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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物是人非

時間:2024-11-07 09:54:08

——《舊約全書·以賽亞書》第五章

1974年底,在張敬之參軍走後一年,星光大隊的巫排長巫志恒回家探親了。三年來,這是巫志恒參軍後第一次回家探親。三年中,巫志恒已從巫士兵到巫班長到巫排長,一年一次,完成了在今天來說不可能的軍旅生涯中的三級跳。

巫志恒搭乘的汽車一駛進江漢平原,他的心情就激蕩起來。當他的腳落在清水河公社的大街上時,他的眼睛紅了。等到他的腳再興沖沖地踩上星光大隊實沉的土地上時,他的眼睛就不隻是紅而是冒着熱乎乎的濕氣了。

眼淚從巫志恒的眼裡滾滾落下,滴在闊别了三年的故土上。這日思夜想的土地,這土地上讓他日思夜想的人,讓他一時情緒失控,他在部隊裡磨砺出的堅強意志頃刻間就瓦解殆盡。

三年的服役期滿,巫志恒已光榮地轉為一名志願兵,并且破格提了幹。他如今已是一位優秀的機槍手,不僅新提了排長的職務,還得到了部隊領導的賞識和重用。

此時的巫志恒早已今非昔比,他已是一名躊躇滿志的小軍官。他昂首闊步,走在家鄉的田野上,平原上的每一棵植物都讓他感到異常親切。他用目光撫摸着原野上的莊稼、小草、翠竹、大樹,内心裡充溢着格外溫柔的情愫。盡管此時已是深冬,原野上一片凋敝之色,土地蒼茫,枯荷片片。落葉散盡,枝條蕭索。但家鄉的一切,仍然讓他的内心感到柔軟和溫暖。原野上的風很冷,可他的心卻是熱的。

他站在熟悉的田疇上,熱淚盈眶地看了一會兒家鄉的原野,然後就微笑着踏上了通往自家的那條泥巴路。孩子們最先發現穿着軍裝,戴着軍帽的巫志恒。此時,他們正走在放學的路上,看到巫志恒,他們立即跟上去,在他後頭興奮地叫:

“解放軍叔叔回來了!”

“解放軍叔叔巫隊長回來了!”

“解放軍叔叔巫隊長巫志恒回來了!”

他們喊叫着,不斷糾正着和補充着别人話語裡的不完善之處。随後,有孩子自發出來指揮:

“我喊一二三,預備齊,你們就喊:解放軍叔叔回來了!”

孩子們齊聲響應。

于是,一個孩子喊道:

“一、二、三,預備——齊!”

孩子們齊聲喊:

“解放軍叔叔回來了——”

喊聲驚動了家裡的大人。大家興奮地擁到路口,一起觀摩邁着軍人步伐,儀容威武,滿面含笑的巫志恒從不遠處的大路走來。巫志恒的臉上帶着謙遜的微笑,親切地看着自己的鄉親,他叔侄伯爺、大哥大姐一個個地喚着,招呼着,并從随身的包裡掏出了一把把糖果,向叫喊着的孩子們撒去。孩子們比過年還要興奮,他們叫喊着,頭碰着頭,撲向地上的糖果。很快,又一把糖果從天而降,又是一陣興奮的叫喊,連大人也禁不住地彎下腰去搶。

糖果的雨不斷地從天空上落下來。

孩子們越聚越多,有的幹脆扯住了解放軍叔叔的軍大衣。

糖果雨又一次從天而降。孩子們放開他,再次奔向糖果。他們興奮地品嘗到了隻有新屋上梁和新郎娶親時才有的糖果大餐。而從解放軍叔叔手中散發出來的糖果,還讓他們體驗到了從未體驗過的那種“高級”!

那些糖果,無一例外都是牛奶味的,不是水果味的。那種從未品嘗過的香甜味道,讓孩子們情不自禁地發出幸福的号叫。糖果的外面一律包着花色漂亮、精美絕倫的塑料紙,紙裡還有紙,剝開一層,還有一層。裡面的紙,不是金紙就是銀紙。有的還是無色透明的糯米紙,放在嘴裡就化了!

