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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聲與耳語 18

時間:2024-11-07 12:42:29

孟大爺揮着胳膊往山坡上比畫着,“你的手槍射程是多少?打鹿恐怕不好使,你屋裡有獵槍嗎?前幾年收繳上來那麼多,都上繳了?”

我順着他手指的方向往東面山坡望過去,連綿的山林裡屬于黑夜的神秘漸漸褪去,在晨曦中就像早起梳洗的女人透着一種恬靜的美。我想象着它們帶着梅花的身子靜悄悄穿過滴着露水的枝葉。

汪傳法出現在山腳下的小路上,弓身使勁蹬着自行車,向這邊駛過來。

“至少有三頭!”孟大爺說,“傳法來得正好,走,帶上槍,咱們——”

“不成!”汪傳法跳下自行車,“這是羅德林養的鹿!”

“他的鹿不是都殺了吃肉了嗎?”

“沒全殺,跑出來幾頭。”

“那就成了野鹿了呗,按照山規,誰逮着就是誰的了!”

“什麼山規!老孟!你千萬别打那幾頭鹿的主意!”汪傳法闆着臉,聲色俱厲。

孟大爺悻悻地走了。

“魯松,”汪傳法說,“花妮出事了!”

馬輝叼着香煙,在派出所門口走來走去。見我和汪傳法騎着車子過來,他走到值班室窗口,叫道:“花妮,魯哥來了。”

花妮穿着粉紅色的睡裙,外面罩上一件白色的上衣,臉龐浮腫,眼神呆滞,雙手抱着肩膀,跟着我走進辦公室。

不一會兒張所長就趕到了。他赤腳穿着一雙軍用帆布鞋,鞋子被露水打濕了,泥巴上沾着草葉兒,渾身上下帶着一股田野的氣息。他望着花妮,“是被偷了還是被搶了?你人沒事兒吧?”

“也說不上是搶。”一向快言快語的花妮現在變得吞吞吐吐。

“财二呢?沒在家?”

“他去打工了,頭上的傷一好就出門了。”

“人沒事兒就好。作案的是幾個人?”

“一個人。”花妮眨巴着眼睛在回憶,“應該就他一個人。”

“偷走了什麼東西?”

“其實吧,也沒丢多少東西。”花妮望着桌面,眼珠兒慢慢打轉,“美發店也沒有啥值錢的東西……”

“到底丢了什麼東西沒有?”張所長突然有些不耐煩了,“沒丢東西,就沒法立案。”

“丢了一對耳環。”花妮舉手揉搓了兩下耳垂。

“金的?”張所長雙手放在桌面上,身子坐得筆挺。

“是銀的。”花妮說,“四十塊錢買的。”

“是從你耳朵上扯走的?”

“我睡覺前摘下來放在桌上了。”

“手機沒給你偷走就是萬幸了。”汪傳法插了一句。花妮看了他一眼,說道:“手機我壓在枕頭底下了。”

“罪犯是怎麼進的屋?”張所長問道。

“從後院裡的窗子裡爬進來的。”花妮說,“天恁熱,我沒關窗子。”

“天再熱也得把窗戶關嚴。”汪傳法望着花妮,“你一個貌美如花的年輕女子!”

張所長瞪了他一眼,汪傳法不再插嘴。“今天是禮拜六。”張所長嘀咕着,手指敲着桌面,突然起身對我說,“小魯,你聯系下技術科,讓他們派人來取個腳印、指紋什麼的。”他走到門口,擡頭望了望天,又走回到屋中間,“廣播上說是明後天有大暴雨,我要趕回去搶收麥子。”他看了一眼汪傳法,“八成是街上的小混混幹的,傳法,你去街上走訪走訪,看還有誰家失竊了。”

張所長和汪傳法走出辦公室。花妮突然起身,小聲對我說:“求你一個事兒,魯哥,你别讓傳法在街上說我家夜裡遭小偷了!小偷這東西邪得很,遭過一次就很容易遭下次!”

她眼神閃爍。我走出屋門,看見汪傳法正夾着個黑皮包從值班室出來,就叫過來叮囑了兩句。

“明白,我明白。”他點着頭。

花妮望着敞開的窗子,望着汪傳法走出派出所,眼裡忽然湧出了淚水。

“到底是怎麼回事?”我盯着她。

“我被他強奸了!”

我翻過記錄了半頁的筆錄,想重新開始。

“魯哥,這些就别記錄了吧。”她的眼睛充滿了懇求,“我不想讓人知道被強奸了,可我又實在咽不下這口氣。我一定得扇他兩個耳光,等你們按小偷把他抓住了,我一定要劈臉扇他兩個耳光!”

我放下鋼筆,點着一根煙。

“昨兒晚上,我剛睡着,就被弄醒了,他騎在我身上,兩個膝蓋壓着我的兩隻手,用手捂住我的嘴。我一反抗,他就狠狠扇我耳光。”

“那人什麼特征?”

