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本是一個受害者,卻因為導演了一出強暴弱智女孩的醜劇,變成了犯罪嫌疑人……
性騷擾讓打工妹苦不堪言
2009年8月中旬那幾天,汪靜一直感到心煩意亂。那天中午在食堂打飯時,同事袁宏故意排在她後面,用身體有意無意地碰她的臀部。汪靜回過頭來怒視着他,袁宏不僅沒有半點歉意,反而色迷迷地看着她,那嬉皮笑臉的樣子讓她感到惡心。
其實,這樣的事以前也發生過。汪靜知道袁宏對自己有好感,但她一點兒也不喜歡他。半年前,20歲的汪靜從福建龍海農村來到廈門這家服裝廠打工時,與袁宏分在了一個車間。23歲的袁宏來自貴州遵義市,比汪靜早幾個月進入這家工廠。汪靜長得算不上漂亮,但她健康紅潤的膚色和苗條豐滿的身材深深吸引住了袁宏。袁宏經常找機會接近汪靜,還用火辣辣的眼光看着她。
剛開始,汪靜出于禮貌,還與袁宏敷衍幾句,見他得寸進尺,對自己越來越放肆,汪靜開始對他不理不睬。每天下班後,為了躲避袁宏的糾纏,汪靜就到鄰居王英家去玩。王英來自重慶,和汪靜是同事,她有個15歲的女兒小萍。小萍單純可愛,與汪靜相處得就像親姐妹一樣。
每天晚上,汪靜都要在王英家待到十點多鐘,等宿舍的姐妹們都回來後,她才回去睡覺。那個周末,汪靜回到宿舍時,姐妹們出去玩都還沒有回來。汪靜正準備上床睡覺,這時,袁宏突然闖了進來。汪靜怒目圓睜:“這麼晚了,你來這裡幹什麼?趕快出去!”袁宏用火辣辣的目光看着汪靜,涎着臉說:“我喜歡你,每天晚上都想你想得睡不着,你接受我吧!”說完,他沖上前去緊緊抱住汪靜,将她按倒在床上,然後動手剝她的衣服。汪靜拼命厮打,掙紮中,她在袁宏的左手臂上重重咬了一口。袁宏痛得哇哇大叫,隻得放開了汪靜,大聲說:“我愛你,早晚要得到你!”說完摔門而去。
這天晚上,汪靜一夜未眠,她感到羞辱、驚恐和痛心,淚水打濕了枕巾。而袁宏一連幾天心情也很不平靜,他擔心汪靜去告發他,讓他身敗名裂,他甚至作好了離開工廠的準備。但半個月過去了,見汪靜遲遲沒有動靜,袁宏的心漸漸平靜下來。
為了擺脫袁宏的糾纏,讓他對自己徹底死心,汪靜主動找到領導,調換了車間。不久,她又把一個老鄉帶到廠裡,對同事們謊稱他是她的男朋友。袁宏很不服氣,他覺得那個男孩很平常,他發誓一定要把汪靜追到手。
有了上次的教訓,袁宏知道來硬的不行,他決定改變策略,對汪靜采取溫柔攻勢。他經常給汪靜打電話、發短信,約她出來玩。盡管每次都遭到了汪靜的拒絕,但袁宏并不死心,他想,隻要自己堅持不懈,汪靜一定會被感動的。
不久,袁宏從王英那裡得知汪靜并沒有找男朋友,那個男孩隻是她的老鄉,他的心一下子被激活了,對汪靜的追求更加狂熱。為了不讓别的男孩追求她,袁宏還在同事中間散布謠言,說汪靜正在與自己談戀愛,他們的關系很親密。
面對袁宏的變本加厲,汪靜覺得自己不能再沉默了,她決定找袁宏當面談一次,把話說清楚。那個星期天的下午,汪靜帶着小萍來到了袁宏租住的房間,認真地對他說:“我們是同事,不要把關系搞得太僵。你要是做得太過分了,别怪我不客氣。”袁宏也認真地說:“我打聽過了,你根本就沒有男朋友。我喜歡你,這有什麼錯嗎?”說完,他就來抓汪靜的手,汪靜一把把他的手擋了回去:“你還是死了這條心吧,我永遠都不會接受你的。”