這絕不是他們平常見過、吃過的普通水果糖。這糖粘在他們的牙齒上,慢慢地化成雪白濃稠的奶汁,一點一點滲入他們的舌根,滑入他們的喉嚨,那種香甜那種美味,簡直讓他們快樂得想要死去。有孩子想起幾年前死去的小軍,情不自禁地感歎道:“小軍死前吃的一定是這種糖!”

“對,我親眼看見,知青姐姐給的就是這種糖!”

“吃了這種糖,死了也劃得來!”

“是啊,小軍吃的就是這種糖,死了也劃得來!”

徐曉雯在孩子們的議論聲中,目睹了巫志恒的撒糖壯舉。她一路看着英姿飒爽、滿面笑容的巫志恒不停地往空中撒糖。天上不時下起奶糖的雨,她的心卻感到了一種難言的抽痛,為生長在這片土地上那些可憐的孩子們,為那個死去的孩子小軍。不過是幾顆牛奶糖。他們的願望是多麼的微薄,他們的幸福又是多麼的簡單!她走在孩子們的隊伍後——此時的隊伍早已不是隊伍,護送自己的學生們回家。

終于,在右手揚起的某一瞬,巫志恒看見了那張曾經思念過的面孔——它是沉靜的,凝重的,冷漠的。一雙美麗的眼睛,正安靜地打量着他。這一刻,巫志恒巫排長的心裡陡地湧起一陣自卑與羞愧。

糖果的雨點停下了。孩子們不由擡起頭來,他們這才發現,解放軍叔叔臉上的笑容已經凝固了,目光正緊緊地盯着他們的徐老師,隻見她站在學生們的外圍,懷抱裡正摟着一個幼小的嬰兒——那是她剛出生幾個月的孩子。

巫志恒的激情在瞬間冷卻下來。他最後向孩子們撒下了一把糖果,然後步履匆匆地向徐老師走去。他有點悲哀地看着她,懷疑地問:

“這是你的孩子?”

她點點頭。

“男孩還是女孩?”

“女孩。”

“叫什麼?”

“小米。大米的米。”

他笑了,她也笑了。

“張小米?名字挺好聽的。”他想當然地認為她是張敬之的孩子。

“不,楊小米。她的爸爸是楊柳。”

巫志恒愣住了,他有些尴尬地看着她。

“多大了?”

“三個月。”

“哦,才三個月!不過真快,我已經走了三年。”他尴尬地笑着。

她也笑得有些不自然,問:“回家探親?”

他點點頭:“嗯,回家探親。”然後不覺一聲長歎:“物是人非啊!”

她知道他的意思。他去參軍後,曾給她寫過幾封信,不過她隻做過簡短客氣的回複。他不傻,當然明白她的意思。後來,她就再沒有接到過他的信了。那時,她心裡隻有張敬之。眼下,張敬之參軍也走了一年了。她看看懷裡的嬰兒,心裡湧起一陣莫名的惆怅。

他們各自朝對方點點頭,再搖搖頭,匆匆告别。徐曉雯抱着孩子走了,巫志恒目送她們母女離去,有些怅然若失。此刻,他無比悲傷地想起自己在部隊裡寄出的幾十封信,它們像一隻隻有去無回的鳥,從遙遠的北方起程,扇動着夢想的翅膀,滿懷着深情,鳴叫着,歌唱着,一路向南,飛向他美麗的故鄉。最終卻沒有一隻鳥兒能把他的愛情與思念銜來,飛向他那日益蒼涼的懷抱。

三年中,他究竟給徐曉雯寫了多少封信,他自己也不記得了。最初,他把這些信折成飛鳥狀,放進信封,像鳥兒一樣放飛出來。後來,他就讓它們永遠沉睡進他那緊鎖的抽屜中了。他把它們變成了另外一隻隻鳥,一隻隻被折疊起來的死鳥,帶着絕望與傷心,夾在他的日記本中。

他知道,無論他在部隊裡怎麼努力,在她眼裡,他都隻能是一隻折翅的鳥。而她在他眼裡,卻永遠是一隻高貴美麗的天鵝,令他可望而不可即。

物是人非,他早已是一名成熟的軍人,不再做那些不切實際的夢。一種迫切感湧上來,他遙望着不遠處的家,父母早已笑盈盈地在門前迎候他。他邁開雙腳,大步流星地奔向自己的親人。

楊柳和徐曉雯結婚後,赤腳醫生劉雪梅的愛情夢就徹底破滅了。

劉雪梅的父親再一次向女兒提起自己的徒弟。

劉雪梅惱怒道:“想叫我嫁一個跛腳,你死了這條心!我嫁他還不如嫁楊柳,反正都是跛!”