“沒有開燈,他有一個手電筒,很亮,照着我的臉。他滿嘴臭烘烘的酒氣,像豬嘴似的老往我臉上蹭,一臉胡子茬兒,身上也全是毛,胸口、肚子和腿上,就像個大猩猩。”

“口音是咱當地人嗎?”

“他沒說話。”她皺起眉頭思索着,“就像一頭豬,哼哧哼哧的,臨走時把我的耳環給扯走了。”

“當時是幾點鐘?”

“一點十分,他跳窗走了,我下床關好窗子,偷偷拿出手機。”此時,她把左手的手機亮出來,低頭看了一眼,“我想打110,可是怎麼說呢?我就去洗澡了,一邊洗一邊哭。”

我用即将燃盡的煙頭點燃另一根香煙。

“我也抽一支。”我把煙盒和打火機在桌面上向她推過去,她抽出一支,點上火,“我就告訴你一個人,千萬别傳出去!我不能讓自己成為鎮上的一個笑話!”

“這個人近期是不是來找你理過發?”

“沒有,我肯定從來沒有見過這個家夥。”

我讓她先回去,把床單和内褲收起來,自己先保存好。

“魯哥,你一定要替我保密,要是讓人知道了,我就完蛋了!”她走到門口,又返身回來,仿佛下了更大的決心,低着臉輕聲告訴我第二個秘密,“你也許還不知道我和吳兵的關系。俺倆很要好,什麼事情他不跟張霞說都給我說,我也是,我跟财二在一起沒話說,跟吳兵在一起卻有說不完的話。你說,要是他知道我夜裡被人欺負了,他會怎麼看我呢!他說他是個完美主義者,他肯定就會厭惡我,不再搭理我了!”

“我會為你保密。”我說,“不過,抓獲犯罪嫌疑人後,我們需要你配合指認,一定要讓他受到應有的懲罰!”

“不要。你要是讓我去法庭上作證,我就反悔,反正我不能讓人知道有這事兒。”她說,“你按小偷抓着他,讓我打他兩個耳光,解解恨就可以了。”

花妮走了之後,我給縣局技術科打電話,沒人接,星期六的早上八點辦公室沒人很正常。我給孫雷打傳呼,十分鐘後,他回了電話。“這麼早就轟我,我還沒起床呢!”

“請你來提取點東西。”

“你們轄區發生案子了?什麼性質的?”

“入室盜竊。”

“哦,你給季隊長打電話,讓他派别的技術員去吧。我今天沒時間。”

“丢失的案值很小,季隊長不可能派人下來。”

“你什麼意思?季隊長不派人,你就派我去?既然沒丢什麼東西,就算了呗,幹嗎還要讓我瞞着領導去出現場?”

“還涉嫌強奸,可是受害人不想聲張。”

“病不瞞醫,”他說,“連警察都不讓知道,怎麼能破案?”

“先不管最後以什麼罪名懲罰,”我說,“先把犯罪嫌疑人抓獲再說。”

“我今天真幫不了你,我的好哥哥,我上個星期就答應陳燕,帶她去東平湖釣魚,你說我能讓她失望嗎?要不這樣吧,我們釣完魚,傍晚我帶着器材去眉鎮找你。”

“釣魚幹嗎要去東平湖?”我說,“眉鎮有的是魚。”

“真的能釣着?”他的聲音興奮起來,“是野塘還是人家養的魚池?”

“大水庫,鲫魚、草魚,什麼魚都有。”

“好吧,就這樣說定了,你在派出所等我們!”

汪傳法夾着公文包回來了。“街上沒有第二家遭小偷,左鄰右舍也都說沒有聽見啥動靜。”他說,“我有種感覺,會不會是那小子知道财二不在家,想去騷擾花妮,順便把她的耳環偷走了?”

花妮美發廳在一個十字路口的東面,左邊是三萍服飾店,右邊是愛國糧油店。這一溜店鋪全是紅瓦平房。玻璃門關着,店裡沒有人影。汪傳法敲了兩下門,花妮從裡面的套間走出來,黑色短裙配着紅背心,臉色平靜,氣色也不錯,與剛才坐在派出所的花妮判若兩人。門面房後面是一間起居室,正中間一張大床,靠牆是組合衣櫃。再往裡還有一道磚牆,狹窄的門洞上挂着白布簾子,裡面是一個小廚房兼盥洗間。朝向後院有一扇窗子和一道鐵門。我走到窗前,拔下插銷打開窗子,窗台邊緣上留有一塊含有黑色石粉的泥沙。我伸手轉動門把手,推開鐵門,走進院子。小院也就二三十個平方,堆放着雜物,紅磚院牆兩米多高,靠近牆角有一處蹬踏的痕迹,留下兩塊與窗台上同樣的泥沙。我取下一塊,放在煙盒裡。院子裡鋪着磚頭,上面沒有明顯的腳印。我縱身扳住牆頭,躍上去,外面是一片荒草地,荒草地盡頭是蘆葦蕩。我翻過牆頭,草地上有一行被踩踏的迹象,沿着牆根往西幾十步遠就到了通往十字路口的一條水泥路,在水泥路與荒草間的泥地上,我找到了兩個清晰的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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