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7日,《人民日報》全文公布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确規定要加強突發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發布。這一重要文件對做好突發事件輿論引導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回顧2015年,先後發生上海踩踏、湖北翻船、天津爆炸、深圳塌方等重特大突發事件,引發境内外輿論高度關注。如何通過及時發布突發事件處置信息,有效平穩社會輿論,是突發事件輿論工作中的關鍵,也是難點。通過對多年來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輿論引導工作得與失、經驗與教訓的分析,可以發現,如果能夠在突發事件輿論引導工作中真正重視并正确處理好以下四個方面問題,突發事件處置就會更為順利,輿論引導就會更為有效,社會效應就會更加積極。
一、避免推诿心态,勇承擔當
此次《意見》公布,提出要“依法依規明确回應主體,落實責任,确保在應對重大突發事件及社會熱點事件時不失聲、不缺位”。“特别是遇有重大突發事件、重要社會關切等,主要負責人要帶頭接受媒體采訪,表明立場态度,發出權威聲音,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這一點至關重要。在突發事件處置中,主政官員對于事件的處置顯然具有不同一般的重要性,而政府官員所承擔的責任與壓力也顯然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工作責任和壓力。面對這樣的責任和壓力,大部分官員能夠頂住壓力,迎難而上,堅決果斷處置事件,自然也會為開展相應的輿論引導工作打下良好工作基礎。但是,也有部分官員的心态會發生變化,害怕承擔責任,出現畏難、抵觸情緒,更會提出各種推诿借口極力避免在鏡頭面前發聲。這種情緒、心态對處置工作和輿論引導工作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可忽視,甚至會成為最大和最難消除的障礙。
“心病還需心藥醫”。要想消除這一消極情緒、破除這種心理障礙,還是要“攻心為上”,分析心理成因,對症施藥,解除這些官員的心理包袱。“心病”主要有兩種,一是“畏責”,一是“畏難”,其中主要是“畏責”。
針對害怕責任追究、擔心失職受罰的“畏責”心理,要強調各級領導幹部的“勇于擔當”精神。這種擔當精神,是黨性的體現。特别是在這樣的特殊時刻,隻有勇于承擔責任,才是黨和人民稱職的幹部。天津港爆炸事故發生後,輿論洶湧難以想象。在這種情況下,無論哪位政府官員發布信息都會承擔巨大壓力。越是這樣,越需要更高級的領導發聲。也正是這樣,天津市委主要領導出席發布會,介紹事故救援和善後處置總體情況,并且鄭重表示“我對事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正是這種擔當精神,讓社會公衆看到了政府處置事故的明确态度,社會輿論由此逐漸平穩,為進一步處置事故營造了有利的氛圍。可以說,這種擔當精神是黨和政府給社會公衆的鄭重承諾和堅強信心,是赢得公衆信任支持的底線,是穩定社會的重要基礎。這種擔當精神也是處置突發事件化“危”為“機”的關鍵。
針對不熟悉處置工作和輿論引導工作,特别是不知如何應對媒體和記者的“畏難”心理,要強調加強處置部門與新聞宣傳部門、地方宣傳部門與中央宣傳部門的溝通協調。特别是對于重大突發事件,可以通過加大中央宣傳部門的指導協調力度,緩解地方官員對媒體記者和宣傳報道的“畏難”心理。在這方面,中央宣傳部門在信息掌握、政策把握、技巧拿捏上都會比地方宣傳部門更具權威、更富經驗,如果能夠給予地方宣傳部門必要的、及時的指導,掃除他們種種不必要的顧慮和擔憂,就可以讓他們更好地放心、安心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在新聞發布和輿論引導中,還要善于引導政府和官員通過發布現場畫面視頻、具體事例數據等信息,展現和強化這種擔當精神,在樹立政府形象的同時,也能夠起到引導社會輿論、凝聚社會力量的良好效果。
二、防止處置工作與輿論引導脫節,強化兩者同步
《意見》提出:“對涉及本地區本部門的重要政務輿情、媒體關切、突發事件等熱點問題,要按程序及時發布權威信息,講清事實真相、政策措施及處置結果等,認真回應關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已經建立并且不斷完善,事件處置為主、輿論引導為輔,兩方面工作必須形成聯動,相輔相成,才能有效處置突發事件。無數的案例證明,無論誰處置工作、誰負責輿論引導,必須遵循科學的機制引導和規範,将兩方面工作有機結合,互相借力,才能達到1+1>2的效果。
