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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電視益智類節目的娛樂性

時間:2024-10-30 10:32:04

從概念上看,智力似乎與娛樂無緣,但是在電視藝術裡,這兩者卻實現了完美的結合。從電視劇來看,無論是美劇、英劇,還是韓劇、日劇、國産劇,主打懸疑燒腦的推理劇一直是觀衆熱捧的類型,劇中人物邏輯缜密的推理是最有吸引力且最被人稱道之處。而在電視節目方面,從早年的《開心辭典》《一站到底》,到現在的《最強大腦》,這類主打“智力”牌的益智類節目也在諸多娛樂節目中顯得卓爾不群。選手們廣博的知識面、超強的記憶力和計算力是這些節目的吸睛之處,這樣的看點同樣存在于以宣揚傳統文化為宗旨的《中國詩詞大會》《中國漢字聽寫大會》等節目中。

按照波茲曼在《娛樂至死》裡的說法,電視具有一種使所有事物都以娛樂化的方式呈現出來的獨特能力。這似乎能解釋智力與娛樂在電視裡的完美結合,也使我們容易忽略另一個方面的原因,即受衆的因素。從接受美學的立場來看,文本能具有什麼樣的意義,具有多大的價值,決定性因素在于接受者對其進行理解的立場、角度以及可能達到的深度。換句話說,受衆的價值傾向、審美趣味和接受心态等是我們判定一個事物具備何等屬性時必須要考慮的因素。從這個角度看,當我們去追究智力的娛樂性時,不能僅僅将其歸結于電視強大的媒介文化力量,同時也要注意到來自于受衆的、更為深層的原因。

那麼,這裡要讨論的受衆是誰?電視作為現代傳媒,雖然已經得到了相當的普及,但從發生學上來說,它是伴随着現代城市的進步而出現的,其發揮最大作用的場域也還是城市。所以,市民—城市的主體—應該是更為精準的電視受衆。那麼我們的論題就成了:市民如何造就智力的娛樂性?

一、智力崇拜:市民的“生存”與“發聲”

根據馬克思的經典論述,市民階層是伴随着城市的出現、商業的繁榮等資本主義因素而出現的,它本身就代表着一種與宮廷貴族文化迥然不同的審美風範。無論東方還是西方,市民文化從誕生起就不追求精巧雅緻,而是更在意娛樂消遣。流傳于歐洲中世紀的民間故事和我國宋、明兩代的通俗小說,都以其通俗性和趣味性成為當時在市民階層最為流行的娛樂樣式。在這其中,存在着一類閃爍着智力光芒的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聰慧異常,以機智化解危機,解決問題。中世紀廣泛流傳于德、法兩個民族的《列那狐的故事》最具有代表性。作為一個出身于典型中世紀家庭的自由民,列那狐是動物形象與市民階層的生存智慧相結合的産物。它憑借着靈活的頭腦獲得生活資料,并且對抗比自己強大得多的獅王諾博爾和伊桑格蘭狼,它突出的特點就是機智,甚至是狡黠。從整個故事的基調來看,列那狐得到了相當多的正面肯定。某種程度上,他甚至被塑造成市民崇拜的對象。誠然,列那狐的智力在内涵上與文章開頭所闡明的有所不同,範圍要小很多,更多體現在頭腦靈活、能說會道、應變力強,有時甚至是詭辯等層面,屬于小聰明而非大智慧。然而考慮到這些故事産生時代的民衆受教育程度普遍低下這一情況,上述那些更多源自天賦與生活經驗的智力便成了列那狐唯一可能具備的智力了。關鍵問題在于,市民為何喜歡塑造此類“智力達人”并且崇拜他們?

首先一點,智力是市民謀求自身生存的必備能力。市民多是由離開土地專業從事手工業和商業的群體組成,他們謀生的基本條件就是倚仗自身的知識、能力和技術。這與教士靠信仰謀生、貴族靠家産生活、農民靠勞動生存很不一樣,直接結果就是形成了市民階層對智力的推崇。列那狐是作為市民階層的智力代表出現的。它沒有土地,也看不出它有什麼具體的職業,但是日子過得非常溫馨。故事交代,它謀生的手段是:每天自持聰明,動腦筋運計謀,去占别人的便宜,不僅損害親朋好友,甚至對不可一世的萬獸之王—獅王諾博爾,下手也毫不留情。列那狐謀生的手段不是靠田地中的生産勞動,不是靠當官的俸祿,更不是靠祖宗留下來的遺産,而主要靠智慧和計謀來獲取食物。換言之,利用智慧和運用計謀既是它的生産方式,也是它的生活方式。

