末食亦死。如方食未久,将大糞汁灌之可解。其草近人則葉動。将嫩葉心浸水,涓滴入口,即百竅潰血。其法急取抱卵不生雞兒細研,和麻油開口灌之,乃盡吐出惡物而蘇。如少遲,無可救者。(《服毒》)

宋慈在《洗冤集錄》自序中述其成書經過為“博采近世所傳諸書,自《内恕錄》以下凡數家,會而稡之,厘而正之,增以己見,總為一編”,則書中所記并非都是宋慈親見,頗有采自他書者。上引記載是哪一種情況呢?

筆者搜檢載籍,發現“榉樹皮”條見載于五代和凝、和㠓父子《疑獄集》、司馬光《涑水記聞》、江少虞《宋朝事實類苑》、鄭克《折獄龜鑒》、張镃《仕學規範》、桂萬榮《棠陰比事》、劉埙《隐居通議》等書,文字大體相同。《疑獄集》卷八為明張景所補不論,江少虞《宋朝事實類苑》文後自注引自《楊文公談苑》,然今本不存。楊文公即楊億,其書由門生黃鑒輯錄而成,後經宋庠整理。楊億卒于天禧四年(1020),李南公卒于崇甯初年(約1103),“年八十三”(《宋史·李南公傳》),逆推其生平,楊氏本不得見,蓋江少虞誤記也。則記此事最早者為《涑水記聞》無疑:

李南公知長沙縣,有鬥者,甲強乙弱,各有青赤。南公召使前,自以指捏之,曰:“乙真甲僞也。”诘之,果服。蓋南方有榉柳,以葉塗膚,則青赤如驅傷者;剝其皮,橫置膚上,以火熨之,則如掊傷者,水洗不落。南公曰:“驅傷者血聚而内硬,僞者不然,故知之。”(卷一四,中華書局點校本,據江書改動數字)

胡蔓草(即野葛)可以毒殺人的記載雖自西晉嵇含《南方草木狀》即有,然服之自殺“碰瓷”的記載卻較晚,最早見于《嶺外代答》卷八:

廣西妖淫之地,多産惡草,人民亦禀惡德。有藤生者曰胡蔓,葉如茶,開小紅花,一花一葉。揉其葉漬之水,涓滴入口,百竅潰血而死矣。愚民私怨,茹以自斃。人近草側,其葉自搖。蓋其惡氣,好攻人氣血如此。人将期死,采其葉心嚼而水吞之,面黑舌伸。家人覺之,急取抱卵不生雞兒細研,和以麻油,抉口灌之。乃盡吐出惡物而蘇。小遲,不可救矣。若欲驗之,齒及爪甲青,探銀钗咽中,銀變青黑者是也。

作者周去非(1134-1189)是宋高宗、孝宗時人,卒年與宋慈(1186-1249)生年相接。《洗冤集錄》所記大體類此,史料來源為周書無疑。

細按《洗冤集錄》與其史料來源所記,《涑水記聞》僅為湖南長沙一個案,宋慈乃改雲“南方之民,每有小小争競,便自盡其命而謀賴人者多矣”,是将發生在長沙的“碰瓷”特例推言為一般;《嶺外代答》僅雲“愚民私怨,茹以自斃”“人将期死,采其葉心嚼而水吞之”,未言服之自斃以“碰瓷”,宋慈不僅将之改成“碰瓷”案例,更将“廣(南)西(路)”改成“廣南”(包括東路、西路),擴大了服食胡蔓草自殺“碰瓷”行為的地域範圍。這是為什麼呢?

二宋代以前北方的南方印象

華夏文明起源黃河流域,宋代以前北方文化是傳統社會的主流文化。在北方文化視野下,南方是野蠻、落後的,其文化、風俗頗具“異域”風貌,故宋以前典籍多有對南方居高臨下、帶有獵奇色彩的記載(雖然大多誠為事實)。茲舉二例以證之。

