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代诏獄中的囚室
明代诏獄中的囚室地勢低窪,半入地下,采光通風都非常不好,環境比其他監獄更惡劣。沈德符《萬曆野獲編》載:“鎮撫司獄,亦不比法司,其室卑入地。”(中華書局,1959,538頁)從明代下诏獄文人的詩中發現,他們的囚室即使在白天也昏暗幽黑,如同夜晚。王守仁下诏獄後寫了《有室七章》組詩,描述了他的居所:
有室如簴,周之崇墉。窒如穴處,無秋無冬。耿彼屋漏,天光入之。瞻彼日月,何嗟及之。倏晦倏明,凄其以風。倏雨倏雪,當晝而蒙。夜何其矣,靡星靡粲。豈無白日,寤寐永歎。(《王文成全書》卷一九,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這種身處囚室不知晝夜、如在鬼域的情形在許多明代與诏獄相關的文學作品中都有體現,程文德在《寝地》詩中描寫自己下诏獄後,“空堂慘慘晝長黧,席地荒荒壁四欹”(《程文恭公遺稿》卷三○,明萬曆十二年程光裕刻本)。韓邦奇與獄友徐文華聯句,稱诏獄中“陰房寂寂人蹤少,白日時看鬼火紅”(《苑洛集》卷一一,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章綸《獄門夜鎖》詩中謂其景象曰:“一室幽深暗屋漏,開戶向明如甕牖。黃昏鎖阖慎緘封,地府陰陰閉中霤。”(《困志集》,民國敬鄉樓叢書本)而诏獄裡“幽室窎杳,門扉晝鎖”的情況,不但有礙采光,也影響通風。久而久之,囚室之中氣味難聞:
獄中穢氣郁蒸,久在内者習不自知,從外乍進則臭不可堪。……此何等氣象也?墐栊掩戶,日影不通。塵留負鼠,隙引污風。一息淹淹,百慮忡忡。(楊爵《香灰解》,《楊忠介集》卷七,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多人溷居,通風不暢,衛生條件惡劣的情況,往往會導緻獄中疫病流行。萬曆朝後期,诏獄中囚滿為患,而神宗兩年不進行熱審,犯人淹系時久,轉相積累,囚室不夠用,“至将神廟悉行亵渎,公廳亦皆作踐。雜嚣臭穢,瘟疫流行”(沈一貫《敬事草》卷一三,明刻本)。
由于通風不好,诏獄中夏天酷熱難耐。李夢陽有《毒熱在獄呈陳運使敩暨潘給事中希曾》詩,稱獄中“有風翻助暑,揮汗欲成泉。鳥避栖深葉,蠅喧集滿筵”(《空同集》卷二五,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降及晚明,情勢愈惡。熊廷弼謂之“初伏三日熱異常,蒸骨流膏如探湯。矮屋牆逼風不入,宛轉炙甕何可當”(《熊襄愍公集》卷一○,清同治三年家祠重镌本)。而冬天诏獄中又極為寒冷。黃淮曾在《謹和家父寄來自述冬夜二詩韻》詩中說冬夜囚室是“被擁塵氈藉地鋪,凝寒慘若在冰壺”(《省愆集》卷下,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聶豹亦稱囚室中極其寒冷,以至于“銅垣鐵壁冰峥嵘,發凋髭短指幾脫”(《雙江聶先生文集》卷一二,明嘉靖四十三年吳鳳瑞刻隆慶六年印本)。
囚室半入地下,一旦下雨,便蓄起雨水數日不幹。下獄的文人無論身體是否有傷,隻能被半浸在冷水裡。楊爵曾記述此事:“即今幽室窎杳,門扉晝鎖,漫漫然與長夜無以異,下地冷水之上,肌膚凜烈。”(《楊忠介集》卷四)有的囚室年久失修,屋頂漏雨,每逢下雨就得移動床鋪,李夢陽在《省愆賦》中謂之“飙蕭飒以摧容兮,天淫淫又陰雨。幽屋破而下淋兮,床一夜而十徙”(《空同集》卷一)。诏獄内的囚室積水,又不見陽光,導緻蒸發量低,故而極其潮濕。何棟如下獄之後寫道:“陽和不到處,五月尚馀寒。雨積蝸騰屋,陰疑鬼嘯壇。”(《何太仆集》卷一○,民國三年至五年上元蔣氏慎修書屋排印本)這樣的生活對于獄中文人乃是家常便飯,尚可克服,可慮者乃半夜暴雨。我國為溫帶季風性氣候,北方夏季夜晚經常暴雨如注,牢房的土牆被雨水長時間浸泡,難免松動倒塌,危及性命。黃淮在睡夢中恰逢牆塌,傷到鼻子,鮮血直流,寫下《七月中旬霖雨大作夜分卧處牆頹連榻者先覺不以聞恍惚中傷鼻出血感何楊諸友慰安情甚厚詩以謝之》(《省愆集》卷上)詩記述此事,可謂驚險。