但是在機制聯動中,有兩個細節仍需加以重視和完善,一是同步,一是靠前。同步是指處置工作與輿論引導同步。新聞宣傳負責人要與處置工作負責人在一起,時刻了解處置工作動态,才能随時開展有針對性的輿論引導。在湖北翻船、深圳塌方等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到,在現場,一邊是緊張開展救援,一邊是媒體現場采訪報道,兩者同時有序并行,并不造成相互幹擾。靠前是指處置工作靠前、輿論引導也要靠前,其實也是一種同步。比如,在湖北翻船事件中,我們看到在河岸邊上開過新聞發布會,在沉船附近打撈救援船上組織過中外媒體采訪。通過同步、靠前開展輿論引導,讓來自現場的報道直接抵達公衆,這樣的信息最真實、說服力最強、效果最好。
三、轉變新聞觀念,強化宣傳報道
《意見》指出,要“發揮媒體作用。把新聞媒體作為黨和政府聯系群衆的橋梁紐帶,運用主要新聞媒體及時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引領社會輿論”。媒體報道突發事件,有的報道側重宣傳,更多介紹處置舉措、強調穩定,有的報道側重新聞,更多描述受災情況、追問責任,兩種報道發揮着不同的作用,不可或缺。但是随着都市類媒體、境外媒體和網絡媒體的發展,特别是社會公衆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意識的逐漸增強,有關事件進展情況的報道、媒體和公衆監督問責的聲音越來越多。這讓一些習慣于傳統宣傳報道的政府官員感到不舒服,甚至試圖用封堵删的手段拒絕聽、嚴密捂。這顯然是落後于時代發展的形勢,落後于黨和政府的要求,落後于新聞宣傳工作的要求,更有負于社會公衆的期待。
對此,一方面需要政府官員轉變新聞宣傳觀念,提高新聞媒體素養,更新新聞知識技能。不僅是新聞宣傳官員,更重要的是部門、地方的一把手也需要适應新形勢、新要求,及時轉變觀念,這樣才能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另一方面,政府部門要充分認識到媒體的作用,學會善用媒體。要主動發揮媒體的橋梁紐帶作用,既要強化宣傳報道,通過媒體報道有效傳播政府聲音,堅持正面宣傳為主,把握輿論正确導向,弘揚社會正能量,也要尊重新聞傳播規律,創新方法手段,更加及時、主動、真誠地回應社會關切,讓新聞報道更加客觀、真實、全面地展現政府堅定的态度、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實效,樹立政府良好形象,有效引領社會輿論。四、阻斷謠言蔓延,放大真相傳播
《意見》指出:“公開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要用政府更加公開透明赢得人民群衆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突發事件發生後,輿論引導工作面臨的最多、最不确定的問題是什麼?是謠言。它們不知道會從哪裡冒出來,也不知道會何時冒出來。如果我們不能第一時間發現謠言,不能及時澄清事實、消除公衆疑慮,公衆就會接受、相信謠言。這樣,謠言不僅跑到真相前面,而且還會取而代之,成為所謂的“真相”。長此以往,“假作真時真亦假”,公衆甯願相信謠言而不相信真相,這幾乎就是對政府公信力的緻命打擊。失去公信力的政府又如何能夠處置好突發事件呢?所以,必須堅決消滅産生謠言的空間,切斷傳播謠言的途徑。
謠言最害怕什麼?輿論引導最有效的武器是什麼?真相——公開與透明的信息。《意見》再次明确:“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要堅持以公開為常态、不公開為例外。”在突發事件信息發布中,一樣要堅持這個原則。誰能把真相第一時間呈現給公衆,誰就能掌握輿論引導的話語權和主動權,也就掌握了通向道德、道義制高點的要道。而新聞發布就是要公開透明事件處置的信息,把真相及時地呈現給公衆。現在社會已經形成普遍共識,發生突發事件要找新聞發言人開發布會、發布信息。但是發布的信息内容卻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和精心的安排,有時過多是從政府角度發布政府如何高度重視、開展處置工作信息,而沒有針對媒體和公衆關切的細節、個案、疑問、誤解,乃至謠言進行回應。這樣,一些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輿論引導的效果就會大打折扣。所以,新聞發布的内容不僅僅是發布者自己想說的,更重要的是能夠回應公衆關注的,這樣才能夠回擊粉碎謠言。在公開透明的信息面前,謠言失去滋生的土壤和環境,社會輿論能夠保持平穩,也會為處置工作順利開展提供良好的輿論氛圍。
責編:譚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