一如先秦典籍對南方先民文身的記載。《逸周書·王會解》雲:“越漚(瓯)剪發文身。”《莊子·逍遙遊》雲“宋人資章甫而适諸越,越人斷發文身,無所用之”,章甫是一種冠,越人“斷發”不用冠,所以賣不出去。《墨子·公孟》雲:“昔者,越王句踐剪發文身,以治其國。”《左傳》哀公十一年雲“蓋吳之俗,斷發文身”,《穀梁傳》哀公十三年亦雲“吳,夷狄之國也,祝發文身”。《戰國策·趙策二》雲“被發文身,錯臂左衽,瓯越之民也;黑齒雕題,鳀冠秫縫,大吳之國也”,“錯臂”亦文身義,“雕題”指在額頭文刺。《山海經·海内南經》雲“在郁水南”有“雕題國”,漢楊孚釋謂“雕題國,畫其面及身,刻其肌而青之,或若錦衣,或若魚鱗”(《異物志輯佚校注》,廣東人民出版社,2010,1頁)。郁水為今兩廣地區右江、郁江、浔江、西江諸水統名。《禮記·王制篇》雲:“中國夷狄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東方曰夷,被發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蠻,雕題交趾,有不火食者矣。”總之,先秦文獻所記文身者皆南方蠻夷之人(其實上古中原地區也有文身習俗,隻是進入文明時代後很早即已消失)。

這些記載明顯表現出一種先進文化的優越感,即視四裔之族文身為一種非文明行為。從太伯讓賢的記載更可清楚見出此點:“太伯端委,以治周禮,仲雍嗣之,斷發文身,赢以為飾,豈禮也哉,有由然也。”(《左傳》哀公七年)有何由?《論語·泰伯》給出了答案:“泰伯知太王欲傳位季曆,故斷發文身逃之荊蠻,示不複用。”注意,太伯、仲雍是以文身斷發“示不可用”,也就是說文身後便不可再王于周。《史記·魯周公世家》的記載亦可為證:吳王夫差伐齊,“征百牢于魯。季康子使子貢說吳王及太宰嚭,以禮诎之。吳王曰:‘我文身,不足責禮。’”吳王自己都說文身“不足責禮”,則文身在“禮”之外明矣。“禮”文化當然是華夏族文化的核心,是其文明化成到高級階段的産物。前秦閻負、梁殊出使前涼時說:“江南文身之俗,道污先叛,化隆後服。主上以為江南必須兵服,河右可以義懷。”(《資治通鑒》卷一〇〇)其視文身為非文明習俗、其人可“兵服”而不可“義懷”的邏輯顯然承自先秦。後周太祖郭威說“自古豈有雕青天子”(《新五代史·劉旻世家》),其理亦同。

二如漢唐以來對南方“瘴疠”的記載。春秋戰國時期,北方文化自居“中國”而視其東南西北四方之人為夷、蠻、戎、狄,秦漢時東南、華南、西南及今越南之地雖漸次納入中國版圖,但仍被視為王化未及之地。《史記·貨殖列傳》說南方氣候“卑濕,丈夫早夭”。《漢書》說“僰道(治今四川宜賓)以南,山險高深……吏士離毒氣死者什七”(《王莽傳》),駱越“霧露氣濕,多毒草、蟲蛇、水土之害,人未見虜,戰士自死”(《賈捐之傳》),南越“暑濕,近夏瘅熱,暴露水居,蝮蛇蠚生,疾疠多作”(《嚴助傳》)。《後漢紀·光武皇帝紀》說南方有“害氣”。東漢時将此“濕氣”“毒氣”“害氣”專名之曰“障(瘴的本字)”。賈公彥疏“障即障氣,出于地也”(《周禮·地官·土訓》),戴侗訓“山海之厲氣,中者辄疾”(《六書故》卷三三)。此後傳世典籍的記載中,南方遂為一瘴氣彌漫之世界:《後漢書》雲“南方暑濕,障毒互生”(《楊終傳》)、“南州水土溫暑,加有瘴氣,緻死亡者十必四五”(《南蠻傳序》)。

