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史詩”中的《格薩(斯)爾》史詩在蒙古語裡讀為“Geser”。在漢語中,以往沿用的是“格薩爾”之名。20世紀80年代末,随着對蒙古史詩和藏族史詩比較研究的推進和對蒙藏兩種《格斯(薩)爾》的認識加深,學界統一将藏族的稱為《格薩爾》,蒙古族的稱為《格斯爾》,統稱為《格薩(斯)爾》。對蒙藏兩種《格斯(薩)爾》之間的關系衆說紛纭,歸納起來大緻有四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蒙古文《格斯爾》是藏文《格薩爾》的母本②或譯本③。第二種觀點認為蒙藏《格斯(薩)爾》之間沒有任何關系,二者都是獨立的作品。第三種觀點認為藏文《格薩爾》是蒙古文《格斯爾》的變本。第四種觀點認為蒙藏兩種《格斯(薩)爾》系同源異流作品④,該觀點得到較為廣泛的認可。
說唱藝人的師徒傳授活動為《格斯爾》的活态傳承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楊恩洪曾把《格薩爾》說唱藝人分為聞知藝人、吟誦藝人、神授藝人、掘藏藝人、圓光藝人等⑤。《格斯爾》的說唱藝人基本都屬于聞知藝人,“聞知藝人”意為“聞而知之的藝人”⑥,他們是在聽到别人的說唱後或看到《格斯爾》的話本後才學會說唱的。依據其演唱方式,可再細分為清唱藝人、潮爾伴奏藝人、胡爾伴奏藝人、陶布秀爾伴奏藝人⑦等。1992年,格日勒紮布在《蒙古格斯爾的流傳及其藝人概覽》中提到“内蒙古自治區、西藏自治區、青海省、遼甯省、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能夠演唱一個章節以上蒙古史詩《格斯爾》的藝人就有56位”。2018年5月,文化和旅遊部确定了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名單,内蒙古自治區巴林右旗金巴紮木蘇入選了該批《格薩(斯)爾》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名單。目前,非物質文化遺産《格斯爾》項目國家級傳承人有羅布生、金巴紮木蘇2人,自治區級傳承人有拉西敖斯爾、孟和吉日嘎拉、尼瑪敖斯爾3人,這些已認定的傳承人基本都屬于聞知藝人。而《格斯爾》傳承中代際傳承和多師授藝的特征在保證傳承多樣性同時也使老藝人的藝術風格能在熔鑄彙總中煥發出新的色彩。如青年史詩藝人特·呼和牧仁師從于羅布生和烏力吉圖,掌握20多小時的《格斯爾》說唱。特·呼和牧仁的七位學徒也在跟着他學習史詩、好來寶等說唱藝術,為成為下一代青年史詩藝人而努力。
蒙古史詩《格斯爾》的傳承依仗說唱藝人的師徒傳授。蒙古史詩《格斯爾》的傳播則包含口頭傳播和書面文本傳播兩個途徑,同時,史詩衍生文化及其文化産品的傳播作用也較為重要。
一、蒙古史詩《格斯爾》的口頭傳播
因蒙古族各類說唱藝術具有互通性,故說唱藝人的“一專多能”豐富了蒙古史詩《格斯爾》口頭傳播渠道下的各種語境、擴大了其受衆群體。蒙古史詩《格斯爾》的口頭傳播主要有以下幾種語境:
1.說唱藝人“走村串戶”。上文提到的說唱藝人的師徒傳承便是該語境的案例。除了師徒傳授活動以外,史詩說唱藝人“走村串戶”的說唱帶來的傳播效應也不容小觑。朝格圖、陳崗龍的《琶傑研究》、道榮尕的《琶傑格斯爾傳》都介紹了史詩說唱藝人琶傑早年雲遊各地進行的說書活動。而格日勒紮布的《蒙古格斯爾的流傳及其藝人概覽》則介紹了史詩說唱藝人羅布生“經常拿着父親親手為他制作的胡琴,為牧民說書。”這類“走村串戶”的說唱實踐一般也會與當地民俗相結合,進一步增強傳播的效果。
