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學生進私塾都得向老師交學費,即束脩。一次,滁州一個學生硬拖着不向老師交束脩。私塾老師很不滿意,于是親自上門索要。沒想到,學生的家裡人竟然閉門不見。原來,他們早就知道這個老師太過寬縱,平日裡他授課,底下的學生不是嬉鬧就是睡覺。現在,隻是一個學生不交束脩,老師根本奈何不了他。
私塾老師本就憋着滿肚子的委屈,這次上門索要束脩又吃了閉門羹,所以他一怒之下,就把這個學生告上了官府。
負責處理這個案件的官員名叫王向。王向看了老師遞來的狀紙,認為學生不交束脩确實不對,但他覺得老師為了這點束脩就打官司,更有失體面。于是,他在狀子上批了這樣幾句判詞:按照一般禮儀,該是學生去老師的家裡向老師求教,現在你卻颠倒過來,為人師者竟然跑到學生家裡。如此一來,學生的心氣豈不更高?你何不用戒尺這樣的東西來收束學生的威風,哪犯得着因為這小小的束脩跑來告狀?
語戳心中痛,私塾老師見了判詞之後羞愧難當,他這才意識到自己平日确實太過軟弱,以緻在學生面前毫無威信。于是,他暫且擱下束脩一事,并備好一根藤條,日日帶進私塾。學生見了藤條,又見老師授課時一臉嚴肅,立馬就收斂了很多。更為奇妙的是,三日之後,那個賴着不交束脩的學生找了個機會,畢恭畢敬地把錢遞到了老師手裡。
狀紙氣雖盛,實際隻是趨向示弱。藤條雖不起眼,卻能時時警醒學生。欲立威者,當擇後者。(張珠容)
故事的哲理:
規章制度要從組織建立之初,就明确和規範起來。否則,錯誤的慣性一旦形成,就要花費更大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