一般來講,明代獄中的官監與民監應當是分開的。但在明中葉以後,或許是囚室不足的緣故,下獄的犯官有時與平民溷居一處。楊爵自稱在囚室中并非單獨一人,尚有三五囚徒與自己環列而偕坐,“或十三四齡,口尚乳臭之豎子;或八九十歲,須眉皓然之老翁”(《楊忠介集》卷七)。晚明熊廷弼亦對子弟述及自己下獄後之情形,稱“凍囚哭我側,冤鬼号我旁”(《熊襄愍公集》卷一○)。則楊、熊二人下獄之後曾經在官民混雜的多人囚室中待過一段時日。不僅如此,就熊廷弼的相關詩歌描述來看,晚明時期的一些囚室非常狹窄:
時聞人聲迹,穴牖但微矚。叉手礙檐低,投趾隘牆觸。阈坎日旁午,出入成彳亍。方立倏憑幾,才起俄就蓐。(《熊襄愍公集》卷一○)
除了要克服獄中昏暗潮濕、肮髒逼仄的環境之外,文人們大都還要扛枷戴鎖。韓邦奇與徐文華二人在诏獄中聯句做詩,稱下獄之後“多病親三木,虛名有四知”(《苑洛集》卷一一),聶豹在《幽拘操》中自稱在诏獄裡“紛校卒之淩咄兮,抱桎梏以為親”(《雙江聶先生文集》卷一二),說的都是下獄羁押時要戴上刑具。王雲鳳摹其情狀為“一榻陰房昏霧煙,去來缧绁步蟬聯”(《博趣齋稿》卷九,明刻本)。“步蟬聯”,即謂行走之時因腳鐐牽絆而拖拉連贅之情狀。楊爵下诏獄之後,自稱被“晝夜?鎖”,以至于“右胫前為?木轉磕成瘡”(《楊忠介集》卷三)。不僅如此,诏獄中于上夜之時,還要再加一層禁锢,“曰群捆,曰生根,一人立而唱之,數人縛而為之”(《楊忠介集》卷四),以防犯人逃脫。
在這種幽暗陰蔽的環境中,唯一與外界相通的就是囚室中用于通風采光的窗戶,乃至牆壁上的罅隙,因此得到了獄中文人的格外珍視。楊爵在《偶有感》詩其四中寫道:“老夫經歲卧幽窗,慨世憂時念益長。白日似憐吾寂寞,故從小隙放馀光。”(《楊忠介集》卷一二)李夢陽亦詠及窗戶的采光功能:“湫宇夕陰陰,寒燈焰不長。氣樓遞微明,飄忽如清霜。”(《空同集》卷九)詩中提到的“氣樓”,是囚室頂上兩側用作通風或采光的突起部分,有小窗與外界相通。由那裡傳遞進來的一縷隐約微光,若有若無,如霜似霧,給了下獄的文人一個可以安放目光的凝神之處。
而囚室牆壁上的罅隙往往與月色相關聯,得到了明代诏獄中文人們的反複詠歎。王守仁所寫的與诏獄相關的文學作品數量并不多,但僅與囚室牆壁上的罅隙相關的詩歌就有兩首。他在《見月》詩中寫道:“屋罅見明月,還見地上霜。客子夜中起,旁皇涕沾裳。匪為嚴霜苦,悲此明月光。月光如流水,徘徊照高堂。胡為此幽室,奄忽逾飛揚。逝者不可及,來者猶可望。盈虛有天運,歎息何能忘。”(《王文成全書》卷一九)又在《屋罅月》詩中稱:“幽室不知年,夜長晝苦短。但見屋罅月,清光自虧滿。”(《王文成全書》卷一九)可見王守仁下诏獄以後,在不寐的夜晚曾經許多次透過獄壁的罅隙去觀察月亮以自我排遣。除了用于通風采光以外,明代诏獄囚室中的窗戶縫隙還可以作為傳遞飯食的通道。王雲鳳自稱在诏獄中過着“榼傳戶罅午初飯,榻占牆隈晚自陳”的生活(《博趣齋稿》卷九)。可見對于身處幽閉環境中的人而言,這些通往外界的出口不僅意味着精神的撫慰,也意味着物質的暫時滿足。
二诏獄中的文人與校吏獄卒的關系
