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點出來,梨洲對清朝的态度有條分界線:順治時期不認可,從康熙開始慢慢地發生改觀。我們還曾指出,這條界限直到他已打算承認清朝統治合法性以後,仍然堅持,亦即涉及順治時期仍奉明朝正朔、康熙以後才使用清朝年号。眼下我們另外再細摳一下:即便康熙朝的頭十來年,他也不稱清朝年号,經過了大約二十年,才終于不再堅持。這意味着,他态度的改變,有個時間過程,或者說明顯有一個思想認識變化的過程。
這過程,既到康熙時期才發生,想必就跟當時的現實有關。而基于那時中國社會曆史實際,又不妨更具體地說,應該跟此時南面為君的愛新覺羅·玄烨有關。
玄烨究竟是怎樣一個人?用歧視眼光看,他是一位滿洲皇帝,來自文化落後或低等之地;一般抱漢族優越感的人會這麼看。若從功利角度,自巴爾喀什湖而迄庫頁島,新疆、蒙古直至鄂霍次克海一線在國際法意義上确定為中國領土,事情是他辦成的;一些有所謂“雄才大略君主”情結的人不免把他認為這樣的對象來膜拜。這兩種說法或态度,是最常見的,彼此還針尖麥芒地勢不兩立。然而,這個人其實還有一面,是平時談得不多、注意不夠的,卻或許是他在中國曆來統治者中比較突出、有特色的一面。其略如梁啟超所論:
康熙帝是比較有自由思想的人。他早年雖間興文字獄,大抵都是他未親政以前的事,而且大半是由奸民告訴官吏徼功,未必出自朝廷授意。他本身卻是闊達大度的人,不獨政治上常采寬仁之義,對于學問,亦有宏納衆流的氣象。試讀他所著《庭訓格言》,便可以窺見一斑了。所以康熙朝學者,沒有什麼顧忌,對于各種問題,可以自由研究。
如果他真是這樣一位君主,那确實很讓人刮目相看。我們知道,中國帝制所出産的皇帝基本分出兩類。一類是惡棍,或如呂留良的後學曾靜所稱“光棍”,他曾說:“皇帝合該是吾學中儒者做,不該把世路上英雄做。周末局變,在位多不知學,盡是世路中英雄,甚者老奸巨猾,即諺所謂‘光棍’也。”這種類型的君主當然是最多的。另一類,即所謂“有作為”“雄才大略”者,雖然偏少,但也可以找到一些。各王朝大緻規律是,開國一代至二代君主,易出現前者,往後則多半為惡棍所充斥。他們之間無疑是有高下的,所謂“下”,不必說,為非作歹、無所不至;所謂“高”,其實也并“高”不到哪兒去,無非是能夠開疆辟土或令國勢一時強盛。玄烨算是後者當中一員,但是他若僅限于此,也真的沒有什麼超出曆史水準之上的特色,不值得我們刮目相看。
概而言之,曆史上皇帝如若無能,自然走無賴路線,隻管蠻不講理;設若有些能耐,也極少是美事,通常都強勢壓人,唯我獨尊而令天下拑口。蓋皇帝一物本是專制之果,他們無論有能無能,“老子天下第一”的含義早預先内嵌其中,而與自由最相排斥。所以曆來皇帝不難于無賴,也不難于霸道,唯獨難于“比較有自由思想”。試看自嬴政為“始皇”以來,能有幾個皇帝當得起此語?
況且,玄烨還是一個“外來的”皇帝。滿清以外族入主中國,第一算是入侵者和占領者,第二文化上比較落後、為漢人瞧不起。沖着這兩條,滿清皇帝很容易采取高壓政策,用嚴酷手段壓服境内。清朝在其站穩腳跟的大約一百年中,确實是這麼做的。從順治到乾隆間,都可謂血雨腥風,因薙發令殺人如楊廷樞,搞各種文字獄,或借經濟問題殺戮士紳,康熙朝也是這過程中的一段,出了不少大案子。平時我們談清初文字獄都是“康雍乾”并稱,這種印象與梁啟超“康熙朝學者,沒有什麼顧忌”的表彰很不一緻,那又是怎麼回事?
