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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羲傳略 變化

時間:2024-11-07 12:58:03

以上論《明夷待訪錄》與“俟虜之下問”無涉,忽又記起一條證據,即呂留良之識梨洲,正當《明夷待訪錄》寫作前後,而呂則恰因與梨洲結識,受了很大觸動,使自己的反清思想明确起來。此斷然可證當時梨洲思想尚無有與“現實”和解的迹象。

但之後幾年,梨洲确有變化。這種變化回避不了,也不必回避。

簡而言之,待梨洲走到生命盡頭時,他已不再以清朝為敵。這個變化是很明确的,不存絲毫疑義。問題有二,一是他究竟從何時起生出這種變化,二是他為何能有此變化。我們先解決第一個問題。

以我對梨洲生平的爬梳,其最早苗頭出現于1667年,表現辄即始與姜希轍交往。

姜回籍待缺,時在康熙元年(1662),但梨洲顯未立即與他接洽上。他們雖然過去同為劉門弟子,此時卻一個在為現政權做事,另一個剛走出抵抗者生涯不久,從思想到身份,都不可能走到一起。他們恢複交往的時間,梨洲載得很是具體:“丁未九月,餘與姜定庵複為講會”。丁未即1667年。走到一起的原因,是“複為講會”,即為了重振老師之學。為什麼不早不遲是丁未年?我們再摸一摸線索。梨洲述他晚年軌迹是“終廁之于儒林”,而這軌迹在1665年獲重大進展,萬氏兄弟引陳錫嘏等二十餘人前來受業,求授劉子之學。梨洲忽然間隐隐有了一點宗師氣象,從意識到行為都受到很大激發。第二年即1666年,他一邊在語溪梅花閣教書,一邊抽空到海昌(海甯古稱之一,“鹽官本屬嘉興,吳立為海昌都尉治,此後改為縣也。”)偕陸嘉淑造訪同為劉門弟子的陳确,然後三人又齊至黃道周高足朱朝瑛家訪談。“公讀其所記《五經》,劇談徹夜,謂生平大觀。”至此可以說始有“廁之于儒林”的心氣兒與勢頭,而他想必也乘勢而起,與同學故交聯系大增,應是這樣和人在紹興的姜希轍、張奠夫諸同門接上關系,并一緻決定就重振師學展開合作。以我們所知,他們商拟的計劃包括恢複證人書院,整理、編輯和出版劉宗周遺著。

也就是說,與姜希轍續緣,由頭為振興劉子之學。應該說,這本身是梨洲晚年“廁之于儒林”軌迹自然而然的至遇,并非刻意為之。這一層,呂晚村見不到抑或有意予以抹煞,而更多強調和凸顯梨洲“趨炎附勢”的動機。我們居旁而觀,卻覺得線索比較清晰,是二三年來梨洲學者生涯大獲改觀和起色的結果。

然有一點也不容忽視:姜希轍固然師出同門,卻畢竟是梨洲正式打交道、建立私人關系的第一位滿清官員。梨洲動機再“學術化”,這種交往本身也有諸多無法回避的思想意識或現實實際的問題。清初明遺民中有“海内三高士”之稱的徐枋也是梨洲的朋友,對當朝官員的求見,一概謝絕。長洲縣知縣田本沛求見,徐枋拒曰:“經年伏凷,雞骨支苫,身不勝衣,口絕粥,餘氣遊魂,百事盡廢,所欠惟一死耳。執事試思鮮民之生也如此,而尚能扶之而起,令入世法乎?”世法雲雲,有這樣的潛台詞——你們這些滿清的官員,我們以何禮相見呢?其含義,從另一處可以參見:徐枋師母逝世,徐枋自己不入城市,派子孟然代往吊唁;為此,專門緻信好友葛瑞五,請他督導孟然:“惟吾兄敦古人之誼,教以隅坐随行之禮,勿作世法,則感荷無量。”即知“世法”實指滿人禮俗,徐枋絕不欲子有染。姜希轍并非布衣,是待缺在籍的官員,與人接交,總有什麼地方牽涉滿清規矩。與這樣的人打交道,梨洲想要全避“作世法”之嫌,顯然辦不到。對此,之前他自己心中亦必曾掂量過,他怎麼想?又是怎麼看的呢?很值得體會。呂留良将他開始與當朝官員交往,視為嚴重信号,非無道理。

總之,梨洲就此開啟其與朝中人物過從的序幕。1671年,在紹興古小學接受一位名叫魯栗的庶吉士來訪,又接待了郡守張某的拜訪,但對後者“請修郡志”之邀,“辭焉”。

1668年,這種交往達到一次高潮。時任海甯縣令的許三禮,請梨洲講學。許三禮算是清代海甯曆史上比較出名的一任長官,其所主修的《海甯縣志》頗為重要,此次延梨洲到海甯授學,或也有一點在地方上“抓廣大幹部思想教育問題”的意思。《留别海昌同學序》述曰:

歲丙辰二月,餘至海昌,酉山許父母以餘曾主教于越中甬上也,戒邑中士大夫胥會于北寺,餘留者兩月餘,已而省觐将歸,同學諸子皆眷眷然有離别可憐之色。

他稱許三禮“父母”,是公然承認清朝地方官員的權威了。“以餘曾主教于越中甬上也”一句也提供了我們需要的信息,即許三禮所以邀梨洲講學,是基于近數年梨洲在紹興、甯波講學建立起來的學術影響,可見梨洲“廁之于儒林”的事業有了如何長足的發展。這次在海甯,梨洲前後講了兩個多月,不可謂不隆重。上述引文中更不可錯過的信息是,許三禮“戒邑中士大夫胥會于北寺”——要求縣内有職或功名者,都來聽講;戒,有下令或通告的意思。這說明,梨洲海甯講學與普通的學人之間交流不同,明顯具官方色彩。

又據《黃宗羲年譜》:“昆山徐果亭秉義宮詹來,健菴大司寇遣門人彭羨門孫遹來。”徐秉義号果亭,健菴是徐乾學的别号,他們是昆山徐家兩位親兄弟。他們另一位昆仲,叫徐元文。此弟兄三人,十分了得。徐元文率先于順治十六年(1659)中狀元,繼而兄長徐乾學在康熙九年(1670)成榜眼,三年後(1673)弟弟徐秉義又成榜眼。時人謂之“昆山三徐”“同胞三鼎甲”。梨洲海甯講學,時當康熙十五年,正是三徐神話炙手可熱之際,而徐秉義親自趕來聽講,徐乾學本人沒能來但派了彭孫遹捧場。這彭孫遹乃順治十六年進士,與徐元文同科,較徐乾學還早上好些年,不知《黃宗羲年譜》緣何稱他為徐乾學“門人”。據《清史稿》“文苑傳”:“彭孫遹,字駿孫,海鹽人。父期生……”乃父彭期生與梨洲一樣,都是劉宗周弟子,《劉子全書》卷前《蕺山弟子籍》中,彭期生名字即列于陳子龍之後。可能因這層關系,徐乾學請彭孫遹充當他的代表,到梨洲講學現場以示支持。至于“三徐”中的那位狀元公徐元文,這裡雖未提到,但他同樣是梨洲的仰慕者,後來曾向玄烨舉薦梨洲。

據黃百家《行略》,海甯之後,“越倅許公虬請主講郡城,郡守李公铎請主講于府學明倫堂”,州郡副長官稱“倅”,換言之緊接着紹興正副長官也都請梨洲辦講座,那自然也是官方性質的。這三次講學,雖然黃百家說“府君雖勉強應之,或皆非本意也”,意謂梨洲頗有其不得已。然客觀上,畢竟是愈來愈多、愈來愈廣地與現政權官員有了現實交集。

态勢在繼續發展。翌年(1669),侍講學士、玄烨近臣葉方藹托梨洲弟子董允瑫捎來三百五十字長詩,稱道梨洲的家世與學問:“會稽有大儒,世系出忠門”,“六經探奧窔,百氏窮淵源”。重要的則是這幾句:“興朝亟求賢,側席心殷殷”,興朝即清朝,遊說梨洲出仕;“北面修盛典,憲乞禮數勤”,告知朝廷将大興文教,欲禮敬梨洲;“予亦得挾冊,函丈時相親”,函丈指講學的坐席,葉放低身段,表示自己願像挾冊的學生,随時請教梨洲。梨洲以詩答,表示了推辭,但答詩篇幅之絲毫不遜,透露他内心對于當朝這樣一位顯要這樣隆重的矚目,是相當鄭重其事的。

之後,葉、黃還不斷有往還。

葉方藹之外,又有湯斌。他是清初理學名臣,一生做過明史總裁、禮部尚書、工部尚書等。《南雷詩文集附錄》收湯斌緻梨洲信兩件。第一件據《黃宗羲年譜》點校者王政堯先生考之,寫于康熙二十年(1681),但此信起始便道:“戊申承先生賜《證人會語》……”,戊申乃1668年,即梨洲與姜希轍恢複紹興證人書院的第二年,《證人會語》正是編于該年,而梨洲主動聯系了湯斌,将這份資料贈送于他,據此來看,湯斌或許還是繼姜希轍之後梨洲接洽的第二位當朝人士。此後十來年間,他們大約斷續有聯系。第二件,年份不詳,倘依第一封信而斷,“四年以來”或指康熙二十四年(1685),這年對兩人交往是比較重要的時刻,因為他們終于見面了。康熙二十三年,江蘇巡撫出缺,康熙皇帝就把湯斌派來任這個撫台。第二年十月,梨洲跑到蘇州會晤了湯斌,随後由徐秉義親自迎接,一起到昆山再與徐乾學聚首。從湯斌兩封書信看,他與梨洲交往主要還是從學問角度和層面,不像葉方藹以在官的身份從事說項。盡管如此,與這種人打交道,仍然顯示了某種态度。何以見得?我們拿徐枋為參照,就看出了分别。與會晤梨洲同一年,湯斌專程拜訪徐枋。他除去官服,隻着便裝,不攜任何随從,隻身入山。羅振玉《徐俟齋先生年譜》記之:

睢陽湯公斌撫吳,屏徒從,微服訪先生者再,先生預走避,留老蒼頭宿門外,扣門不啟。湯公喟然曰:“賢者不可測如是耶?”徘徊久之乃去。君子兩賢之。是歲,湯公建祠于虎丘以祀文靖,楊明遠處士炤以詩紀之。

來訪不止一次,徐枋都躲開,隻托村裡一老頭替他看門。要說湯斌此來,脫了官服,意思明顯是隻以學者相見,不涉政治,徐枋也硬是不見。湯斌的誠意大概不用懷疑,但在徐枋,你雖身着便裝,我卻不便裝作對你滿清大僚身份視而不見,故堅決不見。湯斌為表心意,當年在虎丘新塘橋為徐汧(徐枋之父),乙酉死國赴水處,建一座祠堂紀念他。對此,徐枋亦不為所動,無分毫表示,隻有徐枋朋友楊明遠去祠堂看過,回來寫了一首詩。梨洲之交湯斌,單獨看好像是純學術的,與徐枋一對比,就顯得也不那麼簡單。

這許多的迹象,一點點積攢,就帶來了最終的變化。

什麼變化?細心讀者或已發現,本節我們的書寫,頻繁出現清朝年号,而此前明未亡時我們都用明朝年号,明亡後則僅書幹支。這樣做,原是有用意的,為了尊重和暗中體現傳主的思想感情。但在本節中,一直隐去或以小注方式出現的清朝年号,卻堂而皇之進入正文,這同樣取決于傳主自己的态度。古時中國以王朝年号表示政權合法性,書何年号即代表心中承認何政權,即所謂“奉正朔”,哪怕江山已然易手,書者若并不認當下政權合法,辄以避書其年号為方式。這方式據說是由陶潛開創的:“所著文章,皆題其年月,義熙以前,則書晉氏年号,自永初以來唯雲甲子而已。”過去,梨洲堅持這種方式,拒書清朝年号,但近年态度不知不覺發生變化。這個變化,據方祖?儘J

先生的研究,“寫上清廷帝王年号,一直在康熙十七年他為人寫的墓志銘都未曾有過”,“從康熙十九年他作《移史館先妣姚太夫人事略》後,則在他所作的墓志銘上連續出現了清廷帝王年号”,“從康熙二十一年後,則每篇都出現了清廷年号”。亦即從康熙十七年起的三四年,完成了這個變化。當然,以上僅是就墓志銘類文章而言,梨洲最早或首次使用滿清年号的出處,尚不能斷言,也許還稍早亦未可知,那要逐文梳爬方可确知,這裡恕筆者偷懶不去做這個笨功夫。但根據我讀梨洲的印象,也有兩點可以補充:一、他對滿清年号的使用,隻及康熙;二、凡涉康熙以前事,即便梨洲已當對清态度變化的暮年,他心中的想法也是不用清朝年号。這兩點總括起來就是,梨洲對清朝的承認,從康熙朝代開始。這是有明确旁證的,《行朝錄》序曰:

向在海外,得交諸君子……荏苒三十載,義熙以後之人,各言其世;而某之所憶,亦忘失大半。

“荏苒三十載”,表明編撰發生在三十年後,倘以辛卯年(1651)舟山陷落為标志,則此時乃1681年亦即康熙二十年,正是梨洲開始普遍使用清朝年号的時候,而“義熙以後之人”之句則透露了他對清朝統治區别待之的立場。通過剛才所引《宋書》,我們已知“義熙”典出陶潛傳,具有以何年号為正統的意思。梨洲忽然提到“義熙”,顯然是借此暗指對于滿清所稱的順治十八年,他内心仍隻奉明朝正朔,故當回憶那段往事時,他鄭重地屬上“左副都禦史餘姚黃宗羲梨洲氏書”,以表明到那時為止自己的身份。

摳着這一點予以細辨,很有必要。它關系到梨洲所以轉變的一些很具體的原因,稍後我們可以明之。

在未嘗展開來論之前,為簡要起見,我們不妨先對讀者給出以下概念:康熙年間,前反清鬥士、為之九死一生并在《留書》中宣示過強烈民族情緒的黃太沖梨洲先生,逐漸地消除了對滿清的敵意,在心中承認了其于中國的統治的合法性。

這當然是驚人之變,既為當時與梨洲有相仿經曆的人所少有,過了幾百年後,如果不明就裡而從一般“民族大義”看也斷難接受。它幾乎是梨洲其人一生最讓人錯愕不解的地方。有人就此鄙棄他,也有人枉然地想否認他已與滿清和解。究竟如何呢?涉及好幾個方面,容我們逐一講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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