瘴氣引發的疾病稱瘴病,亦簡稱瘴。瘴病是一種什麼病呢?隋巢元方《諸病源候論》卷十雲:“夫嶺南春草、黃芒瘴,猶如嶺北傷寒也。”唐王焘《外台秘要方》卷五引《備急》雲:“夫瘴與瘧,分作兩名,其實一緻。或先寒後熱,或先熱後寒,嶺南率稱為瘴,江北總号為瘧。此由方言不同,非是别有異病。”宋周去非《嶺外代答》卷四雲瘴病“其實似中州傷寒”。但大多數人認識不及,将未知疾病率目為瘴,如宋章傑《嶺表十說》雲“嶺外雖以多暑為患,而四時亦有傷寒溫疫之疾,其類不一,土人不問何病,悉謂之瘴”,周去非《嶺外代答》卷四亦雲“南方凡病,皆謂之瘴。”這就增加了後世研究瘴的難度,所以馮漢镛梳理瘴氣、瘴病文獻後得出“瘴病”是熱帶病、地方病、人體寄生蟲病、水源污染及大氣污染所緻疾病統稱的結論,具體包括瘧疾、痢疾、高山病(高原病)、腳氣、黃疸、消渴、克汀病、沙虱熱、癰疽、青腿牙病、烏腳病、花粉過敏、硒中毒、硫中毒、汞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癌腫等不一而足(《巴蜀科技史研究》,四川大學出版社,1995,231-256頁)。瘴病既為瘧疾,既為北方之傷寒,雖可能引起死亡,理不應引起格外的憂慮。但其時北方之人對南方瘴氣頗為恐懼,如公孫瓒随其官長谪徙前祭先人雲:“今為人臣,當詣日南(治今越南東河)。日南瘴氣,或恐不還。與先人辭于此。”(《三國志·公孫瓒傳》)曹操與荀彧書雲“人多畏病,南方有疫,(郭嘉)常言‘吾往南方,則不生還’”(《三國志·郭嘉傳》裴注引《傅子》)。唐初盧祖尚獲授交州都督,因害怕“嶺南瘴疠……去無還理”,拒不之任,緻被處死。玄宗時征兵讨南诏,陝西有人因為聽說雲南“椒花落時瘴煙起。大軍徒涉水如湯,未過十人二三死……皆雲前後征蠻者,千萬人行無一回”,竟然“偷将大石捶折臂”,以圖免予從軍(白居易《新豐折臂翁》)。這種對南方瘴氣世界的恐懼其實是北方對作為“異域”的南方的恐懼,甚至把“‘瘴’的深淺”與“‘蠻’的生熟聯系在一起”(左鵬《宋元時期的瘴疾與文化變遷》,《中國社會科學》2004年第1期)。漢唐和先秦時期一樣,北方是全國的文化高地,所以這種恐懼引起一種對南方與南方人的厭惡與輕視:“中原冠帶呼江東之人皆為貉子,若狐貉類雲。巴、蜀、蠻、獠、谿、俚、楚、越,鳥聲禽呼,言語不同……機巧趨利,恩義寡薄。家無藏蓄,常守饑寒。地既暑濕,多有腫洩之病,障氣毒霧,射工、沙虱、蛇虺之害,無所不有。”(《魏書·僭晉司馬叡傳》)

随着南北溝通交流越來越頻繁,南方雖然還是那個南方,很多事實也已證明“南方煙瘴之地”并不是北方人想象的那麼可怕,但他們依然在詩文中書寫着“恐懼”:宋之問貶谪嶺南,本死于朝命,卻有詩雲“處處山川同瘴疠,自憐能得幾人歸”(《至端州驿,見杜五審言、沈三佺期、閻五朝隐、王二無競題壁,慨然成詠》)。韓愈被貶潮州,後安返長安老死家中,卻有詩雲“知汝遠來應有意,好收吾骨瘴江邊”(《左遷至藍關示侄孫湘》),瘴江即今廣西合浦江。杜甫《悶》詩雲“瘴疠浮三蜀,風雲暗百蠻”,但他長期居住四川并無違礙。他們之所以如此,除了擔憂因瘴緻病外(北方也有“傷寒”,卻未讓人生此憂慮),恐怕不過是北方人的成見,覺得“地偏應有瘴”而已(《不離西閣二首》)—從本質上說,這是先秦以來北方文化眼中既定南方印象的慣性表達。

我們知道,宋慈是福建建陽人,是南方人。如果說先秦有關南方先民文身和漢唐有關南方“瘴疠”的記載,在某種意義上是“中原華夏文明對于異域與異族的話語歧視”(張文《地域偏見和族群歧視:中國古代瘴氣與瘴病的文化學解讀》,《民族研究》2005年第3期),即所謂“地域黑”的話,《洗冤集錄》中“碰瓷”行為的記載就是所謂“自黑”,予人的南方印象與宋代以前北方對南方的印象是一緻的。據宋慈《洗冤集錄》載“他無寸長,獨于獄案,審之又審,不敢萌一毫慢易心……示我同寅,使得參驗互考,如醫師讨論古法,脈絡表裡先已洞澈,一旦按此以施針砭,發無不中”的夫子自道,可知其撰著該書時抱持的态度是作為一名司法官員、學者所抱持的嚴謹态度。因此,我們可以斷言《洗冤集錄》“南方之民每有小小争競,便自盡其命,而謀賴人者多矣”“廣南人小有争怒,賴人,自服胡蔓草”的記載即使不是宋慈親見,也必是其所聞,肯定不會是虛構妄改。換言之,宋慈記載的“以生命碰瓷”的案例在宋代南方是較多發生的,所以他在引錄史料時才對之加以改易以期符合當時的社會狀況。這也是一種史筆。根據前文分析,筆者認為宋慈改易史料的行為除了求真這個意識層面的動機外,還有潛意識層面的隐性動機,即秉持北方文化立場居高臨下而對“南方”采取一種批判态度。南方人宋慈何以會秉持北方文化立場呢?