明代诏獄中的文人與校吏獄卒的關系從逮系之初就已經建立。我們現在所熟知的是,這些文人在受逮之時先要向缇騎繳納一定數目的銀兩。晚明李應升被逮,诏書至郡後“缇騎需索甚奢,逼勒不肯開讀,而阖郡士民攘臂奮呼欲逐缇騎而甘心焉。賴郡侯曾公二雲力為調護,又捐俸慨助以飽缇騎之欲,得毋及于變”(李應升《落落齋遺集》卷九,明崇祯刻本)。在許多文獻記叙中,一般認為是這些開讀駕帖的錦衣衛校吏是在借故勒索賄賂,明中期的袁袤以“束縛窘辱,得賂則生,不賂則死”(《世緯》卷上,清《知不足齋叢書》本)來描述這種“官校四出”的情形。可以說,錦衣衛校吏向受逮文人索賄的情況似乎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事情,不過另一些詩文為我們透露出了别樣的信息。晚明高出在《遊肩生侍禦談旗尉鄭君高義感而賦贈》詩中寫道:
患難中人所閱事,每于真處感激異。侍禦數言鄭君義,高視前古殆無二。缇绮翩翩來武昌,侍禦忍死敢摧藏。家徒四面幹行籬,百口時無宿舂糧。典衣贳借無可計,滿城紛披争皇皇。諸生醵錢滿百獻,王孫質田充裹裝。士女間多賣钗钏,鄭君眼見心内傷。請辭分例或未可,獨為君子意彷徨。數金于我終不私,前途解贈更扶将。扶将勞苦勸加餐,孤臣惟賴爾平安。仍分俸米佐槖,餘亦感之淚泛瀾。(《鏡山庵集》卷二二,明天啟刻本)
詩中“請辭分例或未可”的“分例”,指的就是錦衣衛逮人時向被逮者所收取的賄賂。但值得注意的是,這個“分例”即使是錦衣衛旗尉有意請辭都未必能免去,以至于“心内傷”“意彷徨”。那麼這些收來的銀兩如果不是直接用于墊補此次逮系的出行費用(大緻上相當于沿途旅費與出差補貼)的話,就是作為成例最終上交給鎮撫司,這也正是讓鄭旗尉感到為難的原因。詩中的記載使得我們産生了這樣一種印象:至少在晚明時期,盡管有政府的常俸和傳驿制度的配合,但普通校吏的收入或許并不足以抵消緝拿逮系的耗費,同時鎮撫司收入的一部分可能也正是來自于這類灰色“效益”。久而久之,就形成了這樣一種規定,受逮的文人繳納了銀兩,逮人者才能押解犯官啟程,“分例”由此産生。如果偏巧這個文人家無馀資,以至于舉縣措資,而校吏又勒索不休,那麼就會給人一種大好大壞的直觀判斷。除個人道德品行問題外,這種社會矛盾的産生根源一方面是由于中央行政效能的乏力和監管制度的缺失,另一方面和晚明時期政府财政狀況的日益惡化有關。再回到這首詩作來看,這個索要來的“分例”當然不歸鄭旗尉一人所有,即使他自己出于高義,聲稱自己此次出差就當是義務勞動,也不能不顧及其他校吏的虧空以及如何向鎮撫司交代等實際問題。因此他隻能采取一個折中的辦法,也就是“數金于我終不私,前途解贈更扶将”。這種情況即使受逮的文人也能夠理解,以至于讓他們在下獄之後回憶這位鄭旗尉的幫助時不無感激地稱“扶将勞苦勸加餐,孤臣惟賴爾平安。仍分俸米佐槖,餘亦感之淚泛瀾”。與遊士任相似,劉大夏赴獄途中曾受到一位名叫羅至廉的錦衣衛校吏善待。劉大夏贈以銀盞表示感激,羅校吏推卻不受僅求一詩,劉大夏即作《贈奉使羅錦衣》詩。該詩題下有雙行小字曰:“名至廉,贈以銀盞弗受,惟索一詩。”(《劉忠宣公遺集》詩集卷四,清光緒元年劉乙燃刻本)記述了此事的來龍去脈。
赴獄旅途中的相處不過是這種關系的開始,被逮文人下獄之後還要度過一段羁系生涯,因此與诏獄中大小校吏獄卒的關系就直接影響到了這些下獄文人生活環境的好惡。明代的文人在诏獄中所受到的困辱,史乘之中俯拾皆是。楊爵下诏獄後,曾遇到過獄吏的刻意刁難。他在《漫錄》當中寫道:
……邏者日在側,觇予動作。……後一人來,甚橫逆。予卧于舊門闆上,阻之以席,其人皆扯毀之,謂予罪人,不宜如此。又往往發其厚予者,使人知之曰,某日某皆潛獻其處者。蓋令其得罪以見,已薄之為是。(《楊忠介集》卷六)
