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魏晉,由于門閥士族經濟實力不斷增強,作為這個階層代表的士族文人的主體意識逐漸增強,而作為其主體意識表現的個性精神和行為也就不斷膨脹。“狂放”作為其主體意識和個性精神的表現,得到社會高度認同,成為一種時尚的社會風氣。其中竹林名士又具有代表性。不過,與曆史上狂放活動的文化内涵不同,竹林名士的狂則完全是脫離功利約束的自由之狂。他們在對現實失望和抛棄社會責任感以後,便以狂放的行為來表現他們對環境的否定和自我解脫:
劉伶恒縱酒放達,或脫衣裸形在屋中。人見譏之。伶曰:“我以天地為棟宇,屋室為裈衣,諸君何為入我裈中?”(《世說新語•任誕》)
禮教要求人們循規蹈矩,溫文爾雅,劉伶卻非按相反的标準來塑造自己。因為那些被漢儒奉為至聖的禮教,在魏晉文人眼裡不過是一堆糞土和“塵垢囊”。他們也很清楚,統治者關心禮教的真正目的,是其政治統治的一種需要。因此他們的個性對禮教的沖擊在開始時帶有較重的政治色彩。因為魏晉的統治者往往借維護禮教之名來屠殺異己,孔融和嵇康均以違反禮教的罪名獲罪緻死。其馀的文人既不願掉腦袋,也不肯違心地屈從統治者及其所維護的舊禮教。在一個不承認不容納個性的社會環境中,一個人的個性活動隻能保持在社會所能允許的範圍内,否則就隻能像孔融和嵇康那樣。這本身就是對個性的亵渎,也是魏晉文人精神上極度痛苦的根源。他們為受到自己政治上的藐視對象的限制而痛苦,但人們承受痛苦的能力也是有限的。為了不超出痛苦的極限,他們便以飲酒來麻醉自己。甚至可以說,這些人飲酒的程度,與其痛苦以及個性顯現的程度三者是成正比的。他們愈是痛苦,就愈是以酒澆愁,從而愈能顯示出個性:
劉伶病酒渴甚,從婦求酒。婦捐酒毀器,涕泣谏曰:“君飲太過,非攝生之道,必宜斷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當祝鬼神自誓斷之耳。便可具酒肉。”婦曰:“敬聞命。”供酒肉于神前,請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劉伶,以酒為名;一飲一斛,五鬥解酲。婦人之言,慎不可聽。”便引酒進肉,隗然已醉矣。(《世說新語•任誕》)
劉伶對酒的迷戀,已經到了非醉不可的程度,其背後顯然有着難言之隐,這就是政治上與司馬氏政權的不同見解。這一點史傳中雖未明言,但從他一旦與阮籍、嵇康相識後便“欣然神解,攜手入林。初不以家産有無介意”的記載中,足以證明這一猜測。況且他在幹了幾天建威參軍後,終于因宣揚無為無用思想而被罷免一事(參《晉書•劉伶傳》),也都與此說順理成章。政治上的絕望,把他帶入醉的境界;而酒精的刺激,又使他把自己視為世界的異己,使他“肆意放蕩,以宇宙為狹”,并“常乘鹿車,攜一壺酒,使人荷锸随之,雲:‘死便掘地以埋。’土木形骸,遨遊一世”(《世說新語•文學》劉注引《名士傳》)。他那篇著名的傳世文章《酒德頌》,更是集中表現了他的傲岸絕俗的個性精神。
另一位竹林名士阮籍,其狂放和醉态也近于劉伶,然而其個性的社會批判意義也就更加突出。《禮記•曲禮》規定叔嫂不能通問,他卻偏偏和嫂子聊天兒,并公開宣稱:“禮豈為我輩設也!”按常禮,母喪不食葷,可他在母喪期間卻啖酒肉,神色自若。禮教規定男女授受不親,阮籍卻總願意和鄰婦飲酒,并醉卧其側,“夫始殊疑之,伺察,終無他意”(參《世說新語•任誕》)。他的酒瘾—痛苦與個性也并不亞于劉伶,乃至于為酒而去求官:步兵校尉缺,廚中有貯酒數百斛,阮籍乃求為步兵校尉。(《世說新語•任誕》)
他這樣嗜酒如命,也同樣說明内心的痛苦程度和個性色彩的強烈。當王恭問王忱:“阮籍何如司馬相如?”王忱沒從正面回答,卻說:“阮籍胸中壘塊,故須酒澆之。”(《世說新語•任誕》)所謂“壘塊”,就是因個性不得充分實現而否定世界,但為保全生命又不能像嵇康那樣和盤托出,以此在内心産生的郁結之氣。就連司馬昭也承認:“阮嗣宗至慎,每與之言,言皆玄遠,未嘗臧否人物。”(《世說新語•德行》)如果留心,可以發現,這些文人的個性表現在反禮教的同時,很注意不因之緻禍。可以設想,這種“至慎”需要多少酒精的麻醉,是以多少痛苦為代價所做出的忍耐,這對他們的個性,又是何等嚴酷的戕害!宗白華先生說:“魏晉人以狂狷來反抗這鄉願的社會,反抗這桎梏性靈的禮教和士大夫階層的庸俗,向自己的真性情、真血性裡發掘人生的真意義、真道德。他們不惜拿自己的生命、地位、名譽來冒犯統治階級的奸雄假借禮教以維持權位的惡勢力……這是真性情、真血性和這虛僞的禮法社會不肯妥協的悲壯劇。這是一班在文化衰堕時期替人類冒險争取真實人生真實道德的殉道者。”(《美學散步•論〈世說新語〉和晉人的美》,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189頁)
(作者單位:南開大學文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