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舅舅,是母親的表弟。在他們那一輩裡,他是兄弟姐妹中排行最小的一個。按理說,最小的孩子理應得到家裡的照顧,可是,他年紀輕輕的,就走了北荒。
所謂的走北荒,就是從我們家鄉那樣一個末等小站坐上火車,往北,再往北。到了哈爾濱,再往北,具體到什麼地方,我就說不清了。我那時很小,隻覺得母親他們那幾天總是慌慌的,好像發生了什麼大事。直到這個舅舅走,大家都去村口送,我才明白,一個人的遠行,對他的親人來說,是多麼傷感的事情。
我們那個村子有四十餘戶人家,三百多口人。新中國成立以來,走北荒的卻不超過三個。
而我的這個舅舅就是其中一個。
什麼是走北荒?到北荒去幹什麼?這在我幼小的心靈中埋下了一顆神秘的種子。
開始的時候,我的這個舅舅還有口信傳來,時間久了,口信越來越少,到後來,竟沒了音信。有人說他下了煤窯,有人說他進了老林,有人說他在甸子裡開荒,也有人說他在烏蘇裡江放排。說法不一,但每一種說法都引發我無限的遐想,他所處的是一個什麼樣的世界呢?那些世界無論如何都是我所不了解的,讓懵懂的我為之神往——北荒的世界真大呀!
七八年後,我的這個舅舅回來了。
人有三十幾歲了,變得成熟,也變得有些陌生。去北荒意味着淘金,可他什麼也沒淘回來,隻帶回一個鋪蓋卷兒——走的時候,鋪蓋卷兒是新的;回來的時候,已經變舊、變薄了。
他的話很少,見了人隻是笑。似乎還有些羞澀。
這樣一來,背地裡說他的人更多了。有一些說法混進了烏七八糟的東西,不堪入耳。
我的舅舅在北荒究竟幹了什麼呢?
很多年之後,他那七八年的經曆才真相大白。
他既沒有挖煤,也沒有伐木,更沒有開荒,至于有人說的放排,更是無稽的想象。他隻是在齊齊哈爾的一個磚廠裡燒磚,一燒就是兩千多個日日夜夜,臉龐都給燒紅了,人也變得瓷實了。
大概是因為有了火的淬煉,他的嘴也變得更嚴了。
他燒磚攢了兩千多塊錢,在那個年代,這是相當了不起的一件事。上世紀70年代初,許多人家吃飯還有困難呢,哪有能力積攢那麼多的錢呀。我的這個舅舅卻攢下了!他攢錢隻有一個目的——給自己娶一個媳婦。他家裡有一個哥哥,一個母親。母親是改嫁到這家來的,和父親生了他。父親為哥哥娶了媳婦之後就去世了,而母親絕無能力再為他操持婚事。
哥哥和嫂子對他也很好,可是一連生下四個孩子,家裡的日子緊上加緊,恐怕一時難騰出手來幫他。
這就是他執意走北荒的唯一原因。
可是,他積攢的那些錢為什麼沒有帶回來呢?
說起來就是故事——他所在的那個磚廠塌了窯,對他最好的班長和兩個工友被砸死了。他們的媳婦帶着孩子趕來,磚廠一時充滿了哀号之聲,其狀之慘,讓人不忍目睹。他心裡不忍,就拿出自己的錢分給那些女人和孩子。他的義舉感動了一個亡故工友的妻子,或者說工友的妻子在他身上看到了家庭生活的新希望,便在丈夫周年之後,又帶着三個孩子來磚廠找他。找他的目的隻有一個,要嫁給他。工友們見他一直單身,也都勸他,和那個女人一起過吧。那個女人還很年輕,雖然有三個孩子,可她的容貌并不至于辱沒他。
可是,她、他的工友,他們又如何知道他的心思呢?
他看那母子四人也着實可憐,便把自己餘下的錢通通給了她。
但是,他不能娶她。他雖這樣想,可他的舉動反而讓那女人産生了誤會——他一下子給人家一千多塊錢,人家能不誤會嗎?于是,這場婚姻被衆人認定為事實,甚至連磚廠的領導也認為他有了真意。他自幼口讷,分辯不清,情急之下,竟辭工回家,身上除了剛夠回家的盤纏,什麼都沒剩下。
隻是這些話,他不能對任何人說。
一個春天的夜晚,我回鄉探親,和我的這個舅舅坐在庭院裡喝酒。他有些醉了,突然對我說起此事。這個時候,他已經結婚,有了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地。孩子們和雞鴨一起在月夜下靜默,隻有我們的對話像不經意刮過的溫暖的風。
我說:“沒有了錢,回家不一樣單身嗎?”
他說:“那不一樣。我雖然沒娶媳婦,可我還是我。我如果和那個人結婚了,我還能是我嗎?”
我說:“為什麼不給自己留一點兒錢呢?”
“我沒了錢可以回家,他們沒了錢,連日子都過不了了。”
(有光摘自《小小說月刊》2017年第4期,何保全、于泉滢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