這時,小萍說要上廁所,就出去找公共廁所去了。房間裡就剩下了他們兩人,袁宏仔細地盯着汪靜,覺得她是那麼迷人,一陣陣原始的沖動在他的血脈裡迸湧……他走過去把門闩上,轉過身來死死地抱住汪靜,汪靜拼命地與他扭打在一起。
正在這時,小萍在外面敲門:“汪靜姐,快開門!”袁宏這才從瘋狂中清醒過來,連忙松開了手,汪靜流着淚奪門而出。
那幾天,汪靜精神恍惚,心亂如麻,内向、文化程度不高的她不敢報警,也不敢把這件事告訴姐妹們,隻得獨自把眼淚和痛苦埋藏在心裡。但她知道,袁宏是不會就此放過自己的,他還會糾纏她、騷擾她。汪靜覺得,自己一定要報複袁宏,但又不能讓他騷擾自己的事曝光。一番冥思苦想,她終于想出了一個自認為天衣無縫的報複計劃。
弱智少女被騙成為報複的羔羊
此後,汪靜一邊小心翼翼地躲避袁宏的糾纏,一邊實施她的報複計劃。她把目光盯在了懵懂無知的小萍身上。15歲的小萍身材高挑,渾身上下洋溢着少女逼人的青春氣息,但她反應好像有些遲鈍,沒有同齡孩子那樣敏捷。
那天,汪靜又去王英家玩,見她下班還沒回來,汪靜對小萍說:“你長得很漂亮,袁宏說他一直很喜歡你。”單純無知的小萍拍手叫了起來:“真的嗎?”汪靜盯着她的眼睛說:“是真的。袁宏對我說過好幾次,要我告訴你,說他喜歡你。”
緊接着,汪靜又對袁宏撒謊:“你沒有必要再對我死纏爛打了,小萍一直在暗戀你,你去找她吧。”袁宏不相信:“小萍才15歲,這怎麼可能?”汪靜不以為然地說:“信不信由你。”
2008年11月的一個晚上,汪靜模仿小萍的筆迹歪歪扭扭地給袁宏寫了一封情書:“你是風兒我是沙/我的心總是對你放不下/看到你/我的心就會莫名地跳/可你卻對我視而不見……”然後用信封裝好,偷偷地從門縫裡塞進了袁宏的房間。
看了小萍給自己寫來的火辣辣的信,袁宏置之一笑,并沒有把它當回事,他知道小萍還小,她肯定是和自己鬧着玩的。他把情書随手放在了抽屜裡,不再理它。
見袁宏對小萍無動于衷,汪靜又如法炮制了幾封情書,用同樣的方法交給了袁宏。袁宏看後,覺得這小女孩真有意思,他随手把這些情書扔進了垃圾桶裡。
汪靜見沒有達到自己報複的目的,并不甘心的她采取了更瘋狂的行動。那天晚上,她得知王英上夜班要到次日淩晨才回來,便帶着自己的化妝品來到王英家。她把小萍的臉洗得幹幹淨淨,在她臉上打了底粉,又塗上了胭脂,還為她描了眉,塗了口紅,對她說:“袁宏很喜歡你,今天晚上你放心大膽地去他那裡玩,甚至還可以睡在他那裡。”說完,汪靜連哄帶勸地帶小萍來到了袁宏租住的房間。
汪靜與袁宏說了一會兒話後,就借口有事先走了,臨走時,她叮囑小萍說:“你媽媽今天晚上不回來了,你就在這兒玩吧。”說完,她就走了,并順手把門鎖上了。
袁宏和小萍說了一會兒話,還拿出水果給她吃。時鐘指向了午夜12點,外面喧嚣的世界歸于靜寂,袁宏暗示小萍說:“天這麼晚了,你該回去睡覺了。”但小萍卻一動不動,沒有回去的意思,依然有一搭沒一搭地和他聊着天。
