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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新聞報道的實踐效果與反思

時間:2024-11-06 10:01:34

2015年,福建省某山村被盜近20年的佛像又進入村民的視野,但佛像實物卻遠在歐洲荷蘭的收藏者手中,并一度參展于荷蘭及匈牙利的博物館。國内外媒體對此佛像的報道,特别是佛像中藏有遺骸的消息,使這尊“肉身佛”引起廣泛的關注。作為中國文物,佛像應如何索回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而傳統媒體、網絡媒體對肉身佛事件的傳播,在某種程度上影響到佛像的追索。

一、肉身佛的發現與确認

1995年12月,福建省三明市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的一尊肉身坐佛被盜,此後雖展開多年的追尋,但佛像如石沉大海。2014年10月,匈牙利自然科學博物館展出了一尊來自中國的佛像。為提升參展佛像的受關注度,國外媒體對佛像進行缺乏科學論證的宣傳。如2015年2月22日英國《每日郵報》報道,這尊佛像内藏有“木乃伊”,專家推測“木乃伊”很可能是西遼皇帝耶律大石的老師。由此,“中國千年佛像内發現打坐和尚”的新聞很快在中國媒體上傳播開來。3月5日,新華社駐外記者對佛像進行實地調查,發現有關“章公六全祖師”的一些信息。次日,一則“‘千年佛像内藏打坐和尚’名為章六全,生活于1100年”的新聞引起福建省陽春村村民的注意,經過資料的對比,村民們發現新聞中提及的佛像在照片、名稱及時間上都與村裡丢失的佛像相吻合。各種媒體熱傳“歐洲展出的千年肉身佛疑為福建省被盜文物”的新聞,新華社駐匈牙利記者再度至博物館探訪求證,發表《記者手記:被盜文物?記者二次探訪肉身坐佛》;匈牙利華媒《歐洲論壇》、歐洲華通社人員也以國内提供的線索對博物館的肉身佛進行觀察對比,認為其很有可能是陽春村被盜文物。這使肉身佛得到更廣泛的關注,并引起國家文物局的注意。

2015年3月19日,福建省文物局派出專家前往陽春村調查了解情況;3月24日,國家文物局相關人員表示,已經基本确定荷蘭收藏家的肉身佛是陽春村1995年被盜的宋代章公祖師像,将與有關部門協商開展追索工作。

從上述可見,在2015年3月,福建陽春村發現和确認了佛像,肉身佛也引起國家文物部門的重視。這很大部分歸功于媒體傳播的影響,而中國海外媒體的參與起了重要作用。最初,國内隻是援引國外媒體的報道,傳播“中國千年佛像内發現打坐和尚”的新聞,但對佛像的身份存在訛傳。新華社駐匈牙利分社等華媒對“肉身佛”展開實地調查和報道,有助于國内對肉身佛身份的發現和确認,并引發關注肉身佛的熱潮以及“如何索回有主文物”的讨論。作為外宣媒體,新華社駐荷蘭記者又将情況轉發給荷蘭方面,但得知肉身佛像被媒體廣泛傳播的收藏者,突然于3月20日下午從匈牙利博物館撤走佛像,原展出至5月份的計劃被中止。那麼,中國能否如願索回佛像呢?

二、肉身佛追索之路

在基本确認肉身佛身份後,媒體開始圍繞追索問題展開報道,并首先采訪了荷蘭方面的人員。荷蘭的專家認為,西方的法治和輿論監督有助于追索,以政府出面的外交方式進行追索也是一條途徑。荷蘭文化遺産保護委員會主席、荷蘭二戰劫掠藝術品歸還委員會副主席範德弗利認為,人類遺骸是肉身佛一案的特殊因素,而人體遺骸應歸還原屬國是荷蘭民衆普遍接受的倫理原則。這當中強調了輿論的影響力,媒體、輿論界施加的壓力會使收藏者做出正确的選擇,即促成肉身佛返還。

事實上,福建省文物局在确認佛像的身份後,就提請上級部門,以正規渠道進行肉身佛的追索工作;陽春村村民也向國家文物局提交申請委托追索的材料。①關于索回肉身佛的這些報道形成了一定的輿論影響,收藏者撤回參展的佛像後不久,通過荷蘭媒體回應,若能證明其收藏的佛像是福建省被盜的,他願意歸還佛像。這便是輿論、媒體及政府的共同努力對收藏家形成了強大的壓力。