劉雪梅的爸爸再也不敢提這個話題。有一段時間,劉雪梅心裡的苦,無處訴說。她想起了自己的幹哥哥巫志恒,于是開始給他寫信。最初,她隻是想向他訴說自己的苦惱,她失戀後的難過。他呢?給她回信安慰她,最初也隻是為了安慰。到後來,他也向她訴說自己的郁悶,他的失落,也和她分享他在部隊的成績和快樂。最後,他們發現他們才是一類人,都心高氣傲,向往不屬于他們的那個階層,但卻是一樣的落魄者。

她向他坦白她和楊柳的戀情,解釋他們分手的原因。

“我并不是嫌棄他斷了一條腿。你了解我的父親,你知道他是怎樣的人。”她在信中向他解釋,表明她并不是那種背信棄義的人。

他寫信告訴她說:“我理解這件事對你的打擊。”

他也向她坦白自己一度喜歡過徐曉雯,強調他們之間沒有緣分。

“雖然我給她寫過信,但我知道我們之間是不可能的。我們不是同一個階級。”他用了“階級”兩個字。看起來是說徐曉雯的家庭出身不好,其實他是為自己生長在農村感到自卑。

她回信說:“過去的事就讓它過去吧。”

他也寫信勸她:“你要有勇氣面對自己的新生活,争取開始一段新的愛情。”

她回複:“我也想開始新的愛情,可是新的愛情在哪裡呢?志恒哥,你能幫我指點一二嗎?”

他其實也感到困惑,也希望她能指點他一二。某一天他突然意識到,也許他們才是對方真正需要的那個人。他們都出生在同一個地方,在同一個地方長大,兩家知根知底,而且他們還訂過娃娃親——不是有一種說法,媒妁之言才是最恰當穩定的婚姻嗎?他們才是真正的門當戶對……

巫志恒開始在家信裡向自己的父親暗示。巫書記當然明白兒子的意思,這件事就像一層窗戶紙,隻要有人肯去捅破它。為了兒子的幸福,那就讓他來當這個捅破窗戶紙的人吧。他特意趕到縣人民醫院,找來自己的老朋友劉醫生,開誠布公地說:“我看兩個孩子的娃娃親還真得要續下去了。”

劉雪梅的父親何其聰明,一聽就知道老朋友的用意。

他說:“兩個孩子是不是有意思了?”

“反正兩個人間信是寫了不少。聽郵政所來送信的人說,兩三天一封。”

劉雪梅的父親喜上眉梢,說:“是自己的女婿伢,跑到天邊還是自己的。你要沒意見,我當然是求之不得。”巫志恒如今是芝麻開花節節高,将來在部隊裡提幹,轉業出來就是國家的人。這比說娃娃親那陣又不知強了多少倍!劉雪梅的父親怎能不歡喜?

巫書記也高興,說:“我們兩個幹親家這就變真親家了?”

劉雪梅的父親咧開嘴,說:“反正我要巫志恒給我當兒子。二十年前就說好的事,這個你要說話算數。”

巫書記說:“我說話算數!當初敢跟你結娃娃親,就不怕你搶走兒子。你要走一個我還有兩個,我将來老了,就和兩個大的過。”巫書記說的兩個大的,是指巫志恒的兩個哥哥,他們幾年前已成家分出去。結婚了就分家,這是平原上的習俗。現在,巫書記身邊隻剩下巫志恒和兩個女兒巫大玲和巫小玲。等巫志恒和劉雪梅結婚,巫書記就沒有負擔了。在平原上,養兒子是負擔,養女兒不是負擔。現在,巫志恒也不是他的負擔了,他将把這個負擔轉給劉雪梅的父親。

