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22016年暑期,在海濱城市河北省秦皇島有一場民間組織的紅色收藏品交易大會,我的老朋友、河北石家莊一位儒雅的收藏家特意為我帶來一枚渤海軍區司令部公函實寄封。本文通過對新發現的這件加蓋“軍屬郵件/免費寄遞”戳記實寄封的解讀,具體揭示了山東解放區郵政戰時優待革命軍人和軍人家屬通信的制度,同時緬懷渤海軍區的光榮曆史和馬振華烈士。
1.新發現的“軍屬郵件/免費寄遞”實寄封
這枚公函實寄封為豎式,用舊軍用地圖翻制,上端稍有撕缺,剩餘最長部分17.2cm,寬6.8cm,毛筆書寫名址,寄信人為“渤海軍區司令部”,收信人為“振華縣府負責同志”。封正面左上角加蓋紅色長方形花式邊框的“軍屬郵件/免費寄遞”戳記。封背面加蓋一枚黑色中英文腰框式樂陵縣日戳,時間是民國紀年的“三十六/一月十三”,即1947年1月13日,從時間和郵路方面分析,應當是中轉日戳。封正面另有一枚藍色三格式郵政日戳,地名不清,時間字釘為“47.1.17”,應當是1947年1月17日的簡化,推斷為落地戳記。難得的是此封附有原信,且保存完好,署名“渤海軍區司令部二科元、十”,故推斷寄信時間為1947年1月10日。
收到這枚前所未見的實寄封後,我把圖樣傳給了對山東解放區郵政素有研究的中華全國集郵聯合會會士王景文先生。王老認為,這枚封的免費戳記在山東解放區郵政史料上有明确的記載,但從未見過實物。它的發現,填補了山東解放區郵政史和軍郵史藏品的一個空白。
2.曆史文獻記載的依據和實物差異
查《華東戰時交通通信史料彙編·山東卷》所載1946年6月24日《山東省郵政管理局通令》稱:
由于國民黨反動派在全國範圍内到處向解放區發動進攻撕毀協議,因此,我山東解放區之正義的自衛戰争已在進行中,茲為便利軍事需要和優待軍屬起見,特規定部隊郵件免費寄遞,其辦法如下:
一、軍事機關之機要文件,一律按密件手續免資挂号寄遞。
二、部隊軍事機關普通函件及軍人信件一律按平信免資寄遞。
三、除軍事機關外,其他各機關之公文及工作人員之信件均按原規定辦理,不得免資寄遞。
四、軍屬信件要求按挂号手續辦理時,除普通資費照免外,須付挂号費。
五、包裹不得免費寄遞,應一律照章收費。
六、部隊交寄郵件須在封面上加蓋部隊戳記。
七、郵政機關辦理免資郵件時,應在封面的左上角加蓋“軍屬郵件免資寄遞”之郵戳……郵戳由各分局或辦事處依式刻制,發給各局應用,其樣式是:圖3軍屬郵件免費寄遞
八、部隊郵件一經收寄即應傳遞,任何局站人員,不得借口欠資而擅自積壓退回。傳遞時要快、要穩、要準。
九、凡軍事機關服務人員及部隊戰士皆稱軍屬。
十、為配合主力作戰臨時脫離生産之民兵也得享受免資寄遞郵件之待遇,但未脫離地方之民兵不得享受之。
特此通令希各地即遵照執行為要。又見1946年12月15日《山東省郵政管理局規定免資寄遞優待範圍的通令》如下:
查軍郵免資之規定,本為便利前方部隊之郵寄,至軍區及部隊建制之後方機關,防地比較安定,在郵政局站密布各地的現狀下,郵寄實無困難,目前支援任務日益繁重,為保證報紙宣傳品及一切郵寄文件之迅速傳送,郵運開支頗為浩大,為過多減少郵政收入,則必然增加經費開支。今日明确規定,免資範圍隻限于作戰部隊,其餘軍區機關、後勤、衛生部門及醫院、工廠、學校等均應照納郵費。榮譽軍人及軍人家屬、與黨政軍民各機關幹部人員,同樣享受郵寄平信半價之優待,均應照章納資(平信一元),各地局站更須切實收取,不得私自通融。
結合這兩則史料記載,可以确認山東解放區郵政确實實行“軍屬郵件免費寄遞”制度,并有相應戳記。但是,對照史料,此封也有兩個問題需要解決。
其一,“軍屬郵件/免費寄遞”戳記圖樣。公開出版的史料上圖例(并非戳樣)為橫式,直線邊框,而此封上戳記為豎式,花式邊框,四角飾以五星,與公開出版的史料并不完全相符。此戳古樸自然,油墨氧化已久,應該不是作假。筆者對比分析是,“軍屬郵件/免費寄遞”戳記并非統一刻制,正如史料記載:“郵戳由各分局或辦事處依式刻制,發給各局應用”,因此,在各分局或辦事處刻制戳記時,出現變化,是可以理解的。至于豎式戳記還是橫式戳記,筆者尚未見到史料原件,編輯史料成書時是否有所改變亦不得而知,而按照當時的書寫和閱讀習慣,多為從右至左、從上到下,此戳記符合曆史習慣。
其二,“軍屬郵件/免費寄遞”戳記的行用時間。1946年6月24日山東省郵政管理局通令,根據當時的條件限制,需要一個準備過程,不可能當日實行。問題是1946年12月15日《山東省郵政管理局規定免資寄遞優待範圍的通令》稱:“今日明确規定,免資範圍隻限于作戰部隊,其餘軍區機關、後勤、衛生部門及醫院、工廠、學校等均應照納郵費。”那麼,渤海軍區司令部寄發公函,還能不能繼續使用“軍屬郵件/免費寄遞”的優待呢?筆者認為,戰争年代除作戰命令等緊急情況外,一般文件下發并不能做到十分及時,傳達落實文件規定也要有個過程,就是郵政調整資費,一般也有幾日作為過渡期。此枚渤海軍區司令部公函實寄封内信件落款處寫明是元月十日,據1946年12月15日《山東省郵政管理局規定免資寄遞優待範圍的通令》滿打滿算26天,且各郵局“軍屬郵件/免費寄遞”戳記并不是收回作廢,而僅僅是限制使用範圍,收寄局面對當地最高軍事機關交寄的公函,加蓋免費戳記,是完全可以解釋的。
