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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火怪

时间:2024-08-15 09:39:29


   

  阿滿是我拿着網子在中央公園溜達了一個多月,又一次性折騰了三個小時才逮到的。


   

  一到秋天,小小的食火怪便從夏日的沉睡中蘇醒,像水母浮在海裡一樣飄蕩在金色的陽光中,風一吹就遠遠跑開。它們喜歡新鮮空氣、草葉兒、花粉和大樹,中央公園作為S市最大最美的綠地,是人盡皆知的“食火怪礦山”。


   

  這時它們還幾乎是透明的,形狀各異,拳頭那麼大,偶爾出現的金色波狀紋暴露了自身的行蹤。


   

  捉食火怪基本上是屬于男孩子的特權,阿滿撞進我的網子裡的時候我12歲,它是我的第三隻俘虜。軟綿綿、滑溜溜順着一個噴嚏就能跑到十幾米開外,能捉到這樣一隻食火怪簡直是耐心、眼力、智慧、身體靈活性一起倒騰出來的奇迹。當然,還要有運氣。


   

  食火怪的噩運從被捉這天就開始了。


   

  密密匝匝的小籠,嚴嚴實實的布簾―就像老爺子們養鳥兒那樣―我這也是為它好。


   

  食火怪嗜光如命,那些吃個不停的家夥會飄得越來越高、脹得越來越大,最後像氣球一樣破掉。不過,它們甯可破掉也要吃,甯可破掉也不願被捉。


   

  常識一:傳說食火怪是夏季陽光結出的果子。


   

  獵手們習慣根據俘虜的叫聲為其命名,這很合理,因為每一隻的叫聲都不同。


   

  我的食火怪在叫了。


   

  “滿……滿……”蟬一般啊。


   

  “阿滿,不許再吞陽光,以後隻能吃火!”


   

  等它終于不再撲騰,我劃着一根火柴,将布簾子拉開一條小縫兒。


   

  喵嗚!沒等主人緩過神兒來,豆大的火苗已經進了阿滿的肚子,隻一閃便滅掉,霎那間阿滿的身體泛過一層光,天!這隻竟是海螺形的。


   

  常識二:長期吃火的食火怪身體會變得越來越紅。


   

  十幾個哥們兒中隻有大飛和七孩兒也捉到了那樣的食火怪,大飛那隻叫喵喵,七孩兒那隻叫豆子。剩下的傻小子們依舊有事兒沒事兒在中央公園裡晃悠,手裡拿着各式各樣的網,着魔一樣盯着秋季的天空。


   

  時間不多了,不時降雨,氣溫簌簌地掉下來。


   

  爸爸對我的英雄事迹有點兒不屑一顧,“誰小時候沒捉過幾隻這東西呢?”他瞅着籠子裡的食火怪,手摸下巴若有所思。


   

  “撲拉!”阿滿撞着籠子朝爸爸嘴邊的香煙沖過去。


   

  “呦……”爸爸向後縮了一下脖子,“這隻很不聽話。”他拍拍我肩膀,“記得你從前捉的那兩隻乖得像貓……”


   

  他說的是7歲那年的“啾啾”和11歲那年的“阿珍”。


   

  “不知道入冬的時候它能不能靜下來……”爸爸将燃燒的煙蒂靠近小野獸,煙熄了,阿滿懸于籠中的身體亮了一下。


   

  它已經是火燒雲的顔色,或者叫胭脂紅。


   

  常識三:蠟燭喂食法是家養食火怪的最佳選擇,将一根蠟燭分三段,點燃,置于籠中,一日三餐。


   

  養食火怪的節奏和養鳥的節奏正好相反,白天為了遮光要蓋嚴布簾,晚上打開通風。其實吃了幾天火以後,食火怪就不那麼依賴陽光了。因為一吃到陽光就會像氣球那樣膨脹,所以我們對家養食火怪的審美觀是:越小越漂亮。


   

  最好能夠越來越安靜,越來越紅。


   

