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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全國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在考試内容範圍把握、試卷結構設計、命題重點确定、試題解答要求等方面,都從出版工作實際對專業技術人員的要求出發嚴格考核。同時,考試引導考生根據出版工作崗位職責的特點,努力培養職業能力,尤其是作品審閱糾錯的基本職業能力,從而确保出版物質量。
[關鍵詞]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出版工作實踐試卷結構設計命題特點職業能力培養
[中圖分類号]G23[文獻标識碼]A
我國從2001年起實施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作為這一制度的有機構成部分,全國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簡稱“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從2002年首次舉行起,就努力密切結合出版工作實踐,按照現代出版業對初級和中級專業技術人員的要求,對考生從知識和技能兩個方面進行測試,隻讓職業能力達到一定水平、能夠勝任一定崗位工作職責的人員過關,以保證出版物質量。在主要為職業資格管理服務的同時,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還起到引導考生正确學習有關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從根本上提升職業能力的作用,從而促進出版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的建設。
一、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體現出版工作實踐的需要
出版是系統工程,每個出版項目都涉及諸多方面,常常需要多個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通力合作。同時,現代出版業發展很快,不但常有出版新技術出現,而且出現了“全媒體出版”的概念,同一種作品可以采用多種出版物形态向社會傳播。根據這種情況,現代出版業要求擔任責任編輯、責任技術編輯、責任校對等關鍵崗位工作的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是T型人才,即這些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應在廣泛把握出版專業相關知識和技能(相當T的一橫,可稱為“一般職業能力”)的基礎上,在與其實際工作崗位業務相對應的某一方面具有專深造詣(相當T的一豎,可稱為“專項職業能力”)。初入或者即将進入出版行業的新人,需要對出版專業各個方面的基本知識和技能有一定程度的把握,具備“入門”條件,以便今後在實踐中能夠按照具體工作崗位的職責需要,再有的放矢地進一步提高,達到專深程度。
《全國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考試大綱》(簡稱《考試大綱》),是考試辦公室組織全國出版界長期從事出版實踐、理論研究和專業教學工作的專家于2002年首次制定的。《考試大綱》根據出版工作實踐的特點,分别對初級、中級職業資格的基本要求作了規定,并強調對中級職業資格的要求是在全面掌握初級技術人員所必備的知識和技能的基礎上再有較大幅度的提高。此後,根據出版業發展對專業技術人員應有知識和技能提出的新要求,考試辦公室對《考試大綱》及時進行微調性的修訂,并每年公布一次。《考試大綱》列出的考試基本要求,是從出版工作實踐中提煉的,實際上也就是出版業對相應級别專業技術人員在知識和技能兩方面的需求标準。因此,考試内容的範圍一直以《考試大綱》為依據,體現了出版工作實踐的需求。
考試試卷的結構設計也考慮到出版工作實踐的需求特點。初級考試的所有考生考同樣的題目。初級試卷内容主要是在從事編輯、技術編輯和校對工作初始階段所需的基本知識和技能,且要求較低,允許考生對部分題目解答不出或不能完整解答,因為初級專業技術人員還需要在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通過工作實踐進一步提升職業能力。中級試卷的結構有别于初級試卷。“出版專業基礎知識”科目(中級)的考試範圍比較廣,包括所有考生都應該具備的專業知識,如出版學理論、編輯學理論、有關出版的法律法規、出版社經營管理知識、出版物市場知識、出版史等;同時,該科目的考試允許考生在與出版物生産活動沒有直接關系的部分知識點上存在不足,考試得分隻要達到卷面分值的60%就視為合格。“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科目(中級)的試卷結構則直接體現出版業對T型人才的需求特點。例如,選擇題部分,覆蓋與各類出版物的生産、各類工作崗位相關的知識範圍,測試考生的一般職業能力;綜合題部分,有三道題目(選題策劃、編輯加工和通讀校對)是全部考生都應該作答的,也屬于對一般職業能力的測試;另有兩道題目,從出版物種類角度對中級考生應該具備的專項職業能力進行測試,各包括分别與圖書出版、期刊出版和網絡出版業務緊密對應的三道分題,考生可以按照自己工作崗位的特點選擇其中一道分題作答。此外,綜合題的具體内容還按照編輯、技術編輯和校對崗位的特點,特别對中級考生的專項職業能力進行考核。考生必須在與其工作崗位對應的“強項”題上基本不失分,而在其他題上獲得不少于1/3的分數,才能得到卷面分值60%的分數,達到合格線。可見,“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科目(中級)的考試難度不低。這是為了使未來擔任責任編輯、責任技術編輯和責任校對的專業技術人員能夠真正切實履行崗位職責,從而保證出版物質量。
選擇題錯誤項的設置,也充分考慮出版工作實踐,設置的錯誤都是“硬錯”,不“唯教材所述是從”。實踐中有些做法僅在某個地區或某些出版單位内存在,考試輔導教材中沒有提及。考試辦公室在命題時會從出版工作實踐出發,對這些情況予以周密考慮、分析。某種做法隻要不違反法律、法規或行業通行規範,不會導緻出版物質量降低,就不簡單地因“教材中沒有講到”而将之設為錯誤項。這就既提倡了現行正确的、規範的出版工作準則,又為行業的創新之舉留下了發展空間。
二、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引導考生紮實培養職業能力