首先要講的,梁啟超已點到:“他早年雖間興文字獄,大抵都是他未親政以前的事”,對此,談康雍乾文字獄者常常忽視。康熙間文字獄取其廣義,即針對士紳和知識分子所興之獄集中在初年,如“奏銷”“哭廟”兩案都發生于玄烨甫繼位不久,而“莊廷鑨明史案”定谳于康熙二年,“黃培詩案”則是康熙五年的事。彼時,玄烨要麼尚在髫齡,要麼并未親政,都是代其柄國的輔政大臣之所為,不能讓他來負責。
不過,梁氏“早年”、“親政以前”等字眼也有所誤導,似乎玄烨親自掌權之後沒搞過文字獄。不是那樣。他不但搞過,且有一樁還非常著名,這就是“南山集案”。
《南山集》是翰林院編修、桐城人戴名世的一本文選,裡面所收《與餘生書》提到南明幾位皇帝及其年号,且露出一些感慨。康熙五十年(1711)都察院左都禦史趙申喬據以疏參,戴名世下獄,并牽出汪灏、方苞在内許多人,最後戴名世被處死。此案影響甚大,曆來與“莊廷鑨明史案”“呂留良案”并稱清初文字獄三大案。
這案子由玄烨親裁,先前一些案子他還可以發生在親政以前為由擺脫幹系,“南山集案”卻鐵闆釘釘是他的作為,梁氏所謂他“是闊達大度的人”,“政治上常采寬仁之義”,豈非不攻自破?
這又要說到兩點。第一,他是滿洲皇帝,毋指望他是個例外,對于非議、質疑滿清權力合法性的言行不采取行動,他也一定會制止和加以懲戒,這對他來說是必然的,不可能無所表示。第二,要看同樣性質的案件,他是怎麼處理;也就是說,我們在清楚地意識到他必有所行為的同時,要更多地注意他的做法有何不同,是輕是重,是比較寬仁還是嗜血貪暴、唯恐出手不重。
我們把前後的類似事件先看一遍。
“奏銷案”:“紳士黜籍者萬餘人,被逮者亦三千人。昨見吳門諸君子被逮過毗陵,皆锒铛手梏拳,徒步赤日黃塵中,念之令人驚悸,此曹不疲死亦道渴死耳。旋聞奉有免解來京指揮,灑然如镬湯熾火中一尺甘露雨也。”
“哭廟案”所有十八人“不分首從,立決處斬”,内中就有金聖歎。行刑之日的情形:“是日也,十案共有一百二十人,淩遲廿八人,斬八十九人,絞四人,分五處行刑。抗糧及無為教案,斬于三山街,四面皆披甲圍之,撫朱國治監斬。辰刻于獄中取出,罪人反接,背插招旗,口中塞栗木,挾而趨走如飛。親人觀者稍近,則披甲槍柄、刀背亂打。俄而炮聲一震,百二十人之頭皆落,披甲奔馳,群官駭散,法場土上惟有血腥觸鼻,身首異處而已。”時人暗于詩中論之:“巧将漕粟售金銀,枉法坑儒十八人。”
“莊廷鑨明史案”,已逝的案主莊廷鑨被開棺戮屍,尚存人世的作序者、刻印者、校閱者、售書者、藏書者,年十五以上共七十二人處死,其中十八人淩遲,餘者杖斃、斬首、絞殺,另有數百人充邊。
“呂留良案”,雍正十年(1732)十二月十二日判決,呂留良及長子葆中即呂公忠,後改名葆中戮屍枭示,次子毅中斬立決,孫輩後人俱“發遣甯古塔,給與披甲人為奴”,财産充公;十二月十七日判決,呂門弟子嚴鴻逵“應淩遲處死,已伏冥誅,應戮屍枭示;其祖父子孫兄弟及伯叔兄弟之子,男十六以上皆斬立決,男十五以下及嚴鴻逵之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俱解部給功臣之家為奴,财産入官”,另有呂、嚴之友朋門人等二十餘人及家眷,或斬或流或充奴。
反觀“南山集案”,則僅戴名世一人被處死。
