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真實的概念不僅是多義的,而且是開放的。其基本的核心内容是指文學藝術作品所表現出的作者對現實生活進行審美把握的正确性和準确性。一方面,由于藝術創造體驗的多樣性,緻使人們對藝術真實存在多種多樣的理解與闡釋—“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另一方面,由于人人都處在現實生活中,并且不可避免地經曆這樣那樣的藝術體驗,使得人們能夠普遍對“生活真實”與“藝術真實”兩者内涵的相異性及辯證統一關系達成共識——“問渠那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藝術家正是在生活真實的基礎上創造了既是生活差異物又是生活類似物的作品,構建了藝術真實。生活真實是藝術真實的基礎,因此在衡量藝術真實時不能脫離生活真實的參照。同時,藝術真實作為生活真實的反映,是藝術家對生活真實進行觀察、沉澱、提煉等藝術加工的結果,凝聚着藝術家的文學創造和美學理想,因此它可以而且應該比生活真實更為集中和典型。
近年來,在一些創作征集和演出活動中,湧現出不少既弘揚優秀文化、傳播正能量,又發揮曲藝藝術特點、妙趣橫生的作品。事實說明,在曲藝創演中,實現教化功能和打造藝術精品并不矛盾。進入互聯網+時代,藝術與生活的界限越來越模糊,“藝術生活化”“生活藝術化”趨勢日益顯著。因此,人們對藝術的訴求愈發多樣而複雜,那些單純滿足宣傳訴求而缺乏藝術追求的做法必然為人所诟病,現實對曲藝創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期《特别策劃》以評書、蘇州評彈、陝北說書、相聲等曲種的若幹文本為例,釋義“藝術的真實”,并就“生活真實”和“藝術真實”兩者之間的關系進行探讨,同時通過分析“宣傳訴求”與“曲藝創作藝術追求”的辯證統一關系對現實作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