  乖乖待在籠子裡,夜晚照亮小男子漢家裡的陽台,等着冬天到來。接下來是第一場霜,陽光邁着日漸細弱的腿,東西南北地兜圈子。


   

  常識四:天涼了,沒有被捉的食火怪們漸漸消失了蹤迹。


   

  那一年中央公園裡的捕獵活動在某個不起眼的日子裡告一段落,孩子們不約而同地收起網,冬天真的來了。


   

  “有點兒不對勁兒。”媽媽搖搖頭。


   

  “早就應該安靜下來了。”爸爸皺皺眉。


   

  我們一家三口正盯着陽台上的籠子,阿滿依舊上蹿下跳,每天能吃掉整整一根蠟燭。


   

  與此同時,大飛和七孩兒家的俘虜已經乖乖地變成了小暖爐―食火怪最幸福的歸宿。


   

  凍手凍腳的日子裡,食火怪從不近人情的小妖怪變成不用充電,不會引起火災,紅彤彤熱乎乎的小暖爐……不再吃火,不再撞籠子,不再跳來跳去,可以捧在手裡、抱在懷裡、藏進被窩裡。


   

  阿滿之前的啾啾和阿珍就是這麼陪着我度過兩個冷得要命的冬天。阿滿還在吃火,我有些失望。


   

  “什麼時候才能……”我牽着爸爸的手,仰着頭看它。


   

  雪很多,下了一場又一場。阿滿依然我行我素,成了唯一一隻還住在陽台上的食火怪,于灰色的樓群中一閃一閃發出紅色的光。


   

  多麼顯眼的明星啊!


   

  “也許,到了春天它會活下來!”我對爸爸說。


   

  常識五:食火怪變的小暖爐會在春天時漸漸冷卻失去光澤,它們的生命由此真正結束。


   

  過年了,家家挂起燈籠來,遠遠看過去,像一隻隻食火怪。我到現在也不知道阿滿是怎麼逃走的。籠門緊閉,布簾子在風中輕輕地抖着―現場秩序井然。


   

  “這個小叛徒!”我生氣地坐在地闆上。


   

  爸爸什麼都不說,翻箱倒櫃地找出一個大紙盒。


   

  “嘩啦”,地闆上多了幾個黑乎乎的東西。茶色、硬的、半透明。


   

  不用看就知道是食火怪的屍體―啾啾和阿珍最後就變成了那個樣子。


   

  “我小時候捉的,一直留着。”爸爸眨眨眼睛。


   

  我數了數,一共六隻。


   

  “其實是七隻,有一個像阿滿一樣跑掉了。”爸爸擺弄着曾經的戰利品。


   

  “為什麼會跑掉?去哪裡了?”


   

  “變成了焰火。”爸爸簡單地說。


   

  “不要騙人了!”我心想變成石頭還差不多。


   

  “那就是塗紅了雲彩。”我撇撇嘴。


   

  “點燃了一萬盞燈籠。”


   

  “它哪有那麼大本事?”我小聲嘟囔了一句。


   

  “反正,總會有那麼一些不老實……”爸爸歎一口氣站起身,去廚房看媽媽做糖醋魚。


   

  常識六:爸爸的意思是,一隻食火怪無故失蹤之後,請留心奇迹。


   

  雪水咔嚓咔嚓地融化,迎春花鼓起嫩黃的花苞,柳樹搖擺着青青的枝條。


   

  氣溫猛地回升,天氣預報說,一股強大的暖空氣正籠罩在S市上空,讓春天不顧一切地提前到來了。


   

  我自然想起逃走不久的阿滿――歡天喜地地吃了那麼多蠟燭,最後竟然不辭而别……


   

  一定是去做重要的事情……可是,誰知道“春天”算不算是奇迹呢?


   

  我長長地伸了個懶腰,将厚重的冬衣扔在一邊兒。窗外,陽光伸出了胖胖的小手,天空那麼幹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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