其次,智力是市民發出自己聲音的主要手段。由于基督教思想的強力控制,中世紀經常被描繪成黑暗的世紀。等級森嚴、思想單一,從中獲益最多的是教會和貴族。普通民衆不僅在日常生活行為方式上受到諸多嚴格的規範,甚至連娛樂也被千篇一律的“宗教劇”、“神迹劇”或者浪漫卻遙遠的“騎士傳奇”所充斥。而當市民階層随着城市規模的擴大而漸成氣候,努力尋求自身文化特征的時候,發現在權力、财力和武力等領域均無力對抗上層社會,惟有在智力層面還留有供自己反抗的空間和可能性。于是,列那狐便以它獨特的生産和生活方式表明,它既與那些不勞而獲的上層統治者(獅王)有着不可調和的矛盾,也與那些自侍武力強搶豪奪的武士們(狼、狗熊)有着不可避免的沖突。列那狐對伊桑格蘭狼和獅王諾博爾的勝利,可以視為市民階層在娛樂性想象中完成的對上層社會的智力反抗。此類設定在很多民族的民間故事中都可以看到:聰明的普通人逆襲愚蠢貪婪的達官顯貴。這說明,智力在市民階層中間廣受歡迎且受到崇拜,是市民文化借以反抗上層社會壓制、進而進行文化發聲的行為結果。

《最強大腦》節目現場二、智力獵奇:市民的“自信”與“消解”

城市在現代社會中的核心位置,使得市民階層成為了社會文化的重心。這一地位的改變,讓通過智力進行文化反抗變得沒有必要。但是市民對智力的崇拜依然存在,不過在消費主義的裹挾之下,崇拜逐漸演變為獵奇。在娛樂自我的諸多心理方式中,獵奇一直是最主要的方式之一。這種源于好奇的心态本是人類不斷拓展認知疆域,促進文明發展的出發點,然而卻在現代傳媒的推動之下被改造為一種娛樂方式。機械複制技術可以讓報紙上的一則新聞短時間内被大量閱讀,無線電廣播可以讓電台裡的一條通告在更短時間内被更多的人收聽。而當電視出現時,人們可以同時得到“看”與“聽”兩個層面的滿足。更為重要的是,媒介的發達使傳播變得迅速而頻繁。電視的計時單位是秒,當人們還未來得及消化上一則,下一條便接踵而至。在大量新鮮新奇的事鋪天蓋地地被看到和聽到後,感官接受便成了首先可以做到且隻能做到的事,而理性認知則被拖延。久而久之,市民便不再對後者有所要求,而将注意力全部放在所聽所看是否足夠新鮮之上。這就是獵奇。正如新聞學裡的經典說法: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以事實真相為追求的新聞都是如此,那麼電影、電視劇、各類娛樂節目向受衆提供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的奇聞轶事也就在情理之中了。這樣的大背景下,本就有市民文化基因的智力便再一次被挖掘出來,成為市民獵奇的目标。

無論是出于崇拜心态還是獵奇心理,市民将智力置于娛樂自身的文化之中,而且使其日益成為一種主要的娛樂類型。但與此同時,我們必須看到,這種娛樂文化也在消解着智力。換句話說,觀衆在各類智力性娛樂節目中看到的,并不是智力的全部,而隻是那些便于展示、易于形成奇觀效果的智力。拿非常火爆的《最強大腦》來說,節目的吸睛點不僅僅在于豪華的道具和布景,更在于參賽選手超強的記憶力、計算力。這些能力人人具備,但大多數人都處于常規水平之内。節目組選拔出在這些方面大大超出普通人的天才選手,并加以競技式的編排,使觀衆滿足于“人外有人”、“自身智力被碾壓”的連續驚歎之中。如果抛開競技内容,《最強大腦》和《歌手》這樣的音樂類娛樂節目并無二緻。選手都是在比拼才藝,或者說秀才藝。區别在于,《歌手》秀的是誰的音調準、音色美、感染力強,《最強大腦》比的是誰算得快、記得準。智力在這裡是作為表演對象,而非是認知能力。節目的宗旨也并不是引導觀衆思考,而是為了博得更多的掌聲和關注。《最強大腦》還算是相對認真嚴肅的智力比拼娛樂節目,至于像《明星大偵探》之類的節目,則更是将智力作為噱頭,實質上是徹底的娛樂真人秀節目。此節目的智力招牌是推理,但推理者一律是當紅的娛樂明星。他們在專業知識、思維方式以及觀察力等推理所必備的能力方面遠遠沒有達到提供智力奇觀的水準。觀衆在《明星大偵探》中所消費的并不是智力獵奇,而是明星獵奇。這與《爸爸去哪兒》之類的娛樂節目如出一轍。無疑,這些節目的出現,在某種程度上消解了智力本身應有的嚴肅性和深度。

娛樂對智力的消解,其心理根源也在市民階層。作為電視的受衆,市民的接受水平決定了出現在娛樂之中的智力必須處于一個特定的範圍之内:既要超出日常的水準以滿足獵奇心理;又不能完全脫離日常,以至于無法理解。尤其是智力展示的過程,必須有趣、刺激。這間接決定了為何比拼記憶力、計算力是智力型娛樂節目的常用套路,而案件偵破是推理小說和影視劇的基本情節。換句話說,市民是通過智力實現了娛樂,而并不期望通過娛樂提升智力。

(作者單位:太原師範學院文學院/責編: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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