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董中鋒
[摘要]社會發展到互聯網時代,出版業數量規模型發展方式已越來越不适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向質量效益型發展方式轉變已迫在眉睫。在這個曆史轉型時期,出版業發展方式的轉變需要多方共同努力,而質量監管牽一發動全身,它不僅可以吸聚各方力量,而且可形成一個着力點,倒逼出版業發展方式實行轉變。
[關鍵詞]出版業質量發展方式轉變
[中圖分類号]G23[文獻标識碼]A
出版業的發展與社會的發展總體是一緻的,其發展方式與社會的發展狀況也大體相同。随着社會的發展,人們的文化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特别是在信息技術和互聯網快速發展的今天,人們的閱讀方式和閱讀習慣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這些變化給傳統出版業帶來了巨大的沖擊,因為傳統生産方式生産出來的産品已不太适應市場的需求,其管理方式也不太符合時代的要求。在這種情況下,轉變傳統的生産方式、經營方式和管理方式已刻不容緩。在出版業傳統的生産方式、經營方式和管理方式占主要地位的曆史時期,要改變這種現狀,就需要把内部的動力和外部的壓力結合起來形成合力,以生産方式、經營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轉變為基礎,共同推動發展方式的轉變。目前,加強出版物質量的監管,可謂牽一發動全身,即通過出版物質量監管彙集各方力量,并使之成為一個着力點,推動出版業發展方式進行轉變。
一、出版物質量與出版業的生産方式
出版物質量的好壞不能說完全與出版業的生産方式有關,但與出版業的生産方式的關系非常密切。近些年來,我國的出版物出現了一系列質量問題,究其原因,雖然有多方面的因素,但與出版業的生産方式不無關聯。因此,我們在探讨出版物質量問題時,需考慮出版業生産方式的因素,這樣才能真正了解出版物質量與生産方式之間的必然聯系。
1.出版物質量與生産規模在出版實踐中,出版物質量與生産規模,特别是與品種數量有一定的依存關系。生産規模如果超過了一定的限度,即超出了出版單位正常的生産能力,出版物質量就難以保障。正常情況下,出版單位的生産能力與生産規模是成正比的。出版單位的生産規模多大為宜,雖然沒有統一的标準和規定,還是有大體一緻的看法。過去一般以專職編輯作為參照系進行核算,要麼規定編輯的編輯工作量,要麼以有發稿權編輯的數量來核發出版單位的書号數。進入市場經濟之後,特别是在出版社轉企改制以後,作者隊伍、選題來源、原稿形态、編輯職責、編輯方式、編輯隊伍等均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編輯的工作量和品種數相對放開,出版單位對編輯的工作量一般隻規定下限,不規定上限,而且下限也是在原有編輯工作量基礎上大幅增長之後的下限。正如有識之士所說,“市場競争日益激烈,一些出版單位的規模不斷擴大,出版節奏不斷加快,而有限的編輯資源與快速增長的生産能力之間存在供求矛盾”,“與出版物内容相匹配的專業出版工作者短缺,因而出版物品種的增多、編輯量的加大,都超出了出版社編輯出版和出版物市場的承受能力”。[1]這是出版編輯的現實狀況,而且這種狀況目前還沒有改善的迹象。
就圖書出版來看,近十年間,全國圖書品種總數和新版圖書總數均翻了一番。品種總數由2004年的20.8萬種增加到2014年的44.8萬種,新版總數由2004年的12.16萬種增加到2014年的25.6萬種。各出版單位雖有一些差别,但大體情形相仿,即圖書總數和新版圖書總數大幅增加。在品種增加而人力資源沒有同步增加的情況下,隻有靠加大編輯的工作量來完成任務。繁重的工作任務使編輯難以對書稿仔細審校,無暇與作者反複溝通,更無時間自主學習和提高業務水平。最終,編校工作在超常中進行,出版物質量得不到保障。産品質量下降,經濟效益自然下滑;經濟效益下滑,再靠增加品種來彌補;品種的增加,規模的擴張,又導緻質量更沒保障。這是一種惡性循環,也是一種粗放型的生産方式。出版業要發展,就必須保持正常的生産規模,以保障良好的出版物質量。
