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申年(1644)三月十九日,李自成攻克北京,崇祯皇帝以發蒙面,缢死煤山。五月初一,鳳陽總督馬士英扶從河南逃來的福王朱由崧在南京監國,十五日即皇帝位,改年号弘光。為馬士英策劃這一切的,是阮大铖。他很快得到起複,官居兵部尚書。弘光朝政遂為馬、阮把持,在此一年中,他們的所為可用兩件事來概括,一是貪黩,一是報複。阮大铖廢斥十七年所攢下的所有怨恨,一一化為尋仇之舉。
馬、阮先是設法将史可法擠出南京,去揚州當督師,繼而令張慎言、高弘圖、姜曰廣、呂大器、劉宗周、徐石麒等或退或罷。待絆腳石俱已清除,就着手興獄構陷。先造“順案”。“順”字在此一字數用,兼指李闖“大順”之“順”,和歸順李闖的官吏,同時阮大铖當年身陷“逆案”,這裡特以一個“順”字作針鋒相對的翻案文章,将自京逃歸的周鐘複社領袖、光時亨東林骨幹等下獄,再以周鐘牽連周镳。周鐘、周镳是堂兄弟,而周镳在《留都防亂公揭》事件中非常賣力,有人對阮大铖說:“周镳之名,以诟公而重,諸名士之黨,又以诟公而媚镳。”阮遂“銜镳刺骨”。
周鐘、周镳被逮,僅為序幕,後面有一連串的逮捕名單,顧杲、陳貞慧、侯朝宗、楊廷樞、太沖本人乃至徐汧、祁彪佳、徐石麒、呂大器、陳子龍悉在其列。事實上,阮大铖一共編了三本名冊,冊内都是他拟予打擊的對象:“阮大铖作正續《蝗蝻錄》《蠅蚋錄》,蓋以東林為蝗,複社為蝻,諸和從者為蠅為蚋。”即《蝗蝻錄》正、續二本,《蠅蚋錄》一本。蝗、蠅易懂,蝻是蝗之幼蟲,蚋便是蚊子。他以蝗、蝻、蠅、蚋為比喻,分别列入東林、複社成員,以及東林、複社的追随者。甲申年十二月起,接連發生大悲和尚、南來太子等案,因案情牽及帝位,阮大铖認為是絕好由頭,就此發難,列“十八羅漢五十三參之名,海内清流,皆入其内。”“羅漢”“菩薩”等名目,與魏忠賢編造《東林點将錄》,比照《水浒傳》“一百單八将”給東林要人逐一加派诨的做法,一脈相承。
這當中,阮大铖最為痛恨的,便是《留都防亂公揭》之事,“大铖聚起南中,遂案揭中一百四十人姓氏,欲盡殺之”,凡在上面簽名的一百四十人,一個不落,俱欲殺而後快。
朱由崧監國诏書發表,太沖得訊即往南京,“上書阙下”,欲于國難當頭之際,稍盡綿薄。所以差不多弘光這一年從頭至尾,太沖都在南京,這也是他在南京待得最久一次。可能甫到南京,阮大铖已開始他的迫害行動。據李清《南渡錄》,阮某“順案”之計提出于甲申年六月中旬:“壬申六月十六日,命嚴核從逆諸臣。時閣臣士英以薦阮大铖為中外攻,甚忿。大铖亦語人雲:‘彼攻“逆案”,吾作“順案”相對耳。’于是士英疏攻從逆。”過了一個月,七月癸卯十八日逮
捕令正式下達:“革從逆諸臣職,命法司察有确據者先行撫按解京正事”,周鐘即逮捕名單上的頭名。而太沖《弘光實錄鈔》說:
鐘之就逮,臣遇之句容道中,語臣欲辨其誣。
周鐘是從金壇常州附近家中就逮解往南京,句容則在南京東南與鎮江之間,他們于此相遇,顯然太沖正在來南京的路上,故而我們可以推知太沖是在七月二十日左右到的南京。
可以說,太沖雙腳尚未踏入南京,就已經撞上了阮大铖的一次報複行動。但這個時候,大家好像都還沒有意識到周鐘被逮背後的陰謀。周鐘降闖是确鑿的;北變消息傳來,周鐘行徑引起極大憤慨,在金壇,“合學紳衿遂相與诟詈之”,朝廷為崇祯皇帝所頒正式訃告五月初六發布到達的那天,“諸缙紳哭臨三日”,并齊至當地文廟,毀掉周鐘祖父的從祀牌位。之後,沖到周家,“碎其門榜”。懲辦從逆,是各方一緻呼聲。而阮大铖鬼就鬼在這裡,他揪住周鐘乃虛晃一槍,借此為過渡,來牽出周鐘的堂兄弟周镳。太沖過後寫道:
而镳者,阮大铖貿首之仇也。大铖欲殺镳而不得,遂以鐘事中镳……大铖無心于殺鐘,以因镳以累鐘,事之不可知如斯也。
阮大铖以“邊才”自居,頗嗜兵法,這一招使的是“借刀殺人計”。當時誰也沒看出來,所以太沖會歎“事之不可知如斯也”。
八月二十四日己卯;《南渡錄》為丙子即八月二十一日,眉目方始顯露出來。這一天,阮大铖某爪牙參周镳等,其邏輯是這樣:
按律,謀危社稷者,謂之謀反,大逆不道,宜加赤族之誅,以為臣子之戒。今其指周鐘胞弟周铨,尚廁衣冠之列;其堂弟周镳,俨然寅清之署,均當從坐,以清逆黨。
周镳及雷祚當即下獄。據《南渡錄》,同時被參者多達十餘人,其中包括姜曰廣、劉宗周那樣的高級别官員,隻因反對者衆,袁繼鹹、熊汝霖各有疏言,不得已,先拿周、雷二人是問。
周镳不僅是太沖入複社的介紹人,兩人還很談得來。崇祯十二年,太沖訪周镳于其家,當時正發瘧疾,但見面後“談至夜分而瘧不發”。周镳被逮後,太沖拟入獄一會而未果:
仲馭在獄,餘欲入視之,而稽察甚嚴,徒以聲相聞而已。負此良友,痛哉!
周镳和雷祚後于乙酉年四月初九(1645年5月4日)遇害:
謂二人實召左兵,趣賜自盡。乃各作家書,互書“先帝遺臣”于腹,投缳死。遺命勿葬,如伍子胥抉目事,置棺雨花台側,未浃月不足一個月而南都破矣。
左兵,指左良玉兵變。周镳以周鐘從逆事連坐而被捕,卻因左良玉兵變被殺,可見阮大铖的随心所欲。不過,這實際也是他新生一計。全祖望說:“雖良玉自為避流賊計,然大铖以為揭中人所為也。”意思是,兵變其實是左氏為躲避李自成而找的借口,阮大铖卻将計就計,說成是“揭中人”亦即搞防亂公揭那夥人招誘來的,因為這個理由最能煽起朱由崧、馬士英的憤怒,使他們同意大規模懲治複社分子。
果然,周镳被殺前後,大範圍捉拿行動開始,陳貞慧、吳應箕、顧杲、沈壽民、侯方域以及太沖,都已批準逮捕。好在大家事先得到消息,四處逃散,如侯朝宗過江逃至史可法幕下,孔尚任《桃花扇》就寫到這個情節。
太沖的此番遭遇,有人存在誤會,例如身任《黃宗羲全集》執行主編的吳光先生于其《黃宗羲與清代浙東學派》一書這樣寫:
黃宗羲與顧杲一起被捕入獄,第二年五月,清軍攻下南京,弘光政權瓦解,黃宗羲才得以乘亂脫身,回到家鄉。
明指太沖已經被捕,完全搞錯。太沖實際是逃脫了,并未被捕。不過,吳著如是說,亦情有可原;它顯然是由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的幾句話,生出誤會:
而公以朝不坐謂太沖布衣燕不與謂太沖置身北京之外之身,挂于彈事遭到彈劾,聞者駭之。繼而裡中閹黨徐大化侄、官光祿丞者複疏糾,遂與杲并逮。
“遂與杲并逮”,徑讀之,确易理解為“黃宗羲與顧杲一起被捕入獄”;然而全氏後面還有一句:“公等惴惴不安,駕帖未出,而大兵至,得免。”駕帖,即刑科簽發的逮捕公文。這裡講得很清楚,逮捕令确有,然未曾發出,而恰在這時清兵至,事寝。此情節,《年譜》表述得更具體些:
時鄒掌院虎臣,與子方有姻連,故遲其駕帖,公踉跄歸浙東。未幾,大兵至,得免。
再看太沖自述:
孽逆原任署正徐禹英希阮大铖旨,參顧杲、黃宗羲……于是禹英參杲、宗羲,下法司逮問。左佥都禦史鄒之鱗,杲之姻也,遲之,而北兵已下,不竟其獄。
按:以上兩段引文,各有一處錯誤;“鄒之鱗”系鄒之麟之誤,其表字應為“臣虎”而非“虎臣”。鄒之麟乃明末清初一位不錯的畫家,弘光間官居左佥都禦史。他和顧杲為姻親,正是他利用職務之便,拖延了逮捕令的發出,使顧、黃有機會逃走。随後清兵南下,事情遂不了了之。故而全祖望所謂“并逮”,僅指确已有逮捕令,但後面随又補充說明,這張已有的逮捕令,被壓下或延遲執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