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如何進一步支持中國車企“走出去”
目前國内汽車企業的出口市場仍然以新興市場為主,産品以中端以下為主。而且在有些市場的競争依然比較激烈。國内金融服務的“走出去”嚴重滞後于汽車企業在海外的銷售步伐,尤其在消費信貸服務方面存在嚴重短闆。
圍繞着“一帶一路”的倡議,商務部下一步将加大對車企“走出去”的支持力度:
第一、支持汽車和零部件基地的建設。我們會同有關部門認定長春、蕪湖等12個汽車及零部件的出口基地,重點支持共性基礎研發、産品公共檢測、信息服務等公共平台,積極推動強化品牌宣傳展覽展示等服務。目前也在考慮重點積極開展标準互認合作,開展海外設備公共平台、存儲庫的建設工作。
第二、要完善汽車出口機制管理。為避免汽車出口企業的惡性競争,商務部會同五個部門對汽車實行許可管理,如生産環節的産業準入标準的引入等。自汽車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以來,汽車出口數量減少60%,汽車企業海外營銷網絡增長20%以上。下一步将結合國内汽車産業生産流通各領域的一些新變化,尤其是新能源汽車領域的一些新變化、新情況、新特點和企業的新訴求,充分發揮行業協會、重點企業的作用,創新規範汽車出口秩序的模式。第三、持續支持國際營銷服務體系建設。一方面鼓勵企業加快建設國際營銷服務網絡,另一方面加大對金融保險方面的支持。下一步考慮與行業協會、重點企業一起探索在一些有需求的重點市場建立公共的國際營銷服務平台和售後服務平台,針對企業的實際需求給予鼓勵和支持。
第四、要推動“一帶一路”的貿易暢通工作。目前我們正在研究制定“一帶一路”的合作行動計劃,其中有一個重要的内容就是建立貿易暢通工作組,與“一帶一路”的重點國家建立貿易暢通工作組,定期磋商解決貿易領域的實際問題。
第五、根據汽車企業的呼聲,進一步推動金融機構走出去。加強金融機構與汽車産業之間的對話,為汽車消費信貸在這個領域取得實質性突破而努力。
工信部:加快推動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的8項重點工作
智能網聯汽車是汽車産業發展方向,也是未來戰略制高點。當前國内智能網聯汽車發展面臨的主要共性問題集中在測試評價技術、标準體系建設、法律法規問題、基礎設施改造、協同融合推進等方面。國内的個性問題還包括技術基礎不強、道路狀況複雜等,特别是在技術基礎上,從芯片到傳感器再到整車集成都與國外先進技術有不小的差距。
對下一步的工作考慮:
一、編制行動計劃,開展法律法規研究。
目前工信部正在編制《車聯網和智能網聯汽車發展行動計劃》。另外還要開展智能網聯汽車在研發、測試、準入、使用等環節的法律法規需求研究,配合主管部門,推動對《道路交通安全法》、《測繪法》等法律法規的修訂工作。二、加快标準化工作和做好道路測試。
盡快發布《國家車聯網産業标準體系建設指南》,包括總體要求、電子信息和信息通信3個部分,加快重點急需标準的制修訂工作,組織開展前瞻和交叉領域的團體标準研究。指導地方開展道路測試工作,推進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和道路智能化改造(北京、上海已分别發放3張牌照)。
三、建設創新中心,促進技術研發。
這些工作由行業機構和企業共同承擔和推動,促進智能網聯汽車的共性關鍵技術的研發,集中行業的力量,有重點地突破。2018年3月19日,創新中心主體“國汽(北京)智能網聯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冊,首批12家股東單位包括整車企業6家、零部件企業5家、研究機構1家。
四、利用社會資本,推動産業應用。
發揮中國制造2025産業發展基金的作用,策劃建立智能網聯汽車産業發展基金,統籌現有支持渠道,重點突破智能計算平台、底層操作系統、新型電子電氣架構、決策控制算法等核心關鍵技術,加快推動智能車載終端、線控底盤、車規級芯片、北鬥高精度定位技術研發和産業鍊布局。
五、發展通信技術,加強頻譜管理。
加快車輛聯網通信C-V2X關鍵技術研發和産業化,加快頻率規劃進度和管理規定研究,推動開展大規模試點示範,建立國家級測試驗證公共服務平台。
六、加強測試評價,擴大示範推廣。
組織行業共同構建中國道路交通場景庫,為産品開發測試、安全性評價與能力評價提供基礎支撐。建立健全覆蓋整車、系統、零部件的智能網聯汽車測試評價體系,加強檢測機構測試能力建設。結合北京冬奧會、雄安新區等重大工程開展應用示範,推動在港口、工業園區、倉庫等特定環境商用。
