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師範教育興辦一百多年來,幾度興衰;現代學堂興起後,師資的供求關系随着社會條件以及多重因素的變化也反複波動。
分析這些變化的深層原因,有兩種是最為主要的:一是政府對教師教育責任承擔的多少;二是社會對教師的真實需求大小以及對師資的購買能力。當政府對教師教育的責任承擔不足的時候,教師教育必然受到挫折。社會對教師需求的大小和品質要求也直接決定着教師教育的狀況,其中對師資的購買能力在義務教育階段也與政府是否盡到責任直接相關。
當下正是由于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文化教育發展水平不同,貧困落後地區的政府對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的地位和待遇問題落實不到位,管理過于呆闆,使得一些落後地區的教師需求限于缺少購買力而難以得到真實呈現和有效滿足。
在這樣的背景下,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五部委近日印發《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2018—2022年)》(以下簡稱為《計劃》),明确從師德教育、培養規格層次、教師資源供給、教師教育模式、師範院校作用五個方面采取行動從源頭上加強師資培養,無疑是強化政府在教師教育以及師資任用上的責任。
《計劃》提出以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和國家級貧困縣為重點,為鄉村小學培養補充全科教師,為鄉村初中培養補充“一專多能”教師,在一定程度上是考慮到當下需求的情況而做出的政策選擇。依法保障和提高教師的地位待遇,改進完善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免費教育政策,将“免費師範生”改稱為“公費師範生”,履約任教服務期由此前畢業後任教服務10年調整為6年,也是總結了自2007年免費師範生政策實施過程中的經驗教訓所做出的調整。
從問題解決的角度看,這些調整和改變來得太慢。免費師範生政策實施後,在2011年第一屆畢業生就業的時候,違約與服務期限就成為突出的問題,相關的研究也指出了其中的問題,提出了切實的改進建議,教育部直屬6所師範大學培養的免費師範畢業生怎麼也到不了最缺教師的貧困鄉村,政策實施的效果難以充分有效解決現實中存在的問題,也就難以達到原先設計的目标。而這些問題在7年之後才得到政策回應,原因就在于不是通過供求機制解決的,而是需要通過政府政策調整的一系列程序才能解決。
為了提高《計劃》實施的效果,必須立下一個原則,就是各地在整個過程中都要瞄準真實的師資需求。
首先是自始至終都需要有需求意識。計劃本身不是萬能的,僅僅依靠計劃、死守着計劃就會錯過時機,就無法解決實際問題,就不能有效發揮财政資金的作用。計劃遇到變化卻常常無動于衷的情況在過去已經反複出現過,以後則不能再延續了。
其次,必須建立師資的供求機制,在實施《計劃》過程中要充分借助供求機制。僅依靠計劃手段實施計劃必然是空對空,其結果必然是那些真正需要教師的學校仍然難以從《計劃》中受惠,投入的資金和人力最終流向非政策目标,難以精準解決問題。将計劃和供求機制兩種手段同時使用才能有效解決此類問題。
再者,提高貧困落後地區政府對優秀師資的購買意願和能力是解決師資問題的關鍵所在,也是解決教師教育問題的關鍵。如果師範院校培養了公費師範生,到了貧困地區入職後不受重視,地位和待遇不高,職業發展和生活問題難以解決,必然反饋到師範院校,影響到師範院校的生源乃至整個公費師範生的培養鍊條。
總之,盯着當地真實需求實施《計劃》才能更有效。
(作者系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