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命案
這是一個雷雨天,風大雨急,可是兇手并不會因為天氣不好而推遲行兇,這不,羅根探長接到命案的報警電話,隻得頂着風雨來到案發現場。
這是一座高級公寓樓,死者是五樓B座的布萊克先生,他被人用槍從背後射殺在書房裡,一槍斃命。躺在一邊的,還有他的寵物,一條中型貴賓犬的屍體。這狗比主人更慘,整個腦袋都被兇手用槍給打爛了。屋内沒有強行闖入和搏鬥的痕迹,看來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最大。
報警的是布萊克先生的投資顧問喬治,他說布萊克讓自己一點鐘來見他,他按時趕到,按了門鈴後發現門是虛掩着的,就自己進來了,結果在書房裡發現了布萊克和狗的屍體,吓得他趕緊打電話報警。
911有記錄,喬治打電話是一點零三分,而喬治進入公寓大門時,樓下監控拍到了畫面,正好是一點鐘,跟他所說的完全吻合。
法醫簡單地檢查了屍體後,告訴羅根探長,死者的身體還是溫的,被害時間不會超過一個小時,恐怕在喬治進門前不久,兇手剛殺完人離開。現場一共找到了五個彈殼,從彈殼的形狀來看,是一把點三八的左輪手槍,而幾個警員找遍了屋子裡的每個角落,都沒有發現這把槍的蹤影,應該是兇手離開時把槍帶走了。
羅根派手下向同住在三樓的幾戶鄰居打聽,這一個小時内有沒有聽到槍聲,但回答都讓人失望,因為是雷雨天氣,雖然期間确實聽到過幾聲巨響,但鄰居們都分不清究竟是打雷聲還是槍聲。
羅根又問喬治在來的路上有沒有發現形迹可疑的人。喬治搖搖頭說:“這種鬼天氣能不出門的都不出門了,我一路走來,根本沒遇到什麼人。”
“天氣這麼差,有什麼事布萊克非要今天找你嗎?”羅根看到喬治的衣服和鞋子都被雨水給打濕了。
喬治無奈地聳聳肩:“我也不知道,不過客戶就是上帝,既然他讓我來,雨再大我也得來。”
羅根點點頭,走到屍體旁仔細看了看,死者布萊克是個四十出頭的男人,雖然穿着短褲和睡衣,但也看得出他的身材保養得非常好。在死者的卧房裡,羅根看到了一個幾乎可以說是巨大的走入式衣櫃,裡面挂滿了各式剪裁精細、做工考究的西裝和襯衫,不同花紋的領帶裝滿了整個抽屜,就連皮鞋也至少有幾十雙。羅根心想,布萊克還真是一個在穿着打扮上非常講究的人。這樣的衣櫃,肯定有不少女人會羨慕吧。
回到書房,羅根又問喬治:“你是說,布萊克約你一點鐘來家裡見他?”
喬治點點頭,接着,他說自己已經做好了口供,接下來能不能先走一步,看到老客戶被害,他心情很不好。
“你先到外面坐一會兒吧,喬治先生”,羅根道,“我想讓鑒證科的同事給你做一個火藥殘留物檢測。”
喬治一聽,非常不滿:“難道您懷疑是我殺的人?”
羅根淡淡地道:“布萊克是一個非常注意外在形象的人,你說他約了你在家見面,按照他的個性,一定會提前穿戴整齊的,而不會像現在這樣隻穿着短褲和睡衣見客,所以我有理由懷疑你供詞的可信度。”說着,他一揮手,一名警察不由分說地将喬治帶到外面。
可是,讓羅根失望的是,經過檢測,喬治的外套和手上,都沒有絲毫的火藥殘留物。
羅根的推理一下子被推翻了。喬治更是洋洋得意地說要走,他越是急着離開,羅根對他的懷疑就越大,可是,喬治到底是用什麼辦法殺的人呢?喬治報警後,因為剛好有一輛警車在附近處理高空墜物事件,所以警察在四分鐘内就火速趕到現場,從喬治進門後不到十分鐘的時間裡,是如何做到殺人并讓兇器消失不見的?
破舊雨傘
羅根陷入了難題。他不敢輕易放走喬治,怕他銷毀證據。可是,他又沒有理由一直扣留報警人。畢竟,除了自己的推理,他根本拿不出實質性的證據來指控喬治。
羅根站在窗前苦苦思索着,忽然,他發現樓下有個人撐着一把傘在低頭尋找着什麼,仔細一瞧,正是自己的助手。原來,助手見屋内找不到兇器,覺得兇手有可能把槍從窗戶口扔出去了,就主動到樓下找了起來。可是,助手是和羅根一起坐車來的,兩人都沒帶傘,他現在撐着的這把傘是誰的?這把傘的傘骨都斷了兩根,軟趴趴地挂在那裡,雨水順着傘骨往下淌,把助手後背的衣服淋濕了一大片。
羅根忽然想到了一件事,喬治是冒雨前來的,可是案發現場并沒有發現他的雨傘啊。他趕緊打開窗戶,叫助手上樓來。助手上樓後,羅根就問他這把傘是哪裡來的。助手說傘是在他下樓時在樓梯間發現的,他見是把破雨傘,心想可能是哪個住戶丢在那兒的,就随手借用了。
羅根之前是坐電梯上樓的,因此沒發現這把傘。他把傘撐開看了一下,接着,又把喬治找來,問:“喬治先生,你這大雨天裡來到這兒,一定帶了雨傘吧,你的傘呢?”