刑部上報的拟刑方案原是:一、“戴名世依律淩遲處死,家産入官,安徽巡撫解來戴名世之弟戴平世依律斬決。其祖父、子孫、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異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異,十六歲以上不論笃疾、廢疾,俱查拿送部,依律立斬。戴名世之母女、妻妾、姊妹之子妻妾,十五歲以下子孫、伯叔父、兄弟之子亦俱依律給付功臣為奴。”二、因本案牽出的《滇黔紀聞》作者方孝标,“依大逆律淩遲,今已身死,咨行該巡撫,剉碎其屍,财産入官。方孝标之子方登峰、安徽巡撫解來方孝标之子方雲旅、孫方世樵照律皆斬立決。方孝标子孫、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異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異,十六歲以上不論笃疾、廢疾,俱查出送部,依律斬決。方孝标之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十五歲以下子孫、伯叔父、兄弟之子,查出給付功臣之家為奴。”三、為戴名世書籍作序或收存書版的汪灏、方苞“絞立決”。四、其他涉案相關人員或族人,“逐一嚴查,有職銜者革退,除已嫁出之女外,一并發遣黑龍江、甯古塔将軍處,酌情撥與烏喇、甯古塔、伯都讷等處安插。”
以上方案于康熙五十年十二月具題上報,直到五十二年二月初七日方才奉旨。研究者認為:“一個情況不太複雜的案子用了一年多才得以判決,反映了康熙皇帝的謹慎态度”。及旨出,刑部方案中原來數十乃至上百位問死者,變成僅餘戴名世一人,量刑也全部從輕。玄烨的具體裁決是:戴名世“從寬免淩遲”,改問斬;原拟處斬者“俱從寬免死”,改為“充發黑龍江”;其餘“這案幹連應斬絞及為奴安插流徙人犯俱從寬免罪,著入旗。”其中方苞,先是免死,繼而僅過一個月又蒙“特命召至南書房效力,後又改直蒙養齋,編校書籍,康熙六十一年充任武英殿修書總裁”。
總之,“南山集案”雖名列清初三大文字獄之一,但若與“莊廷鑨明史案”、“呂留良案”等作一番實際對比,會發現它把殺戮控制到了最低。從中,我們得到兩個信息。一是和其他滿清皇帝一樣,對眷念前朝、挑戰本朝權威的言行,玄烨明白表示他将給予懲處;然而,當需要拿出具體處置時,玄烨态度比較克制,沉吟掂量,并不以恣行誅戮來洩忿或恫吓天下。将此分别辨之,前者如我們所已指出的,在他而言實屬必然,不可能坐視不論。但是,第二點卻顯出了重大不同。
君主操柄,簡言而之,“恩”“威”二字而已。刻薄者腦中隻有“威”,唯恐臣民不知其威、不懾其威,“奏銷案”“哭廟案”“莊廷鑨明史案”“呂留良案”等,背後主導思想明顯如此。較理智一點,則“恩”“威”并重,既要你誠惶戰栗,又要你感戴其恩,以伏獲人心。玄烨處理“南山集案”,粗略來論謂之有“威”有“恩”,細予觀察則較“恩威并重”更進一步,偏于“恩”的考慮多一些。或許,他的心路曆程前後也有較大變化,以“威”始,而當最後拿出決定時主要落在“恩”字上。我們推想,遲遲未就刑部題本做出批複的一年多時間,玄烨心情大約經過了某種沉澱和過濾,“威”的訴求逐漸淡化,從而最後降下的旨意對嗜血的沖動有主動和相當程度的克制。雖然最好的結果是他能夠一個不殺,連戴名世亦予保全,但那顯然不是十八世紀初葉的文明水準。事實上,與其他相似案件一概血流成河相對比,玄烨把不少于數十人被問死罪的刑部原判改為僅斬一人,已屬驚人的寬仁。
這種寬仁,源自比較理性的認識。康熙五十七年七月,玄烨與大臣論其執政理念:
此後當益加詳慎批發,且昔聽政時,每令讀本,朕與輔政大臣共聽之,或因一時言論,往往忽略。朕谕伊等:此内有關系民命者尤不可不慎,伊等皆經行間效力,不以殺人為意,朕必慎焉,但懲惡所以勸善,亦有不可寬宥之處;聖人法内有仁,惟仁者能好人、能惡人,朕于此尤加詳審,從無少忽也。
他既講“不以殺人為意”,又講“懲惡所以勸善”故亦不得不有,進而講法度目的在于扶“好人”抑“惡人”,使社會向善,内涵是“仁”,亦即要對社會起積極正面作用。他自稱“于此尤加詳審,從無少忽”,平時也常有“朕治天下,惟寬仁是務”之類自況,這些究竟是漂亮話,抑或可以采信,我們并不看他說了什麼,而看他的言談隻是空洞辭藻,還是含有清晰的思路和理念,而上面所引一番話,正反兩面、情理藹然,明顯是有思考、有邏輯、有來曆,不基于一定認識講不出來。
我們對于帝制并其産品皇帝,自根柢上加以排斥,是因這種事物集天下之大私,亦即梨洲所痛斥的“以天下之利盡歸于己,以天下之害盡歸于人”。但我們不必認為每位皇帝都将秉此制度之惡而壞得如同一個人,以緻沒有誰可稍稍例外、以個人禀賦不同而有所脫略常态之外,那也不免過于形而上學了。雖然史上泰半皇帝習慣于作惡或是憊懶之人,但偶爾确有處在這類情形之外的例子,比如被朱棣推翻了的建文帝,又比如這位康熙皇帝。朱允炆是因自小的教育,祖父朱元璋把他父親朱标用正統的儒家倫理教育成過于仁柔之人,而他顯然以父親為榜樣,從對父親的模仿中也變成那樣的人。而玄烨在皇帝中的異乎尋常,或許是因天性特别好學。
梁啟超高度贊揚了玄烨的這種天性,特意于《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将“康熙帝自身對于學問之态度”提出一論。說他“熱心向慕文化,有多方面的興味”,“極信學科學,對于天文曆算有很深的研究,能批評梅定九的算書”,“他得他們(指西方傳教士)的幫助,制定康熙永年曆,并著有《數理精蘊》、《曆象考成》等書,又造成極有名的觀象台。他費三十年實測工夫,專用西洋人繪成一部《皇輿全覽圖》”,“他對于中國曆史也有相當的常識,《資治通鑒》終身不離手”,“他對中國文學也有相當的鑒賞能力”,“這些都是我們文化史上值得特筆大書的事實”。任公雖曾政治上保皇,但以上叙述都以史實為依據,我們便借他的簡要概括來觀玄烨好學的一生。
不要小看“好學”這兩個字。我們知道諸多憊懶的皇帝,共同特征每每是厭學,在明代,武宗和熹宗這兩個混世魔頭就很典型,恨不得一生一世都用于玩耍嬉遊。人們讀書、學習,是為提高自己、成材,對社會有用。而皇帝自認為沒這個必要,他們生下來廣有四海,要什麼有什麼,想怎樣便怎樣,哪裡會有一點讀書、學習的積極性?所以,通常皇帝都和武宗、熹宗一樣,絕無好學之念,怎麼快活怎麼來,對讀書那種苦差事隻會深惡痛絕。反過來說,他們所以一般都漸漸變成品質很壞的人,至少部分原因也在于不讀書,由于不讀少學,而不明事理、不知善惡、心中沒有起碼的做人的規矩和尺度。曾靜稱皇帝們是“光棍”、主張“皇帝合該是吾學中儒者做”,背後意思其實是做皇帝的人一定要讀書,使他們變成懂道理并能夠講道理的人。也恰恰因為帝制這邪惡制度意味着皇帝其實天生可以不讀書,玄烨的好學才顯得有些不可思議。他本不必苦自己,花費精力、時間在學習上頭,而明明可以花天酒地、縱情享樂;就算那樣,誰又能奈其何?然而他卻對讀學之事保持了一輩子的熱情。這也許與責任感有關,亦即他頗欲作為有為的君主留之于史。但僅此還不足以解釋,他的好學明顯超出了經國治政的需要,很多方面處在純知識的層面,顯示他求知欲特别強烈,或者對成為有高等涵養之人擁有特殊渴望。