随後,福建省陽春村村民聯名給荷蘭收藏家寫信,并于2015年3月29日對外公布。4月10日,匈牙利華僑華人社團聯合總會向荷蘭駐匈牙利大使館介紹肉身佛事件的經過,4月13日在荷蘭大使館前舉行集會,呼籲荷蘭方面返還佛像。據匈牙利歐洲華通社報道,在匈牙利華僑華人社團聯合總會集會的當天,荷蘭收藏人向該總會發來訊息,聲明願意回應中國官方正式的要求。國家文物局與荷蘭收藏者取得聯系,并與荷蘭駐華使館協商。5月初,荷蘭收藏者在社交媒體上表示,他已經達成将肉身佛捐給福建省陽春村附近寺院的意向協議。

可見,為了追索佛像,中方采取了政府出面、外交途徑、民間集會等途徑,而外在表現于中方與收藏者在媒體上的表态。新聞媒體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聯系當事方及反映輿情的作用。由于荷蘭收藏者感受到媒體、輿論等方面的壓力,其适當地做出回應,表達返還的意願,肉身佛的索回出現希望曙光。然而,在數月的沉寂和期盼中,肉身佛事件并沒有實質的進展。荷蘭收藏者食言反悔,并拒絕來自中方的溝通協調。此後,雖然陽春村村民在上海召開“聯動全球力量追索肉身坐佛章公祖師啟動儀式”,匈牙利《歐洲論壇》報道了歐洲及荷蘭華人在阿姆斯特丹博物館廣場舉行“慶祝章公祖師誕辰”的活動,但總體而言,媒體介入有限而沒有形成一定的輿論,收效甚微。

解決肉身佛事件的最好辦法是采取政府的、外交的途徑,但最好的解決辦法卻未能奏效,陽春村村民隻能以費錢又耗時的司法訴訟途徑追索肉身佛。據新華網2015年12月7日報道,司法追索相關取證工作已基本完成。12月11日,福建省陽春村村民向荷蘭收藏家追讨失竊的肉身佛一案,被福建省三明市中級法院正式立案受理。2016年6月8日,荷蘭法院受理此案。②

可以說,追索肉身佛已逾一年,以司法途徑追索也達半年之久,與事件初期的迅速進展相比,追索過程顯得緩慢而漫長。肉身佛事件由“新聞”變成了“舊聞”,媒體、輿論的影響力也由肉身佛發現和确認時的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

三、肉身佛事件的傳播學反思

肉身佛的追索之路漫長而曲折,其中的原因有收藏者反複無常的态度、跨國司法面臨複雜的法律問題,等等。反思追索之路,為何肉身佛收藏者的态度會出爾反爾,為何媒體輿論的壓力未能起真正作用?從媒體功能上看,媒體依賴事實、新聞價值觀等對事件進行報道,而媒體傳播又反作用于事件的進展。從傳播學角度反思肉身佛事件,可以發現我國媒體在傳播中存在一些局限。

(一)肉身佛的宗教與文化屬性對傳播的制約

媒體的傳播行為受到政治意識形态、社會文化語境的影響。一方面,肉身佛具有宗教屬性。中國是宗教信仰自由的國家,但宗教作為較敏感的話題,并無對公衆大肆宣揚的傳統,媒體未能對肉身佛的追索進行充分報道。另一方面,肉身佛像屬于文物。調查顯示,在47個國家的200多家博物館中有中國文物164萬件,而民間藏有中國文物的數量達1000萬件以上,其中大多數以掠奪、盜竊等方式為國外占有。③雖然我們不乏重視傳統文化的呼籲,但一定程度上仍存在漠視文化的現象,肉身佛在流失的衆多珍貴文物中,其價值難以引起重視。另外,受衆對輿論事件關注的類型較為廣泛,但主要集中在政治與民生方面,如腐敗、教育、醫療、食品安全等問題,這些議題容易引起民衆的共鳴并快速形成輿論熱潮。相較而言,我們對文物肉身佛缺乏真正關心的廣大受衆。因此,媒體對肉身佛的文物價值和文化意義未能給予充分的和持續的關注,如“村民訴諸法律追讨肉身佛”一事,在國内外的傳播力度有限,隻有《人民日報·海外版》等少數媒體對外進行報道,難以對收藏者形成強大的輿論影響力。

(二)肉身佛事件中媒體傳播的負面影響

新聞傳播具備一定的媒體價值以及輿論力量。然而,新聞傳播的影響程度及正負面效應,根本取決于傳媒人(傳播主體)對新聞的價值取向與傳播導向。④正如前文所述,受肉身佛的宗教、文化屬性及受衆的限制,一些媒體對肉身佛事件的報道發生偏轉。當肉身佛像引起關注的時候,有媒體報道泉州多地出現“肉身佛”的新聞,後又有類似報道,由此消解被盜肉身佛的珍稀感。還有媒體人采訪有“肉身佛”制作經驗的九華山專家,“國際在線”“央視網”等對外媒體也轉載《揭秘塑制肉身佛3個步驟》的新聞,破解肉身佛的“神秘性”。時新性、重要性、接近性、趣味性或人情味等是衡量一件事實是否有新聞價值的尺度,媒體從追索之外的角度報道肉身佛,能滿足部分受衆的好奇心,但缺乏對追索文物一事的強調,缺乏對相關部門态度的有力傳達。也就是說,媒體在對肉身佛事件的傳播中,以龐雜的新聞内容稀釋了肉身佛的文化價值,形成負面的傳播效果。這讓受衆從原本對肉身佛追索的積極參與轉為對肉身佛的消極認識,沉醉于瑣碎而虛幻的滿足感,不利于凝聚輿論力量,最終妨礙肉身佛的追索。