七、研究監督制度,保障網絡和信息安全。
推動行業建立智能網聯汽車信息安全漏洞庫,實現漏洞信息及時通報并防範。研究智能網聯汽車安全監管方式,加強數據安全監管和用戶個人信息保護。研究适應未來發展的智能網聯汽車企業和産品準入管理方式。
八、堅持開發合作,加強國際交流。
利用與美國、日本、歐盟以及德國、法國、瑞典等成員國的雙邊合作機制,擴大智能網聯汽車合作。加大智能網聯汽車、智能交通系統、5G等國際标準法規的參與力度,争取我國發揮主導作用和更大話語權。生态環境部:加快提升機動車環境管理“五化”的5項重點工作
機動車環境管理主要思路是:全面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國務院關于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便民惠民的決策部署,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高污染高排放車輛為重點,堅持“車油路”統籌、新老機動車船并重,強化區域協同聯動和國際交流合作,努力構建以全面信息公開為中心、嚴格排放标準為引領、大數據互聯共享為支撐、嚴格執法監督為保障的中國機動車環境管理新模式,逐步降低機動車污染排放強度,加快提升機動車環境管理的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精細化和信息化,推進城市和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一、落實大氣法,構建環保監管制度體系。
各項制度包括新生産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信息公開制度、新生産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達标監督檢查制度、在用車定期排放檢驗和檢驗機構監督管理制度、配合質檢總局研究建立環保召回制度、會同交通運輸部等有關部門研究建立檢驗維修制度體系等。
二、制修訂标準,加大新生産機動車環保檢查力度。
要加快國Ⅵ标準實施前準備工作,鼓勵具備清潔低硫車用燃油條件的地區實施國Ⅵ标準,從源頭控制尾氣排放。修訂發布在用車定期排放檢驗标準,進一步嚴格限值,增加汽油車OBD、油箱蓋和柴油車NOx檢測項目。制定車内空氣質量标準,推進車内空氣質量達标。進一步強化生産企業環保責任,加強對機動車企業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采取企業現場檢查和市場監督抽查相結合方式,嚴厲打擊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生産行為,建立信用評價體系,打造汽車行業綠色産業鍊。
三、“天地車人”一體化加強在用機動車排放水平。
加強排污信息聯網監控,完善機動車排污監控台聯網建設,利用現代技術手段加強柴油貨車監管。加快淘汰老舊車輛,以市場化手段推進老舊車輛淘汰,加強營運車輛強制報廢的有效管理和監控,鼓勵車企對提前淘汰老舊車後購買新車用戶進行讓利等優惠措施。加強高排放車集中治理,對規模化運營并且使用頻率高的城市公交車、出租車、客運車、運輸車等,大力推進集中治理或更新淘汰,杜絕車輛“冒黑煙”現象。
四、推進新能源清潔能源車船産業升級。
大力推動使用新能源汽車,鼓勵發展當量燃燒加三元催化技術的天然氣車,有效控制氮氧化物排放。鼓勵研發天然氣單一燃料汽車排放控制技術,逐步淘汰改裝車輛。鼓勵研發滿足國Ⅵ排放标準的天然氣車。鼓勵研發LNG船舶發動機、後處理等排放控制技術。
五、加強督促協調,積極推進油氣質量升級。
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強化新生産機動車環保達标監管,指導各地在新車生産、銷售環節,開展信息公開情況、達标排放情況的監督檢查。積極開展油品質量調查,重點加大民營加油站、工礦企業運輸公司自備加油站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黑加油站點。加快升級車用壓縮天然氣标準,降低硫含量水平,加強天然氣市場監管。推進配套尿素加注站建設,全面建成尿素加注網絡,确保柴油車SCR裝置正常運轉。能源局:提升充電基礎設施充電保障能力的7個專項行動
