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雷聲隐隐不斷,是我今年第一次聽到的春雷,溫和如在試探。
這聲春雷來得太晚了吧,我幾乎把它忘記了,按照農曆的節氣,通常“驚蟄聞雷”,現在驚蟄過去已一個多月,連“谷雨”也被抛在後面了。
聽到雷聲,老伴流下眼淚。為什麼?她說她記得此生第一次聽見雷聲是在貴州,大約六歲,她問大人:“老天為什麼要打雷?”她爸爸說:“因為小孩不乖。”
為了這個流淚?就為了這個。
也許是為了她已是一個乖女兒,可是老天仍然年年打雷。
也許為了她已為人母,而她的父母都老了。
有時候,你的親人正是難以了解的人。
她泡了一壺茶坐下,我們喝茶,人在喝茶的時候不流淚(喝酒的時候流淚)。
然後她慢慢地說起另一件事。她來到台灣以後,她的一個同學有了男朋友,這一對小情侶不斷偷偷約會。有一次,雷聲打斷了他們兩人的情話,男孩指着空中說:“我若有二心,就被天雷劈死!”
可是他仍然負了她。以後她為人妻,為人母,聽見打雷,就悄悄地流淚,唯恐誓言靈驗,雷真的劈死他。她還是愛他。
為了轉變氣氛,我們互相挑釁,我問老伴是否也曾有男孩為她發誓,她問我年輕的時候是否也曾為女孩發誓。沒有答案,誰也不需要答案。
我暗想,如果能再年輕一次,我倒希望在雷劈之下有男孩為她起誓,我也曾經為女孩起誓——十九歲以下的誓言才美麗。
(淩雁摘自人民文學出版社《水流過,星月留下》一書,梁亮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