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有一個人約你吃飯,你實在沒有多大興趣,但又不好意思不去,結果雖百般無奈也隻好赴會,那麼你要如何避免還有下次?你該怎麼做才能不用在短期内再見到他而又不失禮數呢?
其中最好的辦法就是你出錢埋單,把這頓他主動邀約的飯局變成你的慷慨請客。如此一來,就是他欠你一餐飯了,日後就算他再約你,你也可以問心無愧地借辭推托,反正現下欠人情債的不是你。
如果你不怕心裡不舒服,也不管這人以後會不會小看你,總之見他一次就算,絕對不要再有下回就行,那麼你也大可反其道而行,愉快地讓他去掏腰包。因為自此之後是你欠了他一餐,依據常理,他斷不會三番五次來電催促:“喂,你還欠我一餐飯。”(要是說得出這樣的話,那一定是個不用閃躲的熟人。)
當然,上述情境已經經過簡化,我還沒把雙方的性别差異、年齡長幼以及地位高下一一計算進去。假如顧及這些條件,情況當然會複雜得多。然而這麼複雜的道理,我們大部分人用不着人教,也用不着看書上課,自然就在社會生活裡學會了。
因為請客與被請的邏輯就是整個社會關系邏輯的一個切片,看一個人會不會“做人”,隻要看他懂不懂請客就行了。
比如說李嘉誠叫你出來吃飯,你覺得他會在飯後和大家說“不如這餐AA制”嗎?當然不,因為大家都知道地位越高、身家越厚的人就越該請吃飯。
法國社會學大師莫斯在他20世紀初的經典名著《論饋贈》裡曾經力證,這套請客的原理不獨中國專有,幾乎全世界所有文化中都有“人情”和“面子”一類的觀念;幾乎全世界有權又有錢的人都要負責埋單,而且他們是心甘情願的,因為這麼做才能彰顯他們的地位。
在莫斯引用過的例子之中,最有名的當屬北美印第安部族的“誇富宴”了。
話說每年秋冬,各部落無事可做,就聚在市鎮裡大擺筵席狂歡度日,有點像咱們過年。不同家族的酋長會輪流做東請吃飯,飯局上山珍海味畢呈自不待言,主人還要送給客人大量的金銀珠寶、奇貝皮草。而客人呢,也不能空手赴宴,必得送上分量相當的禮物。
為了顯示身份,主人會源源不絕地回禮;再誇張點的話,要當場銷毀禮品與自己的财貨,意思是“這點小錢老子不在乎”。吃了人家一頓,其他家族當然也要回請,否則就會被人恥笑。為免辱沒祖宗,回請時切記要吃得更豪華。一個冬季下來,這些部落竟能把全年辛苦積累的财産耗盡,而最豪爽的那一家就變成這一地區最威風的大人物了。
不要以為這隻是少數民族的奇風異俗,莫斯說得很清楚,送禮請客的酬報心理無處不在。吃過人家的飯、收過人家的禮,自然要如數奉還(如果不是加倍的話),這是人際往來的義務、社會關系的基石。
(丁香清幽摘自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梁文道作品·味道》一書,黎青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