巫志恒此次回家,一是探親,二是結婚。在雙方家庭的默契配合下,巫志恒與劉雪梅結婚了。

他們的婚禮,顯然要比一年前楊柳和徐曉雯的婚禮熱鬧得多。結婚前夜,按江漢平原的習俗,除了幾個從小與劉雪梅相好的未婚姑娘,凡是未婚尚未返城的女知青都參加了婚前“陪十姊妹”的儀式。男知青們則參加了巫志恒婚前“陪十兄弟”的儀式。大家載歌載舞,各顯本事,在劉巫兩家中歡鬧了大半夜。

結婚當日,巫書記家熱鬧非凡,有公社的幹部們,縣武裝部也來了人,其中一個是他朝鮮戰場上的戰友。楊柳和徐曉雯也帶着孩子來了,他拄着拐杖樂呵呵地在人群中穿梭,顯得比新郎官還要開心。新郎巫志恒注意到他那隻空了的褲管,目光中流露出些許可憐和同情。看到他身邊懷抱嬰兒的徐曉雯,那種悲憐的感覺就更加強烈。

這樣的婚禮,是大家期待的。

見到楊柳,新娘劉雪梅的臉上,并沒有出現不自然的表情。她的臉色平靜、淡漠,就像他們之間一切都沒有發生過——事實上,他們愛過,親過,抱過,撫摸過。就在她下決心要把自己徹底交給他時,他卻失了一條腿。

她也失去了她的初戀。

那一生中最初的愛情,是最激蕩人心的愛情。懷念,但已不屬于她。她曾經在楊柳的懷裡軟成泥,化成水,而此刻,即将成為她丈夫的那個人,卻還沒有碰過她的身體。他們連手都還沒有拉過,但今天晚上他們卻要睡在一張床上。她的初夜,将在這張床上度過。她那用了多少理智,多少毅力,多少艱辛才終于保留下來的初夜。是的,她将在今天把它獻給自己的丈夫。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又仿佛一切都與自己無關。偶爾,劉雪梅也會瞟一眼楊柳那隻空空的褲管,面容沉靜如水。徐曉雯懷裡的嬰兒不時會哭上兩聲。顯然,這孩子比人們意料中的要更早出生。劉雪梅是學醫的,她認真地推算過這個嬰兒孕育的時間——她感到困惑的是,這個孩子是在他們婚前孕育的。

劉雪梅不平的是,楊柳和徐曉雯竟然在他們婚前就有了性行為。她和楊柳談了那麼久的戀愛卻沒有。是她魅力不夠嗎?在她面前,楊柳可以戰勝自己的欲望。在徐曉雯那裡,他為什麼就不能?

隻有一個結論:楊柳更愛徐曉雯。是的,他骨子裡愛的就是她,一直是她,不是自己。她想起在他受傷後,她是那樣的悲痛,她全心全意地在他的病床前守護,她不守護時她的姐姐也在幫她守護。可是他呢?還沒出院就提出要和她分手。

這些才是讓她覺得心痛的。

如今,這一切都已經過去了,沒有什麼傷痛是不可治愈的,一條腿軋斷了,也可以痊愈。何況一段感情?所有的不幸都可以交給時間。

現在,她還是成了巫志恒的女人。哪裡來的還到哪裡去,這就是命。

不管内心多翻江倒海,但新人們的臉上卻是平靜和幸福的,他們微笑着給客人們敬酒,敬煙,敬茶。在人們的歡笑聲裡同出同進,舉案齊眉。

一切水到渠成,瓜熟蒂落。

婚後第六天,巫排長就離家歸隊了。臨走,他新婚的妻子劉雪梅去送他,在經過那排熟悉的紅瓦屋時,他被看到的一幕震住了!

