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進脫貧攻堅和改善民生方面
―是提出少數民族特困地區和特困群體綜合扶貧工程,重點支持民族自治地方貧困縣脫貧、邊境地區戌邊就地就近脫貧、特困和人口較少民族精準脫貧等專項行動。
二是圍繞提升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基本公共服務和民生保障水平,重點支持民族院校、民族醫藥服務體系、民族地區綜合防災減災體系等建設項目。
三是重點提出分類推進特殊貧困地區發展、科學穩妥推進雙語教育、鼓勵少數民族返鄉人員創業就業、穩步實施民族地區全民參保計劃、推進民族醫藥傳承發展等措施。
關于推動經濟發展和開放合作方面
―是強調增強民族地區自我發展能力,重點支持民族地區綜合交通、水利工程、信息化、城鄉基礎設施等建設項目。
二是提出民族特色優勢産業振興行動,重點支持民貿民品企業“千家培育百家壯大”、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民族醫藥産業、清真食品産業等工程和項目。
三是重點提出助力“一帶一路”建設、推進興邊富民行動、擴大沿邊對外開放合作、加強民族工作對外交流合作等措施。
關于保護民族文化和建設特色村鎮方面
一是提出民族文化繁榮發展行動,重點支持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傳承、少數民族出版物精品翻譯、少數民族傳統文化信息資源庫、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基地、少數民族古籍搶救保護等工程和項目。
二是提出少數民族特色村鎮保護與發展工程,重點支持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建設、少數民族特色小鎮試點、少數民族特色村鎮廊帶建設等項目。
三是針對人口較少民族這一群體的特殊情況,提出增強發展内生動力、傳承弘揚民族文化等措施。
關于促進民族團結和加強民族工作方面
一是圍繞培育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着力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深化新階段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重點支持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基地建設、民族團結進步典型培樹表彰活動等項目。
二是突出創新民族事務治理體系,強調完善民族工作法律法規、加強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支持中央和地方民族幹部學院(校)及現場教學點建設等措施。
三是重點支持民族工作智庫建設、民漢雙語人才培養、少數民族狀況評估系統建設等項目。
關于差别化支持政策方面
一是充分考慮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公共支出成本差異,确保對民族地區轉移支付在總盤子中的比重繼續增加。
二是在民族地區安排的農村公路、飲水安全鞏固提升、流域治理、林業重點工程等公益性建設項目,取消縣以下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市地州級配套資金。
三是重點引導和支持向民族地區産業轉移,優先在民族地區布局能源資源及其加工轉化類重大産業項目。
四是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标向民族地區傾斜,增加民族地區未利用土地建設用地指标。
五是率先在民族地區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态保護補償制度,建立健全民族地區生态保護補償制度。
六是鼓勵民族地區縣域内銀行業金融機構新吸收存款―定比例用于當地發放貸款,重點支持中小企業、民貿民品企業發展。
七是改革和完善少數民族考生高考加分優惠政策,民族地區投資項目優先吸納當地少數民族勞動力就業等。
八是支持高校少數民族畢業生到内地就業創業,加大國家重大人才工程向民族地區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