2.出版物質量與生産過程我國已建立的圖書質量保障體系是對圖書生産過程中各個環節進行有效質量監督和質量控制的一個整體系統,對保障圖書質量具有重要的作用。對出版單位來說,落實圖書質量保障體系就是要完善相應的規章制度,明确具體的操作辦法,将一系列保障措施貫穿于圖書出版的全過程之中。如業内人士所說:“《圖書質量保障體系》是指導出版社全面提高出版質量的規範性文件。隻有建立嚴格、有效、可操作的圖書質量保障體系,才能實現圖書出版從規模數量型向質量效益型的轉變,提高圖書出版的整體水平。出版社要提高認識,加強管理,上下一心,内外一緻,齊抓共管,層層到位,真正使出版事業朝着健康、有序、優質、高效的方向發展。”[2]圖書質量保障體系對出版單位是非常好的制度和辦法,但對管理部門用于出版質量管理則不太适合,因為适宜操作部門操作的辦法不一定适宜管理部門進行管理,它所起的作用也自然有限。
長期以來,管理部門對出版物質量的監管主要是全過程管控,從選題、書号、三審、三校到印制、質檢、發行等,每個環節都有明确的規定和具體的辦法。這種全程覆蓋的管理方式,使管理者全面用力,形成不了重點抓手;被管理者大多是市場競争的主體,在執行管理規定時大多是被動執行。與此同時,激烈的市場競争使得生産效率大為提高,出版過程大為縮短,出版者的經濟壓力大為增加。在這種情況下,有些出版單位為了争取時間、赢得市場,往往超常運作,或将應有的出版環節減損,或使有些環節流于形式。而管理部門的監管又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可能全程監控,最終導緻産品質量得不到保障。因此,管理部門應該采取相應的措施,讓出版單位在生産過程中自覺自願地落實圖書質量保障體系的各項規定,使圖書質量達到國家标準。
二、出版物質量與出版業的經營方式
有論者認為,要解決出版單位追求數量規模型的發展路徑,必然要求出版單位主動轉變經營方式。我認為,在現階段,出版單位主動轉變經營方式缺乏内生動力,即使是有些有發展遠見和文化自覺的出版人想做且有能力做,恐怕也會被外圍那些粗放型的經營方式所湮沒,就是做也很有限,難以全面做到。在這種情況之下,迫切需要整個出版業一起行動,通過由内到外和由外到内相結合的協調機制予以激勵、激發,最終産生内在動力,轉變經營方式。其中,對出版物質量的監管,是一種重要的推動力量。
出版物質量與出版社的經營方式是有關聯的。目前,以提高出版物質量為契機來促使出版業經營方式實行轉變,不失為一種比較好的做法。首先,可以通過對出版産品質量監測結果的運用,讓産品質量與出版單位的發展挂鈎,讓出版單位自覺重視産品質量,主動采取措施,控制出版流程,落實出版環節,合理安排編校工作,提高編校隊伍的業務素質。其次,可以通過出版産品質量監測來制約生産,引導消費,讓高質量産品的成本低,效益好,風險小;反之,讓那些靠數量和規模擴張生産出來的質量差的産品,不僅成本高,效益差,而且風險也大。這樣,出版企業隻有将經營方式轉到質量效益上來才是最好的出路,出版企業就會想方設法提高質量,以增加效益。
要将經營方式從數量規模型轉到質量效益型上來,還需創造多方面的條件。從外部條件來說,要有質量效益型經營方式的統一政策、統一做法,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避免質量效益型的經營方式被數量規模型的經營方式所幹擾和破壞,因為質量效益型的經營方式是一種精細的有内涵的方式,追求的是長遠的可持續的發展;而數量規模型的經營方式是粗放型的方式,追求的是短期效益。從内部條件來看,實行質量效益型的經營方式,首先是要有一套完整的機制、體制,要從制度上得以保障,再從行動上加以落實;其次是要出版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俱佳的精品力作,隻有生産出有生命力的且受讀者歡迎的産品,才能确保質量效益型的經營方式順利進行。
三、出版物質量與出版業的管理方式
出版物質量與出版業的管理方式也是有關聯的。以提高出版産品質量為中心來促進出版管理方式的轉變,也是當下一種比較好的做法。随着政府職能的轉變和行政審批事項的減少,出版行政管理的重心将從事前管理向事中、事後監管轉移。在這種背景下,管理部門應在全面指導和引導出版單位科學發展的基礎上,加大對出版産品質量的檢查、監督,加大對不合格産品的查處力度;将出版産品質量的監測輻射到整個出版過程和出版環節之中,通過對出版産品質量的監測來規範出版單位的行為。這種管理方式,既集中,又可以點帶面;既節約管理成本,又有比較好的效果。
從管理的角度來說,無論采取什麼樣的方式,都是為了提高出版物質量,以更好地滿足讀者的文化需求;就出版物質量來說,管理方式在某種程度上左右着生産方式,所以管理方式的科學與否直接影響到産品質量的好壞。為此,應圍繞出版物質量,建立一套既科學合理又效果顯著的管理方式,消除管理過程中的行政性和功利性因素,讓最有利于提高出版物質量的管理方式充分發揮作用。
四、以質量監管帶動出版業發展方式的轉變