看着小萍如花的笑靥,嗅着她身上散發出來的青春氣息,袁宏漸漸有些把持不住,一陣陣原始的沖動在他身體裡湧動。他的呼吸有些急促起來,他試着把手搭在了小萍的肩上,見小萍沒有拒絕,他又輕輕撫摸她的臉,小萍還是沒有反抗。袁宏的膽子驟然變得大了起來,他一把把小萍摟進懷裡,開始動手解她的衣服……
激情的潮水消退後,袁宏把小萍送回了家。後半夜,袁宏一直睡不着,但想到小萍喜歡自己,她是自願的,他也就釋然了。
第二天,汪靜在院子裡碰
到了小萍,親熱地拉她到街上買東西給她吃,又帶着她到公園裡逛了一圈。當汪靜從小萍的話裡聽出她昨天晚上與袁宏睡在了一起後,她内心有些不忍,但想到自己是在報複袁宏,她臉上又露出了不易覺察的冷笑。她想現在就把這件事告訴王英,當一想到隻有她和袁宏、小萍三人知道這件事,如果她親口對王英說,會把自己牽扯進去,于是她打消了這個念頭。
一個星期後,王英又要上夜班,她要求汪靜來她家裡陪女兒。完全被報複計劃泯滅了良知的汪靜覺得機會又來了,晚上,她又把小萍打扮得漂漂亮亮,以借書為名,帶着她來到了袁宏的房間。坐了一會兒後,先前已經說好的老鄉撥打了汪靜的手機,汪靜推說有事,先走了。離開房間時,她甚至關上了裡面的燈,還把門鎖上了。
站在門外,汪靜想到小萍再一次掉進了自己精心設計的陷阱,成了她報複袁宏的羔羊,她的内心閃過一絲愧疚,但想到自己蓄謀已久的報複計劃,她還是硬着心腸走了。
回到宿舍,汪靜故意神秘兮兮地對姐妹們說:“今天晚上我在王英家裡陪小萍,中途出去買東西,回來後就發現小萍不見了。原來她去了袁宏那裡,他們在房間裡說話,連燈都沒開。小萍最近挺奇怪的,晚上老去袁宏的房間。”
第二天,汪靜宿舍的姐妹們把小萍和袁宏的事告訴了王英。王英大吃一驚,中午,她心急火燎地趕回家,大聲問小萍和袁宏是怎麼回事。小萍斷斷續續地告訴母親,她曾在袁宏的房間住過兩個晚上,每次他都摟着她一起睡……
正值青春妙齡的女兒遭受了如此厄運,老實本分的王英頓時眼前一黑,差點昏了過去……
情書牽出案中案
為了讨回公道,王英迅速帶着女兒來到廈門市公安局報了案,警方很快将犯罪嫌疑人袁宏抓獲歸案。面對辦案民警的審問,袁宏承認自己與小萍發生了兩次性關系,但堅決否認自己的行為是強奸,因為他與小萍發生關系的那兩個晚上,都是她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主動來到他的房間,而且直到深夜都不願離開。
袁宏的話讓辦案民警頓時感到案件變得複雜起來,因為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不管犯罪嫌疑人是否使用暴力威脅等強制手段,隻要是與14歲以下幼女發生性關系的,且不管幼女是否同意,都以強奸罪論處;如果經14歲以上女性同意,而與此發生性關系的,則不作強奸罪論處。而此案中的小萍已經年滿15歲,如果袁宏講的話都是事實,那麼案件的性質就發生了變化。民警懷疑,是不是年輕人談戀愛發生了性關系,家長不同意,而故意說成是強奸?