因此,肉身佛本身的宗教與文化屬性影響媒體的表達,而部分媒體出于獵奇心理,滿足于讀者的點擊率,缺乏文化擔當意識和責任意識,也是影響肉身佛事件報道的重要因素。

(三)不成熟的媒體機制缺乏國際影響力

國内關于肉身佛的最初報道,還停留于轉載國外新聞,甚至訛傳肉身佛像的身份。新華社駐外記者的實地調查,才使這一度無主的中國佛像出現了轉機。然而,媒體将此佛像推入公衆視野,并沒有像以前那樣發動輿論力量助推事件的解決。與以往的事件相比,肉身佛事件并非一起國内事件,從中體現我國媒體缺乏成熟的國際運作能力和影響力。作為一種“軟力量”,傳媒是世界各國長期博弈的重要手段,在國際競争中發揮着不可忽視的作用。⑤但是,媒體要發揮影響力,需要有成熟的傳播媒介、有擔當的媒體,以及有一定媒介素養的用戶。在肉身佛事件中,西方受衆的媒介素養可見一斑。如2015年3月19日,新華社記者将國内有關肉身佛的報道鍊接轉給荷蘭德倫特博物館策展人,策展人表示會轉告收藏者。次日,收藏者就撤走了展出的佛像。此後,因感受到來自官方、媒體和輿論的壓力,收藏者表示願意歸還,并在社交媒體上表明返還意願。實際上,這是收藏者在緩解情勢,消解媒體輿論的壓力,以争取時間尋找對策。後來,收藏者轉而拒絕返還,這種轉變是否受到我國媒體輿論的影響不得而知;但隻要了解我國媒體對肉身佛的相關報道以及各種媒體中人們意見不一的評論,就可以輕易掌握我國對待肉身佛的态度。

我們的部分對外媒體,不僅對追索肉身佛的輿論形成一定消解,而且對國内索回肉身佛的願望無法充分傳達到“Twitter”“Facebook”等西方重要社交媒體上,無法将國内的輿論在荷蘭等西方國家引發強烈共鳴。需要注意的是,在媒體融合趨勢下,信息互聯網的便捷性影響了對外新聞報道,國際上的受衆除了受到中國駐外媒體的影響,完全可以主動接入國内的新聞傳播平台,而我們國内的一些媒體尚缺乏應對傳播全球化挑戰的能力。面對全球國際傳播的新趨勢,我國必須推動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的融合發展,提升信息服務能力,提升民衆的媒介素養,實現媒體在國内外報道傳播中的聯動配合,更好地參與全球話語權争奪。

總之,對于肉身佛事件,駐外媒體的新聞報道及傳播使相關新聞傳入國内的偏遠山村,引起了社會及網民的注意,但媒體的延伸報道、過度消費,又稀釋了追索肉身佛的焦點,無意中起到分散注意力、蒙蔽受衆的負面影響,造成了輿論影響力的自我瓦解。對于媒體的報道行為,我們應當進行反思:媒體不能僅僅滿足于吸引受衆,而置媒體的人文性、傳播的社會效益而不顧。媒體應發揮其輿論作用,服務于民衆,真正傳達國家和人民的意志,并重塑國民對傳統文化的自信與自豪。當然,對于肉身佛的追索,不能隻依靠媒體和輿論。事實上,追索肉身佛已經走上了司法這條艱難之路,但媒體、政府及外交等主動行為形成的合力,有助于法律途徑上的追索,促使肉身佛像早日回國。

「注釋」

①熊建鵬、劉興:《初斷“肉身坐佛”系“章公祖師像”》,《東南快報》2015年3月23日A2版。

②劉芳、楊昕怡:《章公祖師肉身像追索荷蘭訴訟正式啟動》,《南方都市報》2016年6月16日AA19版。

③屈夢夏:《中國文物流失之殇》,《理财(收藏)》2015年第6期。

④朱聯營、郭墨池:《新聞的價值取向與理性傳播導向》,《延安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第6期。

⑤王莉麗:《提升國際傳播的能力與效果》,《新聞戰線》2012年第4期。

責編:吳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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