喬治微微一怔,道:“我是撐着傘來的,因為風太大,把我的傘都給吹壞了,我本來打算走的時候跟布萊克借把新傘,破的傘就扔在樓梯間了。”
羅根從身後拿出助手撿到的那把傘:“是這把嗎?”
喬治的表情有些不太自在,點頭道:“對,就是這把。”
羅根把傘撐開,除了那兩根斷了的傘骨外,傘面還破了一個小洞。他知道,這個洞就是喬治開槍後沒有沾到火藥殘留物的關鍵:作案時,他先把雨傘撐開,然後把槍口從這個小洞裡伸出去,開槍時濺開來的火藥全都被雨傘的傘面給擋住了。
這個洞是喬治早就挖出來的,為了避免别人懷疑,他還特意弄斷了兩根傘骨,看起來就像是大風吹破了雨傘。
但可惜的是,因為助手拿着傘在外面淋到了雨,傘面的火藥殘留物都被雨水給沖洗幹淨了,鑒證人員又一次給出了讓羅根失望的結果。
這時,法醫過來說,要将布萊克的屍體帶回局裡準備做詳細的解剖,他問羅根那條貴賓犬的屍體要不要也帶回去。喬治聽到了,說這條狗是他家母狗去年生的幾條小狗中的一條,後來送給布萊克當生日禮物了,沒想到會遭此厄運,如果警方允許,他願意把這條狗帶回去好好安葬。
羅根說這狗畢竟是案子裡的“受害者”,肯定不能随便給人,起碼得辦理一些必要手續,現在還是讓法醫一同帶回停屍房吧。喬治又問要辦理什麼手續,什麼時候可以辦好。羅根見他似乎很緊張這條狗,不由得又多看了那條貴賓犬幾眼。這條狗毛色發亮,肚子吃得鼓鼓的,脖子上還挂了一塊兒精美的狗牌,可見平時養尊處優慣了,可惜的是現在整個腦袋都被轟爛了。
忽然間,羅根腦海裡閃過一道亮光,不由脫口而出:“我知道兇器藏在哪裡了,其實它一直就在我們的眼皮底下!”
無聲證人
衆人向他射來好奇的目光,隻有喬治的額頭慢慢滲出了冷汗。羅根說他一直想不通為什麼兇手殺人隻用了一槍,可對付一條個頭不大的寵物狗,卻足足開了四槍,甚至把它的頭都打爛了,其實原因很簡單―兇手一定是把那把左輪手槍,通過打爛的狗頭,塞進了狗肚子裡。
聽完羅根的推理,一旁的助手立刻戴上手套,撸起袖子,将手從狗的腦袋處伸了進去,雖然他很小心,但袖子上還是沾到了狗血。随着幾聲讓人極不舒服的黏
稠的聲音後,一把血淋淋的左輪手槍被他從狗肚子裡取了出來。可是,經過這麼一折騰,槍身上根本就檢查不到任何有用的指紋了。
羅根不慌不忙地朝喬治冷笑了一下,道:“喬治先生,你這出戲演得很好,可惜最後時刻心急露出了馬腳。你本來就打定主意選了這個雷雨天殺害布萊克,所以你在進門前就打出了報警電話,等布萊克開門後見到你時,一定很驚訝,然後你騙他進了書房,撐開傘開槍殺了他,又射殺了狗,之後藏好了手槍,你算準了這樣的天氣出警速度肯定不快,不過偏偏就這麼巧,因為狂風把附近的一塊廣告牌吹落了,有一輛警車正好在處理這個事情,所以警察在不到四分鐘的時間裡就趕到了。警察來得這麼快,匆忙間,你肯定會留下破綻!”
羅根說着,讓人重新檢查喬治的衣物。喬治的外套沒有問題,可是,在他的襯衫袖子的内部,發現了一條細細的血線,一檢驗,正是那條貴賓犬的血。而要在這個部位染上血隻有一個可能,那就是卷起袖子把槍塞進狗肚子裡時才會蹭到。
鐵證如山,喬治的心理防線一瀉千裡,承認了自己的作案手法與羅根的推理如出一轍,他挪用了布萊克的資金去炒期貨,結果虧了一大筆錢,眼看瞞不下去了,所以才動了殺機。
案子結束了,羅根讓人把貴賓犬好好地安葬在了寵物墓地,要不是這位沉默的證人,喬治很可能已經逃脫法網了。貴賓犬在死後為自己和主人找回了法律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