為了慎重起見,警方又對小萍進行了詢問。在與她長時間的談話中,辦案民警突然發現了很多問題:小萍沒有時間觀念,沒有數字觀念,邏輯思維非常混亂。而民警第一次與她談話時,發現她和正常人并沒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叙述起以前發生的事情還算清楚,可這一次,她說話卻颠三倒四,語無倫次。
于是,民警問王英:“小萍是不是小時候得過什麼病?”王英如實相告:“小萍在5歲那年發過一次高燒,此後她的智力明顯低于正常人,讀書十分吃力。”
案情再次變得撲朔迷離。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明知婦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是癡呆者,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不管犯罪嫌疑人采取什麼樣的手段,都以強奸罪論處。現在案情的焦點在于,小萍是否屬于癡呆者?最後,經鑒定,得出了小萍屬于輕度的發育遲滞、無性防衛能力的結論。
據此,辦案民警決定以涉嫌強奸罪逮捕袁宏。袁宏表示強烈不服,說自己是無辜的,是小萍主動追求自己,她還給他寫過好幾封情書。接着,在民警的陪同下,袁宏回到租住的房間,找出了放在抽屜裡的那封情書。民警接過一看,這封情書雖然字寫得歪歪扭扭,且很多話不通順,但字裡行間确實表達出了小萍對袁宏的愛慕之情。
但很快,辦案民警又發現了破綻,小萍是弱智,不認識幾個字,她怎麼會給袁宏寫情書呢?從小萍淩亂的叙述中,民警終于明白,那封情書并不是她寫的,那到底是誰寫的呢?
不久,民警又從袁宏那裡得到了另一條重要線索,小萍那兩個晚上去袁宏家時,都是汪靜帶她去的。民警頓感汪靜這個人有重大嫌疑,便馬上傳訊她。
汪靜承認自己曾帶小萍去過袁宏的房間,但面對民警出示的情書,她堅決否認是自己寫的。從她那漂浮不定的眼神中,民警讀出了疑問。經專家鑒定,那封情書就是出自汪靜之手。
在民警環環相扣的審訊下,汪靜的心理防線很快瓦解。她哭着說出了袁宏騷擾自己的經過,為了報複他,她設法讓袁宏強奸小萍,然後通過室友傳話給小萍的母親王英,讓王英去報案,以便将袁宏繩之以法。
可憐的汪靜做夢也沒想到,自己本是一個受害者,卻因為導演了一出強暴弱智女孩的醜劇,把自己複仇的快感建立在了别人的痛苦之上,從而将自己變成了犯罪嫌疑人。當得知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時,汪靜流下了忏悔、痛心的淚水:“我對不起王英和小萍,我不僅害了她們,也害了自己,我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2009年12月,汪靜和袁宏被公安機關依法逮捕。
專家點評
就此案,北京金研律師事務所的周亞甯律師發表了看法。她說,女性作為強奸案的犯罪嫌疑人是非常少見的,像汪靜這種情況,我國《刑法》裡稱之為共同犯罪。也就是說,當男性實施強奸犯罪時,是因為女性的教唆指使,或者男性在實施強奸過程中,女性進行幫助,為其犯罪提供了便利,那麼女性則成為從犯,與男性構成了共同犯罪。汪靜不僅幫助受害者小萍寫情書,甚至還将她送到袁宏的房間裡,因此,她實際上就涉嫌實施了強奸犯罪。
周律師指出,汪靜本是受害者,卻因為不懂法,而采取極端自私的報複行為,從而變成了犯罪嫌疑人,她是可悲的,更是可恨的。她的教訓是一面鏡子,應該引起更多女性的警覺:當受到侵害時,不要軟弱退縮,更不能走極端。這就要求她們一方面要懂得自我保護,另一方面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在人身權利受到侵犯時,要學會拿起法律之劍來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