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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好的朋友

时间:2024-08-11 08:40:16


   

  在我最困難的時候,我到一個工地做工。做工是因為欠了人家賬,結果不僅沒賺到錢,又因為一場意外的火災,把随身帶的東西全部燒掉,隻剩身上的一件破衣服和一條短褲。以後的整整28天,我沒有洗過澡,沒有刷過牙,沒有正經吃過飯,好在工地從民工到書記都跟我很熟,包括知青,他們殺了豬總會給我留一碗肉。


   

  我就在那裡遇到了一個給予我很大幫助的人,他的名字叫王以晃。


   

  當時應該是1972年夏天,我看見遠遠地走過來一個人,褲子長長的,人很瘦,頭發亂亂的,跟刺猬一樣。背着那個時候很時髦的軍用包,他用半生不熟的普通話跟我講:那個吊桶借我一下打水喝。


   

  我聽出他是福州人,我告訴他那水不能喝,井水裡有血吸蟲。我給他喝沏好的一壺茶。他一面喝水一面對我說:“已經兩天在永泰買車票買不到,今天我上不了車就從永泰走出來,要走到福州去。”


   

  我就勸他:你才走一半的路,你的體力不夠會走不動的,幹脆,在這裡住一個晚上,我明天送你上車,這條線的交通車跟我很好,沒有票也可以上車的。這樣他住下了,茶喝過煙抽完,又去洗了澡。我也沒有菜,隻有大米。我就用大米煮稀飯,他把一斤大米煮的稀飯全部吃了下去,可以想象他餓到什麼程度了!


   

  誰能想到我們後來成了最好的朋友!那是我人生的一個重要轉折點。


   

  我看他那個樣子就想他一定會喝酒,就找了個年輕人幫我買一瓶二鍋頭,那個時候買酒都要找書記批,不過公社書記跟我關系好,我又弄了些雞蛋。那個晚上我們就在那個山溝溝的一棵樹下喝酒,不停地用扇子趕蚊子,但我們很開心。他講他是連江館頭三兜農場場長。他說你給我去當推銷員吧,不要在這兒幹了。我心想可能他是吹牛,所以沒當真。


   

  沒想到,大年二十九下午,他又是一個人嘟噜嘟噜背着一個包來了,見了我就罵:“你這個沒得死的人,大年三十小狗都要回家,你上有父母,下有老婆孩子,不回去過年,你怎麼交代得過去啊!”他跟着我找到農場的書記,讓我回去過年,并說明年不來了。


   

  我跟他大年三十從農場出來,中途他下車到福州,約我初五到館頭。回到家,老婆跟我講老曆二十八,老王跟我爸在一起,陪我爸喝酒,他買了很多東西給我爸,還給我家裡買了很多年貨……


   

  初五,我如約去找他了。他把我叫到他家去住,叫他女兒把手上的手表脫給我戴上,那時候手表很值錢,100多塊錢,他把家裡的毛線拿出來給我打羊毛衣,拿布給我做新衣服,從裡到外把我換了。他說有錢了有膽量,有衣服就有威,後來那一年在那邊幫他推銷,賣的錢我可以賺30%。我去推銷都是王以晃把我領進門,教我到哪裡哪裡去。第一年我個人淨賺了一兩萬塊錢,平常的日子都是王以晃親自去安置我的孩子和老婆,給我家裡買東西,他做這些事做了很多年。我們之間就是這樣,既一起做事情又互相幫忙。王以晃不僅僅是我的朋友,還是我的老師。直到今天,我的用人之道還是當年他教給我的――信而用之,用而任之。


   

  我和王以晃的友誼一直保持到他死。那是在1985年,他得了癌症。他是一個很正直的人,得罪過很多人。在床上病了幾個月錢都花光了,臨死之前,他把我找去。


   

  他得了肝癌,誰看了都不敢待太長,可是我那天跑到他家,在一個床上跟他一起睡,頭并頭腳并腳,我覺得這才是朋友啊。他跟我說,他現在可以走了,但是長子已經訂婚了,按照當地的規矩,他一死兒子就要守孝滿三年才能結婚,可是如果馬上辦又沒有錢。


   

  我就說:“馬上娶,有辦法,我來給你策劃。”我就去找當初一起做生意的朋友要他們贊助這件事,那時候我已經在高山玻璃廠當廠長,因為他們當初也是跟着王以晃做事的,所以都同意了。我先借來錢下聘金,辦酒席,到結婚那天,朋友都争着送來錢,不但辦了婚事而且還有節餘。


   

  沒過幾天,王以晃就去世了,又過了幾個月,他老婆也去世了。我覺得能讓他和他的夫人放心地走,心裡好受了很多。我們那個時候的朋友就是這樣,不隻意味着互相信任,而且還意味着能夠彼此“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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