他何能如此?坦率說我們也并不知道可靠的答案,勉強道來,隻能歸諸“天性”。這自然有點“唯心論”,可是人和人之間的差異,有時确實溯不出一個清晰的根由,而不得不推于“天性”;尤其是出身、家庭、教育、社會經曆相同或無大差别情況下,比如一母同胞之間那種判然不同,除了歸之禀賦,真的想不出更好的解釋。同是皇帝,又同樣是沖齡繼位,康熙與天啟的天懸地殊,以我所了解的史況,暫時隻有從個人品質的方面來看取。
玄烨為政之所以能有“寬仁”意識,我覺得實際是他肯讀肯學,複因肯讀肯學而遇事能講道理、不濫逞威權、靠蠻橫來解決問題。
我們以清初新舊曆法之争說明這一點。
中國曆法自郭守敬之後,缺乏研究,三百年沒有修改,誤差很大,萬曆間幾次測日月食不準。随着傳教士東來,歐洲在這方面的優勢漸被認識,徐光啟積極為之倡,崇祯皇帝遂命徐光啟與湯若望等修訂新曆法,撰成《崇祯曆書》,但因明亡未克頒行。
順治元年十一月,清以湯若望掌欽天監,繼續改革曆法。順治二年,湯若望在《崇祯曆書》基礎上修成的《時憲曆》,由清廷頒行。然而之後新曆飽受守舊勢力攻擊,終至于康熙五年楊光先上疏“斥湯若望新法十謬”,“下議政王等會同确議”。鳌拜等認為“事犯重大”,提出“湯若望及刻漏科杜如預、五官挈壺正楊宏量、曆科李祖白、春官正朱可成、秋官正宋發、冬官正朱光顯、中官正劉有泰皆淩遲處死;故監官子劉必遠、賈文郁、可成子哲、祖白子實、湯若望義子潘盡孝皆斬。”得旨:“湯若望效力多年,又複衰老,杜如預、楊宏量勘定陵地有勞,皆免死,并令複議。”而鳌拜等複議後,隻同意湯若望改流放,“餘如前議”。最後旨下,“湯若望等應包括杜如預、楊宏量在内并免流徙”,而李祖白、朱可成、宋發、朱光顯、劉有泰五人問斬。“自是廢新法不用。”
某種意義上,此事亦可謂清初文字獄之一,且事涉外國人。
玄烨親政僅一年,即着手為此翻案。閱《聖祖實錄》,得其線索如下:康熙七年八月三十日,禮部等衙門議複曆算“差錯太甚”,玄烨命現任欽天監監副吳明烜(他和楊光先,是反對湯若望新曆最得力的兩個人)認真推算,然後“進覽”。十一月廿一日,禮部又“遵旨議複候氣之事”。“候氣”乃古時測驗節氣的方法,時已失傳,時任欽天監監正楊光先奏稱:“用法失傳,今博訪能候氣之人,尚在未得。臣身染風疾,不能管理。”禮部認為:“楊光先職司監正,候氣之事,不當推诿,應仍令延訪博學有心計之人,以求候氣之法”,玄烨“從之”。康熙八年正月廿六日,議政王會議讨論南懷仁就吳明烜“推算曆日差錯”所上奏章。玄烨下旨,命大學士圖海等會同欽天監,共二十位大臣在觀象台當場驗證。結果南懷仁說的每一條“皆符”,而吳明烜每一條皆“不合”,于是大臣們據此回奏,應“将康熙九年一應曆日,交與南懷仁推算”,亦即曆法工作重交西洋傳教士辦理。但玄烨并不滿意,而是下旨重審湯若望案,将問題從頭搞清:
楊光先前告湯若望時,議政王大臣會議,以楊光先何處為是、據議準行,湯若望何處為非、辄議停止,及當日議停今日議複之故,不向馬祐、楊光先、吳明烜、南懷仁問明詳奏,乃草率議複,不合。着再行确議。
二月初七,議政王會議重新提交了比較專業的報告,說原因出在曆法體系不同,吳明烜所用為中國古法“百刻曆日”,傳教士們所用乃“九十六刻之法”,“百刻曆日,雖曆代行之已久”,但南懷仁的方法,經驗證卻更“合天象”,當時所以禁棄後者,是“妄以九十六刻推算,乃西洋之法,必不可用”,用我們現在話講,完全出于“排外”。會議建議,對楊光先等“應革職,交刑部從重議罪”。玄烨批示:“楊光先着革職,從寬免交刑部。餘依議。”至此,康熙五年被廢的湯若望新曆複行啟用,也即《清史稿》所述之“二月庚午,命行南懷仁推算曆法”其後至今,中國農曆都是沿用湯若望、南懷仁等的西式方法推算的。