三社會主流文化對地方文化的整合

自永嘉之亂至靖康之亂,北方人口多次大規模南遷,淮南、江浙、福建獲得極大開發,是宋代經濟最發達的“東南六路”;四川大部地區農業生産水平也很高,“堪與兩浙等路比美”(漆俠《中國經濟通史—宋代經濟卷》,經濟日報出版社,1999,48頁)。唐人說“地偏應有瘴”,東南、四川既已躍升全國經濟最發達地區,自不可能仍被視作南方瘴氣世界之一部分。如《淳熙三山志》卷三九即發出明正聲言說福州“得天之氣,和平而無寒燠,燠不為瘴,寒不至冱”。換言之,宋人所謂的“南方瘴疠之地”所指已與漢唐不同,不再包括東南而主要指廣東、廣西、川南、貴州等地。如宋曾敏行言“廣南風土佳,人多死于瘴疠”(《獨醒雜志》卷三)。周去非言廣西瓊、廉、雷、化等州均有瘴,昭州尤重,被稱為“大法場”,橫、邕、欽、貴等州“其瘴殆與昭等”,“廣東以新州為大法場,英州為小法場”(《嶺外代答》卷四)。文彥博言“泸州土風瘴毒,至春夏尤甚”(《潞公文集》卷一五)。《宋會要輯稿》記“黎州邊境,瘴疠特重,第歲秋夏間椒花始開,煙瘴盛作”(蕃夷五之二三)。《方輿勝覽》卷五五記雅州“地多岚瘴”。《續資治通鑒長編》卷八四記戎州、富順監亦“多瘴疫”。

宋代以前,經濟重心在北方,文化重心也在北方。春秋戰國時期,除老子外諸子多北人。漢代董子、賈生、馬班、向歆父子、張衡、張仲景、鐘繇、三曹、竹林七賢、華佗等皆北人。唐之李世民、李杜、小李杜、王孟、韓柳、元白、顔真卿、李淳風、吳道子、孫思邈俱北人。到北宋孫複、石介、胡瑗、邵雍、二程、張載、司馬光、李清照雖為北人,範仲淹、歐陽修、周敦頤、李觏、三蘇、黃庭堅、王安石、曾鞏、沈括、米芾、蔡襄則南人,文化重心向南方移動已甚明顯,北人遂不得不用政治手段對南人的崛起加以打壓,故北宋有“南人不可作相”之戒,王旦、寇準持之尤力,然終于無可打壓。錢穆《國史大綱》論之甚詳(中華書局,1996,581-589頁),茲不贅述。南宋鼎移臨安,北方學術南傳,遂有朱、陸,遂有浙東、湖湘等數十學派,形成影響垂至明清的理學、心學。宋以前為傳統儒學,為漢學,大宗師孔子;宋以後為新儒學,為宋學,大宗師朱子。要言之,南宋時文化重心南移徹底完成,底定之後近千年文化版圖至于今世。從表面看,學術重心南移是北方學術南傳,是南方接受了先秦至唐作為社會主流文化的北方文化,實質上則是儒學在漢代“獨尊”獲得法理上的統一之後在全國範圍内獲得事實上的統一,是社會主流文化對地方文化的整合。

宋慈少時“師事考亭高第吳公雉,又遍參楊公方、黃公幹、李公方子、二蔡公淵、沈……暨入太學,西山真公德秀衡其文見,謂有源流出肺腑。公因受學其門”(劉克莊《後村先生大全集》卷一五九),吳、楊、黃、李、二蔡均朱熹門人,真德秀亦朱氏再傳弟子。可見,宋慈長期學習理學,即已從思想上接受北方學術,同時也無意識地接受了北方文化視野下的南方的曆史印象。所以,作為社會主流文化精英分子的宋慈,在求真動機掩蓋之下改動史料的行為就呈現出秉持北方文化立場“自黑”南方的意味。其實宋慈并不是“自黑”,而是從社會主流文化立場出發對地方文化、民風民俗進行批判,目的是“推行王化”,使“異域”融入“王土”。此正是宋慈作為一名社會主流文化精英分子自任之使命。

總之,就像蝴蝶之翅牽涉到台風一樣,《洗冤集錄》兩條“碰瓷”記載牽涉到的是傳統社會經濟重心在宋代南移之後文化重心南移的重大曆史趨勢和曆史主題。

(作者單位:溫州大學人文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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