然而亦不乏厚待楊爵的獄吏,但據楊爵稱,“……然此厚予者于他犯處求或未得,亦往往肆虐”(《楊忠介集》卷三)。楊爵曾就此作《孤麋傳》以記其事。又有索賄者,“賂多則削重以為輕,賂少則誣虛以為實”(袁袤《貴士》,《世緯》卷上)。若未及時給付,則不免受其折辱。羅虞臣追憶自己下诏獄經曆曰:
……簿上,獄吏張進學司簿事卻對,擊地怒曰:“官人甚襯襶!”既而背書校尉李良手示:“羅子曰撫軍無足恃也,而與我五十金。”羅子笑曰:“我酸寒人也,何過索我?”自後張令諸校日侵之稍急,羅子仰屋歎曰:“嗟乎!獄吏之貴,乃自昔記之矣!”(《羅司勳集》文集卷三,清康熙五十年羅氏刻本)
困辱促迫自不待言,更有甚者,斃命其手。天順朝錦衣衛指揮使馬順在诏獄中殺害文臣劉球,肢解其體。其子無法求得父親全屍,僅得一臂入殓(參何喬遠《名山藏》卷六三《臣林記》,明崇祯刻本)。晚明天啟朝楊漣、左光鬥、魏大中被逮下诏獄,據《诏獄慘言》記載,三人最後死于獄卒葉文仲的私刑(金日昇輯《頌天胪筆》卷二一,明崇祯二年刻本)。
但這些校吏獄卒亦有其“非臉譜化”的一面。初明李時勉下诏獄之後,曾因一位錦衣衛千戶的秘密救護,并提供海外藥物“血竭”而保全性命(張廷玉《明史》,中華書局,1974,4422頁)。不僅如此,李時勉在獄中将息養傷,亦時常得到錦衣衛官吏的饋贈,寫有《張百戶惠李》《齊百戶送冰》《李指揮惠桃》等詩。無獨有偶,楊爵下诏獄之後亦曾受到過東廠使者蘇宣、楊棟的周旋保全,楊爵在《蘇宣傳》(《楊忠介集》卷三)中曾詳細記載其事。即使在晚明天啟朝後期,诏獄中的獄卒也并非一概兇狠,據《诏獄慘言》載:“葉文仲為獄卒之冠,至狠至毒,次則顔紫,又次則郭元,二劉則誠實人也。”(金日昇《頌天胪筆》卷二一)而東林諸人下诏獄,亦曾遇到一獄卒的禮遇:“……諸君子初入诏獄,獄卒持上下之禮頗嚴,後知諸君子不免于禍,遂席地對談,既而坐諸君子之左右,笑語如友朋。”(金日昇《頌天胪筆》卷二一)
如果诏獄中的文人與校吏獄卒相處融洽,也會為其做詩題贈,程文德有《獄卒求四時詩一笑答之》詩,夏言有《題秋箑贈楚望二首》詩、《題戴二翁墓表》詩、《高節篇》詩,鄭鄤有《題畫八首》詩,等等。而李時勉《贈陳百戶》詩叙述詳備真切,可以視作這類詩歌的代表作:
入門問姓名,知我是儒官。延我入席坐,取茶為我傳。勸我勿深憂,謂我且自寬。從容意漸密,氣和言甚溫。日落門已閉,但聞鈴铎喧。喚人為掃地,鋪榻近床前。舉燈自起照,避濕已就幹。中夜複相呼,問我眠可安。清晨邀我起,颒盥同一盆。念此殷勤意,豈啻弟與昆。白首猶按劍,傾蓋如舊歡。平生易為感,況爾危難間。而能脫流俗,相與出肺肝。浮雲多變态,蒼松知歲寒。感激何由報,申此平生言。(《古廉文集》卷一一,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在這裡引出此類文獻并不是為了洗刷明代廠衛校吏獄卒的惡名,而是感到在我們文史研究領域中,或許應當提防某些先入為主的印象。因為它們在立論的最初可能會影響我們的理性分析,使我們難以冷靜、全面地建立一個多維的視野去看待史實。人性是極其複雜多變的,善惡往往會出現在同一個人身上,如果沒有文明的制度去約束人性中惡的那一部分,将人的因私害公的欲望趕回籠子裡面,那麼罹難的不僅僅是受害者,同樣也是施害者。人類社會的文明與否,應當依靠其現行制度的文明與否來體現。如果我們在史籍中屢屢看到曆史重演,就應當意識到傳統農業社會在制度改進方面做得非常有限,而以史為鑒絕不應當是一句空話。
(作者單位:蘭州大學文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