這枚渤海軍區司令部公函實寄封不僅對解放區郵政史、軍郵史的研究具有重要意義,而且涉及政治、軍事、重要人物等多重曆史信息,這些重要的曆史信息也證明了這枚實寄封的真實與珍罕。
3.渤海軍區的曆史沿革渤海區是1944年2月由清河區與冀魯邊區正式合并建立的,是抗日戰争後期和解放戰争時期的重要根據地之一。它位于天津以南、膠濟鐵路以北,東臨渤海,西枕津浦鐵路,鼎盛時期全區面積5.4平方公裡,人口1114萬,戰略地位十分重要。
解放戰争期間,渤海軍區不僅堅持内線作戰取得了勝利,而且為東北和華東兩大戰略區培育了多支野戰部隊,輸送了大量後備兵員。抗日戰争勝利後,為了貫徹執行黨中央“向北發展、向南防禦”的方針,山東分局和山東軍區決定,渤海軍區司令員楊國夫、副政委劉其人,率領渤海軍區主力第7師及一個新編旅共6個團進軍東北(1948年11月編入第43軍,隸屬第四野戰軍)。1945年10月,渤海軍區根據山東軍區決定,袁也烈任司令員,景曉村任政治委員。同時,對所屬部隊進行了整編,原轄6個軍分區整編為4個軍分區,軍區領導機關駐地由廣饒縣北部遷到惠民縣城。
1946年1月7日,新四軍兼山東軍區成立,渤海軍區劃歸新四軍兼山東軍區建制。6月,全面内戰爆發。8月10日,新四軍兼山東軍區決定,重建山東軍區第7師,歸渤海軍區建制。11月組成渤海軍區前方指揮部,同時組建山東軍區第11師,歸渤海軍區建制。
1947年1月21日,華東軍區成立,渤海軍區劃歸華東軍區建制。2月3日,華東野戰軍根據中央軍委的批複,将渤海前線指揮部和渤海軍區第7師、第11師合編,組建華東野戰軍第10縱隊(1949年2月改稱第28軍),赴外線機動作戰。5月,渤海軍區組成新編第7師,8月組成新編第11師。9月30日,華東軍區決定,以渤海軍區新編第7師和新編第11師組建渤海縱隊(1949年2月與淮海戰役中起義的國民黨軍第59軍混編為第33軍),調歸華東野戰軍山東兵團建制。後來又有新編第13師、渤海補充師等新組建部隊補充到華東野戰軍。
1949年3月3日,重建山東軍區,渤海軍區歸山東軍區建制。4月16日,山東軍區根據中央軍委批複,将渤海軍區所轄第1、第2、第3、第4軍分區依次改稱滄南、泺北、清河、墾利軍分區。1952年8月,渤海軍區撤銷,所屬軍分區改歸山東軍區建制。
4.馬振華烈士與振華縣的命名馬振華(1904-1940)出生在河北省鹽山縣後韓沙洲村的一個佃戶家庭。1932年,馬振華加入中國共産黨。1934年春,馬振華任中共津南特委特派員,化名李澤民,挑起貨郎擔,行走于學堂塾館,以賣筆墨文具為掩護發展黨的組織,積極開展地下工作。七七事變後,中共津南特委與魯北地委合并為中共冀魯邊區工作委員會,于文斌任書記,馬振華任組織委員。他們發動群衆組建抗日武裝——華北民衆抗日救國軍,馬振華兼任政治部主任。華北民衆抗日救國軍改編為冀魯邊區抗日遊擊隊,馬振華擔任政治處主任。1939年7月,馬振華調任中共津南地委書記。1940年9月11日晚,馬振華來到甯津縣,在縣委書記張維明陪同下深入柴胡店區檢查指導工作,當晚在薛莊村召開會議到次日淩晨,被敵探偵知。敵人糾集了柴胡店、黑魏、大柳、杜集、甯津縣城等五個據點日僞軍四百餘人,趁夜包圍了薛莊,馬振華臨危不懼果斷指揮突圍,與敵發生激戰,因敵衆我寡,馬振華、張維明等12人壯烈犧牲。
1941年6月,冀魯邊區一專員公署(一說冀南區第六督察專員公署)決定,以小店至大柳的公路為界将原甯津縣一分為二,公路以東為振華縣(為紀念馬振華烈士),公路以西繼續稱甯津縣。1943年3月,冀魯邊區一專員公署決定,恢複原甯津縣建制,改稱振華縣。1944年初,冀魯邊區與清河區合并,成立渤海區,振華縣隸屬渤海一專區。1949年5月,振華縣複名甯津縣。今甯津縣城有一條振華大街,也是為了緬懷這位革命英烈而命名。2014年9月1日,馬振華被列入經國務院批準、民政部公布的第一批著名抗日英烈名錄。
參考文獻
1.《華東戰時交通通信史料彙編·山東卷》,人民郵電出版社,1997年8月第1版2.《中國人民解放軍曆史上的70個軍》,張明金、趙功德編著,解放軍文藝出版社,2006年8月第3版
3.《甯津縣志》,山東省甯津縣志編制委員會編,齊魯書社,1992年6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