楊柳正身着背心和短褲,在令人瑟瑟發抖的寒風中昂首站立。他單腿像金雞一樣立在操場上,掖下沒有拐杖,平口短褲下露出一截紫紅斷面的傷腿,令人觸目驚心。他正有力地吹着口哨,帶領星光小學的同學們出早操。他的身後,是一根竹制的旗杆,旗杆的上方,是一面褪色的紅旗。紅旗在北風中獵獵作響,楊柳單立在旗杆的前方,一動不動。哨聲有節奏地響着,孩子們随着口哨的節奏整齊地伸展着四肢。踢腿。彎腰。跳躍。他們全神貫注,莊嚴肅穆……

巫志恒震撼了。從楊柳身上,他看到一種力量。他覺得,此時的楊柳,就是一根不倒的旗杆。巫志恒的眼睛有些濕潤。劉雪梅看了一眼丈夫,轉過頭,把目光投向了遠處的蒼穹。

他們默默地離開。楊柳吹出的口哨聲還在他們的身後響着,巫志恒羞愧地脫下身上的軍大衣,默默地把它放在妻子的手中。

“他每天都這樣嗎?”他問。

“是的,”她說,“除了下雨天,因為怕孩子們淋雨。”

“你應該愛他。”他說。

她看着自己的丈夫,笑道:“其實,你也應該愛她。”

“誰?”他不解。

“他的妻子。徐曉雯。”

他也笑了。

“可惜,我們是兩個不可愛的人。”她說。

“那就讓兩個不可愛的人互相愛着吧。”他握住她的手,把她摟進懷裡:“我愛你。以後,就讓我們彼此相愛。”

她把頭靠進他的懷裡,哭了。她哽咽着說:“我會等你的。”

他擁住她,在她的頭發上吻了一下,說:“我們現在是夫妻了。”

她點點頭,哭得更加傷心了。

“等我下次回來,你也給我生個小寶寶。”他指着知青點的方向說。

她點點頭,抱緊了他。她的心終于暖起來了。她想,他們就該做夫妻,這是她的命,也是他的命。寒風吹來,他們緊緊地相擁着,感受着彼此的溫暖,也感受着離别的悲傷。

巫志恒回家探親的這個冬天,張敬之也回家探親了。

不過張敬之回的是武漢。他沒有到以前插隊的地方來。

他是從林紅纓的信裡得知徐曉雯結婚的消息的。入伍後,他給徐曉雯寫過很多信。剛開始他也能收到她的回信,兩個月後,她的信突然斷了。他非常着急,一連寫了幾封信都沒有回音。他隻好給星光大隊的其他知青寫信。

他們告訴他,徐曉雯結婚了,嫁給了斷了一條腿的楊柳。這把他氣瘋了。

因為心情不好,他為一點小事和戰友發生口角,打了一架,受了一次警告處分。這使他的心情更壞——幸虧情節輕,部隊沒有通報,屬口頭警告,不記入檔案。但這件事多多少少也将會影響他在部隊的進步。

張敬之簡直絕望了。他想不到他離開才幾個月,情況就發生了如此大的變化。他不認為徐曉雯是對他變了心,她嫁給楊柳隻能是出于同情!她把愛情當什麼了?天哪,同情能夠等同于愛情嗎?想到她随時濫用的同情心,他真想趕回江漢平原,沖到徐曉雯面前指着她的鼻子痛罵一頓:你糊塗!你傻!你自輕自賤……

他也想把楊柳狠狠地揍一頓,把他的另外一條腿也打斷!他也想指着楊柳的鼻子罵:你自私!你無恥!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你有什麼資格娶她?!你這個該死的瘸子,你怎麼不死?你活該斷掉一條腿……

他在心裡惡毒地詛咒着。可是詛咒有用嗎?張敬之蒙着被子哭了。

最後,他克制住自己的感情,不無諷刺地給徐曉雯寫了一封短信:

尊敬的徐曉雯同志:

你好!聽說你和楊柳結了婚,我在此祝你們白頭偕老,永遠幸福!

您的确是一位道德高尚、靈魂高潔、人格正直的偉大女性,我配不上您。隻有楊柳那樣舍己救人的英雄才配得上您!

再見!此緻,軍禮!

張敬之

1974年3月1日

有意思的是,這一次他收到了徐曉雯的回信:

張敬之同志:

你好!我和楊柳結婚後很幸福,感謝你的祝福,也感謝你的贊美!