2.說唱藝人在各類舞台、社區文化場所、文化活動上的表演。如第八屆北京國際電影節舉辦的民族電影展的主題活動《江格爾贊歌》上,史詩說唱藝人烏力吉圖說唱了《十方聖主格斯爾可汗下凡人間》選段,而他的徒弟特·呼和牧仁則說唱了《聖主格斯爾與蟒古思交戰》這一選段。此類表演以展現《格斯爾》史詩大緻的面貌、促進人們對史詩的認識為目的,但史詩的完整内容形态無法得到展現。
3.說唱藝人依托視聽媒體,在如非遺保護機構等的支持下進行相關錄制。1983年,中宣部對全國《格斯(薩)爾》工作做了重要部署,成立了“全國《格斯(薩)爾》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1984年5月,“内蒙古自治區《格斯爾》工作領導小組”成立。諸如此類的史詩保護機構組織的錄制活動是說唱藝人傳播史詩的重要載體,如巴林右旗史詩說唱藝人烏力吉圖(藝名寶迪紮布)在2013年至2014年間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和内蒙古民族事物委員會分别錄制30個小時、100小時的《格斯爾》史詩。2016年至2018年,烏力吉圖在國家文化部“百部史詩工程”的“《格斯爾》子工程”錄制了15小時的《格斯爾》;2017年,烏力吉圖在巴林右旗《格斯爾》辦公室錄制46小時《格斯爾》史詩。截至目前,烏力吉圖總錄制時間約為240小時。這種錄制方式對留存資料、特别是保存老藝人藝術風格提供了有力保證,但對史詩的活态性傳承的保證力度較弱。
4.說唱藝人通過新媒體渠道說唱。該傳播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傳統史詩說唱的時空局限,能更廣泛地集結史詩說唱愛好者和聽衆。但其弊端也較為明顯,如技術限制、去儀式化而偏重娛樂化等。
上述表演和傳播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說唱藝人的施展空間,保存了說唱的内容,為《格斯爾》的活态性的存留起到了實質性的作用。此外,随着社會各界對蒙古史詩《格斯爾》的認知加深,學校專業化的史詩說唱教育成為可能,當今高校民族音樂、曲藝等專業對非物質文化遺産的關注和特色傳承班的開展可能為傳承傳播《格斯爾》提供更強有力的系統保證。
二、《格斯爾》的書面文本傳播
朝戈金在《口傳史詩詩學:冉皮勒<江格爾>程式句法研究》對史詩文本類型進行過系統歸納,其中包括轉述本、口述記錄本、手抄本、現場錄音整理本和印刷文本等類型。無論是哪種文本類型,其流傳與上文提到的《格斯爾》的口頭傳播分屬于兩種維度,口頭傳播基于說唱藝人的說唱活動,書面文本傳播基于書面形态的《格斯爾》,更關注文本收集和譯介在傳播過程中發揮的作用。
學界對《格斯爾》蒙古文各版本的發現和研究起步較早,那些對其内容的内部規律、文化價值的探究幫助确定了《格斯爾》的科學版本,并推動了後期文本的翻譯和傳播。以木刻本的形式流傳在民間的典型代表是《北京木刻版格斯爾》。1716年在北京發現的《北京木刻版格斯爾》共有7個章節,而在1954年,一部有六個章節的蒙文《格斯爾》在北京隆福寺大街大雅堂舊書店被發現,學者們稱之為《隆福寺竹闆本格斯爾》。與上述《北京木刻版格斯爾》合起來就形成了一部較完整的13章蒙古文《格斯爾》。《蒙文〈格斯爾可汗傳〉的版本簡介》中比較全面地分析了蒙文《格斯爾》各種傳本的内容和它們之間演化、借鑒關系,《鄂爾多斯本》《諾木其哈敦本》《咱雅本》《衛拉特托忒文本》《烏素圖召本》等版本既有相對獨立性,又互相依存、互相影響。斯欽孟和在《蒙古文〈格斯爾〉的幾種版本的比較》中認為,迄今發現的蒙文《格斯爾》共有108章,這些章節的出現是“由一些基本章節内容演變發展成為各種版、抄本和異本的”。
