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今天說風的名字,一般隻用風所來的方向,比如東風、西北風,或表示風的強弱,比如微風、暴風。除描述風的自然屬性外,我們基本不用其他類型的稱呼,因為給風再起其他名字,懂得了“科學”的我們都覺得意思不大了。不過,古人則認為給風起各類名字是一件意思很大而且很重要的事。“八方風色以類從,北涼、西泰、凱南、谷自東,頹、猋、飄、庉、暴、昌、噎,一一命義無相蒙。”(清查慎行《舶䑲風歌》)這些都是古代的風名,都包含着特殊的意義,但對于我們來說,卻已經很陌生了。
刮風在我國是大事。我國華北東部和長江下遊南部地區,受山脈地形的制約,地區性季風環流十分明顯。風的時間、方向、強弱對于人們的生産生活有着兇吉禍福不同的影響。另外,從現象上看,風(以及雨)還是這樣一類自然物:它來自天上,卻能疾行人間,給人間帶來禍福,有這種特性的自然物并不多見。史學家宋鎮豪先生指出,上古社會人們信奉的氣象諸神中,最受重視的大約就是風神和雨神,所以對風神、雨神的崇拜,一直被保留在後世國家級的最高祀典中。
風的自然特性使風神崇拜帶有明顯的方位和地域性因素。對于中原的黃帝族來說,風基本上可以說是壞東西。黃帝大戰南方蚩尤時,蚩尤“請風伯、雨師縱大風雨”(《山海經·大荒北經》),風伯、雨師是操縱風、雨的神,都站在蚩尤一邊。不用說,對蚩尤來說,風是好東西。
在黃帝以後的曆史中,大地域的國家出現,東土、西土、南土、北土、中土都歸并為一個國家。于是,在精神領域,創造出許多與大地域相适應的觀念,如“四海”、“九州”等等,其中也有“四方風”。按照古書《爾雅·釋天》的說法,“四方風”是:南方凱風,東方谷風,北方涼風,西方泰風。“四方風”,以中原為中心視點的四方觀念與風的自然特性巧妙地結合為一體,為古人的宇宙模式添加了一項内容。
古人認為,風與日月星辰一樣,具有莊嚴的神性,因此一定要誠心誠意地祭祀,商代甲骨文就有祭祀“四方風”的刻辭。對商代的人而言,風是神,并不是我們今天所理解的“自然”。如果我們非說商代人祭祀風是“尊重自然界”的一種表現,那麼商人一定會跟我們辯論,他們會說“我們不知道自然界是什麼鳥東西,我們隻知道神,你說的日、月、風、雨,那都是神,我們隻知道敬神、畏神”。如果我們再說“你們敬神其實是假,你們在客觀上敬的還是自然”,商人定會操起幹戈,對我們動武,捍衛自己的信仰。
敬風隻是一個開始,後來我們的祖先對于風的理解和想象越來越豐富。看到風刮在草木上,草木一齊傾倒;風刮在人身上,衣帶一齊飄揚。如此整齊劃一,真是萬衆歸一的樣子。于是“風”又有了教化歸一的含義,而且是“上之化下”,威力無比。《鹽鐵論·非鞅》說:“諸侯斂衽,西面而向風”。這句話說的并不是諸侯們面向西方,迎着西風整理衣裳,而是指軟弱的東方列國接受強秦的政教,而歸于一統的意思。《戰國策·秦一》所說“山東之國,從風而服”,也是這個意思。
由于風的飛舞飄動、感人拂面等特點,我們可以看到“風”還被引入了文化的範疇,喻示着種種文化行為。在中文裡,帶“風”字的文化詞兒很多,例如“風格”、“風俗”、“作風”、“風味”、“風姿”、“風流”、“風情”……不勝枚舉。隻是在使用這些詞語的時候,我們早已經把天上刮風的事忘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