同年康熙八年八月,玄烨為湯若望徹底恢複名譽,特派禮部官員前往湯墓緻祭,文曰:
皇帝谕祭原任通政使司通政使,加二級又加一級,掌欽天監印務事,故湯若望之靈曰:鞠躬盡瘁,臣子之芳蹤。恤死報勤,國家之盛典。爾湯若望,來自西域,曉習天文,特畀象曆之司,爰錫通微教師之号。遽爾長逝,朕用悼焉。特加恩恤,遣官緻祭。嗚呼,聿垂不朽之榮,庶享匪躬之報。爾有所知,尚克歆享。
坊間有說,玄烨親政不久即着手翻湯案,是因這位傳教士曾助他得為儲君,故而報恩。魏特那本有名的《湯若望傳》寫道:“這樣,皇帝最後受到湯若望底勸促,舍去一位年齡較長的皇子,而封一位庶出的,還不到七歲的皇子為帝位之承繼者。當時為促成這一個決斷所提出的理由,是因這位年齡較幼的太子,在髫齡時已經出過天花,不會再受到這種病症的傷害……”此處“皇帝”便是順治,而那庶出的皇子則即玄烨。湯若望深受順治皇帝信任,當時天花肆虐,湯若望從科學角度建議以出過天花的玄烨祧承皇位,得順治首肯。此事清宮檔案雖諱莫如深,但魏特其書态度嚴謹,應非向壁虛構。然即令如此,玄烨之翻湯案,卻不見得出于私心。我們看他澄清事實的全過程,相當注重客觀,用科學實驗的方法,檢查争論雙方的正謬,根本是一種尊重知識的态度。并且,雖然當初楊光先等人在權臣支持下,對新曆法一方采取了迫害方式,玄烨卻并未立意報複,以其人之道還治其身,僅将楊光先撤職而已,“從寬免交刑部”,連罪也不曾治他,不能不說再次顯示了“寬仁”。
所以,這位“滿洲”皇帝,不僅全非慣常想象的“腥膻”模樣,且比之許許多多“華夏”之君,他表現得更加文明、理性。我對于清之代明就中國曆史所起的作用,不能給予好評,但不會貶低玄烨個人,抹煞他在曆代皇帝中的傑出。限于内容,以上僅從少量事例和側面粗觇其人,讀者若欲了解更深,盡可自行擴展閱覽面以驗究竟。末了再引一段他在六十歲出頭時候的自況:
朕自幼讀書,聽政已久,治國之道,莫要于寬舒,命天下承平無事,凡屬老幼無不歡欣鼓舞,以為得生斯世皆有福之人也。
都是表揚自己的話,至于肉麻不肉麻,我們聽其言而觀其行。揆諸事實,“自幼讀書”四個字總是不錯的,沒有誇張。“治國之道,莫要于寬舒,命天下承平無事”一語,他也算做到了,尤其考慮到他禦宇達六十一年。刨去親政前的七年,也有五十四年,這麼漫長的歲月,對任何政治家都是極嚴峻的考驗,能基本保持不昏庸不膨脹,談何容易。他能做到,并非偶然,早在親政之第六年也即年方十九歲時,他就說出這樣一段話:“從來與民休息,道在不擾。與其多一事,不如省一事。朕觀前代君臣,每多好大喜功,勞民傷财,紊亂舊章,虛耗元氣,上下讧嚣,民生日戚,深可為鑒。”谙于帝王史的人,都不難體會這段話字字珠玑。從來登了“聖上”之位的人,克制住“好大喜功,勞民傷财”的沖動,願意“與其多一事,不如省一事”,真得有大胸懷、大仁愛,對此我們當代人的感受恐怕就特别深刻,而當玄烨還是一個十九歲小夥子的時候,便悟出這番道理,不由你不對他肅然起敬。
當然,“凡屬老幼無不歡欣鼓舞,以為得生斯世皆有福之人也”,這句聽起來有些吹牛。究竟如何?作為他統治時期的國民,梨洲興許可以告訴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