在蒙古文版本《格斯爾》的基礎上,漢譯本、民譯本和外譯本的《格斯爾》⑧為其走向更廣闊的傳播空間提供了便利。漢譯本如作家出版社出版于1959年的《英雄格斯爾可汗》,該版本由琶傑演唱、其木德道爾吉整理;近兩年出版的漢譯本有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的《蒙古族民間英雄史詩:英雄格斯爾可汗》⑨。英譯本如國内流傳的中英對照版《英雄格斯爾可汗》,該版分上、下兩冊,由王民華、劉甜等人翻譯,在英國還流傳的有SarangerelOdigon用英文翻譯的未出版版本⑩。發表于《蒙古學信息》的《俄國對史詩〈格斯爾傳〉的研究》一文基本上概括了18至20世紀俄國和其他周邊國家學者對《格斯爾》的翻譯和研究情況;陳崗龍的《蒙古英雄史詩搜集整理的學術史觀照》主要從記錄蒙古史詩的文字符号系統與史詩文本活形态口頭特征之間的關系出發,梳理了對《格斯爾》和其它蒙古史詩的國外翻譯研究情況,表明在蒙古國、錫金、尼泊爾、俄羅斯聯邦卡爾梅克自治共和國、布裡亞特自治共和國、圖瓦自治共和國等地也有《格斯爾》流傳,也提到了史詩譯制情況⑪。
《格斯爾》書面文本的流傳建立在人們對其内部價值的肯定上,從最早的手抄本、木刻本到如今《格斯爾》保存專門機構出現、國外譯制的進一步開展,《格斯爾》書面文本的價值在傳播中逐漸得到體現,書面文本既保存了說唱藝人的珍貴說唱資料,又為史詩衍生文化和學術研究提供了科學有力的參考,成為繼口頭傳播之外十分重要的《格斯爾》傳播途徑。
三、《格斯爾》史詩衍生文化的傳播作用
随着對“三大史詩”認識的加深和對史詩資源的進一步開發,逐漸出現了獨具特色的《格斯爾》史詩衍生文化。《格斯爾》史詩衍生文化以《格斯爾》口頭和書面傳播的内容、形式為淵源,以旅遊資源、電影、網絡遊戲等多種形态展現,傳播手段多樣,受衆群體廣泛。
斯欽巴圖早在《從文本保護到史詩文化整體開發與保護⸺巴林右旗《格斯爾》文化之鄉建設過程分析》一文中就提到了“《格斯爾》史詩在巴林蒙古民間傳播和地方化過程中産生了豐富多彩的衍生文化”⑫,同時,他以巴林右旗“《格斯爾》文化之鄉”的建設過程為例,說明史詩保護工作由“以文本為主”逐漸發展至“史詩文化資源開發”的方向。可以說,巴林右旗“《格斯爾》文化之鄉”的建設過程就是《格斯爾》衍生文化的不斷誕生過程。具體體現如巴林右旗格斯爾廟的修繕。巴林右旗北25公裡處查幹沐倫蘇木的格斯爾廟始建于1776年,2016年查幹沐倫蘇木黨委政府将原有的36平米格斯爾廟擴建成430平米,整體建築由格斯爾大殿、格斯爾神像、格斯爾文化中心以及環境綠化等四個部分組成。格斯爾廟每年農曆五月十三的奶食品祭祀日和六月二十四的肉食品祭祀日是主要的祭祀活動,當地民衆一般會在格斯爾廟前彙聚,祈禱祝福巴林右旗風調雨順,牛羊興旺。巴林右旗“《格斯爾》文化之鄉”作為衍生文化之一,為蒙古史詩《格斯爾》的傳播起到了地方性助推作用。
由《格斯爾》改編的網絡遊戲《可汗》是另一種《格斯爾》史詩衍生文化的産品,遊戲制作方MirinaeEntertainment社以蒙古族代表性英雄史詩《格斯爾汗》的“格斯爾”和“成吉思汗”為基本人物,制作了一款大型多人在線角色扮演遊戲⑬。該遊戲對《格斯爾》史詩的運用是《格斯爾》内部文化價值在其它國家和地區被不斷肯定的體現,而遊戲作為一種史詩衍生文化産品,在玩家中傳播了蒙古史詩《格斯爾》具體的文化價值。
2018年4月17日,第八屆北京國際電影節北京民族電影展的文藝活動《江格爾贊歌》在北京民族電影展分會場舉行。《江格爾贊歌》專場活動的影視孵化工程啟動儀式專門邀請嘉賓推介了《神駒回歸》《格斯爾傳奇》《英雄江格爾》《馬可波羅》和《東歸英雄傳》五部影視孵化項目。對《格斯爾傳奇》這一蒙古族史詩題材電影的孵化意義重大,該電影将成為另一個蒙古史詩《格斯爾》衍生文化的代表,為傳播《格斯爾》史詩作出貢獻。