不過,我不偉大,楊柳也不是英雄。但我們是屬于江漢平原的,你不是。

願你在部隊努力向上,不辜負大家對你的期望。

最後,祝你前途廣闊,為國争光!

你的同學、戰友:徐曉雯

1974年3月22日

這是他們寫給對方的最後一封信。

張敬之說服自己忘掉過去,努力讓情緒在時間中慢慢冷卻下來。他開始要求進步,把注意力全部轉移到學習和訓練上。他的變化引起了領導和戰友們的注意,先是班長表揚,然後是連裡表揚,在一次全團舉辦的訓練比賽中,張敬之獲得了第一名。營長也點名表揚了他。年底,他在部隊入了黨,并被批準回家探親。

這次探親,母親和他說起廠裡的一些人和事,也說起他們一塊兒下放的那批同學,母親說:“你知道嗎?林紅纓和鄭義結婚了,國慶節結的。”

張敬之驚訝地說:“她嫁給了鄭義?”

他母親說:“是啊,人家現在好歹也是一名大學生了。雖然在鄉下出了那些醜事,配鄭義那小子也配得上吧,就鄭義那個鬼樣子,長得尖嘴猴腮的,個子又矮,要不是他爸是廠裡的一把手,林紅纓那丫頭還未必肯嫁給他呢。”

張敬之說:“林紅纓在鄉下的事,你們都知道了?”

他媽說:“誰還不知道啊?早傳回來了,你們一起下去的那一撥,也回來了好幾個。出了這樣的事,紙哪包得住火。”

張敬之說:“那,鄭家沒反對?”

他媽說:“怎麼不反對!鄭廠長都揚言要和他兒子斷絕關系。可鄭義不幹,跟他爹要死要活的,再說,林紅纓嘛,這姑娘我們都是看着她長大的,壞也壞不到哪裡去。在鄉下出了那些醜事,要嫁個好男伢也不容易了。嫁給鄭義,也算是善終,好歹他爸是廠長。”

張敬之說:“廠裡人對這事都怎麼議論?”

“怎麼議論?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别人能說什麼?最多鄭廠長覺得沒面子。再說,他以前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人,一個工人,靠造反才有今天。”他媽不屑地說。

張敬之沒吭聲。

“不過呢,林紅纓這姑娘你最好還是躲着點,她跟我來要過幾次你的地址,我沒給她。你們是同學,又一起下過鄉,知道你回來,她肯定要來找你。你現在在部隊要求進步,少和她接觸,畢竟她名聲不好。”他媽叮囑道。

張敬之不高興地說:“她都結婚了,我和她能有什麼接觸?媽,你以後不要在背後說人家壞話。”

他媽也不高興了,說:“我什麼時候背後說人家壞話了?也就是和你說說,你不是我兒子嗎?我這點還拎不清?再說,她以前喜歡過你,我是怕她和你交往,引來是非。”

張敬之不想讓母親不高興,就轉移話題說起其他的事。說了一會兒,他母親突然問他:“聽說你在鄉下時和那個北京姑娘徐曉雯戀愛過?”

“怎麼了?”張敬之有些緊張道。

“沒什麼。我前陣子看到她了,懷裡抱了個孩子,和楊柳一起回她舅舅家來出窩(孩子滿月後回娘家叫出窩)。楊柳那伢可憐,斷了一條腿。家也沒了,廠裡把他們家的房子也收了。”

張敬之愣了愣,問:“你和他們說話了嗎?”

“楊柳和我打了招呼,問了幾句你在部隊的情況,那姑娘沒和我說話。”

張敬之問:“這是多久的事?他們還在武漢嗎?”