考生為了通過考試,一般都對已考内容特别關注。因此,考試常會成為影響考生學習行為、努力方向的“指揮棒”。根據這種客觀效應,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既對考生的職業能力進行考核把關,又通過對題目的精心設計有意識地引導考生紮實培養職業能力。
(一)強調作品審閱糾錯的基本能力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的重要職責,是在作品批量複制成出版物向社會傳播之前,對之進行認真審閱,糾正各種錯漏,從而保證出版物内容無誤、形式合适,具有社會所需要的使用價值,能發揮正面的社會效用。因此,善于對作品審閱糾錯就成為所有出版專業技術人員應具備的基本職業能力。
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設置了大量引導考生強化培育作品審閱糾錯能力的試題。選擇題的題型本身已向考生提示,列出的各個備選項中肯定有錯誤項存在。考生如果對有關的知識理解不透、把握不牢固,答題時就難以準确地辨别錯誤項。這樣,選擇題在測試考生對專業知識把握程度的同時,還引導考生培養通過仔細審閱發現錯誤的能力。在出版工作實踐中,善于發現作品存在的錯誤是出版專業技術人員基本職業能力的關鍵之處,因為這是糾正錯誤的前提。試想,如果連錯在何處都沒有能力發現,那糾正錯誤又從何談起呢?綜合題中的審稿題、編輯加工題、校對題、設計方案審閱題、短文改錯題、句子改錯題,都有測試考生審閱糾錯能力的作用。其中,見于初級試卷的句子改錯題,解答相對容易些,因為其題型已提示所列句子都是有錯的。不過,考生需要仔細閱讀後發現具體的錯誤,并且還要改得正确才能得分。其他幾種綜合題都隻是籠統地說題中所給作品(短文或設計方案)存在差錯,卻既不講有多少處差錯,也不提示是什麼性質的差錯,更不指明是哪個句子(或設計方案的哪個項目)存在差錯,還要求考生把發現的差錯予以改正,答題難度顯然高得多;同時具有高度的仿真性,與出版工作實踐中出版專業技術人員的作品審閱糾錯工作基本相同。既然考卷上有許多測試作品審閱糾錯能力的題目,自然就能引導考生在平時注意培養自己仔細審閱、審慎糾錯的能力。顯然,這對提高考生的素質有很大作用。
(二)突出重要知識和技能
《考試大綱》根據出版工作實踐的需要,分别說明了初級和中級出版專業技術人員在哪些專業知識、技能上需要達到什麼程度:“掌握”表示必須重點學習、深入理解并能熟練運用;“熟悉”表示在工作實踐中有時會接觸到,需要透徹理解、能夠運用;“了解”則表示是為幫助考生把握知識系統全貌的,隻要求基本理解。
顯然,标為“掌握”的知識和技能,對于勝任出版工作是最為重要的。因此,考試題目絕大部分涉及《考試大綱》标為“掌握”的内容,其分值要占全卷總分值的80%左右;而标為“熟悉”的内容占15%弱,“了解”的内容則占不足10%。可以想見,這樣的試題内容對于引導考生在紮實把握最為重要的知識和技能上特别下功夫,會産生多大的作用!這實際上也正是出版工作實踐所需要的。
(三)注重實際應用的需要
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與學校考試有所不同,是對考生的職業能力進行考核,所以十分注重實際應用的需要。在試題的設計中,不僅綜合題部分具有非常強的仿真性,與出版工作實踐中需要專業技術人員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情況十分相似,而且選擇題的内容充分考慮到專業技術人員的工作特點,涉及的知識基本上是他們需要實際應用的。以下試舉數例。
在著作權與著作權法方面,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主要從以出版(包括紙質出版物的出版和數字出版)方式使用作品時常遇到的問題出發,對考生的相關知識進行測試。對于以表演、展覽、放映、廣播、攝制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情況,則隻要求考生知道著作權人還享有這些方面的相應權利。
在有關出版的法律法規和出版行政管理方面,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注重考核出版專業技術人員在工作中需要實際執行的那些規定,而對有關法律法規的文件頒布機構、頒布時間、版本更新等情況(在學校考試中這些是常見的考點)和應由出版行政管理機構執行的規定,一概不考。
此外,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還要求考生把精力放在理解知識的實質内容上,而不是死記硬背輔導教材中的相關語句。那種連文字表述形式都必須一模一樣的所謂“标準化答案”,在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中從來就不采用。選擇題的錯誤項,其内容根本就是錯的。在綜合題部分,對如何糾正所給材料中的錯誤、如何對提問作出簡要回答,都不設定“僵化”答案,隻要考生所作解答在實質内容上是正确的,評閱試卷時都予以認可。“參考答案”所列出的,往往僅是其中一例。
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的試題設計,對引導考生注意抓住專業知識和技能的關鍵之處,達到學以緻用的目标,進而體現于對崗位職責的正确、完滿履行中,無疑是有很大作用的。
今後,随着出版業的發展和出版工作實踐對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要求的變化,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的具體内容和具體形式或許會有一些變化。但是,經過十多年考試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面向實踐,滿足需求;點面結合,突出重點;做什麼,考什麼;用什麼,考什麼”的基本原則,則是不會改變的,因為這确實有利于促進出版專業人才隊伍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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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單位: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出版與傳播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