實行出版業的良性發展,涉及出版的諸多方面、諸多領域,而出版物質量是其基礎和前提。如何通過出版物質量帶動出版業的良性發展,方式很多,途徑也很多。在現階段,可将出版産品質量監管作為帶動出版業生産方式、經營方式和管理方式轉變的着力點,并進一步采取措施,加大監管力度,促進出版業的全面發展。具體地說,就是要采取一系列監管措施,提高出版物質量,并以質量為中心,帶動生産方式、經營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轉變,最終實現發展方式的轉變。
1.健全質檢機構,實行質檢品種全面覆蓋
建立專門的權威的質檢機構,對于監督檢測産品質量和保障産品質量都具有重要的作用。要做到對産品質量的有效監管,就必須以質檢為基礎,實行質檢品種的全面覆蓋,盡可能杜絕質檢的盲區;要做到質檢品種的全面覆蓋,就應該建立健全國家級和省級質量監督檢測中心。目前,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出版産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早已運行,中國人民解放軍出版物産品質量檢測中心也已成立,有些省區市也成立了相應的機構,但這些機構大多挂靠在政府管理部門,具有一定的行政性。為了充分發揮質量監管的作用,還應根據科學性和規範性的原則來建設國家級和省級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在兩級中心建立權威的與出版規模相适應的質檢專家隊伍,讓每個出版單位、每個出版類别、每個季度均有品種受到檢測,使每個出版單位、每個出版從業人員時刻都有一種質量意識。當然,要做到質檢種類的全面覆蓋,需要制訂科學、合理的抽檢制度和抽檢辦法,避免抽檢品種遺漏或抽檢品種不均。此外,還要杜絕質檢過程中的不正之風,保證質檢結果的客觀公正。
2.完善質檢标準,實行質檢内容全面覆蓋
出版物質量監管離不開科學的質檢标準,隻有建立科學的出版産品質量監測标準體系,才能實行有效監管。目前,我國對出版産品質量的監測主要集中在編校、印裝、複制、環保、數字出版産品等方面,而對内容質量的監測主要集中在意識形态方面。實際上,市場上那些重複、跟風、抄襲等出版産品并不少見,甚至還有隐含低俗、色情、暴力等不良傾向的産品流通。如果我們能在質檢中及時發現,就不至于讓那些不健康的産品流入市場,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這就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全面的、具體的監測标準,以便全面、準确地監測産品。就文化産品來說,内容質量比編校質量應該更重要,因此,對内容的監測也就更有必要。
3.建立預警機制,實行事前事中風險控制
建立出版物質量的預警機制,可以有效提高質量監管的針對性和前瞻性。在數字化時代,建立出版産品質量數據庫,利用大數據進行綜合分析,設立産品質量預警線,可以實行對風險區域的重點監測,對問題較多的出版單位全面監測,對不合格産品的責任人加大監測。通過自身的信息觸角,發現處于“未然态”的各種危機因素,并通過科學判斷有效地消除質量隐患,實行與事中、事後監管相呼應的事前預警。
4.利用質檢結果,培育内涵發展生長機制
加大對質檢結果運用的力度,目的是通過質檢在出版業起到示範、引導和警示作用。根據我國出版業的實際和出版規律,制訂出版産品質量監測管理辦法,完善相關的抽查制度、公示制度、召回制度、報廢制度、責任追究制度、行政處罰制度等,使質檢結果的運用具有一定的法規約束力。對優質産品,除通報表彰外,還通過媒體等渠道加以宣傳;對不合格産品,除通報批評和按行政法規處罰外,還通過媒體等渠道予以曝光。通過對質檢結果的運用,使出版單位和出版從業人員真正認識到質量不僅是出版的生命,而且是自身發展的首要條件。同時,要鼓勵出版單位根據自身的條件和特點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将質量保障内化為出版業發展的體制機制,真正實現發展方式的轉型升級。
注釋:
[1]健文.出版物質量問題的現狀及其應對策略.編輯之友,2013(1):13.
[2]姜慶樂.建立圖書質量保障體系之關鍵點分析.科技與出版,2014(6):78.
(作者單位: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華中師範大學新聞傳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