“國慶節的時候,住了幾天就走了。回鄉下了。林紅纓和鄭義結婚,他們還去喝了喜酒。很多人都看到了。”

張敬之“哦”了一聲,回房間了。張敬之在房間待了一會兒,想看書,看不進去。正煩着,聽見有人敲門,他母親過去開門。是鄭義和林紅纓。林紅纓手裡提了兩斤蘋果,笑微微地遞給張敬之母親。聽到他們的聲音,張敬之從房間裡迎出來。分别了一年多,大家見面自然很高興。

三個人聊了很多。林紅纓的變化很大,氣質和面貌都變了。上了大學的林紅纓已是一副知識分子模樣,皮膚變白了,還戴了一副黑框眼鏡,為人熱情開朗,落落大方。談吐也顯得意氣風發。昔日生活的陰影,在她身上已經蕩然無存。顯然,大學改變了她。鄭義變化不大,但臉上洋溢着新婚的幸福光彩。

他們說起過去的同學和一起插隊的戰友,林紅纓興奮地說:“要不,我們把回城的幾個都叫上,一起搞個聚會!聚會的地點我來安排。”又說:“鄭義要上班,我正好放寒假,有時間。我來組織吧!”

從這次談話中,張敬之知道,林紅纓已經是他們學校的學生會副主席兼詩社副社長。一年半的大學生活,已經把她改造得面目全非。

這次見面,再一次颠覆了林紅纓在張敬之眼裡的印象。

事後,林紅纓果然聯絡開了。聚會的時間定在兩天後,林紅纓在她所在的大學找了一個活動室。“找我們團支部書記借的。”林紅纓說,臉上顯得很自豪。

因為探親休假,張敬之也有時間。那兩天,他和林紅纓一人騎着一輛自行車,為将要到來的聚會跑了一整天。林紅纓還請了她大學的幾個同學來參加他們的聚會,其中的兩位也是他們詩社的成員——準備來一場詩朗誦。那天,他和林紅纓一起走在他們的大學校園裡,心裡十分感慨。

那所大學依山傍水,到處都是參天大樹。雖然正是冬天,但校園裡仍然生長着各種奇花異草。山上是翠鳥鳴叫,水上有白鹭翻飛。正值黃昏時分,張敬之情不自禁地感歎:“真是‘山映斜陽天接水’啊,這所大學太美了。”

聽到這樣的贊美,林紅纓也很陶醉。他們推着自行車,在W大學的梅園裡且行且停,邊走邊談。恍惚之中,張敬之覺得自己也成了一名大學生。他在這裡忘情地流連着,看着校園裡偶爾走過的學子,心裡羨慕極了。這是張敬之從小就向往的地方。遺憾的是,他隻能與之擦肩而過——難道他還能有像林紅纓這樣被推薦上大學的幸運?

林紅纓說:“我真不知道自己怎麼被推薦的。開始我還以為是我舅舅打的招呼,可回來後問他,他說他根本就不知道我被推薦的事。說實話,我現在都不知道。”張敬之知道林紅纓的舅舅就是那個救過何茂新一命的法官。他很想問她如今怎麼看待她當初的那段愛情,又覺得這樣問是一種冒犯,便忍住了。

他們在校園裡散了一會兒步,林紅纓說:“跑了一天,肚子也餓了,我們先回我姑媽家吃點東西吧。”

他們一起去了林紅纓的姑媽家。她姑媽家在武昌,離她們學校近,她平常不回家時,就住在姑媽家。

張敬之想不到,林紅纓的姑媽家沒人。不知為什麼,張敬之隐隐地感覺到一絲危險和誘惑。他想快點離去,卻又邁不開腳步——一年多以前和徐曉雯在一起的那一幕在腦海裡重現,他的心莫名地緊張起來。

他從座位上站起來,又坐下去。坐下去,又站起來。口裡嗫嚅着說:“你姑媽他們……”

林紅纓看出了他的心思。她嘴角帶着一絲不易覺察的嘲笑,說:“快要過年了,我姑父帶他們回老家去了。”然後用略帶挑釁意味的眼神看着他,問:“怎麼了?你怕我吃了你?”說完沖他咯咯直笑。