充電基礎設施作為電動汽車發展的一個重要基礎設施,目前在中國的發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數據表明,國内基礎設施保有量和電動汽車的保有量一樣都超過世界總數的一半。能源局提出了下一階段提升充電基礎設施充電保障能力的措施,拟在近期重點推出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一整套、一攬子計劃,提升行業的整體水平。基本原則一是加快提升充電技術水平;二是合理布局,優化充電設施網絡;三是積極促進提高互聯互通水平;四是統籌推進,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五是創新标準體系,提供技術支撐;六是加強行業自律。
下一段的專項行動主要包括:
第一,提升充電設施産品和運營的質量。
全面提升充電基礎設施參與企業的運營維護水平,加強資源保障,明确對基礎設施采購标準,系統排查現有設施設備狀态和運營情況,合理淘汰僵屍樁,切實提升充電設施利用率。整車動力電池企業要高度參與充電技術的開發和應用,要求各相關企業要嚴格落實充電樁接口和通訊協議的标準。加快跨行業合作、跟蹤先進的充電技術,加快大功率充電、無線充電、智能充電、高效換電等研發應用。
第二,優化充電設施建設布局。
進一步落實地方主管部門的主體責任,各地要加強對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重視程度,加強協調,提升充電基礎設施的效率和水平,鼓勵因地制宜,深度挖掘城市停車供電,結合停車場一體化建設充電設施,進一步落實簡化規劃審批要求,重點加強對停車場停車位的建樁、企事業單位既有停車位建樁以及在城市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基礎設施的辦理速度,建立和完善充電設施建設用地及相關的管理标準、規範,明确地方建設方的管理責任。
第三,做好充電設施電力接入保障工作。
将充電基礎設施接入作為發展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範疇内統籌考慮,對用戶充電規律、充電質量、使用場景進行系統的分析、預測,将充電需求納入配電網專項規劃。要将電力接入作為發展新能源汽車的基礎設施工作,作為電網企業未來在配電網方面為新能源汽車服務的重要内容。加強居住區充電設施接入服務,政府、地方政府部門、電網企業、物業管理部門要落實供電線路鋪設和用電容量預留,研究推廣有序充電,保障公交、物流等專用充電設施建設,做好配電網規劃,實現配電網建設工程和充電設施同步施工,同步接電。
第四,推動實現充電信息互聯互通。
解決用戶找樁、使用結算不便利等涉及充電信息互聯互通的問題,開展試點工作,實現充電運營商,企業級、城市級信息平台和國家平台的互聯互通,實現覆蓋全國的充電基礎設施信息網絡。高度重視充電信息安全,完善充電基礎設施新能源汽車充電信息安全和測試評估方法,組織開展充電信息安全自查。
第五,做好标準體系建設工程。
完善标準體系,做好标準頂層設計和标準規劃。促進電動汽車與充電設施行業标準間的協調統一。提高産品質量要求,制定關鍵元器件、材料、工藝團體标準,特殊地區以及交流充電标準。完善互聯互通标準,促進充電設施、充電服務平台還有車聯網平台的通信協議标準出台。開展電動汽車傳導大功率充電技術研發和标準研制工作。研究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與電網互動标準體系。開展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國際标準化工作。
第六,創新商業模式。
我們鼓勵探索可盈利、可持續的商業模式,鼓勵整車與充電運營服務、出行服務等企業開展合作,鼓勵充電廠和商業地産相結合,鼓勵利用清潔能源、峰谷電價等降低能源使用成本,推動車聯網、充電網、互聯網三網融合,解決充電設施利用率低,運營商盈利難的問題。目前電動汽車對于電網的削峰填谷和有效提高社會利用率方面的作用很不理想,沒有實現有序的分時充電,這也是下一階段發展的重要方向。
第七,優化落實并引導轉換政策保障措施。
一是優化中央财政充電基礎設施補貼獎勵資金撥付和使用方式。二是推動地方政府補貼資金用于充電,引導地方财政補貼從補整車轉向為電動汽車用戶提供充電電費補貼和對運營企業充電服務電量實行補貼。現在我們也正在研究充電基礎設施方面的補貼。三是統一電價,安裝電表,促進電價規範和公平競争。四是加大金融、财稅支持力度,鼓勵開發商業保險保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