綜合上述梳理可以得出以下結論和《格斯爾》史詩保護方面的參考性建議:
1、蒙古史詩《格斯爾》說唱的目前傳承的主要方式還是說唱藝人師徒傳授活動,因此保護說唱藝人,保證說唱藝人的師徒傳授活動順利開展是保護史詩流傳不中斷的關鍵;
2、口頭傳播的媒體适應性良好,更能為書面文本的出現提供現實基礎。因此,系統考量并有序推動史詩說唱的媒體建設,以此為契機發展富有史詩特色的現實場所,不僅可以為說唱藝人提供平台,也可以成為“史詩經濟”發展的一大抓手;
3、書面文本既來源于口頭傳播活動,又為口頭傳播資料的保存做出了貢獻。書面各類譯本又在一定程度上推動擴大了《格斯爾》史詩在地域上的影響力。因此,保證書面文本的科學性、可參考性十分關鍵。同時,推動書面文本的譯介工作,保證書面文本的采集、轉寫質量也有助于保護書面文本的自身價值;
4、口頭傳播、書面文本傳播和史詩衍生文化的傳播作用都是蒙古史詩《格斯爾》傳承和發展的關鍵。将《格斯爾》史詩置于廣闊的曆史維度,推進其整體性開發和研究将十分有利于中國史詩文化的傳承與發展,為“文化自信力”的提升帶來諸多裨益。
注釋:
①郎櫻.我國三大英雄史詩比較研究[J].西域研究,1994(03):6-13.
②王沂暖.蒙文《嶺格斯爾》的翻譯與藏文原本[J].西北民族研究,1986(00):192-210.
③趙秉理.論藏《格薩爾》與蒙《格斯爾》的關系[J].内蒙古社會科學(文史哲版),1993(05):81-86.
④徐國瓊.論《格薩爾》與《格斯爾》“同源分流”的關系[J].青海社會科學,1986(03):82-88.
⑤楊恩洪.《格薩爾》說唱形式與苯教[J].西藏研究,1991(03):151-156+150.
⑥角巴東主.《格薩爾》說唱藝人研究[J].青海社會科學,2006(01):74-78+85.
⑦潮爾、胡爾、陶布秀爾均為蒙古史詩傳統伴奏樂器。
⑧王治國在《蒙古族英雄史詩〈格斯爾傳〉翻譯的多維研究〉一文中将〈格斯爾〉的譯介分為三種:民譯、外譯、漢譯。引自:王治國.蒙古族英雄史詩《格斯爾傳》翻譯的多維研究[J].民族翻譯,2014(02):2531+80.
⑨《阿拜格斯爾》英文翻譯本(EpicOfKingGesar)網上可以查到,參見網頁:http://buryat-mongol.org/sarsarangerelodigan-translation-of-epic-ofking-gesar/轉引自:王治國.蒙古族英雄史詩《格斯爾傳》翻譯的多維研究[J].民族翻譯,2014(02):25-31+80.
⑩王治國.蒙古族英雄史詩《格斯爾傳》翻譯的多維研究[J].民族翻譯,2014(02):25-31+80.
⑪王治國.蒙古族英雄史詩《格斯爾傳》翻譯的多維研究[J].民族翻譯,2014(02):2531+80.
⑫斯欽巴圖.從文本保護到史詩文化整體開發與保護——巴林右旗《格斯爾》文化之鄉建設過程分析[J].内蒙古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1,40(01):32-38.
⑬李善娥,金明鶴.英雄史詩《格斯爾汗》在現代的接受狀況——以網絡遊戲《可汗》事例為中心[J].民族文學研究,2008(04):15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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