他也嘿嘿笑起來,假裝釋然。

隻見林紅纓動作飛快地下了兩碗面。他們消滅的速度也同樣迅速。

吃飽肚子後,他們便在林紅纓的小房間裡聊天。氣氛一度輕松而又愉快,這氛圍讓張敬之漸漸有些不舍,他從林紅纓的眼睛裡也讀出了同樣的味道。

都不是第一次,隻要一個眼神,一個手勢。

在這件事上,林紅纓顯然比張敬之更從容。張敬之是沖動的、緊張的,也是不安的,畢竟他是一位現役軍人,而林紅纓已經是别人的妻子。一個尚顯稚嫩,一個久經沙場。但這并不妨礙他們放縱欲望。那一刻,誰顧得了呢?他們瘋狂地吻着,撫摸着,林紅纓以她過來人的老練,很快就讓張敬之昏頭漲腦,失去了理智和方向。那一刻,張敬之的意識裡,已經沒有初次的那種莊嚴與神秘。他的眼裡隻有屬于異性的那一切:嘴唇,舌頭,胴體,呻吟……這一切的一切,令他銷魂,令他噬骨。

事後,林紅纓問他:“張敬之,你是不是也像别人一樣,認為我是個蕩婦?”

他想反問她:你不是嗎?要知道她剛和鄭義結婚,且不說平原上的那些故事……可他還是堅定地搖了搖頭。如果她是蕩婦,他呢?是他先出的手:她的扣子是他解開的,衣服是他退下來的,是他先抱的她,先吻的她,他甚至在她的舌尖上輕輕地咬了一口……

暈厥,死去,沉迷。所有這一切,其實是他的主動出擊。她唯一的主動,就是不拒絕。她給他提供了出擊的場地和機會,一具承載欲望的身體。就像部隊把訓練場和靶子提供給它的士兵,他的任務就是命中靶心。

那就彼此放縱一回吧,既然他們都願意。那一刻,張敬之管不了那麼多了,道德感,榮譽感,罪惡感,這些都不是他此刻要想的事。

這一夜,張敬之把自己一年多來的郁悶,在林紅纓這裡釋放得幹幹淨淨。

聚會結束後的第三天,張敬之和林紅纓又去過一次她姑媽家。

大白天。兩個人一起躲在小房子裡厮守了一整天,纏綿了一整天,瘋狂了一整天。在上世紀七十年代中葉,這真是一種既瘋狂又離譜的行徑:一個未婚的現役軍人,竟敢不分白天黑夜,與别人的妻子放肆偷情。這樣的張狂與大膽,令它的當事人也感到瞠目結舌,心有餘悸。事後,尤其是當張敬之坐在軍營的蚊帳裡想起這些時,他心裡都充滿了後怕,一個軍人,他犯下的這是怎樣的滔天大罪?

張敬之提前結束了他的探親假回部隊了。

走前,他去跟林紅纓告别。林紅纓坐在她姑媽家的床上等他。這一次,張敬之不為所動,他決定拒絕誘惑。

張敬之臉上透着淡淡的惆怅。他說:“我今天來看你,是來和你道别的。我打算提前回部隊。”

林紅纓眼睛紅了。她略帶怨艾地說:“張敬之,你就不能過完探親假後再走嗎?”

他無可奈何地笑笑:“早點走好。”

他知道再多待幾天意味着什麼。玩火者必自焚。趁火勢還可控,趕緊滅了它。把火種帶走,不給它複燃的機會。本來他可以不告而辭,又覺得那樣對不起林紅纓,最重要的是他怕激怒林紅纓。激怒她的後果是什麼,他不敢想。假如她認為他逃避責任,想當逃兵,他就完了。

但是林紅纓沒有強行挽留他。她隻是有些幽怨地說:“張敬之,以前我愛過你,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會得到你。現在,我得到你了,卻不是因為愛情。不管怎樣,我沒有什麼遺憾了。”

張敬之點點頭,有些歉疚地看着她:“我不想破壞你的家庭。我們,以後就不要聯系了。”

林紅纓點點頭。她眼巴巴地看着他,問:“你能再要我一次嗎?”

張敬之搖搖頭,内疚地擁住她,說:“算了,我怕越陷越深。”

林紅纓點點頭,有些傷感地說:“那我就不去送你了。願你一切都好!”

他點點頭,再次抱了抱她,離開了。

張敬之做夢也沒想到,他在林紅纓的肚子裡又種下了一顆他的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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